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基本业务

江苏银行基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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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郑云龙、孙坚

理财宝、升息宝

“理财宝”业务,指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的卡内人民币活期存款自动转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理财功能,持卡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开通理财功能,银行不加收任何手续费。该产品具有高收益性、高流动性、自动理财和手续简便的特点,让您的资金保值增值。

产品类型 :“月月宝”和“天天宝”两类产品

“月月宝”是指将卡内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转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产品,可选择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存期;(适用于卡上活期资金较多的客户) “天天宝”是指将卡内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转通知储蓄存款的产品,可选择一天和七天两种存期(适用于股市休市期间首选)。

基金

代销华夏、嘉实、大成、易方达、华宝兴业、诺安、交银施罗德等11家基金公司,共147只基金。

认购渠道:柜面购买、定投。今年新发基金的平均收益为8%,最高达到20%。 保险。

代销12家保险公司的分红险,共20款产品。

认购渠道:柜面购买、签约期缴

个人贷款

品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 最长期限:30年

个人商住房贷款:最长10年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最长期限5年

个人汽车按揭贷款:最长期限5年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5年

还款方式:利随本清、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

增值服务: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用户,提供“存抵贷”业务,即通过还款的借记卡存款,办理“存抵贷”,以存款利息抵支贷款利息。

办理个人贷款派生五项业务:借记卡、存低贷、信用卡、个人网银行、基金定投(保险)、办理公证(多余100元存信用卡)或个人网银行100元(60元存信用卡)

信用卡

江苏银行信用卡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也是省内第一张真正的银联标准信用卡。持卡人可在银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并可循环使用其信用额度,消费交易最长享有56天的免息待遇。持卡人通过中国银联网络可以进行境外交易,它适用于所有接受银联卡的场所。 类别:有普卡、金卡、钻石卡、彩照卡。

优惠:免短信费,开卡后一年刷三次(或单笔满3000元),均可免除次年年费。 老板通(商务收单)

是依托银联平台,针对特定商户,通过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商务收单业务,实现付款人向商户在江苏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资金转账,满足私营业主收取货款的需要。

作用:

①能增加我行储蓄存款;

②能增加我行中间业务收入;

③派生我行其他业务(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

④达到一定规模,能增加我行VIP客户数;

⑤能加大我行产品包的营销。

一、存款业务

1、单位活期存款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暂时闲置资金,同时可能随时动用这部分资金,可以选择到江

苏银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企业或单位根据不同需要,有四种不同功能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可供选择: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如工资、奖金等。企业或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如: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是临时机构、有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或注册验资,可办理临时存款业务。如:办理转账结算,以及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资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等。

2、单位定期存款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大量经常闲置的资金,可以在存款时与银行约定期限、利率,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与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3、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一种比单位活期存款收益高,而又比单位定期存款支取更为灵活的大额存款方式。在办理单位通知存款时不需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必须一次存入。

4、单位协定存款(按季计息)

如果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可与银行签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资金可随时调

度。该账户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可以约定在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资金,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并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算利息。

条件:企业或单位在江苏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足一定条件,就可申请办理协定存款。

注:单位协定存款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均不能透支,协定存款户的资金不能直接对外支付。

二、融资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特点: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耗用或销售而储存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维持生产经营周转需要而发生资金紧缺情况时,可向江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

(1)临时贷款 (3个月(含3个月)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2)短期贷款 (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3)中期贷款等(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 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

2.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 (中长期)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期限长,贷款金额大

固定资产贷款币种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3.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按贷款用途分为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及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

4.土地储备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条件。

三、票据业务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计收一定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一种融资行为,票据一经贴现其权利归银行所有。

主要特点:

(1)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贴现业务手续相对简便、快捷;

(2)银行预先垫付融资款项,能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3)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计收一定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一种融资行为,票据一经贴现其权利归银行所有。

主要特点:

(1)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贴现业务手续相对简便、快捷;

(2)银行预先垫付融资款项,能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3)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3、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我行办理贴现,我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贴现手续,按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划入卖方在我行帐户,票据贴现利息由买方企业承担或由买卖双方协议共担的一种票据贴现业务。

主要特点:

(1)降低财务费用,买方只要支付贴现利息便可获得延期支付;

(2)降低了企业财务费用,并且能够获得较高的商业折扣;

(3)降低卖方融资成本;

(4)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4、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式)

金融机构将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我行,我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支付票款的行为。

主要特点:

1、合理调节银行资产业务的规模和结构;

2、提高资产收益率;

5.商业汇票贴现(回购式)

对金融机构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实施限时购买,持票人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买回的行为。

主要特点:

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操作比较简便,方便处理;

3、利率固定,减少市场利率风险。

四、结算业务

1、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支票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其中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2、银行本票

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银行本票结算快捷,见票即付,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收付款人均为个人可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以委托他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现金银行本票可以挂失。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付款,信用度高。

3、城市商业银行汇票

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城市商业银行汇票清算系统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跨区域资金清算开辟了一条高效、快速、安全、准确的途径。各城市商业银行互为代理兑付。同时,在中国工商银行也可代理兑付。收到该银行汇票后,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同城的城市商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4、商业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1)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更为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变现能力强,是企业支付远期货款的最佳手段。

(2)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承兑人,无起点金额限制,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可办理贴现,可背书转让。

5、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委托收款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收款方式供收款人选用。结算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

6、托收承付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我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我行承诺付款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时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7、汇兑

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电汇和信汇两种。电汇指汇出行应客户汇款请求,以电报方式或电传方式通知汇入行,请其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信汇指汇出行应客户汇款请求,将信汇委托书通过邮局寄交汇入行,通知其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汇款手续简单方便,有利于汇款单位或个人向异地主动汇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汇款可实现系统内实时到账。跨系统往来,可通过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使资金到账时间大大缩短。

8、现代化支付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主要特点:

(1)大额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

(2)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大小额的结算方式是我国资金清算未来的发展方向。

9、江苏银行内部资金汇划系统

依托江苏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为客户在本行内部的资金汇划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主要特点:为本行内的单位或个人在资金清算上提供实时快捷低成本的服务。支持客户在行内任意两个机构之间的资金汇划清算。

五、国际业务

1、外汇汇款

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要求,把外汇款项通过其境外分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1)汇出汇款

根据汇款人的指示,银行将款项通过电汇、信汇或票汇的方式,汇给指定的国外收款人。

(2)汇入汇款

境外汇款人将款项从国外汇给收款人的业务。

2、进口代收

进口代收是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在国外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的业务。

进口代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 (D/A)。

3、出口托收

出口托收是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出口商提交的金融票据和商业票据,通过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业务。

出口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 (D/A)。

4、进口信用证

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凭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兑付的一项书面付款承诺。

进口信用证业务范围:开证、改证、单据的审核、付款、承兑或拒付等。

可开立信用证类型:即期、远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备用、背对背、循环等。

5、出口信用证

出口信用证业务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下列服务: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单据;寄单索汇;在客户有需求时,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

6、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指开立保函的银行对于保函申请人的违约按照保函的约定无条件地对保函受益人支付保函金额的一种承诺。银行保函主要用于设备进出口、承包工程或境外筹融资等需要。保函主要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透支担保、延期付款担保等。 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进口付款担保等。

7、保理

是一种综合性金融业务。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目前有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两大类、五大系列保理产品。其中,国际保理产品包括:出口保理产品、进口保理产品、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产品;国内保理产品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产品、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产品。

8、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指银行在收到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因进口商需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使进口商能及时对外付汇,并获得货运单据,尽早提取货物安排加工或销售。

9、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进口货物先于正本单据到达时,为客户先行提货而向船公司出具的书面保证书。

10、打包贷款

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工具,是由银行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帮助出口商在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

11、出口押汇

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以其出口单据为抵押而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

业务范围包括: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

12、出口贴现

指银行保留追索权地买入已经银行承兑、未到期的远期票据,为出口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

13、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

指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在货物出运后,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相关利息和费用,将净额预先支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14、福费廷

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汇票或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15、外币资金业务

(1)紫金付汇宝

“紫金付汇宝”产品是为进口企业设计的规避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组合产品,是企业通过人民币全额质押给我行并委托银行先行代付外汇,在产品到期后,企业以质押的人民币本金及利息购汇后归还我行代付本息的外汇业务产品。

六、投资银行业务

1、银团贷款

是由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主要特点:

(1)各参贷银行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使用同一贷款协议。

(2)各参贷银行在牵头行提供的信息备忘录等材料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评审,做出贷款决策。

(3)贷款协议签署后,由代理行统一负责贷款管理,处理与贷款协议有关的事宜。

(4)各贷款银行按照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份额提供贷款资金,并按比例回收贷款本息。

2、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是我行为政府、企(事)业客户的投融资、理财、重组购、发展战略等经济活动提供金融咨询、经济分析和财务方案设计的一种有偿收费性服务。 主要特点:财务顾问业务属于中间业务类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只收取顾问费,不为客户垫付资金,只承担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不承担其他任何风险。

3、短期融资券业务

是指非金融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

七、中间业务

1、保函

企业在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等交易中按有关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需要由银行作为担保人,向交易的另一方承诺,如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时,可到我行申请办理。 一般来说,保证业务币种为人民币和可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日元、港币、欧元等。期限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商定。所需费用包括开立保函手续费、保函通知费等。费率按照人民银行及江苏银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存款证明

如果企业在江苏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同时需要向第三方证明存款情况,银行可为其出具存款证明,证明企业在证明日银行营业终了时的存款情况,并按企业的实际账面的货币种类开具存款证明,不能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3、委托贷款

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我行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业务功能:对于委托人,可拓宽富裕资金的投资渠道,获得较高的资金回报;对于借款人,满足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对于集团公司,方便进行资金管理,调剂资金余缺。

八、小企业业务

业务简介:小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承担着社会生产的基础环节,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经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发展等意义重大,但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偿债能力弱、融资难一直是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在当前,公司上市、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较为狭窄的情况下,小企业只能主要依靠向商业银行借贷的间接融资方式。

作为江苏人自己的银行,江苏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源于城商行,高于城商行”的基本方针,传承原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优势;坚持将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以服务社会,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支持地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市场定位,积极探索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全面实施小企业发展战略,形成了总、分、支行三级联动小企业垂直化经营管理体制,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不懈的努力得到了中小企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江苏银行小企业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截止2008年末,江苏银行小企业授信客户共有8985户,占全行公司类授信户数的66.63%,与年初比增幅达到31.40%。小企业授信余额179.4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42.51亿元,占全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11.10%,比年初新增31.53亿元,增长率为28.45%,小企业贷款增长率高于我行各项贷款平均增幅2.11个百分点。截止2009年一季度末,江苏银行小企业授信客户已达9955户,较年初又增涨了970户,增幅达10.8%;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63.38亿元,较年初增涨了20.86亿元,增幅达14.64%,再次实现了小企业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开端。

在2008年从紧的货币政策环境下,江苏银行单列小企业信贷规模,对于生产、销售正常,因受次贷危机等影响发生一些困难的客户继续给予信贷支持,为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锦上添花,更是雪中送炭。2008年江苏银行累计发放小企业信

用业务10915户,比2007年增加24.5%;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172.48亿元,比2007年增加19.41%。

在业务创新方面,江苏银行先后开发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融资、小企业主贷款、政府集中采购融资、小企业联贷联保、小企业循环额度授信等业务,为小企业提供更多更灵活的产品。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发展,江苏银行于2009年初推出了“同心同行,携手共进——小企业兴业助贷计划”,一方面按照“小中选大、好中选优”的原则,优选并培养小企业核心客户群体;另一方面,通过为客户逐户设计金融服务方案,帮助其做大做强,联手共抗金融危机。

1、 同心同行,携手共进”

——江苏银行小企业兴业助贷计划

(一)计划简介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发展,拟定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方案,助力小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江苏银行核心小企业客户。

(二)优惠服务内容

◆信贷资源配置上优先保证对核心客户的信贷支持;

◆明确专职客户经理为核心客户提供全流程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其提供办理信贷业务的绿色通道;

◆提供江苏银行增值服务,如可优先享受资金结算、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企业主要经营者优先享受江苏银行个人理财、银行卡授信、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

◆提供更灵活的担保融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按抵(质)押率高限执行;或优先为其推荐与我行合作的担保公司等;

◆为核心客户提供优惠利率和费率,如在其原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在其与江苏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时,可享受优惠费率。

◆其他江苏银行定期推出的活动方案。

2、小企业循环额度授信业务

(一)业务简介

根据小企业客户的综合实力、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江苏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给予申请人一定的授信额度,申请人可实现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二)业务特点

◆申请金额起点低。该业务服务的目标客户群体为小企业,最低申请办理金额为5万元,最高可达500万元。

◆办理速度快。该业务完全迎合小企业客户融资“需求急、频度高”的特点,为申请人提供快捷的融资服务,包括快速的业务受理、快速的业务审批、快速的业务办理。

◆方式灵活。

担保方式灵活。可接受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方保证等各种担保措施;授信品种灵活。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品种;

授信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授信期内办理的业务截止日期不受授信到期日限制,最长可实现“一年授信,两年使用”。

3、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一)业务简介

客户以其拥有的动产作质押,向江苏银行申请融资服务。

(二)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减少因库存造成的资金占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便利性;

◆融资额度高。根据质物品种和申请办理业务的期限,质押率最高可达70%; ◆融资方式多样。根据客户业务需求,可灵活办理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业务模式多样。江苏银行动产质押业务可采取逐笔控制(静态监管)和总量控制(动态监管)两种模式,更全面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企业可以通过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或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提取货物,有助于企业资金及货物流转;

◆可接受的质押动产品种多样。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锈钢、纸品、木材等价格稳定、易于长期储存保管的动产,能够更广泛地迎合客户需求。

4、小企业联贷联保

(一)业务简介

由若干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互相担保,共同向江苏银行申请融资的业务。江苏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给予联合体成员一定的授信额度,联合体成员可实现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二)业务特点

◆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题。通过组建联合体,成员间互相支持、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实现联合贷款;

◆联合体组建灵活。申请人可自由、自愿组合,联合体成员最少为三户,最多可达十户;

◆申请金额起点低。单户企业额度最低5万元起即可申请办理,最高可达500万元;

◆授信品种灵活。根据联合体成员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贷业务品种;

◆授信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授信期内办理的业务截止日期不受授信到期日限制,最长可实现“一年授信,两年使用”。

◆还款方式灵活。多种个性化还款方案供申请人选择,贴近客户资金周转的需求,减轻还款压力。

5、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一)业务简介

在政府机构采购招标过程中,江苏银行向中标企业提供的专项用于筹措履行中标合同所需资金的融资业务。

(二)业务特点

◆融资额度高。对于实物采购类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80%;对于非实物采购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50%;

◆由江苏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手续办理简便、费率低;

◆业务品种灵活。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

◆授信使用灵活。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长期合作企业,江苏银行可给予其一定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其完成政府采购业务,授信期最长为一年,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6、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

(一)业务简介

以申请人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抵押担保,江苏银行为其提供贷款支持的业务。

(二)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物业资产,提高融资便利性;

◆可接受抵押的经营性物业范围广泛。包括各种经营收益良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标准厂房及综合用房等,能够更广泛地迎合客户需求;

◆贷款的用途广泛。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招商及其他合法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高。以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5%,以酒店宾馆、工业厂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0%;

◆贷款期限长。根据申请人经营及物业情况,最长可达10年;

◆还款方式灵活。申请人可根据租金等经营现金流特点灵活设计个性化还款方式,减少还款压力。

九、资金业务

业务简介:

2007年江苏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行的资金业务紧紧围绕全行工作目标,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以从严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进行合作, 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间债券等市场的重要和活跃成员。经过我行的积极努力,已取得如下资格: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格;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3、财政部2006-2008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财政部国库现金存管银行资格;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6、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理事会员资格;

7、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了乙类托管帐户。

1、存放同业

本行存放在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 业务种类:存放商业银行:是指本行在其它商业银行存放的存款;

存放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本行存放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的存款。

2、同业拆借(人民币)

同业拆借(人民币):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各自的信用为担保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11类:1天、7天、14天、21天、1月、2月、3月、4月、6月、9月及1年。

适用范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能够从事该业务的交易主体。

价格:根据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我行流动性状况和交易对手风险水平确定。

3、债券买卖

债券买卖: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行为。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央票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等品种。

4、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1)按交易方向分为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

债券正回购:本行以债券为质押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

利率计算的金额向资金融出方返还资金,资金融出方向本行返还所质押的债券。债券逆回购:资金融入方以债券为质押从本行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金额向本行返还资金,本行向资金融入方返还所质押的债券。

(2)按交易方式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方融出资金的同时,得到的是债券的质押权。

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主要形式是回购双方签订一份捆绑式合同——即期买入和远期卖出交易集中在同一份合同中。

5、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指根据协议约定,江苏银行与具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具体指:买断信贷资产、卖断信贷资产、出让信贷资产(回购)、受让信贷资产(回购)。

江苏银行基本业务

查找:郑云龙、孙坚

制作:郑云龙、孙坚

理财宝、升息宝

“理财宝”业务,指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的卡内人民币活期存款自动转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理财功能,持卡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是否开通理财功能,银行不加收任何手续费。该产品具有高收益性、高流动性、自动理财和手续简便的特点,让您的资金保值增值。

产品类型 :“月月宝”和“天天宝”两类产品

“月月宝”是指将卡内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转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产品,可选择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存期;(适用于卡上活期资金较多的客户) “天天宝”是指将卡内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转通知储蓄存款的产品,可选择一天和七天两种存期(适用于股市休市期间首选)。

基金

代销华夏、嘉实、大成、易方达、华宝兴业、诺安、交银施罗德等11家基金公司,共147只基金。

认购渠道:柜面购买、定投。今年新发基金的平均收益为8%,最高达到20%。 保险。

代销12家保险公司的分红险,共20款产品。

认购渠道:柜面购买、签约期缴

个人贷款

品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 最长期限:30年

个人商住房贷款:最长10年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最长期限5年

个人汽车按揭贷款:最长期限5年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5年

还款方式:利随本清、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

增值服务: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用户,提供“存抵贷”业务,即通过还款的借记卡存款,办理“存抵贷”,以存款利息抵支贷款利息。

办理个人贷款派生五项业务:借记卡、存低贷、信用卡、个人网银行、基金定投(保险)、办理公证(多余100元存信用卡)或个人网银行100元(60元存信用卡)

信用卡

江苏银行信用卡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也是省内第一张真正的银联标准信用卡。持卡人可在银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并可循环使用其信用额度,消费交易最长享有56天的免息待遇。持卡人通过中国银联网络可以进行境外交易,它适用于所有接受银联卡的场所。 类别:有普卡、金卡、钻石卡、彩照卡。

优惠:免短信费,开卡后一年刷三次(或单笔满3000元),均可免除次年年费。 老板通(商务收单)

是依托银联平台,针对特定商户,通过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商务收单业务,实现付款人向商户在江苏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资金转账,满足私营业主收取货款的需要。

作用:

①能增加我行储蓄存款;

②能增加我行中间业务收入;

③派生我行其他业务(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

④达到一定规模,能增加我行VIP客户数;

⑤能加大我行产品包的营销。

一、存款业务

1、单位活期存款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暂时闲置资金,同时可能随时动用这部分资金,可以选择到江

苏银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企业或单位根据不同需要,有四种不同功能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可供选择: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或单位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如工资、奖金等。企业或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如: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是临时机构、有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或注册验资,可办理临时存款业务。如:办理转账结算,以及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资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等。

2、单位定期存款

如果企业或单位有大量经常闲置的资金,可以在存款时与银行约定期限、利率,办理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与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3、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一种比单位活期存款收益高,而又比单位定期存款支取更为灵活的大额存款方式。在办理单位通知存款时不需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必须一次存入。

4、单位协定存款(按季计息)

如果企业或单位在银行账户上经常留有大额资金,可与银行签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以获取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并使得资金可随时调

度。该账户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可以约定在结算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资金,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并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算利息。

条件:企业或单位在江苏银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开户期限已满足一定条件,就可申请办理协定存款。

注:单位协定存款的结算户视同一般结算账户管理使用,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均不能透支,协定存款户的资金不能直接对外支付。

二、融资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业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特点: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耗用或销售而储存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维持生产经营周转需要而发生资金紧缺情况时,可向江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

(1)临时贷款 (3个月(含3个月)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2)短期贷款 (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

(3)中期贷款等(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 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

2.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 (中长期)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期限长,贷款金额大

固定资产贷款币种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3.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的房地产项目贷款,按贷款用途分为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及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

4.土地储备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条件。

三、票据业务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计收一定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一种融资行为,票据一经贴现其权利归银行所有。

主要特点:

(1)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贴现业务手续相对简便、快捷;

(2)银行预先垫付融资款项,能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3)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计收一定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一种融资行为,票据一经贴现其权利归银行所有。

主要特点:

(1)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贴现业务手续相对简便、快捷;

(2)银行预先垫付融资款项,能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3)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3、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我行办理贴现,我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贴现手续,按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划入卖方在我行帐户,票据贴现利息由买方企业承担或由买卖双方协议共担的一种票据贴现业务。

主要特点:

(1)降低财务费用,买方只要支付贴现利息便可获得延期支付;

(2)降低了企业财务费用,并且能够获得较高的商业折扣;

(3)降低卖方融资成本;

(4)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率,有利于财务表现。

4、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式)

金融机构将其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我行,我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支付票款的行为。

主要特点:

1、合理调节银行资产业务的规模和结构;

2、提高资产收益率;

5.商业汇票贴现(回购式)

对金融机构合法取得、具备真实交易关系、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实施限时购买,持票人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买回的行为。

主要特点:

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操作比较简便,方便处理;

3、利率固定,减少市场利率风险。

四、结算业务

1、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支票可以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其中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2、银行本票

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银行本票结算快捷,见票即付,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收付款人均为个人可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现金银行本票可以委托他人向出票行提示付款;现金银行本票可以挂失。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付款,信用度高。

3、城市商业银行汇票

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主要特点:城市商业银行汇票清算系统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跨区域资金清算开辟了一条高效、快速、安全、准确的途径。各城市商业银行互为代理兑付。同时,在中国工商银行也可代理兑付。收到该银行汇票后,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同城的城市商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4、商业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1)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更为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变现能力强,是企业支付远期货款的最佳手段。

(2)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承兑人,无起点金额限制,付款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可办理贴现,可背书转让。

5、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委托收款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收款方式供收款人选用。结算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

6、托收承付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我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我行承诺付款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时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7、汇兑

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电汇和信汇两种。电汇指汇出行应客户汇款请求,以电报方式或电传方式通知汇入行,请其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信汇指汇出行应客户汇款请求,将信汇委托书通过邮局寄交汇入行,通知其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结算方式。

主要特点:汇款手续简单方便,有利于汇款单位或个人向异地主动汇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汇款可实现系统内实时到账。跨系统往来,可通过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使资金到账时间大大缩短。

8、现代化支付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主要特点:

(1)大额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

(2)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大小额的结算方式是我国资金清算未来的发展方向。

9、江苏银行内部资金汇划系统

依托江苏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为客户在本行内部的资金汇划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主要特点:为本行内的单位或个人在资金清算上提供实时快捷低成本的服务。支持客户在行内任意两个机构之间的资金汇划清算。

五、国际业务

1、外汇汇款

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要求,把外汇款项通过其境外分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1)汇出汇款

根据汇款人的指示,银行将款项通过电汇、信汇或票汇的方式,汇给指定的国外收款人。

(2)汇入汇款

境外汇款人将款项从国外汇给收款人的业务。

2、进口代收

进口代收是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在国外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的业务。

进口代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 (D/A)。

3、出口托收

出口托收是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出口商提交的金融票据和商业票据,通过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业务。

出口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 (D/A)。

4、进口信用证

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凭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兑付的一项书面付款承诺。

进口信用证业务范围:开证、改证、单据的审核、付款、承兑或拒付等。

可开立信用证类型:即期、远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备用、背对背、循环等。

5、出口信用证

出口信用证业务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下列服务: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单据;寄单索汇;在客户有需求时,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

6、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指开立保函的银行对于保函申请人的违约按照保函的约定无条件地对保函受益人支付保函金额的一种承诺。银行保函主要用于设备进出口、承包工程或境外筹融资等需要。保函主要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透支担保、延期付款担保等。 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进口付款担保等。

7、保理

是一种综合性金融业务。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目前有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两大类、五大系列保理产品。其中,国际保理产品包括:出口保理产品、进口保理产品、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产品;国内保理产品包括国内综合保理产品、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产品。

8、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指银行在收到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因进口商需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使进口商能及时对外付汇,并获得货运单据,尽早提取货物安排加工或销售。

9、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进口货物先于正本单据到达时,为客户先行提货而向船公司出具的书面保证书。

10、打包贷款

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工具,是由银行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帮助出口商在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

11、出口押汇

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以其出口单据为抵押而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

业务范围包括: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

12、出口贴现

指银行保留追索权地买入已经银行承兑、未到期的远期票据,为出口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

13、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

指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在货物出运后,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相关利息和费用,将净额预先支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14、福费廷

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汇票或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15、外币资金业务

(1)紫金付汇宝

“紫金付汇宝”产品是为进口企业设计的规避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组合产品,是企业通过人民币全额质押给我行并委托银行先行代付外汇,在产品到期后,企业以质押的人民币本金及利息购汇后归还我行代付本息的外汇业务产品。

六、投资银行业务

1、银团贷款

是由获准经营信贷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主要特点:

(1)各参贷银行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使用同一贷款协议。

(2)各参贷银行在牵头行提供的信息备忘录等材料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评审,做出贷款决策。

(3)贷款协议签署后,由代理行统一负责贷款管理,处理与贷款协议有关的事宜。

(4)各贷款银行按照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份额提供贷款资金,并按比例回收贷款本息。

2、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是我行为政府、企(事)业客户的投融资、理财、重组购、发展战略等经济活动提供金融咨询、经济分析和财务方案设计的一种有偿收费性服务。 主要特点:财务顾问业务属于中间业务类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只收取顾问费,不为客户垫付资金,只承担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不承担其他任何风险。

3、短期融资券业务

是指非金融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

七、中间业务

1、保函

企业在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等交易中按有关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需要由银行作为担保人,向交易的另一方承诺,如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时,可到我行申请办理。 一般来说,保证业务币种为人民币和可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日元、港币、欧元等。期限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商定。所需费用包括开立保函手续费、保函通知费等。费率按照人民银行及江苏银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存款证明

如果企业在江苏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同时需要向第三方证明存款情况,银行可为其出具存款证明,证明企业在证明日银行营业终了时的存款情况,并按企业的实际账面的货币种类开具存款证明,不能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3、委托贷款

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我行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业务功能:对于委托人,可拓宽富裕资金的投资渠道,获得较高的资金回报;对于借款人,满足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对于集团公司,方便进行资金管理,调剂资金余缺。

八、小企业业务

业务简介:小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承担着社会生产的基础环节,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经济、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发展等意义重大,但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偿债能力弱、融资难一直是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在当前,公司上市、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较为狭窄的情况下,小企业只能主要依靠向商业银行借贷的间接融资方式。

作为江苏人自己的银行,江苏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源于城商行,高于城商行”的基本方针,传承原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优势;坚持将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以服务社会,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支持地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市场定位,积极探索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全面实施小企业发展战略,形成了总、分、支行三级联动小企业垂直化经营管理体制,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不懈的努力得到了中小企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江苏银行小企业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截止2008年末,江苏银行小企业授信客户共有8985户,占全行公司类授信户数的66.63%,与年初比增幅达到31.40%。小企业授信余额179.4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42.51亿元,占全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11.10%,比年初新增31.53亿元,增长率为28.45%,小企业贷款增长率高于我行各项贷款平均增幅2.11个百分点。截止2009年一季度末,江苏银行小企业授信客户已达9955户,较年初又增涨了970户,增幅达10.8%;小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63.38亿元,较年初增涨了20.86亿元,增幅达14.64%,再次实现了小企业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开端。

在2008年从紧的货币政策环境下,江苏银行单列小企业信贷规模,对于生产、销售正常,因受次贷危机等影响发生一些困难的客户继续给予信贷支持,为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锦上添花,更是雪中送炭。2008年江苏银行累计发放小企业信

用业务10915户,比2007年增加24.5%;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172.48亿元,比2007年增加19.41%。

在业务创新方面,江苏银行先后开发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融资、小企业主贷款、政府集中采购融资、小企业联贷联保、小企业循环额度授信等业务,为小企业提供更多更灵活的产品。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发展,江苏银行于2009年初推出了“同心同行,携手共进——小企业兴业助贷计划”,一方面按照“小中选大、好中选优”的原则,优选并培养小企业核心客户群体;另一方面,通过为客户逐户设计金融服务方案,帮助其做大做强,联手共抗金融危机。

1、 同心同行,携手共进”

——江苏银行小企业兴业助贷计划

(一)计划简介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发展,拟定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方案,助力小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江苏银行核心小企业客户。

(二)优惠服务内容

◆信贷资源配置上优先保证对核心客户的信贷支持;

◆明确专职客户经理为核心客户提供全流程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其提供办理信贷业务的绿色通道;

◆提供江苏银行增值服务,如可优先享受资金结算、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企业主要经营者优先享受江苏银行个人理财、银行卡授信、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

◆提供更灵活的担保融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按抵(质)押率高限执行;或优先为其推荐与我行合作的担保公司等;

◆为核心客户提供优惠利率和费率,如在其原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在其与江苏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时,可享受优惠费率。

◆其他江苏银行定期推出的活动方案。

2、小企业循环额度授信业务

(一)业务简介

根据小企业客户的综合实力、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江苏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给予申请人一定的授信额度,申请人可实现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二)业务特点

◆申请金额起点低。该业务服务的目标客户群体为小企业,最低申请办理金额为5万元,最高可达500万元。

◆办理速度快。该业务完全迎合小企业客户融资“需求急、频度高”的特点,为申请人提供快捷的融资服务,包括快速的业务受理、快速的业务审批、快速的业务办理。

◆方式灵活。

担保方式灵活。可接受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方保证等各种担保措施;授信品种灵活。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品种;

授信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授信期内办理的业务截止日期不受授信到期日限制,最长可实现“一年授信,两年使用”。

3、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一)业务简介

客户以其拥有的动产作质押,向江苏银行申请融资服务。

(二)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减少因库存造成的资金占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便利性;

◆融资额度高。根据质物品种和申请办理业务的期限,质押率最高可达70%; ◆融资方式多样。根据客户业务需求,可灵活办理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业务模式多样。江苏银行动产质押业务可采取逐笔控制(静态监管)和总量控制(动态监管)两种模式,更全面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企业可以通过交付保证金提取货物,或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提取货物,有助于企业资金及货物流转;

◆可接受的质押动产品种多样。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不锈钢、纸品、木材等价格稳定、易于长期储存保管的动产,能够更广泛地迎合客户需求。

4、小企业联贷联保

(一)业务简介

由若干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互相担保,共同向江苏银行申请融资的业务。江苏银行在约定期限内给予联合体成员一定的授信额度,联合体成员可实现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二)业务特点

◆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题。通过组建联合体,成员间互相支持、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实现联合贷款;

◆联合体组建灵活。申请人可自由、自愿组合,联合体成员最少为三户,最多可达十户;

◆申请金额起点低。单户企业额度最低5万元起即可申请办理,最高可达500万元;

◆授信品种灵活。根据联合体成员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贷业务品种;

◆授信使用灵活。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一年,授信期内办理的业务截止日期不受授信到期日限制,最长可实现“一年授信,两年使用”。

◆还款方式灵活。多种个性化还款方案供申请人选择,贴近客户资金周转的需求,减轻还款压力。

5、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一)业务简介

在政府机构采购招标过程中,江苏银行向中标企业提供的专项用于筹措履行中标合同所需资金的融资业务。

(二)业务特点

◆融资额度高。对于实物采购类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80%;对于非实物采购的,融资额度最高可达中标合同金额的50%;

◆由江苏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手续办理简便、费率低;

◆业务品种灵活。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可灵活选择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

◆授信使用灵活。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长期合作企业,江苏银行可给予其一定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其完成政府采购业务,授信期最长为一年,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6、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

(一)业务简介

以申请人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抵押担保,江苏银行为其提供贷款支持的业务。

(二)业务特点

◆帮助企业盘活物业资产,提高融资便利性;

◆可接受抵押的经营性物业范围广泛。包括各种经营收益良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标准厂房及综合用房等,能够更广泛地迎合客户需求;

◆贷款的用途广泛。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招商及其他合法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高。以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5%,以酒店宾馆、工业厂房等类型物业作抵押的贷款额最高可达评估值的60%;

◆贷款期限长。根据申请人经营及物业情况,最长可达10年;

◆还款方式灵活。申请人可根据租金等经营现金流特点灵活设计个性化还款方式,减少还款压力。

九、资金业务

业务简介:

2007年江苏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行的资金业务紧紧围绕全行工作目标,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以从严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进行合作, 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间债券等市场的重要和活跃成员。经过我行的积极努力,已取得如下资格: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格;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3、财政部2006-2008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财政部国库现金存管银行资格;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6、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理事会员资格;

7、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了乙类托管帐户。

1、存放同业

本行存放在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 业务种类:存放商业银行:是指本行在其它商业银行存放的存款;

存放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本行存放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的存款。

2、同业拆借(人民币)

同业拆借(人民币):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各自的信用为担保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11类:1天、7天、14天、21天、1月、2月、3月、4月、6月、9月及1年。

适用范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能够从事该业务的交易主体。

价格:根据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我行流动性状况和交易对手风险水平确定。

3、债券买卖

债券买卖: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行为。

业务种类:目前的交易品种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央票和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等品种。

4、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1)按交易方向分为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

债券正回购:本行以债券为质押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

利率计算的金额向资金融出方返还资金,资金融出方向本行返还所质押的债券。债券逆回购:资金融入方以债券为质押从本行融入资金,并在约定期满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金额向本行返还资金,本行向资金融入方返还所质押的债券。

(2)按交易方式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逆回购方融出资金的同时,得到的是债券的质押权。

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主要形式是回购双方签订一份捆绑式合同——即期买入和远期卖出交易集中在同一份合同中。

5、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指根据协议约定,江苏银行与具有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相互转让信贷资产的行为。

具体指:买断信贷资产、卖断信贷资产、出让信贷资产(回购)、受让信贷资产(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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