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情况及启示
2007年9月15日-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暨《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一、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
为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在1985年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7年9月16日,24个国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签订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国于1991年正式签署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目前,全球已有191个国家签署加入了该《议定书》。二十年来,通过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全球已成功地削减了95%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极大促进了臭氧层的保护与恢复,被广泛认为是迄今为止履行最好的国际环境公约之一。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国和消费国,自1991年签署加入《议定书》以来,成立了由环保总局任组长单位,包括国家粮食局在内的18个部门构成的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通过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机构建设、部门协调、项目实施、政策法规制定、宣传培训以及监督执法,淘汰了共约11万多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10万多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消费,约占整个发展中国家淘汰量的50%。2007年7月1日,中国比《议定书》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半淘汰了最主要的两种消耗臭氧层物质———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halon),标志着中国履行《议定书》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进展。我国粮食行业甲基溴的消耗总量由2003年的126吨减至2006年的6.96吨,国家粮食局已发布公告,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粮食行业全面停止使用甲基溴,甲基溴的消耗总量减至0吨,是第一个向国际社会兑现承诺的中国甲基溴消费行业。
二、关于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会议首先举办了《议定书》签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2007年9月16日是《议定书》签订20周年纪念日,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臭氧日,纪念活动主要回顾了《议定书》的历史,研讨了发展前景,并对有贡献的国家和组织及个人进行颁奖表彰。
今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设立了包括奠基奖、杰出贡献奖和执行奖等七项大奖,以表彰在履行《议定书》、保护臭氧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机构与个人。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和海关总署分别获得《议定书》执行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履行议定书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部门和机构。同时,为表彰北京奥组委在29届奥运会组织工作中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宣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北京奥组委公共意识奖。
中国在保护臭氧层和执行《议定书》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执行奖是对中国政府履行《议定书》取得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中国政府今后继续大力开展保护臭氧层工作的激励。
2.会议讨论确定冻结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时间表。上次《议定书》会议后各国已经确认的淘汰时间是2040年,本次会议为取得更明显的成绩,要将该目标提前至少10年。这一目标对我国有困难,特别是对生产企业影响较大,对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影响不是很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坚决要将淘汰时间提前到2030年,否则将减少或不对多边基金进行资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因淘汰压力不大,又想快速得到多边基金,都同意提前淘汰。
我国为配合这次会议的目标实现,作出了许多努力和牺牲。在淘汰时间问题上提出可否提前到2035年,理由是我国相关生产企业刚刚适应转轨后的市场经济,按新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后刚形成生产规模,多数企业的投资尚未取得回报,如淘汰时间太早,会极大地影响我国相关生产企业,相当一批企业又要面临新的关、停、并、转,相当数量的职工会“下岗”,出现新的再就业选择难题,将会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的安定。
中国这次谈判难度很大,经过“讨价还价”,各成员国一直持续到当地时间21日会议闭幕日当晚10点多才签字。最终淘汰时间是确定为2030年,并确定2030年前每5年的淘汰比例,在2030年后10年保留2.5%的维修所需要的量。
三、关于会议的最终结论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加快淘汰和停止使用氯化碳氟化合物(简称HCFCs)产品,修改《议定书》的第九章第二条,作为现在草案决议的附件,会议签署文件内容如下:
1.按照《议定书》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执行的各成员国(简称第五条款国家,中国属第五条款国家),以2009和2010年使用和生产的平均值作为淘汰基准量。
2.在这个基准量水平上,2013年开始停止使用和生产。
3.执行第二条款的成员国(简称第二条款国家)按照下列减量步骤,在2020年完成淘汰并停止使用。
一是到2010年减少75%。
二是到2015年减少90%。
三是在2020-2030年期间,允许0.5%的修复量。
4.第五条款国家按照下列减量步骤执行,在2030年完成淘汰并停止使用。
一是到2015年,减少10%。
二是到2020年,减少35%。
三是到2025年,减少67.5%。
四是在2030年-2040年期间,允许每年平均2.5%的修复量。
5.同意通过多边基金(Mul-tilateralFund)获得资金。资金作为《议定书》补充资金,主要确保第五条款国家资金的稳定和充裕。
6.指导执行委员会在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时,能够更多的关注那些使用很少HCFCs的第五条款国家。
7.指导执行委员会支持那些准备淘汰计划的国家加快HCFC的淘汰和停止使用。
8.指导执行委员会优先支持那些积极开展研究提高HCFC基准量数据稳定性的第五条款国家。
9.鼓励成员国加快选择可替代HCFCs的产品,以减少环境问题、气候问题以及健康、安全和经济问题。
10.要求成员国定期汇报执行协议第七章第2F条款的情况。
11.在项目费用使用标准方面,考虑到第六章规定,同意执行委员会优先支持资金利用率高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一是考虑到国家环境问题,淘汰HCFCs;二是考虑到全球变暖,能源使用和其他相关因素,寻找替代物以减少环境问题;三是小型和中型企业。
12.同意基础使用方面的豁免,第二条款国家不超过2015年,第五条款国家不超过2020年。
13.同意在2015年评估第三项中的0.5%问题,在2025年评估第四项中的2.5%问题。
14.为满足国内基本需要,允许使用10%的基准量水平的使用量直到2020年,应不迟于2015年,进一步减少国内基本需要的量。
15.为加快淘汰HCFCs,同意成员国采用可行步骤,在合理条件下,第五条款国家从第二条款国家借鉴最可获得的环境安全的替代物和相关技术。
四、启示和建议
在国家粮食局发布公告宣布我国粮食行业彻底淘汰甲基溴后,这次《议定书》规定冻结和淘汰的内容与粮食行业直接相关的已经没有,但不少内容有间接关系,主要涉及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粮食储藏。
在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粮仓建设中用以保温隔热的材料聚胺酯发泡、低温库制冷系统的传统制冷剂等属于淘汰内容,应逐步减少,直至不再使用。
在粮食储藏方面,应注意减少和避免使用被列入淘汰范畴的喷雾剂产品。
我们在今后进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粮食储藏工作中,应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观及“节能减排”的要求,遵循《议定书》的规定,切实树立保护臭氧层、保护地球环境的意识,逐步减少直至不使用拟淘汰产品,积极采取措施,建设“节能减排”粮库,发展“绿色生态”储粮。
(作者:唐柏飞单位: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参加《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情况及启示
2007年9月15日-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了《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暨《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一、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
为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在1985年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7年9月16日,24个国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主持下签订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国于1991年正式签署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目前,全球已有191个国家签署加入了该《议定书》。二十年来,通过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全球已成功地削减了95%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极大促进了臭氧层的保护与恢复,被广泛认为是迄今为止履行最好的国际环境公约之一。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国和消费国,自1991年签署加入《议定书》以来,成立了由环保总局任组长单位,包括国家粮食局在内的18个部门构成的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通过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机构建设、部门协调、项目实施、政策法规制定、宣传培训以及监督执法,淘汰了共约11万多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10万多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消费,约占整个发展中国家淘汰量的50%。2007年7月1日,中国比《议定书》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半淘汰了最主要的两种消耗臭氧层物质———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halon),标志着中国履行《议定书》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进展。我国粮食行业甲基溴的消耗总量由2003年的126吨减至2006年的6.96吨,国家粮食局已发布公告,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粮食行业全面停止使用甲基溴,甲基溴的消耗总量减至0吨,是第一个向国际社会兑现承诺的中国甲基溴消费行业。
二、关于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会议首先举办了《议定书》签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2007年9月16日是《议定书》签订20周年纪念日,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臭氧日,纪念活动主要回顾了《议定书》的历史,研讨了发展前景,并对有贡献的国家和组织及个人进行颁奖表彰。
今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设立了包括奠基奖、杰出贡献奖和执行奖等七项大奖,以表彰在履行《议定书》、保护臭氧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机构与个人。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和海关总署分别获得《议定书》执行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履行议定书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部门和机构。同时,为表彰北京奥组委在29届奥运会组织工作中对保护臭氧层工作的宣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北京奥组委公共意识奖。
中国在保护臭氧层和执行《议定书》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执行奖是对中国政府履行《议定书》取得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中国政府今后继续大力开展保护臭氧层工作的激励。
2.会议讨论确定冻结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时间表。上次《议定书》会议后各国已经确认的淘汰时间是2040年,本次会议为取得更明显的成绩,要将该目标提前至少10年。这一目标对我国有困难,特别是对生产企业影响较大,对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影响不是很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坚决要将淘汰时间提前到2030年,否则将减少或不对多边基金进行资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因淘汰压力不大,又想快速得到多边基金,都同意提前淘汰。
我国为配合这次会议的目标实现,作出了许多努力和牺牲。在淘汰时间问题上提出可否提前到2035年,理由是我国相关生产企业刚刚适应转轨后的市场经济,按新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后刚形成生产规模,多数企业的投资尚未取得回报,如淘汰时间太早,会极大地影响我国相关生产企业,相当一批企业又要面临新的关、停、并、转,相当数量的职工会“下岗”,出现新的再就业选择难题,将会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的安定。
中国这次谈判难度很大,经过“讨价还价”,各成员国一直持续到当地时间21日会议闭幕日当晚10点多才签字。最终淘汰时间是确定为2030年,并确定2030年前每5年的淘汰比例,在2030年后10年保留2.5%的维修所需要的量。
三、关于会议的最终结论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加快淘汰和停止使用氯化碳氟化合物(简称HCFCs)产品,修改《议定书》的第九章第二条,作为现在草案决议的附件,会议签署文件内容如下:
1.按照《议定书》第一章第五条规定执行的各成员国(简称第五条款国家,中国属第五条款国家),以2009和2010年使用和生产的平均值作为淘汰基准量。
2.在这个基准量水平上,2013年开始停止使用和生产。
3.执行第二条款的成员国(简称第二条款国家)按照下列减量步骤,在2020年完成淘汰并停止使用。
一是到2010年减少75%。
二是到2015年减少90%。
三是在2020-2030年期间,允许0.5%的修复量。
4.第五条款国家按照下列减量步骤执行,在2030年完成淘汰并停止使用。
一是到2015年,减少10%。
二是到2020年,减少35%。
三是到2025年,减少67.5%。
四是在2030年-2040年期间,允许每年平均2.5%的修复量。
5.同意通过多边基金(Mul-tilateralFund)获得资金。资金作为《议定书》补充资金,主要确保第五条款国家资金的稳定和充裕。
6.指导执行委员会在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时,能够更多的关注那些使用很少HCFCs的第五条款国家。
7.指导执行委员会支持那些准备淘汰计划的国家加快HCFC的淘汰和停止使用。
8.指导执行委员会优先支持那些积极开展研究提高HCFC基准量数据稳定性的第五条款国家。
9.鼓励成员国加快选择可替代HCFCs的产品,以减少环境问题、气候问题以及健康、安全和经济问题。
10.要求成员国定期汇报执行协议第七章第2F条款的情况。
11.在项目费用使用标准方面,考虑到第六章规定,同意执行委员会优先支持资金利用率高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一是考虑到国家环境问题,淘汰HCFCs;二是考虑到全球变暖,能源使用和其他相关因素,寻找替代物以减少环境问题;三是小型和中型企业。
12.同意基础使用方面的豁免,第二条款国家不超过2015年,第五条款国家不超过2020年。
13.同意在2015年评估第三项中的0.5%问题,在2025年评估第四项中的2.5%问题。
14.为满足国内基本需要,允许使用10%的基准量水平的使用量直到2020年,应不迟于2015年,进一步减少国内基本需要的量。
15.为加快淘汰HCFCs,同意成员国采用可行步骤,在合理条件下,第五条款国家从第二条款国家借鉴最可获得的环境安全的替代物和相关技术。
四、启示和建议
在国家粮食局发布公告宣布我国粮食行业彻底淘汰甲基溴后,这次《议定书》规定冻结和淘汰的内容与粮食行业直接相关的已经没有,但不少内容有间接关系,主要涉及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粮食储藏。
在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粮仓建设中用以保温隔热的材料聚胺酯发泡、低温库制冷系统的传统制冷剂等属于淘汰内容,应逐步减少,直至不再使用。
在粮食储藏方面,应注意减少和避免使用被列入淘汰范畴的喷雾剂产品。
我们在今后进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粮食储藏工作中,应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观及“节能减排”的要求,遵循《议定书》的规定,切实树立保护臭氧层、保护地球环境的意识,逐步减少直至不使用拟淘汰产品,积极采取措施,建设“节能减排”粮库,发展“绿色生态”储粮。
(作者:唐柏飞单位: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