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守恒定律解决不了当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
刘守熙
我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认为能量守恒定律解决不了人类当前遇到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现在看来,这个观点不是没有道理的。能量守恒定律本身仅不能为人类探索和寻找新能源提供理论支持,而且已成为人们大胆探索新能源的思想障碍,更是成为某些专家教授压制创新的大棒。能量守恒定律作为物理学的一项成就,自蒸汽机出现以后,为工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造成了地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为全球的气候变暖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在能量守恒定律的指导下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利用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了。所以,在化石能源之外、在能量守恒定律之外寻找新的能源利用模式,已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共识。我认为研究天体和地球上物体运动的力学,在应对当今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中将大有作为,无论是在固体力学或是流体力学领域都有巨大的研发空间。本人发明的“电动风力发电装置”就大胆地采用了流体力学中的空气动力和固体力学中的杠杆原理,即杠杆的不平衡原理和杠杆对力的放大原理。
这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作为研究分子运动规律的物理学重大成果的能量守恒定律,是有它的范围的,所以不能用能量守恒定律解释力学领域关于物体的运动规律。因为力学、物理学、化学学等不同学
科部门的分工,是由物质的不同运动形成和不同的研究对象来确定的。如果有专家教授硬要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来评估一项力学应用成果是一定会碰壁的。这些专家教授应该明白,一定不要以为能量守恒定律是“万能定律”;它的真理性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在力学领域能量守恒定律是不适用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论法》中指出:“在力学中不会出现质,最多只有如平衡、运动、位能这样的状态,它们都是基于运动的可测量的转移,并且本身是可以用量来表示的。这样,只要这里发生质的变化,它总是受相应的量的变化所制约的。”所以,力学是研究天体和地球上物体运动即位置移动规律的一门学问,与研究分子运动规律的物理学和研究原子运动规律的化学区别开来。所以,在中科院的机构设置中有了“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还要有一个“力学研究所”。可见,如果有人企图用能量守恒定律取代物体运动规律和取代杠杆原理,用能量守恒定律去评价利用杠杆原理开发的应用技术,显然是不妥当的。
当然。我们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的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这些物体是相互联系的,这就是说,它们是互相作用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只要认识到宇宙是一个体系,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那我们就既看到关于以物体运动为研究对象的力学,和关于以分子运动为研究对象的物理学,以及以原子运动为研究对象的化学的区别,又要承认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即都是关于整个自然界体系的,关于物质运动规律的科学。电动风力发电装置又叫电动空气动力发电装置,作为一个体系,既利用了物理学
的已有成果,又能利用了力学的已有成果,并且是各种成熟技术的巧妙相加和科学组合,是不同学科已有成果和各种成熟技术的综合利用。所以,我认为不应该从能量守恒定律的抽象概念出发,对电动风力发电的新构想粗暴地作出否定的结论,而应该冷静地对电动风力发电整个体系以及能量转换的各环节进行具体分析后再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判断。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在电动风力发电体系中,能量守恒定律和杠杆放大原理不是互相排斥的、互相对立的和互相否定的,而是和谐共处,互相补充,协同作战,将共同创造“用5度电发出500度电”这一奇迹的。
电动风力发电装置,也叫用电发电装置、空气动力节能装置、电动空气动力发电装置、电力放大装置,可以根据需要开发为50千瓦至1000千瓦等不同功率的产品。应用范围广,可以应用于企业自备电厂、合同能源管理、建设10万千瓦并网电动风力发电厂替代火电厂、利用其发电时间可人工控制的优势用于城市和地区削峰填谷解决这一世界性难题。电动风力发电装置提供的是清洁能源,零排放,其市场前景、商业和环保价值不可估量。我们可以预见的是:
第一、可以用事实证明消耗1度电网电能够生产10度以上乃至100度清洁电力,进而破解能量守恒定律在杠杆环境下失效这一困扰几代科学家的世界性难题。
第二、可以创造一个可再生能源的新品种——电动风力发电或称电动空气动力发电。
第三、可以用较小的投入,撬动一个N 万亿元的新能源市场。
第四、可以在数年内培养出一个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动风力发电产业。
第五、可以将风力发电从室外搬进室内,从而终结风力发电靠天吃饭的历史。
这不是吹牛,而是符合逻辑的科学假设。
联系方式:
作者:刘守熙系北京联合互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地址:北京建国路88号现代城2号楼2203室
电话:010-85806674
传真:010-8580694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手机:[1**********]
能量守恒定律解决不了当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
刘守熙
我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认为能量守恒定律解决不了人类当前遇到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现在看来,这个观点不是没有道理的。能量守恒定律本身仅不能为人类探索和寻找新能源提供理论支持,而且已成为人们大胆探索新能源的思想障碍,更是成为某些专家教授压制创新的大棒。能量守恒定律作为物理学的一项成就,自蒸汽机出现以后,为工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造成了地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为全球的气候变暖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在能量守恒定律的指导下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能源利用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了。所以,在化石能源之外、在能量守恒定律之外寻找新的能源利用模式,已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共识。我认为研究天体和地球上物体运动的力学,在应对当今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中将大有作为,无论是在固体力学或是流体力学领域都有巨大的研发空间。本人发明的“电动风力发电装置”就大胆地采用了流体力学中的空气动力和固体力学中的杠杆原理,即杠杆的不平衡原理和杠杆对力的放大原理。
这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作为研究分子运动规律的物理学重大成果的能量守恒定律,是有它的范围的,所以不能用能量守恒定律解释力学领域关于物体的运动规律。因为力学、物理学、化学学等不同学
科部门的分工,是由物质的不同运动形成和不同的研究对象来确定的。如果有专家教授硬要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来评估一项力学应用成果是一定会碰壁的。这些专家教授应该明白,一定不要以为能量守恒定律是“万能定律”;它的真理性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在力学领域能量守恒定律是不适用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论法》中指出:“在力学中不会出现质,最多只有如平衡、运动、位能这样的状态,它们都是基于运动的可测量的转移,并且本身是可以用量来表示的。这样,只要这里发生质的变化,它总是受相应的量的变化所制约的。”所以,力学是研究天体和地球上物体运动即位置移动规律的一门学问,与研究分子运动规律的物理学和研究原子运动规律的化学区别开来。所以,在中科院的机构设置中有了“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还要有一个“力学研究所”。可见,如果有人企图用能量守恒定律取代物体运动规律和取代杠杆原理,用能量守恒定律去评价利用杠杆原理开发的应用技术,显然是不妥当的。
当然。我们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的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这些物体是相互联系的,这就是说,它们是互相作用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只要认识到宇宙是一个体系,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那我们就既看到关于以物体运动为研究对象的力学,和关于以分子运动为研究对象的物理学,以及以原子运动为研究对象的化学的区别,又要承认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即都是关于整个自然界体系的,关于物质运动规律的科学。电动风力发电装置又叫电动空气动力发电装置,作为一个体系,既利用了物理学
的已有成果,又能利用了力学的已有成果,并且是各种成熟技术的巧妙相加和科学组合,是不同学科已有成果和各种成熟技术的综合利用。所以,我认为不应该从能量守恒定律的抽象概念出发,对电动风力发电的新构想粗暴地作出否定的结论,而应该冷静地对电动风力发电整个体系以及能量转换的各环节进行具体分析后再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判断。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在电动风力发电体系中,能量守恒定律和杠杆放大原理不是互相排斥的、互相对立的和互相否定的,而是和谐共处,互相补充,协同作战,将共同创造“用5度电发出500度电”这一奇迹的。
电动风力发电装置,也叫用电发电装置、空气动力节能装置、电动空气动力发电装置、电力放大装置,可以根据需要开发为50千瓦至1000千瓦等不同功率的产品。应用范围广,可以应用于企业自备电厂、合同能源管理、建设10万千瓦并网电动风力发电厂替代火电厂、利用其发电时间可人工控制的优势用于城市和地区削峰填谷解决这一世界性难题。电动风力发电装置提供的是清洁能源,零排放,其市场前景、商业和环保价值不可估量。我们可以预见的是:
第一、可以用事实证明消耗1度电网电能够生产10度以上乃至100度清洁电力,进而破解能量守恒定律在杠杆环境下失效这一困扰几代科学家的世界性难题。
第二、可以创造一个可再生能源的新品种——电动风力发电或称电动空气动力发电。
第三、可以用较小的投入,撬动一个N 万亿元的新能源市场。
第四、可以在数年内培养出一个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动风力发电产业。
第五、可以将风力发电从室外搬进室内,从而终结风力发电靠天吃饭的历史。
这不是吹牛,而是符合逻辑的科学假设。
联系方式:
作者:刘守熙系北京联合互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地址:北京建国路88号现代城2号楼2203室
电话:010-85806674
传真:010-8580694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手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