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 价 函

珠海***公司欲采购货物四批(01包:灭火器;02包:拖卡;03包:拖头车(行李牵引车);04包:行李传送带车),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贵公司本着自愿的原则,于2011年 月 日9:00~9:30(北京时间)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送至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组织用户方代表对各家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报价文件投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联系电话:0756-6,传真:0756-5。

报价商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登记注册的组织。

2、报价商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在 201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01包:¥1300元;02包:¥1500元;03包:¥2300元;04包:¥2300元的报价保证金。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服务费账号:[1**********]301。若成交商拒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报价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成交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将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3、报价文件由五部分组成:①项目需求、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②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③资格声明文件④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⑤商务条款偏离表⑥技术规格偏离表⑦生产厂家相关业绩一览表⑧售后服务承诺书。上述五部分均需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无相应签名及盖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4、报价人必须准备至少三份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5、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包括货物、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免费包换费用、货物检测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在内的项目现场交货全包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6、本次采购不允许在各包组内再分包。

7、合同生效: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单位与成交商签订合同。合同经供应商、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项目需求注明。 9、付款方式:。

01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2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3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8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4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10、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需求所列标项进行报价,如对该标项配置有异议,请注明,如对一览表中的配置进行修改而无加以注明者,该标项报价无效。若配置(响应的条款)严重偏离(负偏离)项目需求,该标项报价无效。

11、本项目预算价:01包: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134,200.00);02包: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03包: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04包: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各包组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12、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日起90日内有效。

1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按包组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服务费账号:[1**********]301。 14、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开始接收报价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投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16、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2173710 传 真:075

联 系 人:麦敏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01

17、成交原则: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质量及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如有二家合格供应商,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该合格供应商即成为成交供应商,其报价将为货物的成交价)。

18、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上述报价商须知的1-17项。否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报价。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

项目需求

01包:灭火器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地点:珠海,珠海机场集团公司指定地点。 2、资格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生产厂家所提供产品需持有有效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报价文件中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各包组内再分包或转包。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4、投报总价: 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货物、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免费包换费用、货物检测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在内的项目现场交货全包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5、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

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6、服务要求:

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是正宗厂家出厂的确定供应商时点月份的全新合格产品,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

6.2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人在采购报价文件中承诺),质量保证期三个月内产品发生自然损坏的包换, 质量保证期三个月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换货处理,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6.3售后服务要求:货物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护保养。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7、验收

7.1 验收标准: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合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7.2验收方法: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检定合格后验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8、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安排约一周的配置日期(每日至少3-4人)协助用户方对灭火器进行配置。

9、供应商免费进行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两年内每年免费进行一次灭火器检测。

二、项目内容

询 价 函

珠海***公司欲采购货物四批(01包:灭火器;02包:拖卡;03包:拖头车(行李牵引车);04包:行李传送带车),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贵公司本着自愿的原则,于2011年 月 日9:00~9:30(北京时间)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送至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组织用户方代表对各家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报价文件投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联系电话:0756-6,传真:0756-5。

报价商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登记注册的组织。

2、报价商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在 201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01包:¥1300元;02包:¥1500元;03包:¥2300元;04包:¥2300元的报价保证金。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服务费账号:[1**********]301。若成交商拒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报价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成交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将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3、报价文件由五部分组成:①项目需求、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②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③资格声明文件④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⑤商务条款偏离表⑥技术规格偏离表⑦生产厂家相关业绩一览表⑧售后服务承诺书。上述五部分均需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无相应签名及盖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4、报价人必须准备至少三份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5、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包括货物、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免费包换费用、货物检测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在内的项目现场交货全包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6、本次采购不允许在各包组内再分包。

7、合同生效:供应商成交后由采购单位与成交商签订合同。合同经供应商、采购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项目需求注明。 9、付款方式:。

01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2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3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8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04包: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10、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需求所列标项进行报价,如对该标项配置有异议,请注明,如对一览表中的配置进行修改而无加以注明者,该标项报价无效。若配置(响应的条款)严重偏离(负偏离)项目需求,该标项报价无效。

11、本项目预算价:01包: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134,200.00);02包: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03包: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04包: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各包组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该项报价无效。 12、报价文件有效期:从报价日起90日内有效。

1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按包组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服务费账号:[1**********]301。 14、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开始接收报价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投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16、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2173710 传 真:075

联 系 人:麦敏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01

17、成交原则: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质量及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如有二家合格供应商,根据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该合格供应商即成为成交供应商,其报价将为货物的成交价)。

18、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上述报价商须知的1-17项。否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报价。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

项目需求

01包:灭火器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地点:珠海,珠海机场集团公司指定地点。 2、资格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生产厂家所提供产品需持有有效的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报价文件中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各包组内再分包或转包。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4、投报总价: 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货物、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格、包装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免费包换费用、货物检测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在内的项目现场交货全包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5、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定,货到后买方支付合同价的6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 余

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结束并且设备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履行售后服务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6、服务要求:

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是正宗厂家出厂的确定供应商时点月份的全新合格产品,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

6.2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人在采购报价文件中承诺),质量保证期三个月内产品发生自然损坏的包换, 质量保证期三个月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换货处理,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6.3售后服务要求:货物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护保养。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7、验收

7.1 验收标准: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合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7.2验收方法: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检定合格后验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8、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安排约一周的配置日期(每日至少3-4人)协助用户方对灭火器进行配置。

9、供应商免费进行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两年内每年免费进行一次灭火器检测。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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