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直调标准管理程序
1.目的:规范药品直调程序,确保直调药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我公司直调药品的管理。
3. 定义:
药品直调: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方(其他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发送到向我公司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4. 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20号)。
5.程序:
5.1药品直调适用情况:
需求方紧急提出药品需求,且我公司暂时无货,需求方所在地有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重大疫情、临床紧急用药情况。
5.2销售部门根据需求方的需要提出药品直调申请,报质管部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5.3药品直调申请应注明:药品直调原因、需直调药品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等内容。
5.4采购部门凭经批准的直调申请,按照《进货控制程序》从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如果该药品批发企业与我公司首次发生业务关系,则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先办理首营企业审批手续。
5.5验收员应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程序》在供应直调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现场验收,保留随货同行单,填写直调药品验收记录。
5.6销售员应及时与需求方联系,落实直调药品的到货情况,做好质量跟踪。
5.7开票员及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由销售员或快递公司送达需求方。
5.8直调药品的退货按照《销售退回、进货退出管理程序》执行。
5.9直调药品的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保存。
5.10直调药品的供应商:
能够供应直调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直调标准管理程序
1.目的:规范药品直调程序,确保直调药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我公司直调药品的管理。
3. 定义:
药品直调: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方(其他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发送到向我公司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4. 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20号)。
5.程序:
5.1药品直调适用情况:
需求方紧急提出药品需求,且我公司暂时无货,需求方所在地有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重大疫情、临床紧急用药情况。
5.2销售部门根据需求方的需要提出药品直调申请,报质管部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5.3药品直调申请应注明:药品直调原因、需直调药品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等内容。
5.4采购部门凭经批准的直调申请,按照《进货控制程序》从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如果该药品批发企业与我公司首次发生业务关系,则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先办理首营企业审批手续。
5.5验收员应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程序》在供应直调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现场验收,保留随货同行单,填写直调药品验收记录。
5.6销售员应及时与需求方联系,落实直调药品的到货情况,做好质量跟踪。
5.7开票员及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由销售员或快递公司送达需求方。
5.8直调药品的退货按照《销售退回、进货退出管理程序》执行。
5.9直调药品的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保存。
5.10直调药品的供应商:
能够供应直调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