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德龙中学突发饮水污染事件
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总指挥:谢彬校长
2、报告:事件发现人向教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向城北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学校派专车,生活部主管协助,送往学校指定医院救治。
4.现场保护:总务处及政教处。
5.解释工作:政教处
6.协助调查:谢彬校长、政教处李丰文主任、总务处胡顺德主任、及供水管理员胡顺江老师。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网络,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
3、政教处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工作并通知生活部主管及驾驶员送往指定医院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城北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兴仁县德龙中学政教处
二零一四年九月六日
兴仁县德龙中学突发饮水污染事件
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总指挥:谢彬校长
2、报告:事件发现人向教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向城北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学校派专车,生活部主管协助,送往学校指定医院救治。
4.现场保护:总务处及政教处。
5.解释工作:政教处
6.协助调查:谢彬校长、政教处李丰文主任、总务处胡顺德主任、及供水管理员胡顺江老师。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网络,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
3、政教处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工作并通知生活部主管及驾驶员送往指定医院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城北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兴仁县德龙中学政教处
二零一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