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适应相关管理的需要,根据《湖北致远科技集团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2.1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2.1.1 致远集团其控股的各项目公司; 2.1.2 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 职责
3.1 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2.1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2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五级编码)
4.2.2.1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城市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声母。各公司的编号按下表中代码执行,新设立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编码。
4.2.2.2二级编码: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三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大写),如心斋桥,代码为XZQ。
4.2.2.3三级编码:根据开发期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跨期”,代码分别为01Q、02Q、03Q、„„KQ。
4.2.2.4四级编码:工程类合同共分六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土地合同(土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合同;
前期合同(前期):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 施工合同(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施工或安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的三方合同、设备购买等合同;
园林环境合同(环境):包括室外环境施工和采购合同;
营销包装合同(营销):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 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等合同;
4.2.2.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2.6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第一份施工类合同
编号:WH-XZQ-01Q-施工-0001
4.2.3 销售租赁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三级编码)
4.2.3.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3.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项目归属,编号方法同工程类合同4.2.2.2。
4.2.3.3三级编码:为具体铺号的编号(包括栋号、层号、商铺号),可以用字母或数字综合表示,具体形式不作规定,但各公司自行编号的形式必须一致。 4.2.3.4同一套商品房、车位/车库、库房的排号协议、认购书、抵押贷款担保合同与
相应的销售合同共用一个编号。
4.2.3.5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A栋5楼11号商铺租赁合同
编号: WH-XZQ-A511
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地下车库48号车位租赁合同
编号:WH-XZQ-车库48号
4.2.4 管理类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4.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4.2二级编码:管理类合同是指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合同,管理类合同共分四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劳动合同(劳动):包括所有劳动合同;
固定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含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维护等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包括借款合同或综合融资授信协议等合同;
其他合同(其他):包括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战略性合同、按揭合作协议、集 团购买或工程款抵扣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委托薪金调查、培训、发布招聘广告、聘请法律顾问、商标申请代理等各种合同。
4.2.4.3三级编码:按签约年份分类,编号代码为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
4.2.4.5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级编码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4.6编号举例:
武汉2010年第8份劳动合同
编号:WH-劳动-2010-0008
宜昌公司2010年第12份固定资产管理合同 编号:YQ-资产-2010-0012
武汉公司2010年外墙面砖战略采购协议(其他类中排序至15号)
编号:WH-其他-2010-0015
4.2.5 补充协议的处理
4.2.7.1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流水号为0088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0088(1)”。 4.2.7.2 对于纠纷处理合同(如与业主因商品房(或商铺)买卖合同纠纷而签订的协议),若纠纷系因公司与该当事人在先合同的履行而发生,可将其作为该在先合同的补充协议处理,编号方法同4.2.7.1。
4.2.7.3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二期第五份采购合同第二份补充协议 编号:WH-XZQ-02Q-采购-0005(2) 4.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3.1 下列合同的分类编号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一律适用本规则: 4.3.1.1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合同; 4.3.1.2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项目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同;
4.3.1.3 分期开发项目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期数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同。 4.3.2 本合同生效日起签订的管理类合同一律适用本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适应相关管理的需要,根据《湖北致远科技集团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2.1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2.1.1 致远集团其控股的各项目公司; 2.1.2 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 职责
3.1 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2.1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2 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五级编码)
4.2.2.1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城市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声母。各公司的编号按下表中代码执行,新设立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编码。
4.2.2.2二级编码: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三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大写),如心斋桥,代码为XZQ。
4.2.2.3三级编码:根据开发期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跨期”,代码分别为01Q、02Q、03Q、„„KQ。
4.2.2.4四级编码:工程类合同共分六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土地合同(土地):包括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合同;
前期合同(前期):包括规划、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咨询等合同; 施工合同(施工):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等施工或安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包括材料采购、甲方付款乙方收货的三方合同、设备购买等合同;
园林环境合同(环境):包括室外环境施工和采购合同;
营销包装合同(营销):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 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等合同;
4.2.2.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2.6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第一份施工类合同
编号:WH-XZQ-01Q-施工-0001
4.2.3 销售租赁类合同编号方法:(按三级编码)
4.2.3.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3.2二级编码:区别合同的项目归属,编号方法同工程类合同4.2.2.2。
4.2.3.3三级编码:为具体铺号的编号(包括栋号、层号、商铺号),可以用字母或数字综合表示,具体形式不作规定,但各公司自行编号的形式必须一致。 4.2.3.4同一套商品房、车位/车库、库房的排号协议、认购书、抵押贷款担保合同与
相应的销售合同共用一个编号。
4.2.3.5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A栋5楼11号商铺租赁合同
编号: WH-XZQ-A511
武汉公司心斋桥一期地下车库48号车位租赁合同
编号:WH-XZQ-车库48号
4.2.4 管理类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4.1一级编码:区别各地区或公司的合同,同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4.2.2.1。 4.2.4.2二级编码:管理类合同是指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合同,管理类合同共分四类,相应编号按下列括号中汉字表示。
劳动合同(劳动):包括所有劳动合同;
固定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含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维护等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包括借款合同或综合融资授信协议等合同;
其他合同(其他):包括不能归入任何项目的战略性合同、按揭合作协议、集 团购买或工程款抵扣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委托薪金调查、培训、发布招聘广告、聘请法律顾问、商标申请代理等各种合同。
4.2.4.3三级编码:按签约年份分类,编号代码为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
4.2.4.5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级编码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从0001自9999。 4.2.4.6编号举例:
武汉2010年第8份劳动合同
编号:WH-劳动-2010-0008
宜昌公司2010年第12份固定资产管理合同 编号:YQ-资产-2010-0012
武汉公司2010年外墙面砖战略采购协议(其他类中排序至15号)
编号:WH-其他-2010-0015
4.2.5 补充协议的处理
4.2.7.1 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的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流水号为0088合同的第一份补充协议的编号为“„„0088(1)”。 4.2.7.2 对于纠纷处理合同(如与业主因商品房(或商铺)买卖合同纠纷而签订的协议),若纠纷系因公司与该当事人在先合同的履行而发生,可将其作为该在先合同的补充协议处理,编号方法同4.2.7.1。
4.2.7.3编号举例:武汉公司心斋桥二期第五份采购合同第二份补充协议 编号:WH-XZQ-02Q-采购-0005(2) 4.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3.1 下列合同的分类编号自本规则发布之日起一律适用本规则: 4.3.1.1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合同; 4.3.1.2 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项目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同;
4.3.1.3 分期开发项目在本规则发布后新开工期数的所有工程类与销售租赁类合同。 4.3.2 本合同生效日起签订的管理类合同一律适用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