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管理基础标准

XXXXXXXXXXXXXXX-201 01-2003

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标准化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 管理职能 3.1 企业策划部

3.1.1 企业策划部是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3.1.2 负责监督标准方针、政策、规定和标准化的贯彻执行。 3.1.3 负责审查、批准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审定重要标准。 3.1.4 负责提出和审查与企业方针、目标有关的标准化任务和指示。 3.1.5 负责审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长远规划。

3.1.6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国际标准、技术改进、设备进口等的标准化审查。 3.1.7 负责向有关领导推荐标准化机构的专责人。 3.2 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是标准化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均应建立标准化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指定人员负责标准化工作。

3.3 企业策划部部长

3.3.1 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负责提出或建议贯彻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有关标准。 3.3.3 负责定期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决策企业内部重要的标准化工作。 3.4 标准化专责人

3.4.1 负责提出标准化工作的方向及各种建议供领导决策。

3.4.2 负责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 3.4.3 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

3.4.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处理标准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做标准化宣传工作。

3.4.5 负责统一归口本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反馈情况或建议。

3.4.6 负责编制标准化工作长远规划。 3.5 各部门的标准化兼职人员 3.5.1 负责本部门标准化工作。

3.5.2 负责本部门标准的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等管理工作。

3.5.3 负责本部门工作性质或岗位变动时及时修改标准,并报企业策划部。 3.5.4 负责编制本部门标准化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权限

4.1 企业策划部

4.1.1 有权否决并建议撤销企业不符合标准化方针、政策的文件和规定。 4.1.2 有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4.1.3 有权对标准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4.1.4 有权对违反标准化方针、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凡因违反标准化规定而造成损失时,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1.5 有权制止上报或使用未经标准化审查和签署意见的有关文件和图样。

4.1.6 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和查阅与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数据和产品质量信息资料。

4.2 标准化专责人

4.2.1 有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和贯彻标准。

4.2.2 有权制止违反标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或向上级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2.3 有权对各部门标准化知识进行教育培训。 4.3职能部门标准化兼职人员

4.3.1 有权检查、指导本部门标准的贯彻情况。

4.3.2 有权制止本部门违反标准的领导、工人或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编制标准化工作的规划 5.1.1 编制依据

5.1.1.1 国家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5.1.1.2 本公司生产、管理现状分析。 5.1.1.3 本公司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5.1.2 编制内容

5.1.2.1 制定修订标准分工及进度。 5.1.2.2 贯彻标准的总目标和措施。 5.1.2.3 标准化培训教育安排。 5.1.3 编制要求

规划期三至五年,本规划期最后一年十二月底前编制出下一个规划期规划。 5.2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5.2.1标准的制定分为:编制计划、调研搜集、起草标准草案、讨论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八个环节。

5.2.2 标准的修订分为定期修订和随时修订两种情况。

5.2.2.1 定期修订:标准原则上三年至五年复审一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

5.2.2.2 随时修订:对于急于修订补充的个别条款,由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企业策划部登记后,按审批程序批准后,采用通报方式修改或补充。

5.3 标准的审批发布

5.3.1 标准的起草、审核、审定、审批实行各级负责制。

5.3.2 对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标准,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审查。 5.3.3 标准的发布程序

5.3.1.1 经审批的标准由企业策划部统一管理。

5.3.1.2 经审批后的标准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进行编号、印刷。 5.3.1.3 登记、发放。 5.4 标准的实施

5.4.1本公司经审批发布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工作标准均属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

5.4.2 各运行专业、部室等都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降低标准。

5.4.3 标准一经发布,各部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学习和考试记录完备,新聘任和上岗人员必须经岗位工作标准的学习和考试。

5.5 标准的监督

本公司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分为三级:

自我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对应执行标准进行自我监督与控制。 归口监督—标准化归口部门对所管辖的标准进行监督。 行政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5.5.1 标准监督中发现问题应引起注意并纠正不符合项。

5.5.2 企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标准或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 企业标准体系编制的规定 6.1 编制原则 6.1.1 全面成套

应充分研究当前预计的经济、科学、技术及其管理中需协调统一的各种事物和概念。力求在一定范围内应有的标准全面成套。

6.1.2 层次恰当

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恰当地将标准排在不同层次上,尽量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 6.1.3 划分明确

体系表按行政系统进行划分,应注意同一标准不同时列入二个以上体系或分体系,避免同一标准由二个以上部门重复制定。

6.2 编制要求

编制体系表时应结合本企业特点和需要,充分采用和贯彻国家标准,在本公司方针目标指导下形成。

6.3 标准体系的组成

6.3.1 企业标准体系应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6.3.2 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包括企业所贯彻采用的国家标准和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 7 企业标准编号规定 7.1 企业标准编号的格式

- -

企企 门 职 标 年 业业 类 能 准 号 标代 代 代 顺 准号 号 号 序 代 号 号

7.2 企业标准代号:用字母Q表示。 7.3 企业代号:WL 7.4 门类代号: 7.4.1 技术标准1 7.4.2 管理标准2 7.4.3 工作标准3 7.4.4 外来文件4 7.5 职能代号

7.5.1 技术标准职能代号

8 标准编写管理规定 8.1 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8.1.1 标准编写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并与同级有关标准协调,下级标准不得与上级标准相抵触。

8.1.2 标准中的技术指标确定要有科学依据,实事求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8.1.3 充分运用标准化原理与方法,使标准的内容达到简化、优化、统一化、规范化;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尽量不使用没有实际意义的解释性语言或词,如:严格、认真、努力、做好、定期、经常等。

8.1.4 标准应具备可查性,尽量做到定量化、数据化,即:有数量、质量、期限的要求。 8.1.5 标准中的图样、表格、数据公式、化学分子式和其它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 8.1.6 充分吸收和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8.1.7 编排格式和细则应符合规定。 8.2 标准的构成 8.2.1 概述部门 8.2.1.1 封面与首页 8.2.1.2 目次

8.2.1.3 标准名称 8.2.1.4 引言 8.2.2 正文部分 8.2.2.1 范围

8.2.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8.2.2.3 术语、符号、代号 8.2.2.4 技术内容 8.2.3 补充内容 8.2.3.1 附录 8.2.3.2 附加说明

上述构成部分不是每项标准都需要全部包括的。制定标准时,应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征和制定标准的目的而定。编排顺序不能颠倒。

8.3 概述部分

8.3.1 封面与首页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8.3.2 目次

8.3.2.1 当标准的内容较长,结构较复杂,条文较多时,应编写目次。

8.3.2.2 目次的内容包括编号、标题以及所在页码,之间用符号“„„”连接。 8.3.2.3 目次应另编页码,不与标准正文的页码连接。 8.3.3 标准名称

8.3.3.1 标准名称应简短明确地反映标准对象或标准主体,标准名称一般由标准化对象的名称和所规定的技术特征两部分组成。

8.3.3.2 标准化对象的名称过长时,在标准正文的叙述中可用简称,但在第一次出全称时用括号先加以说明。

8.3.4 引言

引言一般不写标准,也不写编号。 8.4 正文部分 8.4.1 范围

每项标准应当首先简要说明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建议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标准规定了„„”。 8.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主要说明标准中直接引用和必须配合使用的标准。 8.4.3 术语、符号、代号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在现行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中尚无规定时,在该标准中给出定义或说明,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定义或说明可集中写在标准技术内容部分的前面,或分别写在有关章、条的前面。

8.4.4 技术内容

标准技术内容应根据各类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编写,并遵守有关各类标准的编写规定。 8.4.4.1 技术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设备规范、主要技术参数、操作程序及工艺要求,故障处理,质量检验及试验方法、检查规则等。

8.4.4.2 管理标准的技术内容应包括:

8.4.4.2.1 管理职能:此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及此标准实行的前提条件等。如此管理标准与多个部门相关,则细分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等。

8.4.4.2.2 管理内容与要求:综合性管理业务的标准包括管理内容与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必要的统计资料、报表、原始记录、工作完成的凭证及其它手续等,对某一具体管理事项应规定出内容、方法与考核要求。当标准所涉及的部门较多且关系复杂时,应注明协作关系、协作方式和相互的制约关系,对需要有信息反馈的管理事项,可专设“信息反馈”一章。

8.4.4.3 工作标准的技术内容 8.4.4.3.1 工作内容与要求 8.4.4.3.2 责任与权限 8.5 补充部分 8.5.1 附录

8.5.1.1 根据需要,一项标准可以有若干个附录,但不能几项标准一个附录,必要时,可引用有关标准的附录,附录分为“补充件”和“参考件”两种,并分别在目次中,标准条文中和附录标题下方写明。

8.5.1.2 “补充件”附录,主要是指对标准技术内容所作的补充,相当于技术内容的一个补充部分。应尽量不采用“补充件”附录,而将有关内容直接写入正文。只有内容较多,编写和阅读不方便时才作为附录。

8.5.1.3 “参考件”附录,主要是帮助理解标准的内容,以便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 “参考件‘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8.5.1.3.1 标准中重要规定的依据和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的系统介绍。 8.5.1.3.2 标准中有关条文的参考性资料或推荐性方法。 8.5.1.3.3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

XXXXXXXXXXXXXXX-201 02-2003

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 2 术语 2.1 规程

是标准的一种形式。它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是指导职工进行生产技术等活动的规范和准则。

2.2 规定

是处理某种事项制定的办法。 2.3 规则

是对某事项制定的规定。 2.4 条例

是国家机关制定批准的,规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某种事项或规定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项的法律文件。

2.5 制度

是要求职工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2.6 办法

是对某些具体事务,单一事项进行处理,加以解决所规定的方法。 2.7 标准

是指对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等各方面重复性事务和概念所做的统一的规定。 2.8 程序

是指按时间先后、事物的规律、规章制度的规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要求等依次安排的工作方法步骤。

2.9 章程

是政党、团体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等内部事务和活动规则做出的明文规定。 2.10 规章制度

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对行政管理、生产操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则、章程和制度的总称。

3 管理职能 3.1 责任与权限

3.1.1 企业策划职能与职责

企业策划部是对全公司性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3.1.1.1 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3.1.1.2 负责全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1.1.3 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文件。 3.1.1.4 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确保规章制度在体系及内容上不断完善。 3.1.1.5 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3.1.1.6 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3.1.2 有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是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具体归口部门,其主要责任是: 3.1.2.1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3.1.2.2 负责审核有关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与其它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1.2.3 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文件。

3.1.2.4 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1.3 规章制度由企业策划部负责联系印制,档案室负责发放、管理,承办部门具体负责发放。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4.1.1 规程制度的编制或修订

4.1.1.1 现场设备运行、检查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改造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准投入运行。

4.1.1.2 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收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现场实际,便于学习和执行。

4.1.1.3 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1.1.4 编写或修订规程要语句精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1.1.5 现场制度应在每年10月—11月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由主管部门、生产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上报归口部门,经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4.1.1.6 编制或修改规程制度的依据

4.1.1.6.1 国家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4.1.1.6.2 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4.1.1.6.3 本公司及同行单位的经验。

4.1.1.6.4 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厂的事故教训。 4.1.1.6.5 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1.1.6.6 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4.1.1.6.7 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4.1.2 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订

4.1.2.1 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修订前应广泛收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

4.1.2.2 编制或修编的管理制度,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等,符合本公司实际,内容简化、合理、便于执行。

4.1.2.3 全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的具体工作。

4.2 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要求 4.2.1 规程的层次与划分

4.2.1.1 规程应按其内容分成若干层次进行叙述。层次的序号采用阿拉伯数码书写,层次之间加园点,园点加在两个数码之间的右下角。

4.2.1.2 第一层次为“章”,这是规程的基本划分单元,“章”的序号自始至终连续编写。“章”以下统称为“条”,“条”的序号只在所属“章”条的范围内连续编写。例如第一章的第一条可写为第1.1条(或写成1.1)依次类推。

4.2.1.3 如果“章”“条”较多为了层次清晰,叙述方便,可以组合若干“章”为一篇,篇的编号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如第一篇、第二篇等。

4.2.2 规程条文的排列格式

4.2.2.1 “章”一般没有标题,如章数较多,印刷页码超过15页需编目次时,“章”必须有标题。

4.2.2.2 “条”可有标题也可没有标题,但在同一章内有否标题,原则上应一致。

4.2.2.3 每段的第一行左起空两个字后写内容,自第二行起均左起顶格书写。 4.2.2.4 设篇时,每一篇一般均有标题。 4.2.3 制度的层次及划分:

管理制度的层次划分及排列格式原则上按4.2.1、4.2.2条内容执行,但书写章、条除采用上述办法外,也可用中文一、二、三或阿拉伯数字,但同一制度应统一。

4.3 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4.3.1 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4.3.1.1 生产规程、制度的修编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修编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中讨论、审核、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初审。

4.3.1.2 将初审稿送交归口部门由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进行审阅。 4.3.1.3 分管副总进行审定,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颁布执行。 4.3.2 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一般专业性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或总工程师颁布执行。

4.4 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4.4.1 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交付企业管理部门联系印刷,印刷中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采用A4幅面,允许偏差为±1mm,图样表格不易缩小时,其幅面允许按翻开方向二分之一的倍数延伸。

4.4.2 印刷采用字号及字体参照GB/T1.1—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3 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4.4.4 职工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5.1 我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和本公司自行颁布的。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我公司实际修编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应以上级规定为准,并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4.5.2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公司职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犯,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4.5.3 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掌握规章制度中不仅要以身作则,而且要监督所属人员学习、贯彻,并掌握实际执行情况。

4.5.4 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努力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定期限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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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标准化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 管理职能 3.1 企业策划部

3.1.1 企业策划部是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3.1.2 负责监督标准方针、政策、规定和标准化的贯彻执行。 3.1.3 负责审查、批准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审定重要标准。 3.1.4 负责提出和审查与企业方针、目标有关的标准化任务和指示。 3.1.5 负责审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长远规划。

3.1.6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国际标准、技术改进、设备进口等的标准化审查。 3.1.7 负责向有关领导推荐标准化机构的专责人。 3.2 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是标准化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均应建立标准化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指定人员负责标准化工作。

3.3 企业策划部部长

3.3.1 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负责提出或建议贯彻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有关标准。 3.3.3 负责定期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决策企业内部重要的标准化工作。 3.4 标准化专责人

3.4.1 负责提出标准化工作的方向及各种建议供领导决策。

3.4.2 负责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化体系。 3.4.3 负责组织企业内部各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并给予业务指导。

3.4.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处理标准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做标准化宣传工作。

3.4.5 负责统一归口本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反馈情况或建议。

3.4.6 负责编制标准化工作长远规划。 3.5 各部门的标准化兼职人员 3.5.1 负责本部门标准化工作。

3.5.2 负责本部门标准的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等管理工作。

3.5.3 负责本部门工作性质或岗位变动时及时修改标准,并报企业策划部。 3.5.4 负责编制本部门标准化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权限

4.1 企业策划部

4.1.1 有权否决并建议撤销企业不符合标准化方针、政策的文件和规定。 4.1.2 有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4.1.3 有权对标准化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4.1.4 有权对违反标准化方针、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凡因违反标准化规定而造成损失时,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1.5 有权制止上报或使用未经标准化审查和签署意见的有关文件和图样。

4.1.6 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和查阅与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数据和产品质量信息资料。

4.2 标准化专责人

4.2.1 有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和贯彻标准。

4.2.2 有权制止违反标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或向上级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4.2.3 有权对各部门标准化知识进行教育培训。 4.3职能部门标准化兼职人员

4.3.1 有权检查、指导本部门标准的贯彻情况。

4.3.2 有权制止本部门违反标准的领导、工人或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编制标准化工作的规划 5.1.1 编制依据

5.1.1.1 国家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5.1.1.2 本公司生产、管理现状分析。 5.1.1.3 本公司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5.1.2 编制内容

5.1.2.1 制定修订标准分工及进度。 5.1.2.2 贯彻标准的总目标和措施。 5.1.2.3 标准化培训教育安排。 5.1.3 编制要求

规划期三至五年,本规划期最后一年十二月底前编制出下一个规划期规划。 5.2 标准的制定与修订

5.2.1标准的制定分为:编制计划、调研搜集、起草标准草案、讨论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八个环节。

5.2.2 标准的修订分为定期修订和随时修订两种情况。

5.2.2.1 定期修订:标准原则上三年至五年复审一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

5.2.2.2 随时修订:对于急于修订补充的个别条款,由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企业策划部登记后,按审批程序批准后,采用通报方式修改或补充。

5.3 标准的审批发布

5.3.1 标准的起草、审核、审定、审批实行各级负责制。

5.3.2 对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标准,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审查。 5.3.3 标准的发布程序

5.3.1.1 经审批的标准由企业策划部统一管理。

5.3.1.2 经审批后的标准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进行编号、印刷。 5.3.1.3 登记、发放。 5.4 标准的实施

5.4.1本公司经审批发布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工作标准均属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

5.4.2 各运行专业、部室等都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降低标准。

5.4.3 标准一经发布,各部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学习和考试记录完备,新聘任和上岗人员必须经岗位工作标准的学习和考试。

5.5 标准的监督

本公司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分为三级:

自我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对应执行标准进行自我监督与控制。 归口监督—标准化归口部门对所管辖的标准进行监督。 行政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5.5.1 标准监督中发现问题应引起注意并纠正不符合项。

5.5.2 企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标准或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 企业标准体系编制的规定 6.1 编制原则 6.1.1 全面成套

应充分研究当前预计的经济、科学、技术及其管理中需协调统一的各种事物和概念。力求在一定范围内应有的标准全面成套。

6.1.2 层次恰当

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恰当地将标准排在不同层次上,尽量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 6.1.3 划分明确

体系表按行政系统进行划分,应注意同一标准不同时列入二个以上体系或分体系,避免同一标准由二个以上部门重复制定。

6.2 编制要求

编制体系表时应结合本企业特点和需要,充分采用和贯彻国家标准,在本公司方针目标指导下形成。

6.3 标准体系的组成

6.3.1 企业标准体系应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6.3.2 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包括企业所贯彻采用的国家标准和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 7 企业标准编号规定 7.1 企业标准编号的格式

- -

企企 门 职 标 年 业业 类 能 准 号 标代 代 代 顺 准号 号 号 序 代 号 号

7.2 企业标准代号:用字母Q表示。 7.3 企业代号:WL 7.4 门类代号: 7.4.1 技术标准1 7.4.2 管理标准2 7.4.3 工作标准3 7.4.4 外来文件4 7.5 职能代号

7.5.1 技术标准职能代号

8 标准编写管理规定 8.1 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8.1.1 标准编写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并与同级有关标准协调,下级标准不得与上级标准相抵触。

8.1.2 标准中的技术指标确定要有科学依据,实事求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8.1.3 充分运用标准化原理与方法,使标准的内容达到简化、优化、统一化、规范化;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尽量不使用没有实际意义的解释性语言或词,如:严格、认真、努力、做好、定期、经常等。

8.1.4 标准应具备可查性,尽量做到定量化、数据化,即:有数量、质量、期限的要求。 8.1.5 标准中的图样、表格、数据公式、化学分子式和其它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 8.1.6 充分吸收和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8.1.7 编排格式和细则应符合规定。 8.2 标准的构成 8.2.1 概述部门 8.2.1.1 封面与首页 8.2.1.2 目次

8.2.1.3 标准名称 8.2.1.4 引言 8.2.2 正文部分 8.2.2.1 范围

8.2.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8.2.2.3 术语、符号、代号 8.2.2.4 技术内容 8.2.3 补充内容 8.2.3.1 附录 8.2.3.2 附加说明

上述构成部分不是每项标准都需要全部包括的。制定标准时,应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征和制定标准的目的而定。编排顺序不能颠倒。

8.3 概述部分

8.3.1 封面与首页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8.3.2 目次

8.3.2.1 当标准的内容较长,结构较复杂,条文较多时,应编写目次。

8.3.2.2 目次的内容包括编号、标题以及所在页码,之间用符号“„„”连接。 8.3.2.3 目次应另编页码,不与标准正文的页码连接。 8.3.3 标准名称

8.3.3.1 标准名称应简短明确地反映标准对象或标准主体,标准名称一般由标准化对象的名称和所规定的技术特征两部分组成。

8.3.3.2 标准化对象的名称过长时,在标准正文的叙述中可用简称,但在第一次出全称时用括号先加以说明。

8.3.4 引言

引言一般不写标准,也不写编号。 8.4 正文部分 8.4.1 范围

每项标准应当首先简要说明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建议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标准规定了„„”。 8.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主要说明标准中直接引用和必须配合使用的标准。 8.4.3 术语、符号、代号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在现行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中尚无规定时,在该标准中给出定义或说明,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定义或说明可集中写在标准技术内容部分的前面,或分别写在有关章、条的前面。

8.4.4 技术内容

标准技术内容应根据各类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编写,并遵守有关各类标准的编写规定。 8.4.4.1 技术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设备规范、主要技术参数、操作程序及工艺要求,故障处理,质量检验及试验方法、检查规则等。

8.4.4.2 管理标准的技术内容应包括:

8.4.4.2.1 管理职能:此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及此标准实行的前提条件等。如此管理标准与多个部门相关,则细分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等。

8.4.4.2.2 管理内容与要求:综合性管理业务的标准包括管理内容与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必要的统计资料、报表、原始记录、工作完成的凭证及其它手续等,对某一具体管理事项应规定出内容、方法与考核要求。当标准所涉及的部门较多且关系复杂时,应注明协作关系、协作方式和相互的制约关系,对需要有信息反馈的管理事项,可专设“信息反馈”一章。

8.4.4.3 工作标准的技术内容 8.4.4.3.1 工作内容与要求 8.4.4.3.2 责任与权限 8.5 补充部分 8.5.1 附录

8.5.1.1 根据需要,一项标准可以有若干个附录,但不能几项标准一个附录,必要时,可引用有关标准的附录,附录分为“补充件”和“参考件”两种,并分别在目次中,标准条文中和附录标题下方写明。

8.5.1.2 “补充件”附录,主要是指对标准技术内容所作的补充,相当于技术内容的一个补充部分。应尽量不采用“补充件”附录,而将有关内容直接写入正文。只有内容较多,编写和阅读不方便时才作为附录。

8.5.1.3 “参考件”附录,主要是帮助理解标准的内容,以便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 “参考件‘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8.5.1.3.1 标准中重要规定的依据和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的系统介绍。 8.5.1.3.2 标准中有关条文的参考性资料或推荐性方法。 8.5.1.3.3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

XXXXXXXXXXXXXXX-201 02-2003

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等内容。 2 术语 2.1 规程

是标准的一种形式。它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是指导职工进行生产技术等活动的规范和准则。

2.2 规定

是处理某种事项制定的办法。 2.3 规则

是对某事项制定的规定。 2.4 条例

是国家机关制定批准的,规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某种事项或规定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项的法律文件。

2.5 制度

是要求职工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2.6 办法

是对某些具体事务,单一事项进行处理,加以解决所规定的方法。 2.7 标准

是指对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等各方面重复性事务和概念所做的统一的规定。 2.8 程序

是指按时间先后、事物的规律、规章制度的规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要求等依次安排的工作方法步骤。

2.9 章程

是政党、团体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等内部事务和活动规则做出的明文规定。 2.10 规章制度

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对行政管理、生产操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则、章程和制度的总称。

3 管理职能 3.1 责任与权限

3.1.1 企业策划职能与职责

企业策划部是对全公司性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3.1.1.1 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3.1.1.2 负责全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1.1.3 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文件。 3.1.1.4 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确保规章制度在体系及内容上不断完善。 3.1.1.5 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3.1.1.6 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3.1.2 有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是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具体归口部门,其主要责任是: 3.1.2.1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3.1.2.2 负责审核有关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与其它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1.2.3 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文件。

3.1.2.4 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1.3 规章制度由企业策划部负责联系印制,档案室负责发放、管理,承办部门具体负责发放。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4.1.1 规程制度的编制或修订

4.1.1.1 现场设备运行、检查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改造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准投入运行。

4.1.1.2 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收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现场实际,便于学习和执行。

4.1.1.3 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1.1.4 编写或修订规程要语句精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1.1.5 现场制度应在每年10月—11月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由主管部门、生产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上报归口部门,经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4.1.1.6 编制或修改规程制度的依据

4.1.1.6.1 国家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4.1.1.6.2 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4.1.1.6.3 本公司及同行单位的经验。

4.1.1.6.4 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厂的事故教训。 4.1.1.6.5 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1.1.6.6 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4.1.1.6.7 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4.1.2 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订

4.1.2.1 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修订前应广泛收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

4.1.2.2 编制或修编的管理制度,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等,符合本公司实际,内容简化、合理、便于执行。

4.1.2.3 全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的具体工作。

4.2 规章制度编写格式要求 4.2.1 规程的层次与划分

4.2.1.1 规程应按其内容分成若干层次进行叙述。层次的序号采用阿拉伯数码书写,层次之间加园点,园点加在两个数码之间的右下角。

4.2.1.2 第一层次为“章”,这是规程的基本划分单元,“章”的序号自始至终连续编写。“章”以下统称为“条”,“条”的序号只在所属“章”条的范围内连续编写。例如第一章的第一条可写为第1.1条(或写成1.1)依次类推。

4.2.1.3 如果“章”“条”较多为了层次清晰,叙述方便,可以组合若干“章”为一篇,篇的编号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如第一篇、第二篇等。

4.2.2 规程条文的排列格式

4.2.2.1 “章”一般没有标题,如章数较多,印刷页码超过15页需编目次时,“章”必须有标题。

4.2.2.2 “条”可有标题也可没有标题,但在同一章内有否标题,原则上应一致。

4.2.2.3 每段的第一行左起空两个字后写内容,自第二行起均左起顶格书写。 4.2.2.4 设篇时,每一篇一般均有标题。 4.2.3 制度的层次及划分:

管理制度的层次划分及排列格式原则上按4.2.1、4.2.2条内容执行,但书写章、条除采用上述办法外,也可用中文一、二、三或阿拉伯数字,但同一制度应统一。

4.3 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4.3.1 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4.3.1.1 生产规程、制度的修编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修编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中讨论、审核、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初审。

4.3.1.2 将初审稿送交归口部门由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进行审阅。 4.3.1.3 分管副总进行审定,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颁布执行。 4.3.2 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一般专业性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或总工程师颁布执行。

4.4 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4.4.1 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交付企业管理部门联系印刷,印刷中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采用A4幅面,允许偏差为±1mm,图样表格不易缩小时,其幅面允许按翻开方向二分之一的倍数延伸。

4.4.2 印刷采用字号及字体参照GB/T1.1—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4.4.3 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4.4.4 职工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5.1 我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和本公司自行颁布的。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我公司实际修编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应以上级规定为准,并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4.5.2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公司职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犯,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4.5.3 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掌握规章制度中不仅要以身作则,而且要监督所属人员学习、贯彻,并掌握实际执行情况。

4.5.4 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努力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定期限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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