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
(供参考)
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 身份证号重复 ” 或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将作为 “ 问题学籍 ”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 变更;2. 佐证;3. 删除 。
操作步骤:
学籍管理 → 学籍注册 → 问题学籍处理 → 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存在 “ 问题学籍 ” 的记录 → 进行 “ 变更 ” 、“ 佐证 ”或 “ 删除 ”相关操作。
1. “ 变更 ” 处理:出现 “ 身份证号重复 ”,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 “ 变更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变更 ” 处理的记录,点击 “ 变更 ” 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 “ 变更材料 ” ,上传完毕,点 “ 保存 ”。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 “ 变更材料 ”。
(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 “ 变更材料 ”。
2. “ 佐证 ” 处理:不同学生,但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 “ 佐证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佐证 ” 处理的记录,点 “ 佐证 ” 按钮,上传 “ 佐证材料 ” , 上传完毕,点 “ 保存 ”。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 、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 “ 佐证
材料 ”。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 、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 “ 佐证材料 ”。
(3)在本校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但最后留下来的学生须上传 “ 佐证材料 ”。
3. “ 删除 ” 处理: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的,须作 “ 删除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删除 ” 处理的记录,然后点 “ 删除 ” 按钮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在本校范围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 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
(2)转学留级重录所生成的问题学籍,第一种方法:后录方删除→前录方佐证→后录方按规范转学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和学籍异动申请。第二种方法:若后录方已佐证,前录方也要进行佐证,网上递交上级(贵港市教育局)仲裁(包括跨县、市、区转学的)。
小结:有错 → “ 变更 ” 、无错 → “ 佐证 ” ,多余或不存在的 → “ 删除 ”。
提示:
在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前,可查看存在 “ 问题学籍 ” 记录的信息(如问题类型 、本校学生信息与哪所学校的哪个学生信息重复等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查看的记录,然后点 “ 查看 ” 按钮,即可在弹出的窗口中进行查看。
附件4:
“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
(供参考)
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 身份证号重复 ” 或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将作为 “ 问题学籍 ”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 变更;2. 佐证;3. 删除 。
操作步骤:
学籍管理 → 学籍注册 → 问题学籍处理 → 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存在 “ 问题学籍 ” 的记录 → 进行 “ 变更 ” 、“ 佐证 ”或 “ 删除 ”相关操作。
1. “ 变更 ” 处理:出现 “ 身份证号重复 ”,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 “ 变更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变更 ” 处理的记录,点击 “ 变更 ” 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 “ 变更材料 ” ,上传完毕,点 “ 保存 ”。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 “ 变更材料 ”。
(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 “ 变更材料 ”。
2. “ 佐证 ” 处理:不同学生,但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 “ 佐证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佐证 ” 处理的记录,点 “ 佐证 ” 按钮,上传 “ 佐证材料 ” , 上传完毕,点 “ 保存 ”。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 “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 、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 “ 佐证
材料 ”。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 。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 、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 “ 佐证材料 ”。
(3)在本校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但最后留下来的学生须上传 “ 佐证材料 ”。
3. “ 删除 ” 处理: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 “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的,须作 “ 删除 ” 处理。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进行 “ 删除 ” 处理的记录,然后点 “ 删除 ” 按钮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在本校范围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重复 ” 或 “ 身份证号重复 ” 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
(2)转学留级重录所生成的问题学籍,第一种方法:后录方删除→前录方佐证→后录方按规范转学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和学籍异动申请。第二种方法:若后录方已佐证,前录方也要进行佐证,网上递交上级(贵港市教育局)仲裁(包括跨县、市、区转学的)。
小结:有错 → “ 变更 ” 、无错 → “ 佐证 ” ,多余或不存在的 → “ 删除 ”。
提示:
在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前,可查看存在 “ 问题学籍 ” 记录的信息(如问题类型 、本校学生信息与哪所学校的哪个学生信息重复等 )。操作方法:在 “ 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 内点选需要查看的记录,然后点 “ 查看 ” 按钮,即可在弹出的窗口中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