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市政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
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持证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使用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甲方承诺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于企业资质维护及资质升级所用。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工作。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企业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企业的利益。
二、使用期为 壹 年,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使用期满后,如果甲方有意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协议)到期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双方无异议,协议顺延一年;如有异议,双方另签聘用协议。
三、双方签订协议后,注册时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乙方应及时提供注册所需的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及照片等。乙方提供所需注册用证书等材料时由甲方出具接收证明。
四、注册成功后(注册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使用费1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人民币,税后,不提供发票)。支付方法: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壹周内付齐乙方当年的使用费,转注成功后,付清余下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应按协议期支付乙方当年的全部使用费。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费用另行协商。
五、甲方保管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证件,如果甲方企业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注册章由乙方保管。
六、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注册章等证件;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应支付乙方相关使用费用,费用另议。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丢失,甲方给予补办,且不能影响乙方使用。否则赔偿乙方10000元损失费;因甲方原因吊销证书和章的,赔偿乙方5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概不负责。
七、使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费及相关培训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亲自参加继续教育,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可不参加培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资格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
八、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
九、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由自己负责培训,拿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一、建筑师证书持证人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一切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其本人和原工作单位负责,与华嘉公司无关。
十二、本协议期满后若不续使用,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积
极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为方便乙方在合同到期时办理变更手续,签定合同(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甲方聘用期满后无法将在甲方注册的证书变更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人民币5000元/月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10日起算起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注册之日止。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使用费和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的全部使用费。
十三、乙方其他需注册的证件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证件由乙方保管。
十四、违约事宜: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违反协议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10000元违约金。双方一致同意,一切争议,均由合肥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级市政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
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持证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因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使用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甲方承诺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于企业资质维护及资质升级所用。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工作。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企业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企业的利益。
二、使用期为 壹 年,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止,使用期满后,如果甲方有意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协议)到期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双方无异议,协议顺延一年;如有异议,双方另签聘用协议。
三、双方签订协议后,注册时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乙方应及时提供注册所需的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及照片等。乙方提供所需注册用证书等材料时由甲方出具接收证明。
四、注册成功后(注册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使用费18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人民币,税后,不提供发票)。支付方法: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壹周内付齐乙方当年的使用费,转注成功后,付清余下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应按协议期支付乙方当年的全部使用费。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费用另行协商。
五、甲方保管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证件,如果甲方企业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注册章由乙方保管。
六、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注册章等证件;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应支付乙方相关使用费用,费用另议。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丢失,甲方给予补办,且不能影响乙方使用。否则赔偿乙方10000元损失费;因甲方原因吊销证书和章的,赔偿乙方5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甲方概不负责。
七、使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费及相关培训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亲自参加继续教育,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可不参加培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资格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
八、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
九、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由自己负责培训,拿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一、建筑师证书持证人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一切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其本人和原工作单位负责,与华嘉公司无关。
十二、本协议期满后若不续使用,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积
极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为方便乙方在合同到期时办理变更手续,签定合同(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甲方聘用期满后无法将在甲方注册的证书变更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人民币5000元/月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10日起算起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注册之日止。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使用费和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的全部使用费。
十三、乙方其他需注册的证件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证件由乙方保管。
十四、违约事宜: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违反协议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10000元违约金。双方一致同意,一切争议,均由合肥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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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