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物业费纠纷?

年底,很多物业公司开始通过起诉的手段收取物业费,楼主解答了不少业主的咨询,包括楼主所在的小区,楼主对面的空置房就贴着一张通知(见下文),楼主自己还遇到过交了物业费,物业跑路的事。目前,合肥很多小区都实行物业管理,但是这样带来了一些问题,很多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往往会拒交物业费,双方甚至会闹上法/庭。

物业费案件在法/院是诉一件判一件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几乎是100%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完全占理,而是因为很多业主不懂法,抗辩的理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虽然合肥的法/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充分考虑了事实情况和业主的利益,值得表扬!

以下是一些案例转载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合肥市民钟女士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钟女士打8折支付物业费。此事经报道后,引起市民热议。有读者提出以后是否可以据此打折支付物业费?也有读者质疑称,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为什么还要交费?昨日,记者采访了庐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李玲,就大伙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物业管理不到位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从2009年7月1日起,合肥某小区业主刘强(化名)开始拒交物业费。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刘强应按照九折支付物业费。刘强不交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未对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小区多处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小区绿化损坏、路灯损坏、西门门禁损坏无人看守、水景观关闭、水质严重破坏。

更让刘强气愤的是,2010年,小区保安人员因认为刘强的车辆停放不正确擅自将车辆上锁,刘强与其协调时被保安殴打。还有一次,刘强让物业代收网购商城的邮递,回头去取时,物业却称没有收到这个快递。

法/官看法:从证据看,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服务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但是,该公司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存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重大错误。根据物业公司的过错,法院判决刘强应按照九折支付所欠物业费。至于刘强所称遭保安殴打及代收邮件纠纷的抗辩,未提供相关证据,且刘强可以侵权事实另案诉讼,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问题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2011年,汪女士入住新房后,发现房屋窗户存在不密封漏气的质量问题。后汪女士以窗户质量问题为由,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拒绝交纳物业费。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汪女士需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物业费2392元。

法/官看法:房屋玻璃漏气,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质量瑕疵,这一项的法律责任是房屋开发商负责。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反映后,有义务转告、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但是,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不交物业费。

问题三:长期不在家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据李玲介绍,有的业主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为由拒付物业费,还有一些低楼层业主提出,其未乘坐电梯,不应该交纳这么高的物业费用。

法/官看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成为小区的业主,无论是否实际入住,都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的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等。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

法/官支招

业主如何理性维权

李玲是庐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据她介绍,2012年,该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13件,其中调解8件,撤诉359件,判决46件。

在这些案件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房屋质量不过关、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消防设施成摆设、电瓶车在车棚被偷了,自家的停车位被别人给非法占用了,甚至连邻居侵占了公共空间,都成了业主不交费的原因。”李玲说。

李玲说,业主得树立合同意识,签订了合同,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交费。至于服务的质量好不好,那就要看有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法官在判案时会对物业费酌情考虑进行核减。

李玲建议,业主在遇到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时,应理性维权,如果一味不交物业费,反而适得其反。

打个比方,如果业主的电瓶车停在小区停车棚内被偷走,这说明物业保安在小区安全保卫工作上有漏洞。业主就应该拍照、并做好取证工作。

李玲说,法/官在判案时除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物业合同来进行。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就物业服务的标准、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可以避免以后发生扯皮的情况。

同时,提醒各位业主,一是在维权的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物业部门的会议纪要、电话录音等、如果证实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的,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是积极联系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业主,作为维权的同一主体,相对而言无论是媒体还是法院,可能会更加重视。 一,业主举证基本上都一样,一个或几个业主拍的照片全小区被诉业主共用,一般都会被不予采信,建议大家在留取证据照片时要考虑到环境和自己住宅的关系,而不是很局部的一小块有问题的地方。

二,照片大多是仅仅表现一时一地的问题,不具有连续性和全面性。有的照片业主在拍摄时居然没有设置好数码相机的时间,无法判断时效。简单的说,如果想表现路灯常年损坏,就不能只拍一张照片、一盏路灯,因为很有可能你拍完的第二天坏灯泡就被换了,而且仅仅一盏路灯的损坏无法说明物业在照明方面完全没有作为。

三,征集证人证言时不能找与诉讼中任何一方有利益关系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找的证人也是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那也会不予采信。

物业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年底,很多物业公司开始通过起诉的手段收取物业费,楼主解答了不少业主的咨询,包括楼主所在的小区,楼主对面的空置房就贴着一张通知(见下文),楼主自己还遇到过交了物业费,物业跑路的事。目前,合肥很多小区都实行物业管理,但是这样带来了一些问题,很多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往往会拒交物业费,双方甚至会闹上法/庭。

物业费案件在法/院是诉一件判一件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几乎是100%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完全占理,而是因为很多业主不懂法,抗辩的理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虽然合肥的法/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充分考虑了事实情况和业主的利益,值得表扬!

以下是一些案例转载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合肥市民钟女士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钟女士打8折支付物业费。此事经报道后,引起市民热议。有读者提出以后是否可以据此打折支付物业费?也有读者质疑称,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为什么还要交费?昨日,记者采访了庐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李玲,就大伙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物业管理不到位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从2009年7月1日起,合肥某小区业主刘强(化名)开始拒交物业费。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刘强应按照九折支付物业费。刘强不交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未对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小区多处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小区绿化损坏、路灯损坏、西门门禁损坏无人看守、水景观关闭、水质严重破坏。

更让刘强气愤的是,2010年,小区保安人员因认为刘强的车辆停放不正确擅自将车辆上锁,刘强与其协调时被保安殴打。还有一次,刘强让物业代收网购商城的邮递,回头去取时,物业却称没有收到这个快递。

法/官看法:从证据看,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服务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但是,该公司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存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重大错误。根据物业公司的过错,法院判决刘强应按照九折支付所欠物业费。至于刘强所称遭保安殴打及代收邮件纠纷的抗辩,未提供相关证据,且刘强可以侵权事实另案诉讼,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问题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2011年,汪女士入住新房后,发现房屋窗户存在不密封漏气的质量问题。后汪女士以窗户质量问题为由,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拒绝交纳物业费。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汪女士需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物业费2392元。

法/官看法:房屋玻璃漏气,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质量瑕疵,这一项的法律责任是房屋开发商负责。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反映后,有义务转告、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但是,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不交物业费。

问题三:长期不在家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据李玲介绍,有的业主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为由拒付物业费,还有一些低楼层业主提出,其未乘坐电梯,不应该交纳这么高的物业费用。

法/官看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成为小区的业主,无论是否实际入住,都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的费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等。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

法/官支招

业主如何理性维权

李玲是庐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据她介绍,2012年,该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13件,其中调解8件,撤诉359件,判决46件。

在这些案件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房屋质量不过关、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消防设施成摆设、电瓶车在车棚被偷了,自家的停车位被别人给非法占用了,甚至连邻居侵占了公共空间,都成了业主不交费的原因。”李玲说。

李玲说,业主得树立合同意识,签订了合同,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交费。至于服务的质量好不好,那就要看有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法官在判案时会对物业费酌情考虑进行核减。

李玲建议,业主在遇到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时,应理性维权,如果一味不交物业费,反而适得其反。

打个比方,如果业主的电瓶车停在小区停车棚内被偷走,这说明物业保安在小区安全保卫工作上有漏洞。业主就应该拍照、并做好取证工作。

李玲说,法/官在判案时除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物业合同来进行。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就物业服务的标准、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可以避免以后发生扯皮的情况。

同时,提醒各位业主,一是在维权的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物业部门的会议纪要、电话录音等、如果证实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的,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是积极联系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业主,作为维权的同一主体,相对而言无论是媒体还是法院,可能会更加重视。 一,业主举证基本上都一样,一个或几个业主拍的照片全小区被诉业主共用,一般都会被不予采信,建议大家在留取证据照片时要考虑到环境和自己住宅的关系,而不是很局部的一小块有问题的地方。

二,照片大多是仅仅表现一时一地的问题,不具有连续性和全面性。有的照片业主在拍摄时居然没有设置好数码相机的时间,无法判断时效。简单的说,如果想表现路灯常年损坏,就不能只拍一张照片、一盏路灯,因为很有可能你拍完的第二天坏灯泡就被换了,而且仅仅一盏路灯的损坏无法说明物业在照明方面完全没有作为。

三,征集证人证言时不能找与诉讼中任何一方有利益关系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找的证人也是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业主,那也会不予采信。

物业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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