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勘查基本分析取样方法和要求

矿产勘查基本分析取样方法和要求

(试行)

固体矿产勘查基本分折采样是矿产勘查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采样质量直接影响矿体圈定、资源储量估算、矿床评价和地质成果的真实性,必需高度重视。基本分析样在地表和坑探工程中一般采用刻槽法采样,在钻探工程中采用锯开法采样,其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按《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勘探采样规定及方法》(国家地质总局,1977年)执行。根据规定要求,结合目前基本分折样品采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采样工作方法和基本要求概述如下:

一、基本分析采样目的

通过对矿样分析,了解矿石中主要有益、有害组分含量,为圈定矿体,划分矿石类型和品级,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提供依据。

二、采样工具及材料

样品袋(一般用白布缝制,要求可装5-10Kg 矿样)、小型石材切割机(角磨机)、手锤、圆(扁)钢钎头(数十支)、采样围布、垫布、刷子、钢卷尺、罗盘、红油漆、记号笔、秤、样品标签、采样登记表等。

三、布样原则及要求

1、布样应在详细观察、工程地质编录、分层的基础上进行;

2、样品应尽可能沿矿体厚度方向、分矿石类型、品级、分段连续布置;在勘查工程中样品布样方向一般与工程延展方向一致,如,在探槽中的采样位置一般在槽底,或编录壁的下部;坑道中的采样位置一般在首选壁的腰线上;沿脉坑道则布在掌子面上(一般视矿种和矿石变化情况间隔4—10米);圆井、浅井或竖井布在首选壁的中线上;

3、同一件样品不得跨越不同的矿种或不同矿层(图1);

图1不同矿种(层)分开取样示意图

4、同一件样品一般不得跨越不同自然类型及工业品级(图2)

图2不同自然类型及工业品级应单独取样

5、单样样长代表的真厚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矿种的最低可采厚度(图3)

;图3单样样长所代表的真厚度一般不超过该矿种的最低可采厚度

6、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品不得跨越不同孔径岩矿心(图4)

图4同一件岩心样不得跨越不同孔径采取

7、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品不能跨越回次采取率相差较大的回次(图

5)

图5同一件样不能跨越回次采取率相差较大的回次

8、矿层中夹石(脉岩)厚度大于等于夹石剔除厚度(在勘查设计中应明确)时,夹石应单独采样(图6)

图6夹石与矿层采样示意图

9、矿层中夹石小于夹石剔除厚度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①一般可合并到相邻低品位矿石样中自然贫化(图7);②若在矿化较均匀的矿体中,可一分为二分别划分到相邻的样品中;③若夹石宽度较大(小于夹石剔除厚度),也

可单独采样;

图7脉岩剔除原则

10、矿层的顶、底板必须有控制样品;

11、根据探矿工程编录成果,按照上述一般原则,对样品进行划分,编制采

样登记表(附表1中的前4项及第12项),经技术负责人核准后,按此表到实地布样,在布样过程中若发现表中划分不合理的样品,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2、有关注意事项:同一矿层中必须连续取样,其全部样品首尾相接,不得错开;同一样品尽可能是一条直线,在特定条件下样品可稍成圆滑弧线,但不能形成明显折线;样长是指样品的直线长度,样品实际长度是指样品的曲线长度(主要是计算样品体积和理论重量),当样品是直线时其样长与实际长度相等。

13、样品编号原则

基本分析样品编号为工程编号+化学分析样代号+该工程中本类样品顺序号组成(其它手标本、薄片、光片、体积质量样等样品编号原则类似)。如,TC11探槽中1、2…….号,基本分析样编号为:TC11H1、TC11H2、TC11H3. 。

有的矿区采用编总号的方法,但,一个矿区要求必须统一。

实际工作时,在不致引起混乱的前提下,可分别或全部省略样品代号。如实地标注样号时,可以只写H1、H2、H3……。在素描图及样品登记表中可以只写H1、2、3……。

四、刻槽采样方法与要求

1、刻槽采样断面规格(宽度×深度)

一般应根据矿体的厚度及矿石结构、构造、矿化均匀程度而定。

(1)有用组分含量高,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小,矿物分布较均匀,采样规格可小(一般5×2-10×3);反之,有用组分含量低,有用矿物粒度大,分布不均匀,采样规格须要加大(一般10×3-10×5);

(2)有用组分含量较均匀,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差异不大、分布较均匀、采样规格可小(一般5×2-10×3);

(3)有用组分含量不均匀,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差异大、分布不均匀、采样规格须要加大(一般10×3-10×5);

(4)对薄矿型(一般厚度0.1--<1米)的贵金属矿(或有色金属富矿),应加大断面规格,一般可采用10×5—20×5—30×5……等;

(5)贵金属(金、银)、稀有金属(铍、铌、钽)采样规格相对要大(10×5--20×5);

(6)有色金属(铜、铅、锌、钼、镍、钨、锡)一般采样规格为10×3cm

(有贵金属伴共生时为10×5)。

(7)对新矿床类型、矿石结构复杂、矿化很不均匀等特殊情况要经过试验确定采样规格。具体矿床采样规格在勘查设计中应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2、采样方法

进入采样工作区,首先要查看安全作业条件,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方能开始进行采样作业,具体作业要求如下:

(1)检查布样位置,样品编号,布样长度,与作业任务单(或采样登记表)无误时,方可作业;

(2)检查样品所在位置是否平整,如有凸出或凹陷,应先将其铲(凿)平,去除表面风化外壳,泥土、草根,炮粉等杂物。然后在符合采样要求的工作面上,由地质技术人员按采样登记表中划分的样品,用记号笔(或其他笔)按样长及刻样宽度实施布样,并在样品上方标注样品编号;

(3)在采样位置,用油布或编织布封闭四周,铺上垫布,以防止样品粉屑的散失和外来物质的混入;

(4)用钢卷尺量好样槽宽度及长度,如手工采样时,先用钎头准确凿出样槽规格外部边界线位置,然后采样;

(5)若采用切割机采样时,先沿样槽边界线四周切入规定深度样沟(如坚硬岩矿石可在样槽中间切入1--2条相同深度样沟,便于凿取槽内岩块),然后用钢钎与手锤等工具凿出槽内样块,铲平槽底,并清扫干净样屑。

3、样品编号、包装

(1)样品的收集

刻完一件样品后,及时将落在接样布上的矿块、矿屑、及占落在接布上的矿粉收集干净装袋(样袋小,可分装多袋);

(2)填写采样标签

样品装袋后应及时填写样签,一件样品分装多袋时,每袋样品都必须用防水墨汁填写一张样品签,折好装入样品袋中;

样品签中主要填写:矿区、工程号、样品编号、总袋数、第几袋、采集人。

(3)样品袋放入标签后,袋口必须用绳捆扎牢固,每袋样品的袋上必须用防水笔写上:探矿工程号、样品号、共几袋、第几袋。

如:1号穿脉、1号样、装3袋。则样品袋上应写:CM1H1、1/3袋,CM1H1、2/3袋,CM1H1、3/3袋。

4、采样工培训

不论用何种方法采样,对采样工必须进行培训、考核、野外现场操作,要求其了解采样质量的重要性、提高责任心,经理论与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可按质量优、劣实行奖惩制度)。计件工资的样品价格要按岩石等级、风化程度、裂隙发育程度等综合因素分成若干等级合理制定。

5、质量检查及验收

(1)质量检查

在采样过程中,特别是开始阶段,地质员要对每一个采样工进行现场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每采完一批样,地质编录人员应对样品的刻取质量及时进行100%验收检查,并填写刻槽采样质量检查验收表(附表2)。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样号与样品长度。编录人员实地检查样号、样长是否吻合,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进行纠正;

②样槽规格:编录人员应实地检查样槽边帮、底面是否平直,样槽宽度、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③样品重量:所有刻槽样品均应(晾干后)称重登记,用理论重量与样品实际重量相比较的方法,检查样品重量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误差要求不超过15-20%)。

(2)体重值的确定

由于受不同矿物组合、品级、矿石自然类型、风化程度、裂隙密集程度、孔隙发育程度等影响,不同样品的实际体重值变化是很大的,故在计算样品理论重量时应对不同的样品分别采用不同的体重值进行计算。具体矿区可根据主要岩矿石情况,划分出最主要的、经常出现的几种类型,分别确定其体重,对次要类型的体重值可对比参照确定。体重值确定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①对致密块状岩矿石可通过实验室测定小体重体(在必要时可在野外自已动手测定);

②松软岩矿石可采用类似于大体重测定方法确定;

③通过统计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规格标准的刻槽样的平均体重值(即实际重量与实际体积之比)确定;

④由碎块与土状物组成的样品,可按碎块所占比例用内插法确定体重[即碎块占0%(土状)--100%(块状)的体重变化值];

⑤与同类矿区类比确定。

(3)样品验收

①规格不够,但样品实际重量与其实际规格吻合时,应补充采样(与原样合并);

②规格明显不够,但重量符合要求,问题严重,应报废;

③宽度或深度偏大(裂隙发育、岩石破碎),边框及底面基本平整,样品实际重量与实际规格吻合时,可验收(在验收表中说明);

④样品边界不清楚、边界呈锯齿状、采样工作面未平整呈锯齿状、分不清边帮与底等情况,原则应报废;

⑤采样工作面凹凸不平、表面有风化外壳、有炮粉、炮泥覆盖,原则上应报废;

⑥样品中有大于断面规格(如10×3厘米)的岩(矿)块,应报废;

⑦规格基本符合要求,但边帮、底面不平整的要修补平整(与原样合并)。

6、样品登记

经地质编录人员验收合格的样品,应及时将有关数据(包括样品编号、位置、样长、样槽坡向、坡度角、岩、矿石类型及矿体倾向、倾角等内容)填入坑探工程采样登记表中(附表1)。

五、钻探工程(岩、矿心)采样及要求

1、采样方法

岩矿心基本分析取样应根据钻孔地质编录资料严格按基本分析取样的布样原则及要求编制钻孔采样登记表(附表3);首先在现场对岩矿心的先后顺序、岩心长、回次岩心牌位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布样;检查岩矿心矿化特征、分层位置与登记表相符时进行分割布样,在采样位置放置岩矿心样品签(标本签内容可根据矿区情况简化),并在岩心箱相应位置的隔板上做标记,以准确界定采样位置,采样后用于界定样品对应的保留岩心位置;采样人员对每个样品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切分样品。

岩矿心样品签

①较完整的岩芯及较大的岩块,进行二分之一切分;

②在进行岩矿心切分时,如果矿心中矿化不均匀或矿化具方向性时,为了使切开的两侧岩矿心矿化基本一致,切开面应尽量垂直于矿化标志面,在必要时地质人员应在岩矿心上标出切割线;

③当岩、矿心破碎呈小碎块、岩、矿屑、岩粉时,无法用切割机切分时,为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将小岩块敲打二分之一作为样品,岩矿屑、岩矿粉应混合均匀后取二分之一作为样品;

④补写岩心编号:岩矿心取样后,原岩心编号部分被破坏,此时应在保留的一半岩心上补写原来的岩心编号,以便恢复原状。

2、样品包装

一个岩(矿)心样采样结束,应及时装袋,一件样品分装多袋时,每袋样品都必须用防水墨汁填写一张样品签,折好装入样品袋中,扎紧袋口。

每袋样品的袋上必须用防水笔写上:钻孔编号、样品号、共几袋、第几袋。如:ZK302-1号样、装2袋。则样品袋上应写:ZK302H1、1/2袋,ZK302H1、2/2袋。

3、样品称重登记

所有样品正样(送化验)、副样(保留)均应称重并及时将有关数据资料填入钻孔采样及分析结果登记表中(附表3)。

4、质量检查验收

(1)锯样线路必须通过岩矿心中心切面,不符合要求要及时纠正;

(2)正样与副样重量的允许相对误差:完整岩矿心和粉状岩矿心为5%;破碎、不完整的岩心为10%,如不符合要求要进行处理(一般是对重量偏大的样品中的大岩块切取一部分样块放置到另一半样品中,直至合格);

(3)检查样品岩矿心实际长度与重量是否协调,若相差较大应查明原因。

(4)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填在检查验收表中。

紫金山矿田地质勘查总项目部

2008.10.28

以上意见供大家工作中参照,希望各项目部结合矿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希望认真落实公司领导对刻槽取样工作的指示,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采样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附表1

工程编号

样品

编号

1采样位置(m)自2至3水平样长(m)斜长(m)4矿体倾向倾角5样槽坡向坡度6样槽坡向与矿体倾向的关系坑探工程采样登记表第页备注15采样规格(cm)9原始重量(kg)10袋数11岩矿石名称12采样日期13采样人14采样方法87登记人:年月日

10检查人:年月日

附表2

工程编号

样品编号1

样长(m)2

实际样品

实际规

长规格岩矿石名称

格(cm)

(m)(cm)3

4

5

6

刻槽采样质量检查验收表

采用体重

3

(g/cm) 8

样品实重(kg)9

理论重量(kg)10

相对误差(%)11

采样人12

验收综合评定

13

结构、构造

7

验收时间:年月日

11

验收人:

附表3

钻孔编号

样品编号

采样位置(m)自2

至3

样长4

回次

岩矿心(m)长度6

采取率(%)7

代表长8

样品采取率(%)9

钻孔采样登记表

矿心编号自10

至11

矿心直径(mm)12

样品重量(kg)正样13

副样14

相对误差(%)15

袋数

岩矿石名称备注

15161718

采样人:年月日登记人:年月日检查人:年月日

12

矿产勘查基本分析取样方法和要求

(试行)

固体矿产勘查基本分折采样是矿产勘查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采样质量直接影响矿体圈定、资源储量估算、矿床评价和地质成果的真实性,必需高度重视。基本分析样在地表和坑探工程中一般采用刻槽法采样,在钻探工程中采用锯开法采样,其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按《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勘探采样规定及方法》(国家地质总局,1977年)执行。根据规定要求,结合目前基本分折样品采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采样工作方法和基本要求概述如下:

一、基本分析采样目的

通过对矿样分析,了解矿石中主要有益、有害组分含量,为圈定矿体,划分矿石类型和品级,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提供依据。

二、采样工具及材料

样品袋(一般用白布缝制,要求可装5-10Kg 矿样)、小型石材切割机(角磨机)、手锤、圆(扁)钢钎头(数十支)、采样围布、垫布、刷子、钢卷尺、罗盘、红油漆、记号笔、秤、样品标签、采样登记表等。

三、布样原则及要求

1、布样应在详细观察、工程地质编录、分层的基础上进行;

2、样品应尽可能沿矿体厚度方向、分矿石类型、品级、分段连续布置;在勘查工程中样品布样方向一般与工程延展方向一致,如,在探槽中的采样位置一般在槽底,或编录壁的下部;坑道中的采样位置一般在首选壁的腰线上;沿脉坑道则布在掌子面上(一般视矿种和矿石变化情况间隔4—10米);圆井、浅井或竖井布在首选壁的中线上;

3、同一件样品不得跨越不同的矿种或不同矿层(图1);

图1不同矿种(层)分开取样示意图

4、同一件样品一般不得跨越不同自然类型及工业品级(图2)

图2不同自然类型及工业品级应单独取样

5、单样样长代表的真厚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矿种的最低可采厚度(图3)

;图3单样样长所代表的真厚度一般不超过该矿种的最低可采厚度

6、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品不得跨越不同孔径岩矿心(图4)

图4同一件岩心样不得跨越不同孔径采取

7、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品不能跨越回次采取率相差较大的回次(图

5)

图5同一件样不能跨越回次采取率相差较大的回次

8、矿层中夹石(脉岩)厚度大于等于夹石剔除厚度(在勘查设计中应明确)时,夹石应单独采样(图6)

图6夹石与矿层采样示意图

9、矿层中夹石小于夹石剔除厚度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①一般可合并到相邻低品位矿石样中自然贫化(图7);②若在矿化较均匀的矿体中,可一分为二分别划分到相邻的样品中;③若夹石宽度较大(小于夹石剔除厚度),也

可单独采样;

图7脉岩剔除原则

10、矿层的顶、底板必须有控制样品;

11、根据探矿工程编录成果,按照上述一般原则,对样品进行划分,编制采

样登记表(附表1中的前4项及第12项),经技术负责人核准后,按此表到实地布样,在布样过程中若发现表中划分不合理的样品,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2、有关注意事项:同一矿层中必须连续取样,其全部样品首尾相接,不得错开;同一样品尽可能是一条直线,在特定条件下样品可稍成圆滑弧线,但不能形成明显折线;样长是指样品的直线长度,样品实际长度是指样品的曲线长度(主要是计算样品体积和理论重量),当样品是直线时其样长与实际长度相等。

13、样品编号原则

基本分析样品编号为工程编号+化学分析样代号+该工程中本类样品顺序号组成(其它手标本、薄片、光片、体积质量样等样品编号原则类似)。如,TC11探槽中1、2…….号,基本分析样编号为:TC11H1、TC11H2、TC11H3. 。

有的矿区采用编总号的方法,但,一个矿区要求必须统一。

实际工作时,在不致引起混乱的前提下,可分别或全部省略样品代号。如实地标注样号时,可以只写H1、H2、H3……。在素描图及样品登记表中可以只写H1、2、3……。

四、刻槽采样方法与要求

1、刻槽采样断面规格(宽度×深度)

一般应根据矿体的厚度及矿石结构、构造、矿化均匀程度而定。

(1)有用组分含量高,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小,矿物分布较均匀,采样规格可小(一般5×2-10×3);反之,有用组分含量低,有用矿物粒度大,分布不均匀,采样规格须要加大(一般10×3-10×5);

(2)有用组分含量较均匀,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差异不大、分布较均匀、采样规格可小(一般5×2-10×3);

(3)有用组分含量不均匀,有用矿物颗粒直径差异大、分布不均匀、采样规格须要加大(一般10×3-10×5);

(4)对薄矿型(一般厚度0.1--<1米)的贵金属矿(或有色金属富矿),应加大断面规格,一般可采用10×5—20×5—30×5……等;

(5)贵金属(金、银)、稀有金属(铍、铌、钽)采样规格相对要大(10×5--20×5);

(6)有色金属(铜、铅、锌、钼、镍、钨、锡)一般采样规格为10×3cm

(有贵金属伴共生时为10×5)。

(7)对新矿床类型、矿石结构复杂、矿化很不均匀等特殊情况要经过试验确定采样规格。具体矿床采样规格在勘查设计中应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2、采样方法

进入采样工作区,首先要查看安全作业条件,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方能开始进行采样作业,具体作业要求如下:

(1)检查布样位置,样品编号,布样长度,与作业任务单(或采样登记表)无误时,方可作业;

(2)检查样品所在位置是否平整,如有凸出或凹陷,应先将其铲(凿)平,去除表面风化外壳,泥土、草根,炮粉等杂物。然后在符合采样要求的工作面上,由地质技术人员按采样登记表中划分的样品,用记号笔(或其他笔)按样长及刻样宽度实施布样,并在样品上方标注样品编号;

(3)在采样位置,用油布或编织布封闭四周,铺上垫布,以防止样品粉屑的散失和外来物质的混入;

(4)用钢卷尺量好样槽宽度及长度,如手工采样时,先用钎头准确凿出样槽规格外部边界线位置,然后采样;

(5)若采用切割机采样时,先沿样槽边界线四周切入规定深度样沟(如坚硬岩矿石可在样槽中间切入1--2条相同深度样沟,便于凿取槽内岩块),然后用钢钎与手锤等工具凿出槽内样块,铲平槽底,并清扫干净样屑。

3、样品编号、包装

(1)样品的收集

刻完一件样品后,及时将落在接样布上的矿块、矿屑、及占落在接布上的矿粉收集干净装袋(样袋小,可分装多袋);

(2)填写采样标签

样品装袋后应及时填写样签,一件样品分装多袋时,每袋样品都必须用防水墨汁填写一张样品签,折好装入样品袋中;

样品签中主要填写:矿区、工程号、样品编号、总袋数、第几袋、采集人。

(3)样品袋放入标签后,袋口必须用绳捆扎牢固,每袋样品的袋上必须用防水笔写上:探矿工程号、样品号、共几袋、第几袋。

如:1号穿脉、1号样、装3袋。则样品袋上应写:CM1H1、1/3袋,CM1H1、2/3袋,CM1H1、3/3袋。

4、采样工培训

不论用何种方法采样,对采样工必须进行培训、考核、野外现场操作,要求其了解采样质量的重要性、提高责任心,经理论与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可按质量优、劣实行奖惩制度)。计件工资的样品价格要按岩石等级、风化程度、裂隙发育程度等综合因素分成若干等级合理制定。

5、质量检查及验收

(1)质量检查

在采样过程中,特别是开始阶段,地质员要对每一个采样工进行现场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每采完一批样,地质编录人员应对样品的刻取质量及时进行100%验收检查,并填写刻槽采样质量检查验收表(附表2)。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样号与样品长度。编录人员实地检查样号、样长是否吻合,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进行纠正;

②样槽规格:编录人员应实地检查样槽边帮、底面是否平直,样槽宽度、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③样品重量:所有刻槽样品均应(晾干后)称重登记,用理论重量与样品实际重量相比较的方法,检查样品重量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误差要求不超过15-20%)。

(2)体重值的确定

由于受不同矿物组合、品级、矿石自然类型、风化程度、裂隙密集程度、孔隙发育程度等影响,不同样品的实际体重值变化是很大的,故在计算样品理论重量时应对不同的样品分别采用不同的体重值进行计算。具体矿区可根据主要岩矿石情况,划分出最主要的、经常出现的几种类型,分别确定其体重,对次要类型的体重值可对比参照确定。体重值确定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①对致密块状岩矿石可通过实验室测定小体重体(在必要时可在野外自已动手测定);

②松软岩矿石可采用类似于大体重测定方法确定;

③通过统计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规格标准的刻槽样的平均体重值(即实际重量与实际体积之比)确定;

④由碎块与土状物组成的样品,可按碎块所占比例用内插法确定体重[即碎块占0%(土状)--100%(块状)的体重变化值];

⑤与同类矿区类比确定。

(3)样品验收

①规格不够,但样品实际重量与其实际规格吻合时,应补充采样(与原样合并);

②规格明显不够,但重量符合要求,问题严重,应报废;

③宽度或深度偏大(裂隙发育、岩石破碎),边框及底面基本平整,样品实际重量与实际规格吻合时,可验收(在验收表中说明);

④样品边界不清楚、边界呈锯齿状、采样工作面未平整呈锯齿状、分不清边帮与底等情况,原则应报废;

⑤采样工作面凹凸不平、表面有风化外壳、有炮粉、炮泥覆盖,原则上应报废;

⑥样品中有大于断面规格(如10×3厘米)的岩(矿)块,应报废;

⑦规格基本符合要求,但边帮、底面不平整的要修补平整(与原样合并)。

6、样品登记

经地质编录人员验收合格的样品,应及时将有关数据(包括样品编号、位置、样长、样槽坡向、坡度角、岩、矿石类型及矿体倾向、倾角等内容)填入坑探工程采样登记表中(附表1)。

五、钻探工程(岩、矿心)采样及要求

1、采样方法

岩矿心基本分析取样应根据钻孔地质编录资料严格按基本分析取样的布样原则及要求编制钻孔采样登记表(附表3);首先在现场对岩矿心的先后顺序、岩心长、回次岩心牌位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布样;检查岩矿心矿化特征、分层位置与登记表相符时进行分割布样,在采样位置放置岩矿心样品签(标本签内容可根据矿区情况简化),并在岩心箱相应位置的隔板上做标记,以准确界定采样位置,采样后用于界定样品对应的保留岩心位置;采样人员对每个样品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切分样品。

岩矿心样品签

①较完整的岩芯及较大的岩块,进行二分之一切分;

②在进行岩矿心切分时,如果矿心中矿化不均匀或矿化具方向性时,为了使切开的两侧岩矿心矿化基本一致,切开面应尽量垂直于矿化标志面,在必要时地质人员应在岩矿心上标出切割线;

③当岩、矿心破碎呈小碎块、岩、矿屑、岩粉时,无法用切割机切分时,为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将小岩块敲打二分之一作为样品,岩矿屑、岩矿粉应混合均匀后取二分之一作为样品;

④补写岩心编号:岩矿心取样后,原岩心编号部分被破坏,此时应在保留的一半岩心上补写原来的岩心编号,以便恢复原状。

2、样品包装

一个岩(矿)心样采样结束,应及时装袋,一件样品分装多袋时,每袋样品都必须用防水墨汁填写一张样品签,折好装入样品袋中,扎紧袋口。

每袋样品的袋上必须用防水笔写上:钻孔编号、样品号、共几袋、第几袋。如:ZK302-1号样、装2袋。则样品袋上应写:ZK302H1、1/2袋,ZK302H1、2/2袋。

3、样品称重登记

所有样品正样(送化验)、副样(保留)均应称重并及时将有关数据资料填入钻孔采样及分析结果登记表中(附表3)。

4、质量检查验收

(1)锯样线路必须通过岩矿心中心切面,不符合要求要及时纠正;

(2)正样与副样重量的允许相对误差:完整岩矿心和粉状岩矿心为5%;破碎、不完整的岩心为10%,如不符合要求要进行处理(一般是对重量偏大的样品中的大岩块切取一部分样块放置到另一半样品中,直至合格);

(3)检查样品岩矿心实际长度与重量是否协调,若相差较大应查明原因。

(4)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填在检查验收表中。

紫金山矿田地质勘查总项目部

2008.10.28

以上意见供大家工作中参照,希望各项目部结合矿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希望认真落实公司领导对刻槽取样工作的指示,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采样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附表1

工程编号

样品

编号

1采样位置(m)自2至3水平样长(m)斜长(m)4矿体倾向倾角5样槽坡向坡度6样槽坡向与矿体倾向的关系坑探工程采样登记表第页备注15采样规格(cm)9原始重量(kg)10袋数11岩矿石名称12采样日期13采样人14采样方法87登记人:年月日

10检查人:年月日

附表2

工程编号

样品编号1

样长(m)2

实际样品

实际规

长规格岩矿石名称

格(cm)

(m)(cm)3

4

5

6

刻槽采样质量检查验收表

采用体重

3

(g/cm) 8

样品实重(kg)9

理论重量(kg)10

相对误差(%)11

采样人12

验收综合评定

13

结构、构造

7

验收时间:年月日

11

验收人:

附表3

钻孔编号

样品编号

采样位置(m)自2

至3

样长4

回次

岩矿心(m)长度6

采取率(%)7

代表长8

样品采取率(%)9

钻孔采样登记表

矿心编号自10

至11

矿心直径(mm)12

样品重量(kg)正样13

副样14

相对误差(%)15

袋数

岩矿石名称备注

15161718

采样人:年月日登记人:年月日检查人:年月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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