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
管
理
制
度
2015
年9月1日 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
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幼儿园办园行为,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前教育抓规范”的工作基调,牢固树立以规范管理为核心的学前教育发展观,用科学的制度、常态化的过程督查、合理的考核评价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形成“抓落实促管理,抓评价促效能,抓竞争促提高,抓内涵促发展”的管理格局,促进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在新的起点上稳健发展。
二、成立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涛(马场镇中心学校 校长)
副组长:张志凌(马场镇中心学校 常务负责人) 杨 靖(马场镇中心学校 副校长)
袁德将(马场镇中心学校 副校长) 成 员:李 梅(马场镇中心学校 办公室主任) 陶玉山(马场镇中心学校 财务室主任) 陆 凯(马场镇中心学校 安全法规室主任) 熊 虎(马场镇中心学校 营养餐负责人) 张成虎(马场镇中心学校 财务室工作人员) 陈启龙(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陈 刚(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龚兴涛(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石 径(马场镇中心学校 办公室工作人员)
由中心学校常务负责人张志凌分管,教科室工作人员龚兴涛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的日常工作。
三、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
严格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制度,按照办园标准及规范程序审批办园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学前教育有关规定,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强化卫生保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有关幼儿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地成长。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四、规范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的名称应做到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与办园实际相符、名称中不能使用艺术、双语等词语,避免产生误导作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须经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名称中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
五、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
合理控制幼儿园班级人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
35人。各幼儿园按照审批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交叉招生。按照普定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尝试推行等级制。逐步建立等级评估制度,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
六、规范保教行为。
1.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学化”现象专项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得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以及开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不进行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七、规范幼教科研工作。
(1)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各幼儿园应立足园本特点,尽快建立相应组织以教科研推动保教质量的提高,加快园长、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2)中心校和幼儿园要确定教研员、骨干教师的幼教教研团队,发挥幼教团队优势,发挥课题的引领作用,要带着问题筛选课题,带着课题有序研究,带着研究试点验证,不断提高课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规范师资配备。
(1)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资格准入制度。逐步配足
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不断强化师资培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上岗证的人员,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3)幼儿园保教人员配置的管理,必须达到2教一保,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尤其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师资管理,坚持无培训不上岗、无相应资格不上岗制度,形成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合理的师资结构、适宜的师幼配比。
(4)各幼儿园应积极支持教师继续教育,保证教师完成任职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按照民办教育条例,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
九、幼儿园必须加强财务管理
定期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支情况及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
十、要加强安全工作管理。
(1)健全制度。幼儿园应当增强安全意识,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件预案演练。
(2)加强教育。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保
护幼儿安全的技能和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3)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幼儿园应当遵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严格遵守《马场镇中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签订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账。
十一、规范宣传工作。
1、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各幼儿园要密切家园合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2、幼儿园的招生广告应实事求是,每期招生广告需报中心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严禁做不符合实际的宣传。具体时间为:上学期8月中旬前,下学期2月中旬前,由中心校审核把关,然后报普定县教育局学前办公室备案。
十二、联合执法制度。
1、在每学期开学前,中心校将牵头开展一次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活动,摸清底数,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安监、卫生、公安、交通、食药监等部门,责令无证幼儿园停止招生;促使学前教育步入有力、有序、有效的发展轨道。
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 2015年9月
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
管
理
制
度
2015
年9月1日 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
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幼儿园办园行为,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前教育抓规范”的工作基调,牢固树立以规范管理为核心的学前教育发展观,用科学的制度、常态化的过程督查、合理的考核评价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形成“抓落实促管理,抓评价促效能,抓竞争促提高,抓内涵促发展”的管理格局,促进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在新的起点上稳健发展。
二、成立马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涛(马场镇中心学校 校长)
副组长:张志凌(马场镇中心学校 常务负责人) 杨 靖(马场镇中心学校 副校长)
袁德将(马场镇中心学校 副校长) 成 员:李 梅(马场镇中心学校 办公室主任) 陶玉山(马场镇中心学校 财务室主任) 陆 凯(马场镇中心学校 安全法规室主任) 熊 虎(马场镇中心学校 营养餐负责人) 张成虎(马场镇中心学校 财务室工作人员) 陈启龙(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陈 刚(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龚兴涛(马场镇中心学校 教科室工作人员)
石 径(马场镇中心学校 办公室工作人员)
由中心学校常务负责人张志凌分管,教科室工作人员龚兴涛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的日常工作。
三、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
严格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制度,按照办园标准及规范程序审批办园申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学前教育有关规定,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强化卫生保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落实有关幼儿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办园条件,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地成长。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四、规范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的名称应做到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与办园实际相符、名称中不能使用艺术、双语等词语,避免产生误导作用。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须经省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名称中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
五、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
合理控制幼儿园班级人数。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
35人。各幼儿园按照审批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超范围、跨区域招生,交叉招生。按照普定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尝试推行等级制。逐步建立等级评估制度,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
六、规范保教行为。
1.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学化”现象专项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得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以及开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不进行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七、规范幼教科研工作。
(1)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各幼儿园应立足园本特点,尽快建立相应组织以教科研推动保教质量的提高,加快园长、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2)中心校和幼儿园要确定教研员、骨干教师的幼教教研团队,发挥幼教团队优势,发挥课题的引领作用,要带着问题筛选课题,带着课题有序研究,带着研究试点验证,不断提高课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规范师资配备。
(1)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资格准入制度。逐步配足
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不断强化师资培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上岗证的人员,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3)幼儿园保教人员配置的管理,必须达到2教一保,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尤其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师资管理,坚持无培训不上岗、无相应资格不上岗制度,形成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合理的师资结构、适宜的师幼配比。
(4)各幼儿园应积极支持教师继续教育,保证教师完成任职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按照民办教育条例,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
九、幼儿园必须加强财务管理
定期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收支情况及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
十、要加强安全工作管理。
(1)健全制度。幼儿园应当增强安全意识,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件预案演练。
(2)加强教育。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保
护幼儿安全的技能和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3)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幼儿园应当遵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严格遵守《马场镇中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签订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账。
十一、规范宣传工作。
1、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各幼儿园要密切家园合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2、幼儿园的招生广告应实事求是,每期招生广告需报中心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严禁做不符合实际的宣传。具体时间为:上学期8月中旬前,下学期2月中旬前,由中心校审核把关,然后报普定县教育局学前办公室备案。
十二、联合执法制度。
1、在每学期开学前,中心校将牵头开展一次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活动,摸清底数,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部门牵头,联合教育、安监、卫生、公安、交通、食药监等部门,责令无证幼儿园停止招生;促使学前教育步入有力、有序、有效的发展轨道。
普定县马场镇中心学校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