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团市委机关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团市委机关管理制度

(2011年)

目 录

一、纪律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学习制度

四、发稿奖励办法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七、文印管理制度

八、公务接待制度

九、信息管理制度

纪 律 制 度

一、严守政治纪律

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二、严守工作纪律

(一)树立良好形象

1、所有工作人员要求衣着要整洁、端庄、得体。

2、工作人员要求讲普通话,待人接物要和蔼,办事要主动、热情、大方。

3、工作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放。

4、坚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工作一般情况逐级进行,不得越级请示,更不能多头请示。日常工作中,各部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承办事项办理情况,特殊情况应随时请示报告,凡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如不按 时请示报告工作造成影响的,按要求进行问责。

(二)厉行勤俭节约

1、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各类用电办公设备停用半小时以上或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2、节约用水。要爱护楼内供水设施,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杜绝“长流水”,减少浪费用水现象。

3、节约用纸。提倡电脑办公,尽量做到办公“无纸化”。在文件、材料未定稿前,尽量使用废稿纸打印文本。对需要复印的文稿要在定稿以后进行复印,避免因易稿而重复复印。

4、节约用油。办公室车辆要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和里程保养,尽量减少车耗和油耗。

(三)严格考勤纪律

1、坚持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部室人员因公出差或者外出办事,部室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告知;部长外出必须告知分管领导;副书记出差或者外出开会要告知书记和办公室。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开启通讯工具或告知联系方法,以便随时联络,违者视为擅自离岗。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串门聊天,不玩电脑游戏等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工作的,必须请假。副部长以下干部1天假由部长批准,2天假由分管领导批,3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部长1天假由分管领导批,2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副书记1天假由书记审批;书记请假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报批。休假满期后要及时向批假人销假。1年内累计请假最多不得超过15日,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7日;工作年限满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15日。超过规定假期的,则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原则上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病假3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证明。

4、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守生活纪律

(一)禁止参与以钱物等作注比输赢的打麻将、打扑克等赌博活动。

(二)除有领导安排的重大接待任务外,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日的中午和值班时间不能饮酒,对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机关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维护机关和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低俗的聚会活动,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要顶得住歪风、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四)鼓励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参与晨练、登山、球类运动等各项积极向上的健康文娱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学历晋升、学位文凭进修的学习活动及其他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严守廉政纪律

(一) 禁止以权谋私,抵制歪风邪气

严禁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严禁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或利用公款为个人谋利;严禁参与带有宗教和封建 迷信色彩的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旅游等形式的任何支出和费用;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群众监督

每年年初党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追究。落实廉政谈话“三项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发现、查处腐败问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基层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

会 议 制 度

一、党组会议:

(一)党组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党组会的,可以临时召开。

(二)党组会参加人员为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四)党组会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②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及人事任免、奖惩等。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④重大的经费开支事项。⑤其它需要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

(五)党组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大局为重,对所研究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党组会作出的决定,党组成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无传达任务的,必须保守会议秘密。

二、书记办公会

(一)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经书记提议可临时召开。

(二)书记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正、副书记、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书记办公会由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②分析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③决定对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奖惩方案;④其它需要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书记办公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出席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由书记集中正确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凡书记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正、副书记、党组成员都必须带头自觉执行。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研究确定生活会主题,并通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

(三)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组成员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和支部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

(三)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

(四)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计划。

学 习 制 度

一、学习目的

干部职工通过有组织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促进共青团工作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学习内容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相关知识;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精学实。

(二)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项业务工作的培训和深造;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等。

(三)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努力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现代科学技术,包括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性外语知识、历史知识和文学艺术等各种知识,做到理论知识常学常新,与时俱进。

(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坚持开展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按市纪委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以此增强机关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的政府形象。

(六)加强实践知识学习。每年坚持开展1—2次外出实践学习活动。就我市团的工作难点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各种动态;到团的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团的工作思路;到基层了解掌握团的工作动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服务方式、方法,用实

践丰富理论知识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

三、学习方法

(一)集中学习。一是坚持办公室机关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二是请进来集中辅导学习;三是党组成员带头辅导学习;四是部室之间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知识交流活动。

(二)个人自学。要求每位干部抽出业务时间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考察调研。不定期组织到各县市区、外地发达地区就共青团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

(四)组织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的各项活动,在机关内部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活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实施、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有记载。

(二)各部室要根据办公室学习计划,结合部室业务实际每年确定1—2个主题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部室负责人要承担专题讲课任务。

(三)每位干部每年完成1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4篇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发表2篇文章。

五、学习考核

(一)考勤记载。每年由办公室建立学习考勤记载,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会议记录制度,对一年内有5次无故未参加学习的,取消评先资格,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

(二)定期检查。党组每年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发稿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推动我委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服务于旅游发展,进一步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与调研写作相结合,积极宣传、报道和推介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 奖励范围:

1.凡我委干部职工为宣传报道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而撰写的各种类型的稿件,拍摄的各种类型的图片、视频,在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的,予以奖励。

2.稿件须被本单位团的简报、咸宁青年网采用不少于4篇,在此基础上被采用的,按机关制度给予奖励。

二、投稿方式:

1.需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的稿件。

2.应经过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投稿。

三、奖励标准:

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发表了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稿件的,分层次予以奖励。

1. 被市委督察简报、《咸宁信息》、《领导参考》等市委、市政府内部期刊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被《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南鄂晚报》等市级报刊杂志等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1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50元;被《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200元,新闻、

信息每篇奖励100元;被共青团中央网站、荆楚青年网以及省级团组织以上网站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团中央杂志、刊物选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以上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5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被其他网络平台选用的网络信息每条计酬20元;《咸宁青年网》按10元/条、《咸宁共青团》简报信息10元/篇的标准进行奖励。一稿多发的按稿件最高级别计发。

2.奖金由宣传部每季度统计汇总,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发放。

3.机关每年度根据被采用稿件数量多少进行排名。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质量和效

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机关所有日常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特殊支出(如:外出参观考察费用、往年债务偿还等)必须经书记审核。

1、所有有效发票必须注明开支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属实”,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报书记审后,再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重大项目支出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2、经办人因公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并写明借款事由,由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财务副书记报书记同意后签字,再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事情办结,3天内经手人必须将发票按程序审批报销,否则,分管财务副书记有权拒签,财务不再办理新的借款。

3、机关日常支出经费,每月由财务拿出详细的预算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书记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物资采购纪律。

凡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填报相应的政府采购审批表,报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核,交由办公室在分管财务副书记的监督下统一采购,不按此程序办理,一律不予报销。

三、严格财务报帐制度。

工作人员当月支出费用按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报帐,实行月清月结,当月费用当月审核报批。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书记审阅。

四、严格财务帐目、帐户管理。

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督促办公室科学编制全年的财务预算,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不得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使每个支出项目都经得起审计,不能在帐目上出现任何差错。否则,要追究

财务人员的纪律责任。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先停职,再按党纪政纪处理。按规定,单位基本帐户不能出借、出租,特殊情况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机关干部职工本人因病住院和直系亲属去世或遇其他家庭突发事情,各部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看望,费用标准不超过500元;

六、未尽事宜的有关费用,需经分管财务副书记报请书记研究决定。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关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安排专职的驾驶员负责驾驶。用车由分管机关副书记指示办公室安排。

二、司机应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保证用车随叫随到。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确保完全运行,如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并按情节轻重处罚。对人为造成事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处罚。保险公司返回的安全奖奖给司机。

三、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随意出车,并不得将车租借他人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安全奖,发生安全事故单位概不负责。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发生事故责任的,由当事人负责事故的全部费用,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专职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负责,防止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等,因本人主观大意原因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四、节约用油。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月一核,每天登记出车事由,每月由办公室登记公里数,每月核计每百公里油耗。

五、小车需维修、保养或缴纳相关费用,由司机提出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机关副书记同意,才能办理手续。小车修理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六、机关中层干部和职工,公务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月按已定标准发放交通费。

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件的分类

我委文件以咸青党组、咸青文、咸青发、咸青办发、咸青函分类,文件按字号确定分类,并采用相应的刊头。

二、发文处理程序

发文必须经过拟稿、审稿、核稿、签发四个环节。发文根据内容由有关部室拟稿,或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拟稿;在草稿送交领导审批签发前,需送办公室审稿,对公文的内容、格式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正,以保证公文的规范性和法律性;文稿由分管领导负责核稿;公文的签发按文件字号和内容轻重来确定,咸青党组、咸青文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其它可由分管领导签发,内容重要的应交主要领导签发。文件的校对、装订、分发由相关科室负责;文件形成后的原稿和电子文档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收文的处理

收文由办公室负责,重要的文件必须登记。需登记的文件包括国家、省、咸宁市文件,本市与我委业务相关的文件,登记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填附阅文处理单,送委领导批阅和传阅。其它文件作一般性传阅。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办的文件、函件、以及委领导批办的文件,有关部室按委领导批阅的意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不能横传公文,以免遗失。科室承办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办退。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各字号文件和凡需登记的文件均需存档;市委、市政府有关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也应保存。凡必须存档和作资料保存的文件,各部室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及光盘、照片整理完毕,向办公室移交,由办公室立卷,各科室只保存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文件。“三秘”文件要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注意保密。

五、文书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积极、热情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档案和资料。

(二)查(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履行查(借)阅手续,限期(一般不超过一周)归还。

(三)查(借)阅档案、资料者,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圈点、划线、不得折迭、拆散、污损档案或资料。

(四)不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公布档案或资料。

六、公文的缮印

(一)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属业务普通公文校印和装订由各业务承办部室负责,全局性公文由办公室负责,部室自己打印有关业务材料。

(二)印签是机关的权力代表,受国家法律保护,用印一定要严格掌握,凡属用印的公文、信函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才能用印,党组印签由组织部管理,机关印签由办公室管理。

(三)凡有不符合用印范围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印的要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接待制度

机关接待本着热情待客、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一、接待范围

1、团省委机关组成的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考核组;

2、外地、市、州团委机关来咸进行考察、参观的领导及随从人员;

3、各县市区团委书记;

4、委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任务。

二、接待审批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的客人,由相关部室向分管领导报告,说明接待对象的身份、人数及来咸的活动内容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书记,由办公室统一接待。

2、办公室按标准出具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字审批。进餐后原则上当场(现金)结账。在财务报帐时,经办人必须凭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报。

三、接待标准及要求

1、进餐标准:厅局级领导带队按每人每餐80元,县处级及以下每人50元安排。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适当提高标准。接待用酒水饮料以本地产品为主。

2、严格控制烟酒、饮料、礼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开支。所有接待进餐原则上一般不安排香烟,工作餐不安排饮酒。礼送来宾的礼品原则上使用本地产品。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负责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接待陪餐范围,增加陪餐人员。

四、接待地点

公务接待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协议酒店或宾馆,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报请分管财务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安排。

信息管理制度

一、建立共青团统信息网络。宣传部全面负责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计划及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对各类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信息发布前须报经领导同意。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各部室所提供的信息须由部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各部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需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因错误引起的后果由信息提供者负责。

四、在网页上所提供的信息如有变更,各部室应按任务分工及时提供变更信息。

五、各部室提供的书面信息、声像资料及照片资料应尽量提供电子文档。

六、宣传部每月通报一次上报和采用信息情况及浏览量统计;年终对全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

七、建立信息考评考核制度,实行定性、定量考核。根据综合积分情况,评选出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信息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树立安全意识,强化保密观念,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涉黄、不参赌。

九、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十、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计算机等网络工具,下班后及时切断计算机电源,遇到雷雨季节等恶劣天气还应及时拔掉网线。

团市委机关管理制度

(2011年)

目 录

一、纪律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学习制度

四、发稿奖励办法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七、文印管理制度

八、公务接待制度

九、信息管理制度

纪 律 制 度

一、严守政治纪律

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二、严守工作纪律

(一)树立良好形象

1、所有工作人员要求衣着要整洁、端庄、得体。

2、工作人员要求讲普通话,待人接物要和蔼,办事要主动、热情、大方。

3、工作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放。

4、坚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工作一般情况逐级进行,不得越级请示,更不能多头请示。日常工作中,各部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承办事项办理情况,特殊情况应随时请示报告,凡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如不按 时请示报告工作造成影响的,按要求进行问责。

(二)厉行勤俭节约

1、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各类用电办公设备停用半小时以上或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2、节约用水。要爱护楼内供水设施,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杜绝“长流水”,减少浪费用水现象。

3、节约用纸。提倡电脑办公,尽量做到办公“无纸化”。在文件、材料未定稿前,尽量使用废稿纸打印文本。对需要复印的文稿要在定稿以后进行复印,避免因易稿而重复复印。

4、节约用油。办公室车辆要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和里程保养,尽量减少车耗和油耗。

(三)严格考勤纪律

1、坚持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部室人员因公出差或者外出办事,部室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告知;部长外出必须告知分管领导;副书记出差或者外出开会要告知书记和办公室。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开启通讯工具或告知联系方法,以便随时联络,违者视为擅自离岗。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串门聊天,不玩电脑游戏等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工作的,必须请假。副部长以下干部1天假由部长批准,2天假由分管领导批,3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部长1天假由分管领导批,2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副书记1天假由书记审批;书记请假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报批。休假满期后要及时向批假人销假。1年内累计请假最多不得超过15日,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7日;工作年限满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15日。超过规定假期的,则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原则上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病假3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证明。

4、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守生活纪律

(一)禁止参与以钱物等作注比输赢的打麻将、打扑克等赌博活动。

(二)除有领导安排的重大接待任务外,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日的中午和值班时间不能饮酒,对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机关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维护机关和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低俗的聚会活动,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要顶得住歪风、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四)鼓励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参与晨练、登山、球类运动等各项积极向上的健康文娱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学历晋升、学位文凭进修的学习活动及其他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严守廉政纪律

(一) 禁止以权谋私,抵制歪风邪气

严禁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严禁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或利用公款为个人谋利;严禁参与带有宗教和封建 迷信色彩的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旅游等形式的任何支出和费用;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群众监督

每年年初党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追究。落实廉政谈话“三项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发现、查处腐败问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基层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

会 议 制 度

一、党组会议:

(一)党组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党组会的,可以临时召开。

(二)党组会参加人员为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四)党组会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②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及人事任免、奖惩等。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④重大的经费开支事项。⑤其它需要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

(五)党组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大局为重,对所研究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党组会作出的决定,党组成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无传达任务的,必须保守会议秘密。

二、书记办公会

(一)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经书记提议可临时召开。

(二)书记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正、副书记、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书记办公会由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②分析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③决定对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奖惩方案;④其它需要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书记办公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出席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由书记集中正确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凡书记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正、副书记、党组成员都必须带头自觉执行。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研究确定生活会主题,并通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

(三)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组成员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和支部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

(三)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

(四)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计划。

学 习 制 度

一、学习目的

干部职工通过有组织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促进共青团工作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学习内容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相关知识;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精学实。

(二)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项业务工作的培训和深造;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等。

(三)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努力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现代科学技术,包括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性外语知识、历史知识和文学艺术等各种知识,做到理论知识常学常新,与时俱进。

(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坚持开展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按市纪委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以此增强机关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的政府形象。

(六)加强实践知识学习。每年坚持开展1—2次外出实践学习活动。就我市团的工作难点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各种动态;到团的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团的工作思路;到基层了解掌握团的工作动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服务方式、方法,用实

践丰富理论知识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

三、学习方法

(一)集中学习。一是坚持办公室机关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二是请进来集中辅导学习;三是党组成员带头辅导学习;四是部室之间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知识交流活动。

(二)个人自学。要求每位干部抽出业务时间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考察调研。不定期组织到各县市区、外地发达地区就共青团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

(四)组织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的各项活动,在机关内部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活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实施、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有记载。

(二)各部室要根据办公室学习计划,结合部室业务实际每年确定1—2个主题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部室负责人要承担专题讲课任务。

(三)每位干部每年完成1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4篇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发表2篇文章。

五、学习考核

(一)考勤记载。每年由办公室建立学习考勤记载,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会议记录制度,对一年内有5次无故未参加学习的,取消评先资格,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

(二)定期检查。党组每年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发稿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推动我委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服务于旅游发展,进一步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与调研写作相结合,积极宣传、报道和推介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 奖励范围:

1.凡我委干部职工为宣传报道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而撰写的各种类型的稿件,拍摄的各种类型的图片、视频,在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的,予以奖励。

2.稿件须被本单位团的简报、咸宁青年网采用不少于4篇,在此基础上被采用的,按机关制度给予奖励。

二、投稿方式:

1.需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的稿件。

2.应经过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投稿。

三、奖励标准:

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发表了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稿件的,分层次予以奖励。

1. 被市委督察简报、《咸宁信息》、《领导参考》等市委、市政府内部期刊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被《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南鄂晚报》等市级报刊杂志等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1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50元;被《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200元,新闻、

信息每篇奖励100元;被共青团中央网站、荆楚青年网以及省级团组织以上网站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团中央杂志、刊物选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以上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5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被其他网络平台选用的网络信息每条计酬20元;《咸宁青年网》按10元/条、《咸宁共青团》简报信息10元/篇的标准进行奖励。一稿多发的按稿件最高级别计发。

2.奖金由宣传部每季度统计汇总,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发放。

3.机关每年度根据被采用稿件数量多少进行排名。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质量和效

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机关所有日常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特殊支出(如:外出参观考察费用、往年债务偿还等)必须经书记审核。

1、所有有效发票必须注明开支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属实”,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报书记审后,再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重大项目支出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2、经办人因公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并写明借款事由,由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财务副书记报书记同意后签字,再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事情办结,3天内经手人必须将发票按程序审批报销,否则,分管财务副书记有权拒签,财务不再办理新的借款。

3、机关日常支出经费,每月由财务拿出详细的预算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书记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物资采购纪律。

凡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填报相应的政府采购审批表,报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核,交由办公室在分管财务副书记的监督下统一采购,不按此程序办理,一律不予报销。

三、严格财务报帐制度。

工作人员当月支出费用按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报帐,实行月清月结,当月费用当月审核报批。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书记审阅。

四、严格财务帐目、帐户管理。

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督促办公室科学编制全年的财务预算,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不得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使每个支出项目都经得起审计,不能在帐目上出现任何差错。否则,要追究

财务人员的纪律责任。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先停职,再按党纪政纪处理。按规定,单位基本帐户不能出借、出租,特殊情况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机关干部职工本人因病住院和直系亲属去世或遇其他家庭突发事情,各部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看望,费用标准不超过500元;

六、未尽事宜的有关费用,需经分管财务副书记报请书记研究决定。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关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安排专职的驾驶员负责驾驶。用车由分管机关副书记指示办公室安排。

二、司机应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保证用车随叫随到。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确保完全运行,如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并按情节轻重处罚。对人为造成事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处罚。保险公司返回的安全奖奖给司机。

三、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随意出车,并不得将车租借他人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安全奖,发生安全事故单位概不负责。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发生事故责任的,由当事人负责事故的全部费用,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专职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负责,防止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等,因本人主观大意原因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四、节约用油。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月一核,每天登记出车事由,每月由办公室登记公里数,每月核计每百公里油耗。

五、小车需维修、保养或缴纳相关费用,由司机提出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机关副书记同意,才能办理手续。小车修理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六、机关中层干部和职工,公务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月按已定标准发放交通费。

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件的分类

我委文件以咸青党组、咸青文、咸青发、咸青办发、咸青函分类,文件按字号确定分类,并采用相应的刊头。

二、发文处理程序

发文必须经过拟稿、审稿、核稿、签发四个环节。发文根据内容由有关部室拟稿,或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拟稿;在草稿送交领导审批签发前,需送办公室审稿,对公文的内容、格式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正,以保证公文的规范性和法律性;文稿由分管领导负责核稿;公文的签发按文件字号和内容轻重来确定,咸青党组、咸青文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其它可由分管领导签发,内容重要的应交主要领导签发。文件的校对、装订、分发由相关科室负责;文件形成后的原稿和电子文档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收文的处理

收文由办公室负责,重要的文件必须登记。需登记的文件包括国家、省、咸宁市文件,本市与我委业务相关的文件,登记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填附阅文处理单,送委领导批阅和传阅。其它文件作一般性传阅。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办的文件、函件、以及委领导批办的文件,有关部室按委领导批阅的意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不能横传公文,以免遗失。科室承办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办退。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各字号文件和凡需登记的文件均需存档;市委、市政府有关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也应保存。凡必须存档和作资料保存的文件,各部室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及光盘、照片整理完毕,向办公室移交,由办公室立卷,各科室只保存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文件。“三秘”文件要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注意保密。

五、文书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积极、热情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档案和资料。

(二)查(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履行查(借)阅手续,限期(一般不超过一周)归还。

(三)查(借)阅档案、资料者,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圈点、划线、不得折迭、拆散、污损档案或资料。

(四)不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公布档案或资料。

六、公文的缮印

(一)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属业务普通公文校印和装订由各业务承办部室负责,全局性公文由办公室负责,部室自己打印有关业务材料。

(二)印签是机关的权力代表,受国家法律保护,用印一定要严格掌握,凡属用印的公文、信函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才能用印,党组印签由组织部管理,机关印签由办公室管理。

(三)凡有不符合用印范围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印的要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接待制度

机关接待本着热情待客、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一、接待范围

1、团省委机关组成的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考核组;

2、外地、市、州团委机关来咸进行考察、参观的领导及随从人员;

3、各县市区团委书记;

4、委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任务。

二、接待审批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的客人,由相关部室向分管领导报告,说明接待对象的身份、人数及来咸的活动内容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书记,由办公室统一接待。

2、办公室按标准出具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字审批。进餐后原则上当场(现金)结账。在财务报帐时,经办人必须凭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报。

三、接待标准及要求

1、进餐标准:厅局级领导带队按每人每餐80元,县处级及以下每人50元安排。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适当提高标准。接待用酒水饮料以本地产品为主。

2、严格控制烟酒、饮料、礼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开支。所有接待进餐原则上一般不安排香烟,工作餐不安排饮酒。礼送来宾的礼品原则上使用本地产品。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负责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接待陪餐范围,增加陪餐人员。

四、接待地点

公务接待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协议酒店或宾馆,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报请分管财务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安排。

信息管理制度

一、建立共青团统信息网络。宣传部全面负责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计划及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对各类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信息发布前须报经领导同意。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各部室所提供的信息须由部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各部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需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因错误引起的后果由信息提供者负责。

四、在网页上所提供的信息如有变更,各部室应按任务分工及时提供变更信息。

五、各部室提供的书面信息、声像资料及照片资料应尽量提供电子文档。

六、宣传部每月通报一次上报和采用信息情况及浏览量统计;年终对全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

七、建立信息考评考核制度,实行定性、定量考核。根据综合积分情况,评选出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信息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树立安全意识,强化保密观念,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涉黄、不参赌。

九、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十、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计算机等网络工具,下班后及时切断计算机电源,遇到雷雨季节等恶劣天气还应及时拔掉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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