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

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1.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2.卷内文件目录案件调查取证阶段 3.案件受理记录 4.立案审批表 5.现场检查笔录 6.调查笔录 7.笔录页 8.通知书 9.授权委托书 10.取证单 11.监督检查抽样单 12.检验(检定) (鉴定)委托书 13.检验(检定) (鉴定)结果告知书 14.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 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6.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17.涉案物品清单118.封条 19.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20.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21.责令改正通知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理及告知阶段 23.案件初审意见表 24.案件审理记录 25.行政处罚告知书 26.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27.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处罚决定及执行阶段 28.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29.行政处罚决定书 30.当场处罚决定书 31.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2.行政执法建议书 33.案件移送书 34.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35.涉案物品处理记录236.催告执行通知书 37.强制执行申请书 38.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39.送达回证 40.结案审查表 41.备考表行政处罚案件其他适用文书 42.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 43.指定管辖决定书 44.案件协查函 45.案件通报书 46.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47. 回避决定书 48.行政执法委托书 49.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3全宗名称×××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档案类别案件名称处 理 结 果办案日期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 本卷共 件年 年月 月 页日 日保管期限归档号立卷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4卷 内 文 件 目 录顺 序 号文号文件 名 称日期页 号备注5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受 理 记 录受理号:案件来源 当事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案 情 摘 要拟 办 意 见经办人:年 月 日承 办 机 构 意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6质 量 技 术 监 督立 案 审 批 表案由 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案 根据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提供的案件线索: 我辖区内福铁南平闽北液 化气有限公司涉嫌充装的超期液化气钢瓶,钢瓶型号 YSP-50,共计 39 瓶销售到 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后 2013 年 1 月 6 日到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充装站上有标注“华盛”字样的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 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液化气钢瓶 11 瓶,均为空瓶,型号均为 YSP-50。经调查核实 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发现的 39 瓶液化气均为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到期检验均为 2012 年 5 月-7 月, 该批 39 瓶充装日期均为 2012 年 8 月份, 其中 35 瓶液化气钢瓶的产权为福建 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4 瓶液化气钢瓶的产权为福铁南平闽北液 化气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涉嫌充装了 35 瓶非自主产权的超期液化气钢瓶,4 瓶 自主产权的超期液化气钢瓶。案 情 摘 要承 办 人 意 见该公司违法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涉嫌未按 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建议立案处理。承办人: 承 办 机 构 意 见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审 批 意 见审批人:年月日78质 量 技 术 监 督现 场 检 查 笔 录共 页 第 页被检查单位(人) :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检查时间: 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年 月 日 性别: 时 电话: 职务: 分至 时 分 编号:被检查单位(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 有关见证人员(签字):9质 量 技 术 监 督调 查 笔 录共 页 第 页时间: 年 地点: 调查人员: 被调查人: 证件名称: 地址(住址): 工作单位: 调查记录:月日时分至时分性别: 编号:年龄:记录人员: 职务: 电话: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10记录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笔 录 页共 页 第 页签字:11质 量 技 术 监 督通 知 书被通知单位(人)通知事由应到时间 应到处所 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联系人应 提 供 的 材 料(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2授 权 委 托 书委托单位(人) : 地址(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住址) :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一案中,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因 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委托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注:委托权限一般为: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材料、代为签收 法律文书及材料、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听证 权、以及可以代理的其他事项(由授权人自定) 。13质 量 技 术 监 督取 证 单证据名称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取证人 提供人 (证 据 粘 贴 处) 提供人签字: (单位印章) 加盖骑缝章 提供证据单位意见:告知:1、如果属于当事人或者知情人(组织)提供的,提供人签字后表示已经确认本证据 单上的证据材料是其提供的,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所证明的事实是真实的,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件非原件的,本件上应由原件持有人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14质 量 技 术 监 督监 督 检 查 抽 样 单被 检 查 单 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职 务 型号规格 邮编 电话负责人 产品名称被 抽 样 产 品 情 况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等级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包装方式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是 □否抽 样 及 样 品 情 况抽样方法 样本量 抽样基数 抽样地点□按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 □按双方约定以随机的方式抽样 (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 可使用附页) :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样本等级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包装方式 备用样本 封存地点□是 封条数量□否封 样 情 况封条部位 对抽样过程和上述内容有无异议?抽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检验委托书交检 验机构,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5质 量 技 术 监 督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检定)(鉴定) 。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 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备注)质监检(鉴)委字„‟号1.委托人应当提供检验(检定) (鉴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检验(检定) (鉴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检定) (鉴定) ,并于 检验(检定) (鉴定)报告一式 份; 年 月 日前提交4. 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检验 (检定) (鉴定) 工作, 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检验 (检 定) (鉴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受委托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6质 量 技 术 监 督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质监检(鉴)告字„ ‟ 号:你(单位) 经 品。 你(单位)如对该检验(检定)(鉴定)结果有异议,请在 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内,依法向我局或者 提出 检验 ( 检定 )( 鉴定 ) ,被判定为 产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7质 量 技 术 监 督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案 由 涉案物品 拟采取的 行政措施 登记保存 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 解除查封 扣押 解除扣押 封存 解除封存理 由 和 法 律 依 据案件承办人:年月日承 办 机 构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审 批 意 见审批人:年月日18质 量 技 术 监 督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质监登字„ ‟ 号:你(单位) 涉嫌 (存在) 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物 品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 。 在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调换、转移、损毁 被登记保存物品。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登记保存 物品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登记保存地点: 2、登记保存期限:七日 3、本通知书附《涉案物品清单》文号:(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9质 (量技术监督 ‟ 号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质监查(扣)(封)字„:你单位 涉嫌(存在) 根据《 》第 条第 款 问题。 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封存)。 (物品名 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 。 1、查封 (扣押) (封存)地点: 2、查封 (扣押) (封存)期限: 3、本决定书附《涉案物品清单》文号: 在查封(扣押)(封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 损毁本决定所列物品,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 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 法向 起行政诉讼。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 人民法院提 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3 个月内依法向(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0质 量 技 术 监 督涉 案 物 品 清 单( )质监物字„ ‟ 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物品状态备注(印 章 )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1×××年( 月 印 章 ) 日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封注:大封条长 38 厘米,宽 11 厘米,采取行政措施时作 为加封标记使用;小封条根据实际需要缩放,抽样检验时作 为样品加封标记使用。22质 量 技 术 监 督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质监解登字„ ‟ 号:我 局 于 位)年 ,以(月日 对 你 ( 单 ‟ 号《先)质监登字„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进行登记保存, 《涉案物品清单》 文号: 因 的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登记保存。 解除登记保存物品作如下处理: 。 ,现决定对登记保存。 部分解除登记保存的,后附《涉案物品清单》文 号: 。(印章) 年23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4质 量 技 术 监 督解除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 )质监解查(扣)(封)字„:‟号我 局 于 位) , 以(年月日 对 你 ( 单 ‟ 号)质监查(扣)(封)字 „《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进行查封(扣押) (封存), 《涉案物品清单》文号: 因 。 ,现决定对查封(扣押)(封存)的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查封(扣押)(封存)。 解除查封(扣押)(封存)物品作如下处理:。 部分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后附《涉案物品清单》 文号: 。(印章) 年 月 日25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6质 量 技 术 监 督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质监责改字„ ‟ 号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你(单位)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 编号:的行为,已违反了《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 责令你 (单位) 于 年 》 第 月 条第》第条第款款第项的规定,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7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共 页 第 页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及违法事实: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定性及处罚依据:拟处理意见(含自由裁量理由):案件承办人(签字) :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28月日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初 审 意 见 表案由 立案时间 初审内容 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凿、充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行政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总体意见和建议: 调查终结时间 初审意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交审时间 具体建议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案审办负责人: 案件承办机构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审 理 记 录共 页 第 页案由: 审理时间: 审理地点: 主 持 人: 职 务: 记录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审理记录:审理人员(签字):30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质监罚告字„ ‟ 号: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单位)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 款第 》第 条第 》 第 款 条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对上述处罚事项,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 权利。如要求听证,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 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注:听证,仅 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给予 的行政处罚) 万元以上罚款(印章) 年31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2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质监听字„ ‟ 号: 你 ( 单位 )于 本局决定于 年 年 月 月 日 日向本局提出听证 时公开(不公开) 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 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 由不出席听证的,视为撤回听证申请。 听证会地点: 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 避申请。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听证会的,需提 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 担任听证主持人。如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请于听证会开始前提出回(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3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共 页 第 页案由: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案件承办人员: 记录如下: 职务: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记录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对以上记录的意见: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案件承办人员(签字): 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签字):34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案 由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 □不予行政处罚 □提出行政建议作出处理 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是否 经过重新审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案件经复核(听证)并重新审理当事人主要 违法事实及 案审委处理 意见和理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年月日案审办 意见 案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案审委 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 年 月 日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35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质监罚字„ ‟ 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依据 《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银行,地址: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 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 复议,也可以于 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6编号: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质 量 技 术 监 督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质监当罚字„ ‟号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你 (单位) 违反了 《 第 条第 1. 2. 罚款按下列第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帐号: ,地址: 项方式缴纳: 款第 》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 依据 《 》 编号: 性别: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职务: 邮编 电话: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诉讼。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内依法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7质 量 技 术 监 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 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 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 编号: )质监不罚字„ ‟ 号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8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执 法 建 议 书( )质监建字„:‟号我局在。根据 规定,特建议。此致 附:相关材料 份 页(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被建议部门, 一份建议部门存档。3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移 送 书( )质监案移字„ ‟ 号:我局在查处 案件 中, 发现。根据《》第条款规定,现将该案移请贵院(委、局)调查处理。 此致 附:相关材料 份 页(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受移送部门, 一份移送部门存档。40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案由 □办案回避 □案件办理延期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案件中止执行 □案件终止调查 □没收(涉案)物品处臵 □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终止执行报批事项报批理由、 依据及拟处 理意见案件承办人:年 月 日报批部门 意见部门负责人:年 月 日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41质 量 技 术 监 督涉案物品处理记录共 页第 页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处理物品: 物品来源: 物品原所有人: 处理物品依据: 处理方式: 批准人: 处理情况记录: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职务:承办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物品接收人(签字) : 其他人员(签字):42质 量 技 术 监 督催 告 执 行 通 知 书( )质监催执字„ ‟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我局( )质监罚字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 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如下行政处罚决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依法履行上述行政处罚 决定。逾期不履行 ,我局将依法申请 执行。 特此通知 人民法院强制(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3质 量 技 术 监 督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申请人于 年 月 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于 年 职务: 月 联系电话: 日对被申请人做出 日依法送达被申请人。 年 款第 月 日催告当 职务: 职务: )质监执申字„ ‟ 号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申请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于 根据《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印章) 年 月 日 》第 条第 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逾期仍未履行。 项的规定,特 申请贵院对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人民法院,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4质 量 技 术 监 督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质监延(分)缴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年 年 日,对你(单位)作出( 月 月 日依法送达。 日向本局提出延期 (分期)缴 )质监罚 元。 字„ ‟号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你(单位)于纳罚款的申请。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九 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每日按你(单位)应缴 纳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5质 量 技 术 监 督送 达 回 证案 由受送达人送达地点送达文书名称、文号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字送达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1、代收人签收的应在此栏注明理由。 2、非直接送达的需在此栏注明情况。 备 注46质 量 技 术 监 督结 案 审 查 表案由 立案日期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案件承办人员行政 处罚 内容处罚 执行 方式 结果承办机构负责人: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 备 注年月日年月日47备 考 表卷内材料情况说明: 1、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部分灭失等情况; 2、行政复议情况; 3、行政诉讼情况。整理人: 检查人: 归档日期:48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 )质监报批字„ ‟ 号报批事项申报部门 意见及理由(印章) 年 月 日审批部门 案审办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审批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 (印章) 年 月 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审批部门存档,一份申报部门存档。4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质监指辖字„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质 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特指定你局 办理下列案件:指定管辖案件办理要求: 1.于接到本决定书后 材料交接手续; 2.依法、及时办理此案,并于结案后十五日内向我局 报告、备案。 日内与 办理案件相关(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被指定的行政部门,一份送达提 交案件材料的行政部门,一份由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存档。50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协 查 函( )质监案协字„ ‟ 号: 我局在查处 一案中,发现。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特请你局协助调查以下事项:请将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回复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此致(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交协查部门,一份由提出协查请求51的部门存档。52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通 报 书( )质监案通字„ ‟ 号:我局在查处 中 现 ,一案 发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第四条第二 款的规定,现将案件有关情况通报你局依法处理。 案情摘要:处理情况:(印章) 年 月 日本 文 书 一 式 两 份 。一 份 送达接收通报部门,一份由通报部 门存档。53质 量 技 术 监 督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质监案督字„ ‟ 号:你局查办的 一案, 经研究, 决定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现责成你局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案件办理情况及结果依照法定程序上报我局。 你局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及时 与我局进行联系。(印章) 年 月 日本 文 书 一 式 两 份 。一份送达被督办的部门,一份由督办部 门存档。54质 量 技 术 监 督回 避 决 定 书( )质监避字„ ‟ 号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于 申请办理 被申请人进行回避。 经审查,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不)符合《 第 条 款 》 年 月 日以 为由, 一案的 联系电话:项规定的情形,本局依法予以(驳回)核准。(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55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执 法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受委托人 代为行使。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 委托行政执法期限: 委托期间,委托人和受委托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人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的行 政执法权限; 2.委托人应当对受委托人在委托的范围内实施的行政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人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 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权,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指导: 4.受委托人不得越权行政。超越委托权限范围的行为, 受委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受委托人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质监委执字„ ‟ 号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受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56质 量 技 术 监 督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 )质监变(停)委字„ ‟ 号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变更(暂停)事项: 由于 现决定。本变更(暂停)决定自 执法委托书 (文号)年月日起执行,原行政即行废止。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受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57

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1.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2.卷内文件目录案件调查取证阶段 3.案件受理记录 4.立案审批表 5.现场检查笔录 6.调查笔录 7.笔录页 8.通知书 9.授权委托书 10.取证单 11.监督检查抽样单 12.检验(检定) (鉴定)委托书 13.检验(检定) (鉴定)结果告知书 14.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 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6.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17.涉案物品清单118.封条 19.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20.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21.责令改正通知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理及告知阶段 23.案件初审意见表 24.案件审理记录 25.行政处罚告知书 26.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27.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处罚决定及执行阶段 28.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 29.行政处罚决定书 30.当场处罚决定书 31.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2.行政执法建议书 33.案件移送书 34.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35.涉案物品处理记录236.催告执行通知书 37.强制执行申请书 38.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39.送达回证 40.结案审查表 41.备考表行政处罚案件其他适用文书 42.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 43.指定管辖决定书 44.案件协查函 45.案件通报书 46.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47. 回避决定书 48.行政执法委托书 49.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3全宗名称×××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档案类别案件名称处 理 结 果办案日期立案日期 结案日期 本卷共 件年 年月 月 页日 日保管期限归档号立卷人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4卷 内 文 件 目 录顺 序 号文号文件 名 称日期页 号备注5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受 理 记 录受理号:案件来源 当事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案 情 摘 要拟 办 意 见经办人:年 月 日承 办 机 构 意 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6质 量 技 术 监 督立 案 审 批 表案由 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案 根据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提供的案件线索: 我辖区内福铁南平闽北液 化气有限公司涉嫌充装的超期液化气钢瓶,钢瓶型号 YSP-50,共计 39 瓶销售到 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后 2013 年 1 月 6 日到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充装站上有标注“华盛”字样的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 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液化气钢瓶 11 瓶,均为空瓶,型号均为 YSP-50。经调查核实 三明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发现的 39 瓶液化气均为福铁南平闽北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到期检验均为 2012 年 5 月-7 月, 该批 39 瓶充装日期均为 2012 年 8 月份, 其中 35 瓶液化气钢瓶的产权为福建 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4 瓶液化气钢瓶的产权为福铁南平闽北液 化气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涉嫌充装了 35 瓶非自主产权的超期液化气钢瓶,4 瓶 自主产权的超期液化气钢瓶。案 情 摘 要承 办 人 意 见该公司违法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要求,涉嫌未按 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建议立案处理。承办人: 承 办 机 构 意 见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审 批 意 见审批人:年月日78质 量 技 术 监 督现 场 检 查 笔 录共 页 第 页被检查单位(人) :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检查时间: 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年 月 日 性别: 时 电话: 职务: 分至 时 分 编号:被检查单位(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执法检查人员(签字): 记录人员(签字): 有关见证人员(签字):9质 量 技 术 监 督调 查 笔 录共 页 第 页时间: 年 地点: 调查人员: 被调查人: 证件名称: 地址(住址): 工作单位: 调查记录:月日时分至时分性别: 编号:年龄:记录人员: 职务: 电话: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调查人员(签字) :10记录人员(签字) :质 量 技 术 监 督笔 录 页共 页 第 页签字:11质 量 技 术 监 督通 知 书被通知单位(人)通知事由应到时间 应到处所 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联系人应 提 供 的 材 料(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2授 权 委 托 书委托单位(人) : 地址(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住址) :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一案中,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因 作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委托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注:委托权限一般为: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材料、代为签收 法律文书及材料、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听证 权、以及可以代理的其他事项(由授权人自定) 。13质 量 技 术 监 督取 证 单证据名称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取证人 提供人 (证 据 粘 贴 处) 提供人签字: (单位印章) 加盖骑缝章 提供证据单位意见:告知:1、如果属于当事人或者知情人(组织)提供的,提供人签字后表示已经确认本证据 单上的证据材料是其提供的,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所证明的事实是真实的,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件非原件的,本件上应由原件持有人签字(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14质 量 技 术 监 督监 督 检 查 抽 样 单被 检 查 单 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职 务 型号规格 邮编 电话负责人 产品名称被 抽 样 产 品 情 况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等级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包装方式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是 □否抽 样 及 样 品 情 况抽样方法 样本量 抽样基数 抽样地点□按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 □按双方约定以随机的方式抽样 (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 可使用附页) :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样本等级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包装方式 备用样本 封存地点□是 封条数量□否封 样 情 况封条部位 对抽样过程和上述内容有无异议?抽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检验委托书交检 验机构,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5质 量 技 术 监 督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检验(检定)(鉴定) 。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 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检验项目 备注)质监检(鉴)委字„‟号1.委托人应当提供检验(检定) (鉴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检验(检定) (鉴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检定) (鉴定) ,并于 检验(检定) (鉴定)报告一式 份; 年 月 日前提交4. 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检验 (检定) (鉴定) 工作, 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检验 (检 定) (鉴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受委托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6质 量 技 术 监 督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 )质监检(鉴)告字„ ‟ 号:你(单位) 经 品。 你(单位)如对该检验(检定)(鉴定)结果有异议,请在 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内,依法向我局或者 提出 检验 ( 检定 )( 鉴定 ) ,被判定为 产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即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附:检验(检定)(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7质 量 技 术 监 督采取(解除)行政措施审批表案 由 涉案物品 拟采取的 行政措施 登记保存 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 解除查封 扣押 解除扣押 封存 解除封存理 由 和 法 律 依 据案件承办人:年月日承 办 机 构 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审 批 意 见审批人:年月日18质 量 技 术 监 督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质监登字„ ‟ 号:你(单位) 涉嫌 (存在) 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物 品名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 。 在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调换、转移、损毁 被登记保存物品。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登记保存 物品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登记保存地点: 2、登记保存期限:七日 3、本通知书附《涉案物品清单》文号:(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19质 (量技术监督 ‟ 号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质监查(扣)(封)字„:你单位 涉嫌(存在) 根据《 》第 条第 款 问题。 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的有关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封存)。 (物品名 称、数量详见物品清单) 。 1、查封 (扣押) (封存)地点: 2、查封 (扣押) (封存)期限: 3、本决定书附《涉案物品清单》文号: 在查封(扣押)(封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 损毁本决定所列物品,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 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 法向 起行政诉讼。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 人民法院提 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3 个月内依法向(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0质 量 技 术 监 督涉 案 物 品 清 单( )质监物字„ ‟ 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物品状态备注(印 章 )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1×××年( 月 印 章 ) 日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封注:大封条长 38 厘米,宽 11 厘米,采取行政措施时作 为加封标记使用;小封条根据实际需要缩放,抽样检验时作 为样品加封标记使用。22质 量 技 术 监 督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质监解登字„ ‟ 号:我 局 于 位)年 ,以(月日 对 你 ( 单 ‟ 号《先)质监登字„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进行登记保存, 《涉案物品清单》 文号: 因 的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登记保存。 解除登记保存物品作如下处理: 。 ,现决定对登记保存。 部分解除登记保存的,后附《涉案物品清单》文 号: 。(印章) 年23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4质 量 技 术 监 督解除查封(扣押) (封存)决定书( )质监解查(扣)(封)字„:‟号我 局 于 位) , 以(年月日 对 你 ( 单 ‟ 号)质监查(扣)(封)字 „《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进行查封(扣押) (封存), 《涉案物品清单》文号: 因 。 ,现决定对查封(扣押)(封存)的全部(或部分)物品解除查封(扣押)(封存)。 解除查封(扣押)(封存)物品作如下处理:。 部分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后附《涉案物品清单》 文号: 。(印章) 年 月 日25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6质 量 技 术 监 督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质监责改字„ ‟ 号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你(单位)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 编号:的行为,已违反了《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 责令你 (单位) 于 年 》 第 月 条第》第条第款款第项的规定,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27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共 页 第 页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及违法事实: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定性及处罚依据:拟处理意见(含自由裁量理由):案件承办人(签字) :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28月日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初 审 意 见 表案由 立案时间 初审内容 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 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凿、充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行政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总体意见和建议: 调查终结时间 初审意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交审时间 具体建议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案审办负责人: 案件承办机构意见: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2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审 理 记 录共 页 第 页案由: 审理时间: 审理地点: 主 持 人: 职 务: 记录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审理记录:审理人员(签字):30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质监罚告字„ ‟ 号: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单位)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第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 款第 》第 条第 》 第 款 条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对上述处罚事项,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 权利。如要求听证,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 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注:听证,仅 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给予 的行政处罚) 万元以上罚款(印章) 年31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2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质监听字„ ‟ 号: 你 ( 单位 )于 本局决定于 年 年 月 月 日 日向本局提出听证 时公开(不公开) 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 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正当理 由不出席听证的,视为撤回听证申请。 听证会地点: 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由 避申请。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听证会的,需提 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 担任听证主持人。如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请于听证会开始前提出回(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3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共 页 第 页案由: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案件承办人员: 记录如下: 职务: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记录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对以上记录的意见: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案件承办人员(签字): 其他听证参加人员(签字):34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案 由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送 □不予行政处罚 □提出行政建议作出处理 决定类别 行政处罚是否 经过重新审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 □案件经复核(听证)并重新审理当事人主要 违法事实及 案审委处理 意见和理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年月日案审办 意见 案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案审委 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 年 月 日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35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质监罚字„ ‟ 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依据 《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银行,地址: 帐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 十日内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 复议,也可以于 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6编号: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质 量 技 术 监 督当 场 处 罚 决 定 书( )质监当罚字„ ‟号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你 (单位) 违反了 《 第 条第 1. 2. 罚款按下列第 1.当场缴纳。 2.自即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到 帐号: ,地址: 项方式缴纳: 款第 》 第 条第 款 项的规定, 依据 《 》 编号: 性别: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职务: 邮编 电话: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者 诉讼。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 内依法向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字): 执法人员(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7质 量 技 术 监 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住址):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 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 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 性别: 邮编 职务: 电话: 编号: )质监不罚字„ ‟ 号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38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执 法 建 议 书( )质监建字„:‟号我局在。根据 规定,特建议。此致 附:相关材料 份 页(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被建议部门, 一份建议部门存档。3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移 送 书( )质监案移字„ ‟ 号:我局在查处 案件 中, 发现。根据《》第条款规定,现将该案移请贵院(委、局)调查处理。 此致 附:相关材料 份 页(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受移送部门, 一份移送部门存档。40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案由 □办案回避 □案件办理延期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案件中止执行 □案件终止调查 □没收(涉案)物品处臵 □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终止执行报批事项报批理由、 依据及拟处 理意见案件承办人:年 月 日报批部门 意见部门负责人:年 月 日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意见审批人:年 月 日41质 量 技 术 监 督涉案物品处理记录共 页第 页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处理物品: 物品来源: 物品原所有人: 处理物品依据: 处理方式: 批准人: 处理情况记录: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职务:承办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物品接收人(签字) : 其他人员(签字):42质 量 技 术 监 督催 告 执 行 通 知 书( )质监催执字„ ‟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我局( )质监罚字 „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 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如下行政处罚决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依法履行上述行政处罚 决定。逾期不履行 ,我局将依法申请 执行。 特此通知 人民法院强制(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3质 量 技 术 监 督强 制 执 行 申 请 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申请人于 年 月 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于 年 职务: 月 联系电话: 日对被申请人做出 日依法送达被申请人。 年 款第 月 日催告当 职务: 职务: )质监执申字„ ‟ 号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申请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于 根据《 1、 2、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印章) 年 月 日 》第 条第 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逾期仍未履行。 项的规定,特 申请贵院对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人民法院,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4质 量 技 术 监 督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质监延(分)缴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年 年 日,对你(单位)作出( 月 月 日依法送达。 日向本局提出延期 (分期)缴 )质监罚 元。 字„ ‟号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你(单位)于纳罚款的申请。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九 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每日按你(单位)应缴 纳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45质 量 技 术 监 督送 达 回 证案 由受送达人送达地点送达文书名称、文号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字送达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1、代收人签收的应在此栏注明理由。 2、非直接送达的需在此栏注明情况。 备 注46质 量 技 术 监 督结 案 审 查 表案由 立案日期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案件承办人员行政 处罚 内容处罚 执行 方式 结果承办机构负责人: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 备 注年月日年月日47备 考 表卷内材料情况说明: 1、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部分灭失等情况; 2、行政复议情况; 3、行政诉讼情况。整理人: 检查人: 归档日期:48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 )质监报批字„ ‟ 号报批事项申报部门 意见及理由(印章) 年 月 日审批部门 案审办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审批意见 案审委主任委员: (印章) 年 月 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审批部门存档,一份申报部门存档。49质 量 技 术 监 督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质监指辖字„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质 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特指定你局 办理下列案件:指定管辖案件办理要求: 1.于接到本决定书后 材料交接手续; 2.依法、及时办理此案,并于结案后十五日内向我局 报告、备案。 日内与 办理案件相关(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被指定的行政部门,一份送达提 交案件材料的行政部门,一份由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存档。50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协 查 函( )质监案协字„ ‟ 号: 我局在查处 一案中,发现。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特请你局协助调查以下事项:请将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回复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此致(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交协查部门,一份由提出协查请求51的部门存档。52质 量 技 术 监 督案 件 通 报 书( )质监案通字„ ‟ 号:我局在查处 中 现 ,一案 发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第四条第二 款的规定,现将案件有关情况通报你局依法处理。 案情摘要:处理情况:(印章) 年 月 日本 文 书 一 式 两 份 。一 份 送达接收通报部门,一份由通报部 门存档。53质 量 技 术 监 督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 )质监案督字„ ‟ 号:你局查办的 一案, 经研究, 决定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现责成你局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案件办理情况及结果依照法定程序上报我局。 你局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可以及时 与我局进行联系。(印章) 年 月 日本 文 书 一 式 两 份 。一份送达被督办的部门,一份由督办部 门存档。54质 量 技 术 监 督回 避 决 定 书( )质监避字„ ‟ 号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请人于 申请办理 被申请人进行回避。 经审查,申请人的回避申请(不)符合《 第 条 款 》 年 月 日以 为由, 一案的 联系电话:项规定的情形,本局依法予以(驳回)核准。(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55质 量 技 术 监 督行 政 执 法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受委托人 代为行使。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 委托行政执法期限: 委托期间,委托人和受委托均应做到以下要求: 1.委托人应当监督、指导受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的行 政执法权限; 2.委托人应当对受委托人在委托的范围内实施的行政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人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 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权,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指导: 4.受委托人不得越权行政。超越委托权限范围的行为, 受委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受委托人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将依照《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 )质监委执字„ ‟ 号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受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56质 量 技 术 监 督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 )质监变(停)委字„ ‟ 号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变更(暂停)事项: 由于 现决定。本变更(暂停)决定自 执法委托书 (文号)年月日起执行,原行政即行废止。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受委托人印章 年 月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受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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