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告 家 长 书
为确保横溪镇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横溪镇2016年秋季中小学入学条件》告知如下:
(一)户籍在本镇的,随带户口簿。
(二)户籍在镇外,但在本镇购房的,随带房产证(报名前必须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为入学孩子父母姓名)和户口簿。
(三)户籍在区内镇外的(指借读生),随带户籍地教辅室(学校)出具的的同意转学证明、户口簿、现居住村(社区)盖章的租房合同、镇内企业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四) 户籍在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需在横溪镇各校就读的新生,其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地点在鄞州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已领取一年及以上;在横溪镇从事农业种养业已达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由镇农办审批的3年以上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2、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6年4月30日,已在鄞州区连续按月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保,补缴无效。)
3、 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一年及以上,且目前暂住地为横溪镇。(宁波市内鄞州区外户籍的无需提供)
4、 在横溪镇具有相对固定住所。(租房的,必须提供居住村或社区鉴证的租房合同正式文
本,且与居住证上的地址相符。)
5、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经横溪镇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查验盖章
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或违法生育子女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证明;横溪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一个月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6、 有原籍地户口簿。(需电脑打印的,手写无效)
请各位家长对照条件早作准备,到时证件不齐的一律不予办理。如以上招生条件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再做调整。
横溪镇教辅室
2016.1
各位家长: 告 家 长 书
为确保横溪镇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将《横溪镇2016年秋季中小学入学条件》告知如下:
(一)户籍在本镇的,随带户口簿。
(二)户籍在镇外,但在本镇购房的,随带房产证(报名前必须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为入学孩子父母姓名)和户口簿。
(三)户籍在区内镇外的(指借读生),随带户籍地教辅室(学校)出具的的同意转学证明、户口簿、现居住村(社区)盖章的租房合同、镇内企业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四) 户籍在区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需在横溪镇各校就读的新生,其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地点在鄞州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已领取一年及以上;在横溪镇从事农业种养业已达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由镇农办审批的3年以上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2、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6年4月30日,已在鄞州区连续按月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保,补缴无效。)
3、 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一年及以上,且目前暂住地为横溪镇。(宁波市内鄞州区外户籍的无需提供)
4、 在横溪镇具有相对固定住所。(租房的,必须提供居住村或社区鉴证的租房合同正式文
本,且与居住证上的地址相符。)
5、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经横溪镇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查验盖章
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或违法生育子女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证明;横溪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一个月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6、 有原籍地户口簿。(需电脑打印的,手写无效)
请各位家长对照条件早作准备,到时证件不齐的一律不予办理。如以上招生条件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再做调整。
横溪镇教辅室
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