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怡轩钱币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
制度名称 执行部门 人事部
员工值班补助制度 监督部门 第一章 总则 行政人事部
编
号
H010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值班及补助休假制度,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 据国家有关休假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休假制度,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第三条 财务部 (1)不参与值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不会 三年以上进行调整,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优秀员工破例。 (2)春节不参与延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长假休息、假期补助和全勤补助。 第四条 行政人事部 值班管理规定
(1)不参与协助销售的行政人员: 1、不参与值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不会 三年以上进行调整,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优秀员工破例。 2、春节不参与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长假休息、假期补助和全勤补助。 (2)参与值班的行政人员: 1、春节参与不低于 11 天长假期休息。 2、一年后对于优秀员工给予除年假以外的三天连续假期(安排出国的不享受此条) 。 3、未安排出国的员工将凭发票报销 1000 元休假期间的交通或住宿。 第五条 国际与国内部(包括网络客服等公司一线员工) (1)参与值班规定的 1、原则要求所有员工参与值班; 2、春节参与不低于 11 天长假期休息; 3、一年后对于优秀员工给予除年假以外的三天的连续假期(安排出国的不享受此条) ; 4、未安排出国的员工将凭发票报销 1000 元休假期间的交通或住宿,一个月内没有发票报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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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自动取消。 (2)如有特殊情况不参与值班的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三年以上进行调整, 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 2、春节不参与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假期补助和值班补助。 4、但需要节假日值班、上班的,只可以用倒休方式冲抵,无任何补贴。 第三章 值班奖惩
第六条 每年春节前将发放全勤奖 2000 元(以过节费名义发放,但不含过节费) 。 第七条 公司有权取消不合格的员工值班的权利。员工在休假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在 不影响工作的前题下给予批准,而公司也有权适当调整休假时间。 第四章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有临
时性工作需要协助处理时,员工应优先处理与领导相关的工作事宜。 2013-06-03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2013-06-03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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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执行部门 人事部
员工值班补助制度 监督部门 第一章 总则 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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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值班及补助休假制度,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 据国家有关休假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休假制度,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第三条 财务部 (1)不参与值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不会 三年以上进行调整,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优秀员工破例。 (2)春节不参与延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长假休息、假期补助和全勤补助。 第四条 行政人事部 值班管理规定
(1)不参与协助销售的行政人员: 1、不参与值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不会 三年以上进行调整,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优秀员工破例。 2、春节不参与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长假休息、假期补助和全勤补助。 (2)参与值班的行政人员: 1、春节参与不低于 11 天长假期休息。 2、一年后对于优秀员工给予除年假以外的三天连续假期(安排出国的不享受此条) 。 3、未安排出国的员工将凭发票报销 1000 元休假期间的交通或住宿。 第五条 国际与国内部(包括网络客服等公司一线员工) (1)参与值班规定的 1、原则要求所有员工参与值班; 2、春节参与不低于 11 天长假期休息; 3、一年后对于优秀员工给予除年假以外的三天的连续假期(安排出国的不享受此条) ; 4、未安排出国的员工将凭发票报销 1000 元休假期间的交通或住宿,一个月内没有发票报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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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自动取消。 (2)如有特殊情况不参与值班的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正常休息,基本工资五年以上调整一次,技能工资三年以上进行调整, 岗位工资一年以上调整。 2、春节不参与长假期休息。 3、不享受公司的任何假期补助和值班补助。 4、但需要节假日值班、上班的,只可以用倒休方式冲抵,无任何补贴。 第三章 值班奖惩
第六条 每年春节前将发放全勤奖 2000 元(以过节费名义发放,但不含过节费) 。 第七条 公司有权取消不合格的员工值班的权利。员工在休假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在 不影响工作的前题下给予批准,而公司也有权适当调整休假时间。 第四章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有临
时性工作需要协助处理时,员工应优先处理与领导相关的工作事宜。 2013-06-03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2013-06-03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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