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劳动保护法规定办事。
二、安全管理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协助南宁指挥部分管领导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三、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协助组织指挥部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指挥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贯彻执行指挥部安全生产措施,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及时分析和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如实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信息。
六、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相应级别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管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定期安全检查。
八、安全管理员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九、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和登记工作。
十、参加审查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部分,并提出合理意见。
十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有权责令停止使用。
十二、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班组、职工、有权责令改正或停工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以罚款。
十三、对项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状况及时或定期向指挥部分管领导汇报。
十四、负责对指挥部安全管理和场容场貌管理制度的逐项落实,实施
十五、组织学习指挥部制定的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十六、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到验收合格为准,同时做好记录。
十七、安全管理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况的,经核实后将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管理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劳动保护法规定办事。
二、安全管理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协助南宁指挥部分管领导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三、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协助组织指挥部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指挥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贯彻执行指挥部安全生产措施,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及时分析和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如实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信息。
六、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相应级别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管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定期安全检查。
八、安全管理员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九、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和登记工作。
十、参加审查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部分,并提出合理意见。
十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有权责令停止使用。
十二、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班组、职工、有权责令改正或停工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以罚款。
十三、对项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状况及时或定期向指挥部分管领导汇报。
十四、负责对指挥部安全管理和场容场貌管理制度的逐项落实,实施
十五、组织学习指挥部制定的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十六、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到验收合格为准,同时做好记录。
十七、安全管理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况的,经核实后将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