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18-01
摘要sox法案的推出标志着内控信息披露进入了强制性时代,而我国上市公司内控披露研究起步较晚。文章对深交所18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09年-2010年内控报告及内控鉴证报告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报告房地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一、问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2002年7月sox法案的推出使得内控信息从自愿性披露进入了强制性披露的时代。目前,我国已对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内控信息披露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支柱型”的经济力量,兼有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其为样本探究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具有实质性意义。
二、深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现状及评价
为了解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状况,笔者对深交所18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分析:
从总体披露情况表中可以看出,整体披露程度仍然较低。
虽然《指引》在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但从执行情况来看并不理想。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18家公司均在两年的内控报告中提到了评价标准,但是标准的选取不一而足。总体上说,大多数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作为指导性文件,2009年有10家公司采用了这一标准,占样本比例的55.6%。2010年,随着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发布,比例有所下降,为
33.3%。有些甚至采取“一把抓”的态度,将《公司法》、《证券法》、《指引》等等均作为内控评价标准。这一现象也是我国缺乏内控规范性文件的表现。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标准
资料来源:根据深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报告整理
2010年事务所审核标准与2009年情况一致。不难发现,即使是专业机构,其对内控的评价标准也不相同。如何借鉴财务审计报告模板和审计结论的可取之处,完善内控报告审核程序,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
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的披露不甚理想。对样本经过统计发现,09年有12家公司指出了内控存在的缺陷或提出了实际的整改计划,10年仅为9家。内控缺陷披露情况的下滑部分原因是公司已经建立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但笔者认为,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价体系,才能使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有据可依。
三、造成内控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内控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应积极建设
从制度建设来看,没有统一的内控信息披露格式,缺乏统一的评价方法体系,使得公司内控报告呈现“空”、“泛”、“套”三大问题。笔者认为,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规范内控信息披露的格式和主要内容;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建立系统的审核结论模板;规范内控审核依据,建立有效的审议程序。
(二)行业特殊性影响内控建设,应提高自愿性披露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关系复杂,导致内部控制的信息沟通不畅。同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账簿设置繁简不适等原因也会导致内部控制的复杂性。面对以上现实,为了更好地提高房地产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应当合理运用信号理论。公司为了在竞争市场获得相对于其竞争对手的比较优势,会有较强的动力向资本市场披露相关利好信息,以突出核心竞争力,获取市场份额。
(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应加强监管
从外部监督来看,需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范虚假的内控报告、审核报告的产生。从内部监督来看,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监督程序的重要问题在于明确划分各关键参与者各自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以合理保证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实现。
(四)信息使用者对内控信息需求不足,应提升理性需求
由于个人投资者素质总体水平不高、机构投资者自身规模以及外部环境限制等因素,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对内控信息的需求还不强烈。我国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以增加其对内控信息的需求。同时还应加强个人投资者的素质提升,使投资观念更趋于理性,壮大理性投资者的队伍,增加对内控信息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尚洪涛,冯茹.沪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分析——以房地产公司为例.集体经济.2010.09(上).
[2]董英慧,刘学波.房地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4.
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1-118-01
摘要sox法案的推出标志着内控信息披露进入了强制性时代,而我国上市公司内控披露研究起步较晚。文章对深交所18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09年-2010年内控报告及内控鉴证报告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报告房地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一、问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2002年7月sox法案的推出使得内控信息从自愿性披露进入了强制性披露的时代。目前,我国已对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内控信息披露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支柱型”的经济力量,兼有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其为样本探究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具有实质性意义。
二、深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现状及评价
为了解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状况,笔者对深交所18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分析:
从总体披露情况表中可以看出,整体披露程度仍然较低。
虽然《指引》在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但从执行情况来看并不理想。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18家公司均在两年的内控报告中提到了评价标准,但是标准的选取不一而足。总体上说,大多数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作为指导性文件,2009年有10家公司采用了这一标准,占样本比例的55.6%。2010年,随着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发布,比例有所下降,为
33.3%。有些甚至采取“一把抓”的态度,将《公司法》、《证券法》、《指引》等等均作为内控评价标准。这一现象也是我国缺乏内控规范性文件的表现。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标准
资料来源:根据深交所房地产上市公司内控报告整理
2010年事务所审核标准与2009年情况一致。不难发现,即使是专业机构,其对内控的评价标准也不相同。如何借鉴财务审计报告模板和审计结论的可取之处,完善内控报告审核程序,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
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和整改计划的披露不甚理想。对样本经过统计发现,09年有12家公司指出了内控存在的缺陷或提出了实际的整改计划,10年仅为9家。内控缺陷披露情况的下滑部分原因是公司已经建立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但笔者认为,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价体系,才能使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有据可依。
三、造成内控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完善建议
(一)我国内控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应积极建设
从制度建设来看,没有统一的内控信息披露格式,缺乏统一的评价方法体系,使得公司内控报告呈现“空”、“泛”、“套”三大问题。笔者认为,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规范内控信息披露的格式和主要内容;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建立系统的审核结论模板;规范内控审核依据,建立有效的审议程序。
(二)行业特殊性影响内控建设,应提高自愿性披露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关系复杂,导致内部控制的信息沟通不畅。同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复杂性,账簿设置繁简不适等原因也会导致内部控制的复杂性。面对以上现实,为了更好地提高房地产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应当合理运用信号理论。公司为了在竞争市场获得相对于其竞争对手的比较优势,会有较强的动力向资本市场披露相关利好信息,以突出核心竞争力,获取市场份额。
(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应加强监管
从外部监督来看,需要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范虚假的内控报告、审核报告的产生。从内部监督来看,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监督程序的重要问题在于明确划分各关键参与者各自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以合理保证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实现。
(四)信息使用者对内控信息需求不足,应提升理性需求
由于个人投资者素质总体水平不高、机构投资者自身规模以及外部环境限制等因素,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对内控信息的需求还不强烈。我国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以增加其对内控信息的需求。同时还应加强个人投资者的素质提升,使投资观念更趋于理性,壮大理性投资者的队伍,增加对内控信息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尚洪涛,冯茹.沪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分析——以房地产公司为例.集体经济.2010.09(上).
[2]董英慧,刘学波.房地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