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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井下作业技术管理,明确技术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长城钻探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井下作业包括修井作业、带压作业、连续油管作业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外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技术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论证新进入国家、地区、油气田市场项目总体工程技术方案;
(四)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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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组织重点项目技术支持;
(六)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
(七)负责组织重、特大工程事故处置、调查和分析;
(八)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月报、年报的编制和上报。
第五条 分区项目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辖区域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四)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较大工程事故的处置、调查和分析;
(六)负责指导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
(七)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上报。
第六条 从事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井下作业技术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技术发展规划,跟踪技术发展趋势;
(二)负责健全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开展作业风险识别、评价、控制和应急;
(四)负责签发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许可证;
(五)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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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工程事故和复杂情况的预防和处置;
(七)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九)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和上报。
第三章 井下作业风险管理
第七条 井下作业风险是指导致发生井喷、着火、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地面压力容器爆裂、环境污染事件和井下工程故障等风险。
第八条 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划分:
从地面环境、施工井型、地层压力、井口施工压力、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五种因素划分井下作业风险等级为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
(一)按地面环境划分
1.高危井: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井口100m边缘临近海洋、河流、水库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2.危险井:井口周围200m范围内有铁路、高速公路,井口周围100m范围内有部分民宅,井口周围75m范围内有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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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井:除高危井和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二)按施工井型划分
1.高危井:预探井、海上(含滩海、人工端岛)施工井。
2.危险井:详探井、评价井、气井、含浅气层开发井、注水区块调整井、稠油蒸汽驱区块调整井、蒸汽吞吐井、火驱井、有井喷或井喷失控史的井。
3.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三)按地层压力系数划分
1.高危井:压力系数≥1.5。
2.危险井: 1.1≤压力系数<1.5。
3.普通井:压力系数<1.1。
(四)按井口施工压力划分
1.高危井:设计最高破裂压力≥80MPa;连续油管井口压力≥35MPa;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35MPa;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21MPa。
2.危险井:60MPa≤设计最高破裂压力<80MPa; 21MPa≤连续油管井口压力<35MPa;21MPa≤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35MPa;14MPa≤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21MPa。
3.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五) 按油气井预计硫化氢含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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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危井:硫化氢含量≥150mg/m(100ppm)。
2.危险井:15mg/m(10ppm)≤硫化氢含量<100ppm。
3.普通井:硫化氢含量<10ppm。
第九条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分区项目部是属地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部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人。
第十条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井下作业风险划分内容逐项进行评估,判定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 施工设计管理
第十一条 甲方设计管理:
(一)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设计后,要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复审,并组织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二)复审发现的设计缺陷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执行。
第十二条 施工设计管理:
(一)施工设计的编写与内容
1.高危井和危险井的施工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写,普33 - 5 -
通井的施工设计可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编写。
2.施工设计内容和格式参照SY/T 5289-2008《油、气、水井压裂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SY/T 6264-2006《油气水井大修作业施工设计编写规范》、SY/T 6334-1997(2005)《油、水井酸化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和Q/SY 1142-2008《井下作业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施工设计的审核与审批
1.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公司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施工设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或授权审批。
2.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大区技术部负责审核、审批辖区内高危井的施工设计。
3.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审批危险井施工设计。
4.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普通井施工设计。
第十三条 施工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原设计流程编制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设计变更需有甲方的书面通知,压裂施工和试油测试过程的参数变更可在施工结束后由设计人提供书面资料。
第十四条 施工方案管理:
(一)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在井下作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施工设计制定施工方案。
(二)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运行计划和风险评估,对重点工序和关键工艺要制定出具体施工步骤、操作要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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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对各类风险要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方案。
(三)施工方案按照施工设计审核审批流程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技术交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设计概况;
(二)邻井情况调查、本井施工难点介绍;
(三)关键工序的技术要求;
(四)井控要求及防控方案;
(五)新工艺技术岗位培训;
(六)特殊作业要求;
(七)风险控制要求和措施;
(八)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技术交底工作按照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和工程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
(一)工程技术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技术交底;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技术交底。
第十七条 技术交底要形成记录,作为工程技术文档予以存档。 - 7 -
第六章 关键工序控制和作业许可
第十八条 关键工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准备会、现场技术指导、作业过程监督。
第十九条 关键工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工程技术部负责控制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控制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第二十条 关键工序作业前要召开作业准备会,作业准备会由关键工序控制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相关方参加。
第二十一条 作业准备会要明确关键工序的作业内容、技术要点和主要技术保障措施,落实现场技术指导和作业过程监督的人员和责任,确保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标准操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处、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和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非常规作业,均应按照《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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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文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井下作业技术文档的记录、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二十四条 应录取的资料和质量要求按SY/T 6127-2006《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完工7个工作日内,基层队技术负责人应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并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写施工总结,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审核后存档。
第二十六条 建立工程技术文档库:
各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本单位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施工作业记录。
第二十七条 技术文档上报:
各单位工程科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井下作业月报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按月上报工程技术文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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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井下作业技术管理,明确技术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长城钻探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井下作业包括修井作业、带压作业、连续油管作业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外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技术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论证新进入国家、地区、油气田市场项目总体工程技术方案;
(四)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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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组织重点项目技术支持;
(六)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
(七)负责组织重、特大工程事故处置、调查和分析;
(八)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月报、年报的编制和上报。
第五条 分区项目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辖区域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四)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较大工程事故的处置、调查和分析;
(六)负责指导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
(七)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上报。
第六条 从事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井下作业技术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技术发展规划,跟踪技术发展趋势;
(二)负责健全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开展作业风险识别、评价、控制和应急;
(四)负责签发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许可证;
(五)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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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负责工程事故和复杂情况的预防和处置;
(七)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九)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和上报。
第三章 井下作业风险管理
第七条 井下作业风险是指导致发生井喷、着火、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地面压力容器爆裂、环境污染事件和井下工程故障等风险。
第八条 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划分:
从地面环境、施工井型、地层压力、井口施工压力、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五种因素划分井下作业风险等级为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
(一)按地面环境划分
1.高危井: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井口100m边缘临近海洋、河流、水库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2.危险井:井口周围200m范围内有铁路、高速公路,井口周围100m范围内有部分民宅,井口周围75m范围内有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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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井:除高危井和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二)按施工井型划分
1.高危井:预探井、海上(含滩海、人工端岛)施工井。
2.危险井:详探井、评价井、气井、含浅气层开发井、注水区块调整井、稠油蒸汽驱区块调整井、蒸汽吞吐井、火驱井、有井喷或井喷失控史的井。
3.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三)按地层压力系数划分
1.高危井:压力系数≥1.5。
2.危险井: 1.1≤压力系数<1.5。
3.普通井:压力系数<1.1。
(四)按井口施工压力划分
1.高危井:设计最高破裂压力≥80MPa;连续油管井口压力≥35MPa;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35MPa;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21MPa。
2.危险井:60MPa≤设计最高破裂压力<80MPa; 21MPa≤连续油管井口压力<35MPa;21MPa≤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35MPa;14MPa≤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21MPa。
3.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五) 按油气井预计硫化氢含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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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危井:硫化氢含量≥150mg/m(100ppm)。
2.危险井:15mg/m(10ppm)≤硫化氢含量<100ppm。
3.普通井:硫化氢含量<10ppm。
第九条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分区项目部是属地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部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人。
第十条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井下作业风险划分内容逐项进行评估,判定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 施工设计管理
第十一条 甲方设计管理:
(一)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设计后,要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复审,并组织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二)复审发现的设计缺陷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执行。
第十二条 施工设计管理:
(一)施工设计的编写与内容
1.高危井和危险井的施工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写,普33 - 5 -
通井的施工设计可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编写。
2.施工设计内容和格式参照SY/T 5289-2008《油、气、水井压裂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SY/T 6264-2006《油气水井大修作业施工设计编写规范》、SY/T 6334-1997(2005)《油、水井酸化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和Q/SY 1142-2008《井下作业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施工设计的审核与审批
1.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公司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施工设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或授权审批。
2.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大区技术部负责审核、审批辖区内高危井的施工设计。
3.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审批危险井施工设计。
4.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普通井施工设计。
第十三条 施工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原设计流程编制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设计变更需有甲方的书面通知,压裂施工和试油测试过程的参数变更可在施工结束后由设计人提供书面资料。
第十四条 施工方案管理:
(一)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在井下作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施工设计制定施工方案。
(二)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运行计划和风险评估,对重点工序和关键工艺要制定出具体施工步骤、操作要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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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对各类风险要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方案。
(三)施工方案按照施工设计审核审批流程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 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技术交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设计概况;
(二)邻井情况调查、本井施工难点介绍;
(三)关键工序的技术要求;
(四)井控要求及防控方案;
(五)新工艺技术岗位培训;
(六)特殊作业要求;
(七)风险控制要求和措施;
(八)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技术交底工作按照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和工程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
(一)工程技术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技术交底;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技术交底。
第十七条 技术交底要形成记录,作为工程技术文档予以存档。 - 7 -
第六章 关键工序控制和作业许可
第十八条 关键工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准备会、现场技术指导、作业过程监督。
第十九条 关键工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工程技术部负责控制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控制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第二十条 关键工序作业前要召开作业准备会,作业准备会由关键工序控制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相关方参加。
第二十一条 作业准备会要明确关键工序的作业内容、技术要点和主要技术保障措施,落实现场技术指导和作业过程监督的人员和责任,确保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标准操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处、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和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非常规作业,均应按照《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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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文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井下作业技术文档的记录、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二十四条 应录取的资料和质量要求按SY/T 6127-2006《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施工完工7个工作日内,基层队技术负责人应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并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写施工总结,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审核后存档。
第二十六条 建立工程技术文档库:
各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本单位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施工作业记录。
第二十七条 技术文档上报:
各单位工程科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井下作业月报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按月上报工程技术文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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