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关于做好2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区食安办牵头协调,积极主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各环节各领域开展检查和整治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确保全区人民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现就我区春节期间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消费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数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各级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区领导亲自带队分批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食品生产加工点督查指导。1月29日分管区长于玛莉率领食安办、工商、商务和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先后察看了城区珍珠桥菜市场,洪蓝镇一家生牛屠宰点和集镇农贸市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区食安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镇各相关部门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全面排查,专项整治。

由区食安办牵头,工商、质监、商务及各镇食安办等相关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节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养殖、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区领导的要求,重点排查了七个方面:一是未经批准建立的规模养殖场;二是未经批准设立的动物屠宰点;三是未经批准建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季节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四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及从事规模化养殖、屠宰的出租屋;五是使用餐厨废弃物或动物宰杀下脚料为原料进行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六是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行为(包括家禽宰杀点的松香拔毛等违法行为);七是牛羊狗肉等季节性大众消费鲜肉的索票索证情况。各环节监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能,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商部门在全面排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小食品杂货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饮料、糕点、卤菜、儿童食品等高危食品,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强化抽样检验,规范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排查重点场所、重点地区食品安全隐患,对重点品种加强食品安全的监测、抽检工作。质监部门于1月17日起对全区的糕点类、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蜜饯、干货、豆制品、元宵、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且与节日市场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一进一出”、食品原材料的进货登记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控制、成品检验记录、有无超范围生产等情况。同时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对企业备案表,有无多加、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特别是在对小作坊的检查中,除了上述检查内容外,还重点检查了其是否遵守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无限制销售、有无进商场、超市等现象。商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治理。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案发频繁地区,每周同一天不同时间段检查同一地方,让“小刀手”摸不清执法检查规律,利用双休日开展检查,让“小刀手”防不胜防。对有前科的重点对象进行严防布控,坚决遏制私屠滥宰违法案件上升态势。食药监部门加强“年夜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对节日期间承办“年夜饭”、 “团圆饭”及婚宴的25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反复巡查,要求各单位做到环境整洁,食品原料新鲜,加工制作过程符合操作规范,烹煮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同时,严格审查年夜饭菜谱,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菜肴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要求每菜留样100克,密闭冷藏保存48小时,并向餐饮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食品留样记录和食品留样标签样式。开展肉类及肉制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1月21日至30日, 3个专项检查小组,对管辖范围内尚在营业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了肉类和肉制品的存储状况,是否建立和执行肉类采购查验、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定型包装的肉制品的标签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肉类时对肉类品质是否进行严格把关等,并对各单位的肉类及肉制品供货商逐一备案登记。严禁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制品,禁止使用添加非法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结合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食用油使用行为。要求餐饮单位把好进货关,做好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过程,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或未经备案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清运、处理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清运、处理记录,严防通过使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流回餐桌。农业部门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各镇、各职能科站,根据辖区及行业实际,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对各重点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地产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了农资经营点执法检查。各镇(开发区)在行政一把手领导下,组织力量强化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检查力度。镇(区)食安办每天下午四点前向区食安办上报排查信息,列出具体的隐患场所和处置情况。

同时,商务、工商各环节监管部门主动安排人员配合各镇(开发区)推进专项排查行动,确保了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区。春节期间,我区自始至终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据不完全统计,共排查了1116家场所,发现风险隐患96家,出动人员1149人次,出动车辆571台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黑作坊黑窝点一律取缔关闭,对内部管理不善、无台帐记录、操作不按规程等问题的限期整改。如从事经营销售牛羊狗肉交易未索票索证的、利用泔脚水喂猪的给予书面告知责令整改。通过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起了工作台账。

此外,针对节前市食品药品安全暗访督查小组所反馈的城区八家单位的问题,我区食安办及时协调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和整改,并向市食安办及时报告了整改情况。

三、加强值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春节期间,各监管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公示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科学合理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坚决执行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我区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和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分管领导、信息员会议等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加强正面报道为主,节日期间,《溧水新闻》、《今日溧水》和《溧水114网》等多家媒体及时报道了我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新闻消息。在区食安办组织协调下,工商、农业、质监、商务、食药监、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进行了集中检查,也曝光了个别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了严厉打击,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努力营造出我区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关于做好2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区食安办牵头协调,积极主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各环节各领域开展检查和整治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确保全区人民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现就我区春节期间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消费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数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各级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区领导亲自带队分批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食品生产加工点督查指导。1月29日分管区长于玛莉率领食安办、工商、商务和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先后察看了城区珍珠桥菜市场,洪蓝镇一家生牛屠宰点和集镇农贸市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区食安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镇各相关部门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全面排查,专项整治。

由区食安办牵头,工商、质监、商务及各镇食安办等相关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节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养殖、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区领导的要求,重点排查了七个方面:一是未经批准建立的规模养殖场;二是未经批准设立的动物屠宰点;三是未经批准建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季节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四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及从事规模化养殖、屠宰的出租屋;五是使用餐厨废弃物或动物宰杀下脚料为原料进行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六是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行为(包括家禽宰杀点的松香拔毛等违法行为);七是牛羊狗肉等季节性大众消费鲜肉的索票索证情况。各环节监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能,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商部门在全面排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小食品杂货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饮料、糕点、卤菜、儿童食品等高危食品,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强化抽样检验,规范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排查重点场所、重点地区食品安全隐患,对重点品种加强食品安全的监测、抽检工作。质监部门于1月17日起对全区的糕点类、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蜜饯、干货、豆制品、元宵、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且与节日市场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一进一出”、食品原材料的进货登记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控制、成品检验记录、有无超范围生产等情况。同时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对企业备案表,有无多加、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特别是在对小作坊的检查中,除了上述检查内容外,还重点检查了其是否遵守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无限制销售、有无进商场、超市等现象。商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综合治理。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案发频繁地区,每周同一天不同时间段检查同一地方,让“小刀手”摸不清执法检查规律,利用双休日开展检查,让“小刀手”防不胜防。对有前科的重点对象进行严防布控,坚决遏制私屠滥宰违法案件上升态势。食药监部门加强“年夜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对节日期间承办“年夜饭”、 “团圆饭”及婚宴的25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反复巡查,要求各单位做到环境整洁,食品原料新鲜,加工制作过程符合操作规范,烹煮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同时,严格审查年夜饭菜谱,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菜肴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要求每菜留样100克,密闭冷藏保存48小时,并向餐饮单位发放了餐饮服务食品留样记录和食品留样标签样式。开展肉类及肉制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1月21日至30日, 3个专项检查小组,对管辖范围内尚在营业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细致的排查,重点检查了肉类和肉制品的存储状况,是否建立和执行肉类采购查验、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肉及肉制品,定型包装的肉制品的标签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肉类时对肉类品质是否进行严格把关等,并对各单位的肉类及肉制品供货商逐一备案登记。严禁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制品,禁止使用添加非法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结合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食用油使用行为。要求餐饮单位把好进货关,做好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过程,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或未经备案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清运、处理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清运、处理记录,严防通过使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流回餐桌。农业部门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各镇、各职能科站,根据辖区及行业实际,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对各重点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地产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了农资经营点执法检查。各镇(开发区)在行政一把手领导下,组织力量强化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检查力度。镇(区)食安办每天下午四点前向区食安办上报排查信息,列出具体的隐患场所和处置情况。

同时,商务、工商各环节监管部门主动安排人员配合各镇(开发区)推进专项排查行动,确保了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区。春节期间,我区自始至终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据不完全统计,共排查了1116家场所,发现风险隐患96家,出动人员1149人次,出动车辆571台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黑作坊黑窝点一律取缔关闭,对内部管理不善、无台帐记录、操作不按规程等问题的限期整改。如从事经营销售牛羊狗肉交易未索票索证的、利用泔脚水喂猪的给予书面告知责令整改。通过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起了工作台账。

此外,针对节前市食品药品安全暗访督查小组所反馈的城区八家单位的问题,我区食安办及时协调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和整改,并向市食安办及时报告了整改情况。

三、加强值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春节期间,各监管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公示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科学合理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坚决执行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我区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和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分管领导、信息员会议等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加强正面报道为主,节日期间,《溧水新闻》、《今日溧水》和《溧水114网》等多家媒体及时报道了我区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新闻消息。在区食安办组织协调下,工商、农业、质监、商务、食药监、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进行了集中检查,也曝光了个别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了严厉打击,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努力营造出我区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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