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规则(试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Page 1o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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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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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事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七条、《北京市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办理本项行政许可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本规则有特殊要求的同时适用本规则。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申请本项行政许可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锅炉压力容器进口单位申请检验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
(2)北京市商检局出具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测通知单》一份; (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申请表》一份。 2、锅炉压力容器出口单位申请检验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
(2)本单位所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3)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应包括设备的数量、基本参数、出口国家、合约规定的制造标准和规范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份;
(4)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复印件一份。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种类、数量符合法定形式;
2、锅炉压力容器出口单位申请检验的,出口单位的制造许可范围含盖出口设备。
四、许可条件:申请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 五、许可程序: 1、业务流程图: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收检
签发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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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计量... 5.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 6.北京市5家单位和14位同志荣获“... 7.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位置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表
2、具体程序规则:
(1)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检验结果合格的,签发加盖检验中心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或《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六、期限:20个工作日。
七、实施机关: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八、本项行政许可依据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2003年11月18日发布《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京发改【2003】1992号)的规定收取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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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事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七条、《北京市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办理本项行政许可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本规则有特殊要求的同时适用本规则。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申请本项行政许可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锅炉压力容器进口单位申请检验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
(2)北京市商检局出具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测通知单》一份; (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申请表》一份。 2、锅炉压力容器出口单位申请检验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电子证书;
(2)本单位所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3)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申请(应包括设备的数量、基本参数、出口国家、合约规定的制造标准和规范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份;
(4)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复印件一份。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种类、数量符合法定形式;
2、锅炉压力容器出口单位申请检验的,出口单位的制造许可范围含盖出口设备。
四、许可条件:申请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经安全性能检验合格。 五、许可程序: 1、业务流程图: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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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程序规则:
(1)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检验结果合格的,签发加盖检验中心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或《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六、期限:20个工作日。
七、实施机关: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八、本项行政许可依据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2003年11月18日发布《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京发改【2003】1992号)的规定收取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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