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口头遗嘱也是继承法规定的合法订立遗嘱的形式,那么口头遗嘱的效力认定和书面遗嘱、录音遗嘱等有什么区别吗?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孙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由于时间仓促,并没有留下书面遗嘱,只是在去世前在子女探病的时候,口头说明了自己死后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力呢?

答:口头遗嘱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人没有立下其他形式的遗嘱或遗赠协议;2.遗嘱人处于危机的情况,无法以其他方式立下遗嘱;3.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口头遗嘱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应当视为有效,遗产的分配自然要按照该遗嘱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当立遗嘱人的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也会自动失去其效力。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相信您对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所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口头遗嘱也是继承法规定的合法订立遗嘱的形式,那么口头遗嘱的效力认定和书面遗嘱、录音遗嘱等有什么区别吗?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孙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由于时间仓促,并没有留下书面遗嘱,只是在去世前在子女探病的时候,口头说明了自己死后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力呢?

答:口头遗嘱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人没有立下其他形式的遗嘱或遗赠协议;2.遗嘱人处于危机的情况,无法以其他方式立下遗嘱;3.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口头遗嘱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应当视为有效,遗产的分配自然要按照该遗嘱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当立遗嘱人的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也会自动失去其效力。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

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相信您对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所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相关文章

  • 遗嘱怎么写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 ...查看


  • 没有公证的自书遗嘱房产过户
  • 自书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揭阳著名房产律师表示,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 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 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 ...查看


  • 试论我国法律中的遗嘱形式规则
  • 作者:魏小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8年02期 中图分类号:DF5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254(2007)07-0054-06 遗嘱形式规则是遗嘱制度中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民众个人财富拥有量的逐渐增多,社会生活中 ...查看


  • 法律大讲堂
  •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一些法 律知识,到咱们塔裕还是第一次,我准备用40-50 分钟的时间,给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法,如果讲的不好,请大家多多包涵. 首先,讲一下什么是继承权?法律上对财产继承是如何定义的? 民法中的继承 ...查看


  • 遗嘱的形式及有效要件
  • 2014-12-29 海南三亚田瑞瑞律师 (海南三亚田瑞瑞律师咨询电话:[1**********],田律师微信号:[1**********],同时欢迎您加入海南三亚律师法律咨询QQ群:248103997.您也可以将自己想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发送 ...查看


  • 处分房产的遗嘱建议公证
  •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处分房产的遗嘱建议公证 核心内容:立遗嘱是否一定需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经过公证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遗嘱公证的知识内容. 家住焦作 ...查看


  •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握有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从实体上来讲,以下情况的出现,可能导致即使握有遗嘱也拿不到全部或者部分遗产. 第一,由于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其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公 ...查看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人由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该遗嘱无效. (二 ...查看


  • 形式要件欠缺的代书遗嘱效力认定问题
  • 编者按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几种形式,各种遗嘱的法定要件形式各异,分别呈现出不同的要求,而其目的即在于确保遗嘱能够反映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对于形式要件存在部分瑕疵或欠缺的情形下应当如何认定遗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