会计商业伦理道德案例讨论

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

案例讨论报告(五) 课程名称: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案例题目: 监事会如何履行道德责任

班 级: 会计专硕24班

姓 名: 赵志刚、杨雪、吴晨阳、谭欣雨、王

宇霞、冯洁琼、刘晓玢、杨微、王欣月

学 号: 2014677--2014685

教师评语: 成 绩:

教师签字:

2015 年 4 月 21 日

案例讨论报告要求:

监事会如何履行其道德责任?

小组讨论分析结果:(引入银广夏案例)

在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监事会在监督董事、经理上的重要作用。监事会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将类似于全国人大和政府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为了实现这种权力的制衡,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扩充监事会的权力,重塑公司的监督权力中心。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建立的监事会机构制度在具体条文上进行了改变,如在德国公司法中,监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董事和经理、有权监督董事会的业务经营等等。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赋予监事会上述权力,而主要赋予了对董事、经理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监督权,这些都是从消极方面的监督权,而缺少从积极方面的职权赋予。因此,为重塑监事会在公司中的监督权力中心地位,可从以下方面尝试扩充监事会的权力:将部分监事的提名权交给监事会;监事会可代表公司起诉违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报告由董事会编制后交监事会审核并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等。

其次,扩大和提升监事会的成员构成。除了股东代表(股东监事)和职工代表(职工监事)之外,应加上债权人代表(银行监事),债权人代表进入监事会,既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又可以充分发挥银行在财务监管方面的专业优势。早在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银行向企业监事会派出监事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依照该办法,企业监事会内银行方面的监事由被监督企业设立有基本账户的银行派出,且一人可以同时担任若干个企业的监事。这项措施的实行改变了银行消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局面,也改善了银企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

另外,将公司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设置为监事,加强财务监督力量。(最近已有数家上市公司公告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任董事,更改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任监事。)另外,可以考虑建立监事社会人才库,让符合条

件的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即独立监事)加入监事会行使实质性的监督权。

第三,明确监事会的监督核心。借鉴国务院2000年3月15日发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应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通过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使企业经营目标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并协调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第四,确保监事的知情权。由于监事(除职工监事外)并不直接介入经营活动,因此,公司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包括会议制度、企业文件和资料送达制度、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监事会咨询回应制度等。公司主要经营、财务、统计报表、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本等资料、文件在报送董事会的同时,必须报送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有责任和义务向监事会提供必要和真实的信息。

第五,提高监事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推行监事任职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选配好监事,杜绝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任职等现象。二是监事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监事应熟悉公司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掌握投资、会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独立监事应是财会、审计和法律专业人员或熟悉本行业经营的专业人员。

第六,正确把握和行使监督权力。监事会的监督要在职责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尽职而不越位,不能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在行使监督职责时,有检查和质询权;对认为违规的行为可提出纠正意见,但没有制止权;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产运营有建议权,但没有要求企业执行的权力;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论证时,没有决策权。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贷款担保、产权变动、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大决策事项,监事会要监督决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2、企业经营运作中的会计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经理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挪用敛财、违章拆借、擅作担保、转移资财、伪造业绩等违法行为。通过实时监督,纠正损害企业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讨论小组引入银广夏会计造假案例,分析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所应该履行的职权与道德责任:

2002年12月20日上午,银广夏特大虚假利润案终于在宁夏银川开庭审理。银广夏一案暴露出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的严重程度,也暴露出中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力量的薄弱。由于市场主体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大股东和代表大股东利益的公司管理层来讲,是一个弱势群体,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分析可以从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来寻找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途径,指出现代公司治理问题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根源。信息经济学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成为可能,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是不完备的,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这就使造假有利可图,也成为可能。在银广夏案件中,银广夏伪造会计信息之所以得逞,就是因为两权分离下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由于监督成本相对较高而信息严重匮乏。可以说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

为了解决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国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赋予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维护股东权益的职责。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仍流于形式,职能的发挥有限,内部人控制仍然十分严重,直接导致内部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伪造会计信息成为现实的原因是经理层注重短期利益,铤而走险。为什么经理人会只注重短期利益?因为经理人和股东的博弈近似一次性博弈,上市公司缺乏成长潜力,虚假包装上市严重,没有未来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掠

夺短期收益是明智的选择。另一方面,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经理人只注重短期利益,国有控股公司经理人的选任与业绩无关,经理人不知道自己在位几日。还有一个原因是,伪造虚假信息的成本较低(如中小股东的民事赔偿制度尚是空白),这就使虚假会计信息的伪造成为现实。

董事会的职能是选拔经理人员,并对经理人员进行考评,行使战略决策权,监事会的最重要的职责是监控董事、经理。而银广夏董事会、监事会根本就没有发挥职能监督约束经理人呢。其原因分析如下:

董事会、监事会人选不当。从董事的职务和履历来看,多是机关要员,直接导致董事局是一个官僚董事局,监事会是官僚监事会。这些没有生产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官僚怎么行使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维护股东的权益,代表股东的利益?其成员包括证券界、财政、保险、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腕,倒让人感觉这是经理人精心编织的一张关系网。银广夏的两会形同虚设造成了内部人控制严重,这充分说明银广夏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为虚假会计信息的滋长提供了温床。

法人股东代表的缺陷银广夏的前六大股东为法人股,法人实际上也是众多终极出资人的代理人,而法人股股东代表却并非终极出资人选举产生,而是法人机构推举产生的,实质上是用别人的钱来投资,其本身也存在着激励和约束的问题。为什么这些法人大股东就放心让这些官僚代表自己的权益?这就暴露了法人股东自身委托代理的关系不协调。

另外,大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合谋的可能性。作为大股东代表的董、监事会与 经理人有可能合谋肆意掠夺中小股东的财产,瓜分控制权收益。

董事会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乏力造成大股东肆意侵占上市公司财产,关联交易泛滥,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银广夏经理人造假事件如此严重,可以说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矛盾造成的。当小股东纷纷上诉要求赔偿,而机构投资者却默默无声,让人不能不怀疑,大股东和董事会合谋瓜分公司控制权收益,这也是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的原因之一。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实践,我们认为监事会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必须正确

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才能担当起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和捍卫的重任。

处理好依法履职与出资人关心的问题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是监事会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必须认真、全面、高标准落实好。同时,还要把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关心的一些问题关注好,监督检查好。重点是涉及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和收购等重大决策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薄弱环节;企业潜在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大宗物资采购;重大的融资,重大的担保,重大的诉讼与纠纷,包括一些举报;安全生产情况;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企业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实现的利润是不是真实等。这些都是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关注点。

处理好开展监督检查与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关系

监督检查是监事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职责,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国有资产监督为主线,以事前、事中监督为重点,树立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及时跟踪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对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企业通过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要求企业及时改正。监事会坚持在“监”的前提下搞好“帮、促、改”,服务是由于监督职责的行使而派生出来的,是通过监督来服务,服务寓于监督之中。监事会的服务职能,不是去帮助企业做一些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否则就是本末倒置,既是越位行事,也是工作错位。监事在监督和服务中要找准切入点,利用自己专业水平为企业服务,特别要发挥监事会团队作用,真正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监事会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发现问题和错误,目的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处理好规范运作和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

监事会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只有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工作,在工作中创新。监事会工作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介入、过程监督转变。国有资产延伸到哪里,

就监督到哪里,必须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督范围逐步由国有独资企业扩大到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事前、事中注意搜索信息,掌握动态,发现苗头,关注重大事项,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发挥预警作用。事后监督着重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发现深层次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原因,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好重点工作与一般的关系

突出工作重点,兼顾一般,发现问题是重点,面上工作是一般,要将省委、省政府和出资人关心关注的问题纳入工作重点。监事会的职责和任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但核心还是财务,财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就等于抓住了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问题,抓住了主要矛盾,才能比较全面深入认识和把握企业,才能依据相关数据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评价才有基础,这是必须做好的重点工作。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工作,如时限性要求比较强的工作,阶段性工作,省国资委中心工作,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等。要把摸清底数和发现问题相结合,人员分工和集中使用相结合,要共同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问题的解决同问题的预防落到实处。

我国《公司法》不仅规定了监事会制度,而且给予监事会很高的地位,将监事会定位为代表股东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的一个公司内部权力组织。我国《公司法》52条和124条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监事会(1999年底全国人大修订《公司法》时,特别修改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规定,《公司法》第67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派出。”

2000年3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目前国家已向国有独资公司和部分国有重点企业中派出监事会),监事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54条和126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行使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

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

案例讨论报告(五) 课程名称: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案例题目: 监事会如何履行道德责任

班 级: 会计专硕24班

姓 名: 赵志刚、杨雪、吴晨阳、谭欣雨、王

宇霞、冯洁琼、刘晓玢、杨微、王欣月

学 号: 2014677--2014685

教师评语: 成 绩:

教师签字:

2015 年 4 月 21 日

案例讨论报告要求:

监事会如何履行其道德责任?

小组讨论分析结果:(引入银广夏案例)

在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监事会在监督董事、经理上的重要作用。监事会和董事、经理之间的关系将类似于全国人大和政府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为了实现这种权力的制衡,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扩充监事会的权力,重塑公司的监督权力中心。我国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建立的监事会机构制度在具体条文上进行了改变,如在德国公司法中,监事会有权聘任和解聘董事和经理、有权监督董事会的业务经营等等。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赋予监事会上述权力,而主要赋予了对董事、经理违法违章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监督权,这些都是从消极方面的监督权,而缺少从积极方面的职权赋予。因此,为重塑监事会在公司中的监督权力中心地位,可从以下方面尝试扩充监事会的权力:将部分监事的提名权交给监事会;监事会可代表公司起诉违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报告由董事会编制后交监事会审核并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等。

其次,扩大和提升监事会的成员构成。除了股东代表(股东监事)和职工代表(职工监事)之外,应加上债权人代表(银行监事),债权人代表进入监事会,既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又可以充分发挥银行在财务监管方面的专业优势。早在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银行向企业监事会派出监事任职资格的审查办法》。依照该办法,企业监事会内银行方面的监事由被监督企业设立有基本账户的银行派出,且一人可以同时担任若干个企业的监事。这项措施的实行改变了银行消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局面,也改善了银企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

另外,将公司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设置为监事,加强财务监督力量。(最近已有数家上市公司公告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任董事,更改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任监事。)另外,可以考虑建立监事社会人才库,让符合条

件的财务、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即独立监事)加入监事会行使实质性的监督权。

第三,明确监事会的监督核心。借鉴国务院2000年3月15日发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应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通过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使企业经营目标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并协调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第四,确保监事的知情权。由于监事(除职工监事外)并不直接介入经营活动,因此,公司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包括会议制度、企业文件和资料送达制度、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监事会咨询回应制度等。公司主要经营、财务、统计报表、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本等资料、文件在报送董事会的同时,必须报送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有责任和义务向监事会提供必要和真实的信息。

第五,提高监事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一是推行监事任职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选配好监事,杜绝荣誉性任职、养老性任职、不善经营管理易位性任职等现象。二是监事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监事应熟悉公司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掌握投资、会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独立监事应是财会、审计和法律专业人员或熟悉本行业经营的专业人员。

第六,正确把握和行使监督权力。监事会的监督要在职责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尽职而不越位,不能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在行使监督职责时,有检查和质询权;对认为违规的行为可提出纠正意见,但没有制止权;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产运营有建议权,但没有要求企业执行的权力;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论证时,没有决策权。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贷款担保、产权变动、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大决策事项,监事会要监督决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2、企业经营运作中的会计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经理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挪用敛财、违章拆借、擅作担保、转移资财、伪造业绩等违法行为。通过实时监督,纠正损害企业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讨论小组引入银广夏会计造假案例,分析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所应该履行的职权与道德责任:

2002年12月20日上午,银广夏特大虚假利润案终于在宁夏银川开庭审理。银广夏一案暴露出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的严重程度,也暴露出中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力量的薄弱。由于市场主体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大股东和代表大股东利益的公司管理层来讲,是一个弱势群体,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分析可以从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来寻找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途径,指出现代公司治理问题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根源。信息经济学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成为可能,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契约是不完备的,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这就使造假有利可图,也成为可能。在银广夏案件中,银广夏伪造会计信息之所以得逞,就是因为两权分离下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由于监督成本相对较高而信息严重匮乏。可以说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

为了解决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国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赋予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维护股东权益的职责。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仍流于形式,职能的发挥有限,内部人控制仍然十分严重,直接导致内部人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伪造会计信息成为现实的原因是经理层注重短期利益,铤而走险。为什么经理人会只注重短期利益?因为经理人和股东的博弈近似一次性博弈,上市公司缺乏成长潜力,虚假包装上市严重,没有未来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掠

夺短期收益是明智的选择。另一方面,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经理人只注重短期利益,国有控股公司经理人的选任与业绩无关,经理人不知道自己在位几日。还有一个原因是,伪造虚假信息的成本较低(如中小股东的民事赔偿制度尚是空白),这就使虚假会计信息的伪造成为现实。

董事会的职能是选拔经理人员,并对经理人员进行考评,行使战略决策权,监事会的最重要的职责是监控董事、经理。而银广夏董事会、监事会根本就没有发挥职能监督约束经理人呢。其原因分析如下:

董事会、监事会人选不当。从董事的职务和履历来看,多是机关要员,直接导致董事局是一个官僚董事局,监事会是官僚监事会。这些没有生产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官僚怎么行使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维护股东的权益,代表股东的利益?其成员包括证券界、财政、保险、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腕,倒让人感觉这是经理人精心编织的一张关系网。银广夏的两会形同虚设造成了内部人控制严重,这充分说明银广夏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健全,为虚假会计信息的滋长提供了温床。

法人股东代表的缺陷银广夏的前六大股东为法人股,法人实际上也是众多终极出资人的代理人,而法人股股东代表却并非终极出资人选举产生,而是法人机构推举产生的,实质上是用别人的钱来投资,其本身也存在着激励和约束的问题。为什么这些法人大股东就放心让这些官僚代表自己的权益?这就暴露了法人股东自身委托代理的关系不协调。

另外,大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合谋的可能性。作为大股东代表的董、监事会与 经理人有可能合谋肆意掠夺中小股东的财产,瓜分控制权收益。

董事会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乏力造成大股东肆意侵占上市公司财产,关联交易泛滥,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银广夏经理人造假事件如此严重,可以说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矛盾造成的。当小股东纷纷上诉要求赔偿,而机构投资者却默默无声,让人不能不怀疑,大股东和董事会合谋瓜分公司控制权收益,这也是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的原因之一。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实践,我们认为监事会要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必须正确

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才能担当起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和捍卫的重任。

处理好依法履职与出资人关心的问题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是监事会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必须认真、全面、高标准落实好。同时,还要把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关心的一些问题关注好,监督检查好。重点是涉及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和收购等重大决策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薄弱环节;企业潜在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大宗物资采购;重大的融资,重大的担保,重大的诉讼与纠纷,包括一些举报;安全生产情况;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企业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实现的利润是不是真实等。这些都是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关注点。

处理好开展监督检查与帮助企业促进发展的关系

监督检查是监事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职责,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国有资产监督为主线,以事前、事中监督为重点,树立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及时跟踪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对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企业通过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要求企业及时改正。监事会坚持在“监”的前提下搞好“帮、促、改”,服务是由于监督职责的行使而派生出来的,是通过监督来服务,服务寓于监督之中。监事会的服务职能,不是去帮助企业做一些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否则就是本末倒置,既是越位行事,也是工作错位。监事在监督和服务中要找准切入点,利用自己专业水平为企业服务,特别要发挥监事会团队作用,真正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监事会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发现问题和错误,目的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处理好规范运作和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

监事会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只有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工作,在工作中创新。监事会工作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介入、过程监督转变。国有资产延伸到哪里,

就监督到哪里,必须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督范围逐步由国有独资企业扩大到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事前、事中注意搜索信息,掌握动态,发现苗头,关注重大事项,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发挥预警作用。事后监督着重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发现深层次问题,进行解剖,分析原因,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好重点工作与一般的关系

突出工作重点,兼顾一般,发现问题是重点,面上工作是一般,要将省委、省政府和出资人关心关注的问题纳入工作重点。监事会的职责和任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但核心还是财务,财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就等于抓住了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问题,抓住了主要矛盾,才能比较全面深入认识和把握企业,才能依据相关数据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评价才有基础,这是必须做好的重点工作。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工作,如时限性要求比较强的工作,阶段性工作,省国资委中心工作,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等。要把摸清底数和发现问题相结合,人员分工和集中使用相结合,要共同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问题的解决同问题的预防落到实处。

我国《公司法》不仅规定了监事会制度,而且给予监事会很高的地位,将监事会定位为代表股东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的一个公司内部权力组织。我国《公司法》52条和124条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监事会(1999年底全国人大修订《公司法》时,特别修改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规定,《公司法》第67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或者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派出。”

2000年3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目前国家已向国有独资公司和部分国有重点企业中派出监事会),监事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54条和126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行使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

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相关文章

  • 职业道德缺失背后的伦理困境
  • 职业道德缺失背后的伦理困境 -------------------------------------------------------------------------------- http://finance.sina.com.c ...查看


  • 厦门大学2015MBA中心选修课课程大纲
  •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MBA中心选修课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仅供参考,部门课程可能授课前再次更新大纲) 目 1. 2. 3. 4. 5. 6. 7. 8. 9. 录 综合与实践整合模块-国学与管理 --------- 2 综合与实践整 ...查看


  • 浅谈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越来越重要.通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高会计专业学生的道德知识与道德推理能力. [关键词]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案例教学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我国虽然已经开展了相当一段时间,但 ...查看


  • 追求卓越-如何成为优秀的财务经理
  • 这里说的"财务经理人"泛指那些叫CFO.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处长.财务主任.财务经理.财务部经理...等等的那些人,为了表述起来方便,以下都简称:财务总监 怎么算优秀的财务经理人?就是要有杰出的成绩,而要想取得杰出的 ...查看


  • [审计学基础]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 各章节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 单选题 DBACC, 多选题 ABC, AD, AC, BCD, AB, BCE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 教材P29-30 (2) 审计是指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的 特定 ...查看


  •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一.人才培养理念 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理念是:1.适应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2.适应中国加入WTO.参与经济和金融国际竞争的需要:3.注重能力的培养,强调理论基础扎实,能具体操作.会经营管理.具有协作.创新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4.优化以& ...查看


  • 出境旅游发展的原因及积极作用分析
  • 第2008g-g7期(总第305期) ■ 商 il 业经济 l No.7,2008TotalNo.305 SHANCYEJINGJI I●■_■■__●●__ll_●●■l●l■ll_-■_ [文章编号]1009-6043(2008)07- ...查看


  •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 附件1: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 3.公司领导层应根 ...查看


  • 会计伦理与职业道德自律
  • 摘要:由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严重社会消极效应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克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固然需要强化制度建设,但更需要会计人员恪守职业操守,恪守特殊的伦理道德.会计人员能否避免信息失真,一方面需要寄希望各种制度的完善,不给虚假信息留下任何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