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证券投资与理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执笔人: 刘小春 审核人: 廖小官 教学院长: 胡凯 )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理论与实务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化、开放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类公司、高校等工作,具有“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素质的新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求学生较为完善、系统、全面、扎实地掌握金融理论、保险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具备较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金融数学,能适应金融国际化需要并具有金融创新能力,打造宽口径、厚基础、重技能、会外语、善交往、能合作、守信用的应用型与深造型人才。
三、学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金融企业会计专题、保险学、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理财、国际结算、投资项目评估、中央银行学、农村金融专题、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
五、学制与学位
金融学(证券投资与理财)专业学制为4年,符合规定条件者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学分要求
七、必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八、选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九、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金融学(证券投资与理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执笔人: 刘小春 审核人: 廖小官 教学院长: 胡凯 )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理论与实务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的现代化、开放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类公司、高校等工作,具有“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素质的新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求学生较为完善、系统、全面、扎实地掌握金融理论、保险学与金融工程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具备较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金融数学,能适应金融国际化需要并具有金融创新能力,打造宽口径、厚基础、重技能、会外语、善交往、能合作、守信用的应用型与深造型人才。
三、学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主干课程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金融企业会计专题、保险学、金融市场学、金融工程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理财、国际结算、投资项目评估、中央银行学、农村金融专题、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
五、学制与学位
金融学(证券投资与理财)专业学制为4年,符合规定条件者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学分要求
七、必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八、选修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九、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