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
铜陵农商行催字2015第011号
铜陵市金冠矿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18日,贵公司在我行的350万元贷款利息已逾期,利息合计243881.84元,2015年9月20日三季度利息82279.17元,该笔贷款到期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 因该笔贷款利息已逾期,如未能及时偿还本、息,我行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本、息。
特此通知
铜陵农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回 执
铜陵农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贵行发来的铜陵农商行催字2015第011号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已收悉,本单位已完全清楚该通知书所告知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债务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
铜陵农商行催字2015第011号
铜陵市金冠矿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18日,贵公司在我行的350万元贷款利息已逾期,利息合计243881.84元,2015年9月20日三季度利息82279.17元,该笔贷款到期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 因该笔贷款利息已逾期,如未能及时偿还本、息,我行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本、息。
特此通知
铜陵农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回 执
铜陵农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贵行发来的铜陵农商行催字2015第011号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已收悉,本单位已完全清楚该通知书所告知事项。本单位自愿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债务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