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0912130211 国贸0902 魏琪 摘要:随着世界范围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金融服务贸易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它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更主要的是挑战。是各种社会资源以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甚至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服务业获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金融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已基本形成了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以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为四大支柱、以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业体系。对于转轨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说,金融资产快速增加且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其意义非同小可,而在刚刚过去的十年中,一个顺应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的初步建成,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有效运行,对微观经济活动,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 金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影响因数, 对策
一、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发展现状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01年底,全部金融机构(含证券、保险公司)总资产已达21.8万亿元,其中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14.1万亿元,所占比例64.7%
l.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1997年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撤并分支机构,精简人员。为更好地支持广大中小企业,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中国还陆续增设和重组了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将2200多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深化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了3家农村商业银行,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2.证券类金融机构在规范中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证券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管理逐步规范。到2001年底,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证券投资基金51家,基金的发行总规模804.23亿元,基金资产总值804亿元。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证券类金融机构发
展空间广阔。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证券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大力发展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新的基金品种,扩大业务范围。
3.保险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完成了财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各类保险机构进一步健全。到2001年底,中国已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5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5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9家和外国保险分公司13家;同时成立了一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变革,保险需求的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作用将逐步增强,各类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建立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宏观金融间接调控方式的逐步建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以后的10年里,中国的货币政策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式,即通过控制贷款规模来控制货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传统做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发展,国家银行贷款规模控制覆盖的范围逐步缩小;二是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1993年以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货币供应渠道发生变化,国家银行贷款规模对货币供应量的贡献率下降。
(四)金融法制化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银行及其相关法规已经逐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继颁布实施,奠定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此后又出台了《担保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最近又完善了《合同法》。从法律上确定和巩固了中国在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已积累的有益经验,从而标志着中国金融事业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我国金融服务业总体水平不高
由于起步较晚,以及外来干涉、国家变革等原因,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其内部行业结构及区域发展不均衡。截至2003年,我国金融服务业所占GDP比重为4.14%,还不及某些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在GDP所占比重的一半,由于投入不够,我国金融服务业在体制、技术、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与发
达国家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持续低速度,使得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
金融服务业内部,银行业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其他相关行业的比重相对偏低;金融服务业的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2.国内金融服务业相关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缺失
在金融服务行业人才管理的问题上,一方面,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及行业开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报酬低于国内许多较高收益行业的水平,在同行业的比较中也大大低于许多发达国家的水平。另一方面,较低的职工薪酬和人力资本投入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差别越来越大,导致大量人才资源向外资金融机构流动,加剧金融人才及劳动力资源的缺失。
3.我国金融服务业监管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滞后
我国的法律在金融方面的监管力度还很低下,我国金融立法比较滞后,专业法律层次低,法规操作性较差,实践过程中还常存在不能严格执行的问题。监管方面我国主要依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三会”机制,而在社会监管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4.我国金融机构对外合作能力低下
我国的商业银行海外业务开展程度很低,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海外业务拓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的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已将其分支遍布到全球。国内银行的业务开展主要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国外银行已将业务重点放在金融衍生工具上,常常通过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三、影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1、金融服务业在我国起步晚,底子薄。我国金融服务业真正意义上的起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经历了很长的恢复阶段。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以1995 年作为分界点,1995 年之前是金融服务业恢复形成阶段,1995 之后则进入逐渐完善和不断深化时期。有关数据显示②,从金融服务贸易增长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1989 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基本上呈上升趋势,到1989年金融服务业对GDP的贡献最高,达到了7.3 % ,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总增加值的比重也高达25.9 %。这表明金融服务业这一新兴产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高速增长。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对GDP 的贡献基本保持在6 %左右。这只是说相对于自身而言,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无论是在效率上还是在竞争力上都有着巨大的差距。
2、金融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发展不同步,金融服务贸易相对落后,并且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低。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 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57.48 亿美元,世界排名第22 位,而且其中主要出口收入为国际运输、港口服务以及旅游收入,金融服务贸易所占份额很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层次偏低,服务贸易落后,造成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较低。
3、金融业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专业人才匮乏。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是粗放型的竞争方式,在经营过程中往往热衷于揽储蓄、扩网点等,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途径选择上,没有着重于服务效率的提高和服务项目的开拓。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既有发展观念的局限,也有人才缺乏的局限。特别是要开展对外金融服务贸易,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国对外投资起步晚,起点低,较高外语水平与较强专业技能同时具备的人才十分紧缺,已成为我国开展金融服务贸易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4、我国金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金融业创新除了注重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外,还体现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在当今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新产品的开发成为提高金融业市场竞争力的动力。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相对于国外比较落后,在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也不及国外的大金融机构,虽然近些年我国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处于劣势。
四、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对策
(一)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
随着中国加入WTO,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开放金融业,实施自由化战略是大势所趋。目前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成长阶段,离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业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把握好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制定和完善对外资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和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慎监管,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着力优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结构,支持外资金融企业在东北和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引进有助于扩大消费、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提供特色服务的外资金融企业。
(二)加快“走出去”战略,拓展金融服务贸易空间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欧美一些大金融企业纷纷破产倒闭,金融服务贸易市场暂时处于疲软。我国金融企业要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大规模走出国门,大力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增强我国金融业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为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服务市场争取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加快走出去的速度和规模,快速、深层次占领国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一是加快收购海外金融企业。这样,既可以解决机构网点业务员工的“本土化”,也可以扩大当地业务,同时还可以定期派出员工去进行实习和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投资参股跨国公司以及当地的金融企业。这样,可以建立海外机构的稳定客户群,把金融服务贸易业做大做强。
(三)大力培养金融高级人才,发挥人力资本优势
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本质上就是金融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处于核心层次、核心岗位的高端国际化金融人才的竞争。在人才吸纳上,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创造的人才相对过剩的机遇,在欧美金融企业大量裁减人员之际,及时吸纳其中的优秀高端人才,快速弥补我国高端人才不足,提高金融贸易竞争力。同时高度重视吸纳我国自己培养的高端人才,建立金融服务贸易人才库。在人才的培养上,第一,建立金融教育培养基地,加强复合型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鼓励大专院校开展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的学历教育,鼓励大学和各类职业学校设立新兴交叉学科,培养不同层次、既懂金融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又具备外语能力的金融及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服务贸易培训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培训机构开展金融服务贸易职业培训。第二,利用海外机构地处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在国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员工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第三,壮大金融服务贸易研究专家学者队伍,组建高级金融贸易专家智囊库。
(四)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创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提升我国金融业国际地位的良策。首先,创建离岸金融市场能够吸引大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为我国国内金融企业的海外竞争创造锻炼机会,从而尽早实现我国金融企业的跨国经营。其次,大量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定带来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内金融机构因而可以学习和借鉴。同时,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还能扩大我国对外资的利用,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外国客商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融资,便利进出口,从而实现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 陈琳、熊正德、刘小佳.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分析[J].金 融经济,2007,(12).
[2]戴超平.国际服务贸易概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3] 王勇.着力推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J].国际贸易,2008,(06):48.
[4] 罗春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时代经 贸,2008,(01):47.
[5]张维.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浅析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
0912130211 国贸0902 魏琪 摘要:随着世界范围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金融服务贸易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它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更主要的是挑战。是各种社会资源以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甚至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服务业获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金融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已基本形成了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以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为四大支柱、以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业体系。对于转轨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说,金融资产快速增加且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其意义非同小可,而在刚刚过去的十年中,一个顺应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的初步建成,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有效运行,对微观经济活动,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 金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影响因数, 对策
一、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发展现状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01年底,全部金融机构(含证券、保险公司)总资产已达21.8万亿元,其中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14.1万亿元,所占比例64.7%
l.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1997年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撤并分支机构,精简人员。为更好地支持广大中小企业,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中国还陆续增设和重组了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将2200多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深化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了3家农村商业银行,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2.证券类金融机构在规范中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证券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管理逐步规范。到2001年底,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证券投资基金51家,基金的发行总规模804.23亿元,基金资产总值804亿元。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证券类金融机构发
展空间广阔。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证券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大力发展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新的基金品种,扩大业务范围。
3.保险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完成了财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各类保险机构进一步健全。到2001年底,中国已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5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5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9家和外国保险分公司13家;同时成立了一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变革,保险需求的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作用将逐步增强,各类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建立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宏观金融间接调控方式的逐步建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以后的10年里,中国的货币政策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式,即通过控制贷款规模来控制货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传统做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发展,国家银行贷款规模控制覆盖的范围逐步缩小;二是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1993年以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货币供应渠道发生变化,国家银行贷款规模对货币供应量的贡献率下降。
(四)金融法制化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银行及其相关法规已经逐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继颁布实施,奠定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此后又出台了《担保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最近又完善了《合同法》。从法律上确定和巩固了中国在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已积累的有益经验,从而标志着中国金融事业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我国金融服务业总体水平不高
由于起步较晚,以及外来干涉、国家变革等原因,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其内部行业结构及区域发展不均衡。截至2003年,我国金融服务业所占GDP比重为4.14%,还不及某些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在GDP所占比重的一半,由于投入不够,我国金融服务业在体制、技术、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与发
达国家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持续低速度,使得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
金融服务业内部,银行业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其他相关行业的比重相对偏低;金融服务业的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2.国内金融服务业相关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缺失
在金融服务行业人才管理的问题上,一方面,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及行业开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报酬低于国内许多较高收益行业的水平,在同行业的比较中也大大低于许多发达国家的水平。另一方面,较低的职工薪酬和人力资本投入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差别越来越大,导致大量人才资源向外资金融机构流动,加剧金融人才及劳动力资源的缺失。
3.我国金融服务业监管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滞后
我国的法律在金融方面的监管力度还很低下,我国金融立法比较滞后,专业法律层次低,法规操作性较差,实践过程中还常存在不能严格执行的问题。监管方面我国主要依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三会”机制,而在社会监管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4.我国金融机构对外合作能力低下
我国的商业银行海外业务开展程度很低,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海外业务拓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的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已将其分支遍布到全球。国内银行的业务开展主要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国外银行已将业务重点放在金融衍生工具上,常常通过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三、影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1、金融服务业在我国起步晚,底子薄。我国金融服务业真正意义上的起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经历了很长的恢复阶段。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以1995 年作为分界点,1995 年之前是金融服务业恢复形成阶段,1995 之后则进入逐渐完善和不断深化时期。有关数据显示②,从金融服务贸易增长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1989 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基本上呈上升趋势,到1989年金融服务业对GDP的贡献最高,达到了7.3 % ,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总增加值的比重也高达25.9 %。这表明金融服务业这一新兴产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高速增长。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对GDP 的贡献基本保持在6 %左右。这只是说相对于自身而言,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无论是在效率上还是在竞争力上都有着巨大的差距。
2、金融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发展不同步,金融服务贸易相对落后,并且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低。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 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57.48 亿美元,世界排名第22 位,而且其中主要出口收入为国际运输、港口服务以及旅游收入,金融服务贸易所占份额很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层次偏低,服务贸易落后,造成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较低。
3、金融业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专业人才匮乏。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是粗放型的竞争方式,在经营过程中往往热衷于揽储蓄、扩网点等,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途径选择上,没有着重于服务效率的提高和服务项目的开拓。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既有发展观念的局限,也有人才缺乏的局限。特别是要开展对外金融服务贸易,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国对外投资起步晚,起点低,较高外语水平与较强专业技能同时具备的人才十分紧缺,已成为我国开展金融服务贸易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4、我国金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金融业创新除了注重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外,还体现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在当今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新产品的开发成为提高金融业市场竞争力的动力。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相对于国外比较落后,在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也不及国外的大金融机构,虽然近些年我国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处于劣势。
四、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对策
(一)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
随着中国加入WTO,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开放金融业,实施自由化战略是大势所趋。目前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成长阶段,离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业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把握好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制定和完善对外资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和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慎监管,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着力优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结构,支持外资金融企业在东北和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引进有助于扩大消费、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提供特色服务的外资金融企业。
(二)加快“走出去”战略,拓展金融服务贸易空间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欧美一些大金融企业纷纷破产倒闭,金融服务贸易市场暂时处于疲软。我国金融企业要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大规模走出国门,大力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增强我国金融业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为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服务市场争取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加快走出去的速度和规模,快速、深层次占领国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一是加快收购海外金融企业。这样,既可以解决机构网点业务员工的“本土化”,也可以扩大当地业务,同时还可以定期派出员工去进行实习和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投资参股跨国公司以及当地的金融企业。这样,可以建立海外机构的稳定客户群,把金融服务贸易业做大做强。
(三)大力培养金融高级人才,发挥人力资本优势
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本质上就是金融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处于核心层次、核心岗位的高端国际化金融人才的竞争。在人才吸纳上,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创造的人才相对过剩的机遇,在欧美金融企业大量裁减人员之际,及时吸纳其中的优秀高端人才,快速弥补我国高端人才不足,提高金融贸易竞争力。同时高度重视吸纳我国自己培养的高端人才,建立金融服务贸易人才库。在人才的培养上,第一,建立金融教育培养基地,加强复合型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鼓励大专院校开展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的学历教育,鼓励大学和各类职业学校设立新兴交叉学科,培养不同层次、既懂金融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又具备外语能力的金融及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服务贸易培训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培训机构开展金融服务贸易职业培训。第二,利用海外机构地处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在国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员工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第三,壮大金融服务贸易研究专家学者队伍,组建高级金融贸易专家智囊库。
(四)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创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提升我国金融业国际地位的良策。首先,创建离岸金融市场能够吸引大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为我国国内金融企业的海外竞争创造锻炼机会,从而尽早实现我国金融企业的跨国经营。其次,大量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定带来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内金融机构因而可以学习和借鉴。同时,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还能扩大我国对外资的利用,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外国客商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融资,便利进出口,从而实现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 陈琳、熊正德、刘小佳.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分析[J].金 融经济,2007,(12).
[2]戴超平.国际服务贸易概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3] 王勇.着力推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J].国际贸易,2008,(06):48.
[4] 罗春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时代经 贸,2008,(01):47.
[5]张维.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