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法懂法守法班会主题

学法、懂法、守法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让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知识,掌握一些法制、安全常识,增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二、活动过程

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并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发展趋势。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类犯罪。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少年违法犯罪呈现7大特征:

1、 犯罪主体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

2、 侵财和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

3、 具有明显的团伙化作案特征、主体多来自教育弱化的家庭

4、 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5、 犯罪手段及其残忍

案例一: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 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

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

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

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案例二: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 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

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三十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生活中常见的但违法的行为

1、逃票行为;

2、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车辆随意停放、侵占绿地、违法占道经营、随地丢垃圾、扰乱公共秩序(比如广场舞可能涉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

4、水货;

5、假冒伪劣山寨盗版;

6、乱贴小广告;

7、违章搭建。

8、下载盗版音乐和盗版影视节目;

9、在名胜古迹上刻字 ;

10、故意损坏人民币;

1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等:

12、儿女偷盗父母财产:

13、让未成年人喝酒,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14、随意使用他人肖像、姓名或者给他人起外号;

法律咨询热线:010-65515511

如果我们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中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学法、懂法、守法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让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知识,掌握一些法制、安全常识,增强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二、活动过程

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并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发展趋势。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类犯罪。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少年违法犯罪呈现7大特征:

1、 犯罪主体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

2、 侵财和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

3、 具有明显的团伙化作案特征、主体多来自教育弱化的家庭

4、 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5、 犯罪手段及其残忍

案例一: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 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

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

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

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案例二: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 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

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三十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生活中常见的但违法的行为

1、逃票行为;

2、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车辆随意停放、侵占绿地、违法占道经营、随地丢垃圾、扰乱公共秩序(比如广场舞可能涉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

4、水货;

5、假冒伪劣山寨盗版;

6、乱贴小广告;

7、违章搭建。

8、下载盗版音乐和盗版影视节目;

9、在名胜古迹上刻字 ;

10、故意损坏人民币;

1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等:

12、儿女偷盗父母财产:

13、让未成年人喝酒,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14、随意使用他人肖像、姓名或者给他人起外号;

法律咨询热线:010-65515511

如果我们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中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相关文章

  • 主题班会__知法懂法,争做合格公民
  • 知法懂法,争做合格公民 高一(7)班 活动目标 : 1.知识目标:通过本次班会课希望能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 2.能力目标: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查看


  • 四(1)班[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 <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四(1)班 活动目标: 1.培养学生知法.懂法,有辨别违法.合法的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 培养学生学会依法.用法.使学生能够做到依法享有自己正当的权利,依法保护自己人,依 ...查看


  •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活动 一.活动目的 1.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自 ...查看


  • 遵纪守法主题班会教案 1
  • 二年纪一班 一.活动目的: 1.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做合格小公民. 二.活动形式 ...查看


  •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设计
  • < 做知法.学法的好少年>主题班会设计 一.活动目的: 1.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识,自觉 ...查看


  • "知法.学法.守法.懂法"主题队会
  • "知法.学法.守法.懂法"主题队会 四年级(一)班 一.活动目的 1.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预防青少年犯罪: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二.活动准备 1.<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规&g ...查看


  •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
  • 蓟县第二小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主题班会记录 做知法守法好少年 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主题队会,使学生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 ...查看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_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 五年级五班 刘保勤 (一).活动目的 通过学生发挥个人所长编排与法制有关的节目,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从而做到"懂法制,懂道德, ...查看


  •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