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银山镇杨柳小学
2015年法制宣传日活动讲话稿
尊敬的全体教师和同学:
上午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15个法制宣传日,请大家认真来学习以下我讲的内容:
一、2015年法治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法制宣传日简介: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三、作为学生,我们今天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
(一)未成年人的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 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
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 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四)、 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发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这里我就不强调了,我不说你们也明白,)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变压器爆炸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四、学习知晓关于繁殖宣传日的宣传标语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资中县银山镇杨柳小学
2015年法制宣传日活动讲话稿
尊敬的全体教师和同学:
上午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15个法制宣传日,请大家认真来学习以下我讲的内容:
一、2015年法治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法制宣传日简介: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
三、作为学生,我们今天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
(一)未成年人的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 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
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 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二)、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四)、 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发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这里我就不强调了,我不说你们也明白,)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变压器爆炸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四、学习知晓关于繁殖宣传日的宣传标语
1、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