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的地位:本章为非重点章节。

题型及分值:本章题型历年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在计算问答题、综合题中也曾涉及。题量2-3题,分值5分左右。

本章重点和难点:本章的重点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纳税地点以及烟叶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难点是查补税款以及出口退(免)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本章主要考点:从历年考题来看,本章的主要考点比较集中,主要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以及纳税地点。

本章核心考点一览表

主要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和征收管理4个方面掌握即可。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纳税地点。烟叶税应纳税额计算及征收管理。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的纳税人。 【提示】

例外规定: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考点小贴士】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一律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即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税率

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1.根据受托方所在地确定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根据经营地确定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

C.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设置了7%、5%和1%三档税率 D.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答案】BC

【解析】选项A: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正列举:计税依据包括本期实际缴纳的“三税”、本期查补“三税”的税额、出口免抵增值税税额。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三税”+被查补的“三税”+免抵的增值税 反列举:城建税计税依据不包括:

(1)非税款项不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被处的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进口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提示】

(1)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从性质上看是纳税人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因此,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本期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金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论税款所属期间。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其计税依据。

另外,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地处市区,2014年3月应纳增值税为-68万元,查补2013年应纳营

业税2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0万元。该企业2014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 B.4.76 C.5.04 D.8.4 【答案】C 【解析】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120-68=52(万元)

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2+20)×7%=5.04(万元)。 【延伸思考1】

接上题,若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68万元,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及解析】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120(万元)

内销货物应纳增值税共计=120+68=188(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88+20)×7%=14.56(万元)。

【延伸思考2】若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16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

【答案及解析】

应退税额=120(万元) 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为0。

内销货物留抵税额=160-120=40(万元)

因此,该企业2014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7%=1.4(万元)。

【政策要点】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与应缴纳的“三税”税额,在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况时两者并不一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 A.偷逃营业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委托加工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选项B不正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城建税的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

【例题1•计算问答题】某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出租厂房的租金收入1160万元未入账,税务分局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和罚款(假设不考虑教育费附加及其对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答案及解析】

该企业应补缴的营业税=1160×5%=58(万元)

该企业应补缴的城建税=58×7%=4.06(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罚款=58+4.06=62.06(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滞纳金=(58+4.06)×50×0.5‰=1.55(万元)。

【例题2·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5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2010年)

A.2.8 B.3.15 C.4.6 D.6.09 【答案】B

【解析】城建税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应纳城建税=(40+5)×7%=3.15(万元)。

五、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规定的有( )。(2011年)

A.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时,应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应同时返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纳税人延迟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CD

【解析】选项A:城建税具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原则;选项B: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六、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各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规定的是( )。 A.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管道局总机构汇总缴纳

C.流动经营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应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

【解析】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在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流动经营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应按代扣代缴义务人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故BCD选项错误。

第二节 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

烟叶的征税范围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3.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新增内容: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例题•多选题】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收购烟叶,收购价款为60万元。关于该烟草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烟草公司应纳烟叶税12万元 B.该烟草公司应纳烟叶税13.2万元

C.该烟草公司购进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额7.8万元 D.该烟草公司购进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额10.30万元 【答案】BD

【解析】应纳烟叶税=60×(1+10%)×20%=13.2(万元)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1+10%)×(1+20%)×13%=10.296(万元)。 【延伸思考】

购进烟叶支付的总金额=60×1.1×1.2=79.2(万元) 购进烟叶的成本=60×1.1×1.2×87%=68.904(万元)或=79.2-10.296=68.904(万元)。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新增内容: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收购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按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变化内容)

3.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

(一)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税教育费附加。

(二)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例题•多选题】位于市区的某自营业出口生产企业,2014年4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根据2008年考题改编)

A.该企业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形成的销项税额为4.8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出口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该企业应退的增值税额为280万元

免抵的增值税额=400-280=120(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120×7%=8.4(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 该企业转让自行开发技术获得的转让收入,属于营改增业务,根据营改增过渡政策规定,计税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所以也不需计算城建税。

本章知识点总结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的地位:本章为非重点章节。

题型及分值:本章题型历年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在计算问答题、综合题中也曾涉及。题量2-3题,分值5分左右。

本章重点和难点:本章的重点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纳税地点以及烟叶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等。难点是查补税款以及出口退(免)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本章主要考点:从历年考题来看,本章的主要考点比较集中,主要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以及纳税地点。

本章核心考点一览表

主要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和征收管理4个方面掌握即可。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纳税地点。烟叶税应纳税额计算及征收管理。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建税的纳税人。 【提示】

例外规定: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考点小贴士】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一律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即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税率

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1.根据受托方所在地确定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根据经营地确定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

C.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设置了7%、5%和1%三档税率 D.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答案】BC

【解析】选项A: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不包括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正列举:计税依据包括本期实际缴纳的“三税”、本期查补“三税”的税额、出口免抵增值税税额。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三税”+被查补的“三税”+免抵的增值税 反列举:城建税计税依据不包括:

(1)非税款项不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被处的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进口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提示】

(1)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从性质上看是纳税人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因此,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本期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金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论税款所属期间。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其计税依据。

另外,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地处市区,2014年3月应纳增值税为-68万元,查补2013年应纳营

业税2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0万元。该企业2014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 B.4.76 C.5.04 D.8.4 【答案】C 【解析】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120-68=52(万元)

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2+20)×7%=5.04(万元)。 【延伸思考1】

接上题,若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68万元,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及解析】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120(万元)

内销货物应纳增值税共计=120+68=188(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88+20)×7%=14.56(万元)。

【延伸思考2】若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16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

【答案及解析】

应退税额=120(万元) 免抵的增值税税额为0。

内销货物留抵税额=160-120=40(万元)

因此,该企业2014年3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7%=1.4(万元)。

【政策要点】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与应缴纳的“三税”税额,在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况时两者并不一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 A.偷逃营业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委托加工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选项B不正确。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城建税的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

【例题1•计算问答题】某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出租厂房的租金收入1160万元未入账,税务分局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滞纳金和罚款(假设不考虑教育费附加及其对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答案及解析】

该企业应补缴的营业税=1160×5%=58(万元)

该企业应补缴的城建税=58×7%=4.06(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罚款=58+4.06=62.06(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滞纳金=(58+4.06)×50×0.5‰=1.55(万元)。

【例题2·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5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2010年)

A.2.8 B.3.15 C.4.6 D.6.09 【答案】B

【解析】城建税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应纳城建税=(40+5)×7%=3.15(万元)。

五、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规定的有( )。(2011年)

A.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时,应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应同时返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D.纳税人延迟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CD

【解析】选项A:城建税具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原则;选项B: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六、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各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规定的是( )。 A.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同时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管道局总机构汇总缴纳

C.流动经营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应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

【解析】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其应纳城建税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在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流动经营的单位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应按代扣代缴义务人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故BCD选项错误。

第二节 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

烟叶的征税范围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3.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新增内容: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例题•多选题】某烟草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收购烟叶,收购价款为60万元。关于该烟草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烟草公司应纳烟叶税12万元 B.该烟草公司应纳烟叶税13.2万元

C.该烟草公司购进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额7.8万元 D.该烟草公司购进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额10.30万元 【答案】BD

【解析】应纳烟叶税=60×(1+10%)×20%=13.2(万元)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1+10%)×(1+20%)×13%=10.296(万元)。 【延伸思考】

购进烟叶支付的总金额=60×1.1×1.2=79.2(万元) 购进烟叶的成本=60×1.1×1.2×87%=68.904(万元)或=79.2-10.296=68.904(万元)。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新增内容: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收购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2.纳税地点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按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变化内容)

3.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四、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

(一)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税教育费附加。

(二)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例题•多选题】位于市区的某自营业出口生产企业,2014年4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自行研发的动力节约技术转让给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根据2008年考题改编)

A.该企业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形成的销项税额为4.8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出口企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该企业应退的增值税额为280万元

免抵的增值税额=400-280=120(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120×7%=8.4(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20×3%=3.6(万元) 该企业转让自行开发技术获得的转让收入,属于营改增业务,根据营改增过渡政策规定,计税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所以也不需计算城建税。

本章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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