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至务川公路彭水段二级公路
罗岩二号隧道
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编 制: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彭务路PW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O七年五月
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资源配置;
危害辩识出的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紧急情况的重要环境因素。 2、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相关的规定、制度等。
二、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见附件1) 2、小组成员职责
A、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具的使用;
B、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具,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C、发现火灾后根据现场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于15分钟内报项目经理部。
1、资源配置(见附件2、附件3)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2、项目部每月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详细检查。
三、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电话报项目经理部。
3、项目经理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A、负责组织救护因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B、在重大火灾事故发生3小时之内,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九局桥隧工程处办公室或安质部。
1、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相邻施工单位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彭水县政府办公室:023-78443145 火 警:119 2、纠正与完善
火灾事故调查完毕后,根据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
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九局桥隧处安质部。
四、 其它
若因火灾引起员工伤亡应立即;
A、与彭水县人民医院电话联系,同时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B、同时启动《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五、相关/支持性文件 1、《中华有民共和国消防法》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关于防止基建工地和装修工程发生火灾事故的通知》(公安部[88](消)字95号)
4、《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
六、 相关记录
a) 火灾事故扑救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b) 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c) 消防器材和设施统计表
d) 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e) 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附件1
火灾事故扑救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鹏务路PW5合同段项目部组织机构:
组 长: 夏晓光
副 组 长: 魏 令 林红毅 安俊峰
组 员: 李吉龙、熊兴印、魏 星、丁
鹏
附件2
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单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鹏务路PW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附件3
火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一览表
单位名称:中铁九局集团鹏务路PW5项目经理部
重庆市彭水至务川公路彭水段二级公路
罗岩二号隧道
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编 制: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彭务路PW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O七年五月
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资源配置;
危害辩识出的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紧急情况的重要环境因素。 2、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相关的规定、制度等。
二、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见附件1) 2、小组成员职责
A、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具的使用;
B、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具,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C、发现火灾后根据现场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于15分钟内报项目经理部。
1、资源配置(见附件2、附件3)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2、项目部每月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详细检查。
三、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电话报项目经理部。
3、项目经理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A、负责组织救护因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B、在重大火灾事故发生3小时之内,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九局桥隧工程处办公室或安质部。
1、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相邻施工单位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彭水县政府办公室:023-78443145 火 警:119 2、纠正与完善
火灾事故调查完毕后,根据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
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九局桥隧处安质部。
四、 其它
若因火灾引起员工伤亡应立即;
A、与彭水县人民医院电话联系,同时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B、同时启动《重大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五、相关/支持性文件 1、《中华有民共和国消防法》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关于防止基建工地和装修工程发生火灾事故的通知》(公安部[88](消)字95号)
4、《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1996]21号)
六、 相关记录
a) 火灾事故扑救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b) 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c) 消防器材和设施统计表
d) 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e) 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附件1
火灾事故扑救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
鹏务路PW5合同段项目部组织机构:
组 长: 夏晓光
副 组 长: 魏 令 林红毅 安俊峰
组 员: 李吉龙、熊兴印、魏 星、丁
鹏
附件2
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单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鹏务路PW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附件3
火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一览表
单位名称:中铁九局集团鹏务路PW5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