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治市办发〔2011〕6号
文件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
关于组织全市201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中省驻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全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要求,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和《二O一一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今年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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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定于11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业有针对性地增加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三)考试对象
1、全市(含中、省驻郴单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2、全市(含中省驻郴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职员;上述考试对象均指在职人员。
通过增强法律素质,促进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
2011读本》为主要考试内容,重我市将在部分行
2
两年以内即将退休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批准,可以免考。
(四)考试时间
全市学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12日至11月27日进行。全省抽巡考时间定在(五)考试方法1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工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小组办公室提供题库。公室相应调整、增加试题内容,试题分综合、政法、教育、卫生四大类,以增强学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工作。考试采用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卷考试为120分钟,闭卷考试为级、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考试按以下安排进行:(
统一组织。11月
2011年度全市干部学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郴州实际,90①县(市、区)处级干部分三部分日、20日(具体安排见附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3
分。全市处
:第
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机关、统一命题。全市干部学法考试试题由省依法治省领导、严格组考。今年学法考试采取培训辅导和卷面考试相市直有关单位和县级考委会应抓好考前培训分钟。卷面总分为1001)处级干部:
一部分:资兴市、宜章县处级干部参加全省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抽考单位于11月6日前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试卷由省依法治省办发放和收回。第二部分:临武县处级干部参加全省的巡考,采用开卷考试形式,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安仁县、汝城县、桂东县等八个县市的处级干部考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②试的形式,试卷由市依法治市办发放和收回。考试时间19日上午9:00—11:00,地点由各组考单位确定(具体安排见附表),请各单位于11月12(邮箱:[email protected])。(2)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学法考试分三部分:资兴市、宜章县两县市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的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试卷由省依法治省办发放和收回。第二部分:临武县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的巡考,依法治区办发放和收回。第三部分: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第三部分
,采用开卷考试形式,4
:北湖区、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采用开卷考第一部分:10月试卷由区4个单位45岁以下人
11月30日前市交警苏仙区、市直单位的处级干部日前将参考人员名单报市依治办抽考单位于市第一人民医院、
员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属机关工委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抽考单位于11月15日前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月3日上午9:00至10:30,地点另行通知,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第四部分,按照统一要求、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的原则进行。位和其他县市的培训辅导、考场、监考、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均由参考对象所在的单位和各县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六)考场设置
各地学法考试应集中在指定考点进行。考场,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用小学教室、圆桌会议室、礼堂和阶梯教室作考场。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姓名及考生考(序)号标签应贴在每个桌子左边上角,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号入座。严格禁止代考行为。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七)命题、制卷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试题主要从省考委会统一制
,市直属机关工委普法依(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统管,(市、区40人,考生单人单桌。不应使 5
市直其他单)自行组织实施,
(序)号,考所有应考人员必
在考点中设置若干
作总题库中选用,由市依治办印制。
(八)相关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免费考试。考前培训辅导费用问题,根据各地实际,可以按成本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为。
(九)补考安排
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参加本级考委会稍后组织的补考,考委会另行通知。
(十)考试结果运用
组考工作情况报市依法治市办,并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国家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六五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湖南的现实需要。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已经立法规定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学法考试,
6
严禁乱收费等违规行具体安排由
”普法规划启动之年,是强化法制宣传全市国家切实加
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考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本级考委会,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各参考单位也要成立考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做好考前辅导。对所有参考对象,特别是抽考对象,会和组考单位应切实抓好考前辅导(原则上应集中行脱产培训)。三要统一安排时间和考场。应统一时间,集中考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难以全部集中到考点的,要分片设立考场。批准,不采用统一集中方式组织干部年度学法考试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工作,受监督。四要确保应考尽考。全市考试对象都应参加考试,市考委会另有规定和安排以外。
(三)严格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一),要坚决防止请人代考或代做试卷的问题,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场,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严禁考前泄题或在考场制作、散发参考(标准)答案。一经发现,考委会要予以通报批评。为确保干部学法考试各项安排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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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各级考委2天左右进并接除各地干部学法考试一些偏远乡镇确经市依法治市办《郴州市干部年度学法所有考试必须设立考
落实,促进干部学法考试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要请党政领导并协调安排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人员进行巡考。市考委会除组织实施抽考外,还将联合省有关部门组成巡考组进行巡考,凡发现违背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统一规定的,例》的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四)搞好舆论宣传网络传媒加大影响。要以此次考试为契机,作,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和全社会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及时总结通报认真填写《湖南省统计表》(见附三),经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市依治办统一上报省依法治省办。上报时间截至考委会在12内进行通报和公布。2011年度全市干部学法考试的相关信息、最新动态将在《郴州法治》网予以公布,请注意及时上网查询。
要责令重考。。2011年度学法考试的舆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学法考试和抽考结束后,201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情况
并依据
8
在
各县市要月5日。省和市
凡考试试题不符合市将认定为考试无效,《湖南省法制宣传条各县市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12月份将考试工作情况及考试具体成绩在适当范围
市考委会联系电话:76671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郴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规则》 2、《郴州市直属机关、(处)级干部学法考试安排表》3、《201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抽考、巡考安
4、《2011年度郴州市各县
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中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
(市、区)郴州市郴州市9
2011 驻城区中、市企事业单位年度县排表》处级干部学法考试时间安排表》
共委组织部 共委宣传部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郴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场,按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身份不符或不明者均不准参加考试。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二、应考人员用墨水笔或圆珠笔答题,位等要填写清楚。试卷辩认不清的可申请更换。三、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大声交谈,不准抄袭他人试卷,未参加考试者答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近逗留、谈论。
四、考试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放在桌上,人即离开。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一)抄袭他人试卷、制止无效的;
(二)考试时互换试卷的;(三)请他人代考和代替未到场参加考试者答卷的;
15分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入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45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考卷姓名、工作单
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互相交换试卷,不准代替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并将试卷
经警告
10
迟到
不准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
(四)扰乱考场秩序,损害工作人员利益的;
(五)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对应考人员情况,防止代考;发卷时未到场的人员一律不发试卷,以防代做;切实维护好考场纪律和秩序。
七、考试时量开卷为120分钟,闭卷为
11 90分钟。
附件二:
郴州市直属机关、驻城区中、省、市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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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附件三:
201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抽考、巡考安排表
14
附件四:
2011年度郴州市各县(市、区)处级干部学法
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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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治市办发〔2011〕6号
文件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
关于组织全市201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各县市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中省驻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全国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精神,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要求,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和《二O一一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今年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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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定于11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水平。(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业有针对性地增加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三)考试对象
1、全市(含中、省驻郴单位)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2、全市(含中省驻郴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职员;上述考试对象均指在职人员。
通过增强法律素质,促进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
2011读本》为主要考试内容,重我市将在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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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即将退休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批准,可以免考。
(四)考试时间
全市学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12日至11月27日进行。全省抽巡考时间定在(五)考试方法1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工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小组办公室提供题库。公室相应调整、增加试题内容,试题分综合、政法、教育、卫生四大类,以增强学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工作。考试采用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卷考试为120分钟,闭卷考试为级、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考试按以下安排进行:(
统一组织。11月
2011年度全市干部学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郴州实际,90①县(市、区)处级干部分三部分日、20日(具体安排见附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3
分。全市处
:第
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机关、统一命题。全市干部学法考试试题由省依法治省领导、严格组考。今年学法考试采取培训辅导和卷面考试相市直有关单位和县级考委会应抓好考前培训分钟。卷面总分为1001)处级干部:
一部分:资兴市、宜章县处级干部参加全省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抽考单位于11月6日前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试卷由省依法治省办发放和收回。第二部分:临武县处级干部参加全省的巡考,采用开卷考试形式,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安仁县、汝城县、桂东县等八个县市的处级干部考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②试的形式,试卷由市依法治市办发放和收回。考试时间19日上午9:00—11:00,地点由各组考单位确定(具体安排见附表),请各单位于11月12(邮箱:[email protected])。(2)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学法考试分三部分:资兴市、宜章县两县市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的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开卷考试形式,试卷由省依法治省办发放和收回。第二部分:临武县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省的巡考,依法治区办发放和收回。第三部分: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第三部分
,采用开卷考试形式,4
:北湖区、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采用开卷考第一部分:10月试卷由区4个单位45岁以下人
11月30日前市交警苏仙区、市直单位的处级干部日前将参考人员名单报市依治办抽考单位于市第一人民医院、
员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属机关工委抽考(凭身份证参考,抽考单位于11月15日前报参考人员名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月3日上午9:00至10:30,地点另行通知,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和收回。第四部分,按照统一要求、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的原则进行。位和其他县市的培训辅导、考场、监考、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均由参考对象所在的单位和各县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六)考场设置
各地学法考试应集中在指定考点进行。考场,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用小学教室、圆桌会议室、礼堂和阶梯教室作考场。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姓名及考生考(序)号标签应贴在每个桌子左边上角,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号入座。严格禁止代考行为。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七)命题、制卷
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试题主要从省考委会统一制
,市直属机关工委普法依(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统管,(市、区40人,考生单人单桌。不应使 5
市直其他单)自行组织实施,
(序)号,考所有应考人员必
在考点中设置若干
作总题库中选用,由市依治办印制。
(八)相关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费用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免费考试。考前培训辅导费用问题,根据各地实际,可以按成本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为。
(九)补考安排
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参加本级考委会稍后组织的补考,考委会另行通知。
(十)考试结果运用
组考工作情况报市依法治市办,并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国家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六五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湖南的现实需要。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已经立法规定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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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乱收费等违规行具体安排由
”普法规划启动之年,是强化法制宣传全市国家切实加
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考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本级考委会,拟定相关工作方案。各参考单位也要成立考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考务工作。做好考前辅导。对所有参考对象,特别是抽考对象,会和组考单位应切实抓好考前辅导(原则上应集中行脱产培训)。三要统一安排时间和考场。应统一时间,集中考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难以全部集中到考点的,要分片设立考场。批准,不采用统一集中方式组织干部年度学法考试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工作,受监督。四要确保应考尽考。全市考试对象都应参加考试,市考委会另有规定和安排以外。
(三)严格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一),要坚决防止请人代考或代做试卷的问题,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场,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严禁考前泄题或在考场制作、散发参考(标准)答案。一经发现,考委会要予以通报批评。为确保干部学法考试各项安排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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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各级考委2天左右进并接除各地干部学法考试一些偏远乡镇确经市依法治市办《郴州市干部年度学法所有考试必须设立考
落实,促进干部学法考试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要请党政领导并协调安排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人员进行巡考。市考委会除组织实施抽考外,还将联合省有关部门组成巡考组进行巡考,凡发现违背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统一规定的,例》的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四)搞好舆论宣传网络传媒加大影响。要以此次考试为契机,作,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和全社会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及时总结通报认真填写《湖南省统计表》(见附三),经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市依治办统一上报省依法治省办。上报时间截至考委会在12内进行通报和公布。2011年度全市干部学法考试的相关信息、最新动态将在《郴州法治》网予以公布,请注意及时上网查询。
要责令重考。。2011年度学法考试的舆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学法考试和抽考结束后,201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情况
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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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各县市要月5日。省和市
凡考试试题不符合市将认定为考试无效,《湖南省法制宣传条各县市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12月份将考试工作情况及考试具体成绩在适当范围
市考委会联系电话:76671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郴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考场规则》 2、《郴州市直属机关、(处)级干部学法考试安排表》3、《201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抽考、巡考安
4、《2011年度郴州市各县
郴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中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
(市、区)郴州市郴州市9
2011 驻城区中、市企事业单位年度县排表》处级干部学法考试时间安排表》
共委组织部 共委宣传部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郴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场,按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身份不符或不明者均不准参加考试。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二、应考人员用墨水笔或圆珠笔答题,位等要填写清楚。试卷辩认不清的可申请更换。三、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大声交谈,不准抄袭他人试卷,未参加考试者答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近逗留、谈论。
四、考试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放在桌上,人即离开。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一)抄袭他人试卷、制止无效的;
(二)考试时互换试卷的;(三)请他人代考和代替未到场参加考试者答卷的;
15分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入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45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考卷姓名、工作单
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互相交换试卷,不准代替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并将试卷
经警告
10
迟到
不准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
(四)扰乱考场秩序,损害工作人员利益的;
(五)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查对应考人员情况,防止代考;发卷时未到场的人员一律不发试卷,以防代做;切实维护好考场纪律和秩序。
七、考试时量开卷为120分钟,闭卷为
11 90分钟。
附件二:
郴州市直属机关、驻城区中、省、市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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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1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抽考、巡考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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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2011年度郴州市各县(市、区)处级干部学法
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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