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高比赛一般由主裁判设定起始高度,跳高横杆每轮至少提高3厘米(试设男1.10m米,女0.90米,)。直到剩下最后一名选手。跳高运动员可以自己选择何时、何高度起跳,如果三次试跳同一高度失败就会被淘汰,而选手成功越过的最高高度就是自己的最终成绩。
跳高比赛如果出现选手最好成绩相等,需按以下规定评定名次:第一,出现在成绩相等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第二,如成绩继续相同,以试跳失败次数比较少者名次在前;第三,如成绩仍然相同,当涉及第一名时再进行决定名次的比赛,其余名次并列。除犯规外,跳高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跳过的高度均为有效成绩。
选手有下列之一情况即判犯规:1、使用双脚起跳;2、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托上;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并没有受益,则不应由此而判该次试跳失败;4、无故延误时限;
5、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当时限已过时,应判该次试跳失败;6、试跳时,运动员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将从横杆托上掉下的横杆放回;7、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
跳高横杆可用玻璃纤维、金属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长3.98~4.02米,最大重量
2公斤。跳高落地区至少长5米,宽3米,助跑道长度不限,最少为15米。如果条件许可,应不短于20米,呈扇形。跳高架应有足够的高度,须配稳定放置横杆的横杆托,两立柱之间距离为4—4.04米。
跳高比赛的裁判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裁判
1、 领导本裁判组学习田径规则有关规定和规程,负责裁判员的分工,制订裁判工作细则。
2、 组织裁判员在赛前检查场地器材,并进行实习,以及熟悉场地器材。
3、 领导本组裁判员,确保田径竞赛规则的贯彻执行,顺利的完成跳高比赛任务。
4、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的注意事项及起跳高度与升高计划,并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5、 掌握比赛进程,督促丈量高度,督促全组裁判员认真工作,协助起跳点裁判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的问题,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6、 审核运动员请假事项。
7、 审核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字。运动员破记录后报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字。
二、起跳点裁判员
1、 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用白、红旗表示)。
2、 丈量高度。
3、 指挥服务员整理海绵包。
三、时限裁判员(时限员)
负责记录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时限。
四、放置横杆裁判员
1、 负责横杆的升降。
2、 协助起跳点裁判员判定试跳。
五、记录裁判员(记录员)(2名)
1、一名记录员登记起跳高度。
2、 根据检录表,报告试跳及准备试跳运动员的号码。
3、 迅速准确地记录每名运动员的成绩,排列名次后交主裁判和技术官员签字。
4、一名记录员:检查记录员记录的成绩、符号是否正确,并独立对运动员试跳成绩进行记录。
5、操作成绩公告牌,及时显示横杆高度以及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试跳次数。
6、指示终端操作员输入试跳成绩。
六、管理裁判员
1、负责到赛前控制中心进行检查,并带领运动员入场,交主裁判,同时交检查录表。在比赛中陪同请假运动员离开比赛现场。带领比赛结束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
2、负责维持赛场的秩序,检查运动员助跑标志物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在助跑起点处督促运动员做好试跳准备。
七、终端操作员(2名)
1、 赛前将高度成绩显示在终端机屏幕上。
2、 比赛后将成绩显示在屏幕上。
3、 终端工作,一人操作,一人检查。
跳高比赛一般由主裁判设定起始高度,跳高横杆每轮至少提高3厘米(试设男1.10m米,女0.90米,)。直到剩下最后一名选手。跳高运动员可以自己选择何时、何高度起跳,如果三次试跳同一高度失败就会被淘汰,而选手成功越过的最高高度就是自己的最终成绩。
跳高比赛如果出现选手最好成绩相等,需按以下规定评定名次:第一,出现在成绩相等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第二,如成绩继续相同,以试跳失败次数比较少者名次在前;第三,如成绩仍然相同,当涉及第一名时再进行决定名次的比赛,其余名次并列。除犯规外,跳高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跳过的高度均为有效成绩。
选手有下列之一情况即判犯规:1、使用双脚起跳;2、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托上;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并没有受益,则不应由此而判该次试跳失败;4、无故延误时限;
5、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当时限已过时,应判该次试跳失败;6、试跳时,运动员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将从横杆托上掉下的横杆放回;7、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
跳高横杆可用玻璃纤维、金属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长3.98~4.02米,最大重量
2公斤。跳高落地区至少长5米,宽3米,助跑道长度不限,最少为15米。如果条件许可,应不短于20米,呈扇形。跳高架应有足够的高度,须配稳定放置横杆的横杆托,两立柱之间距离为4—4.04米。
跳高比赛的裁判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裁判
1、 领导本裁判组学习田径规则有关规定和规程,负责裁判员的分工,制订裁判工作细则。
2、 组织裁判员在赛前检查场地器材,并进行实习,以及熟悉场地器材。
3、 领导本组裁判员,确保田径竞赛规则的贯彻执行,顺利的完成跳高比赛任务。
4、 向运动员宣布比赛的注意事项及起跳高度与升高计划,并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5、 掌握比赛进程,督促丈量高度,督促全组裁判员认真工作,协助起跳点裁判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的问题,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6、 审核运动员请假事项。
7、 审核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字。运动员破记录后报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字。
二、起跳点裁判员
1、 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用白、红旗表示)。
2、 丈量高度。
3、 指挥服务员整理海绵包。
三、时限裁判员(时限员)
负责记录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时限。
四、放置横杆裁判员
1、 负责横杆的升降。
2、 协助起跳点裁判员判定试跳。
五、记录裁判员(记录员)(2名)
1、一名记录员登记起跳高度。
2、 根据检录表,报告试跳及准备试跳运动员的号码。
3、 迅速准确地记录每名运动员的成绩,排列名次后交主裁判和技术官员签字。
4、一名记录员:检查记录员记录的成绩、符号是否正确,并独立对运动员试跳成绩进行记录。
5、操作成绩公告牌,及时显示横杆高度以及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试跳次数。
6、指示终端操作员输入试跳成绩。
六、管理裁判员
1、负责到赛前控制中心进行检查,并带领运动员入场,交主裁判,同时交检查录表。在比赛中陪同请假运动员离开比赛现场。带领比赛结束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
2、负责维持赛场的秩序,检查运动员助跑标志物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在助跑起点处督促运动员做好试跳准备。
七、终端操作员(2名)
1、 赛前将高度成绩显示在终端机屏幕上。
2、 比赛后将成绩显示在屏幕上。
3、 终端工作,一人操作,一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