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污泥鉴定

危险废物污染情况介绍、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其特点是潜在危害大,对土壤、水体、大气造成持续性污染,并难以消除。全球每年产生的危险垃圾达5亿吨,其中90%来自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由于本国环保法规的完善和管理的加强,千方百计向国外转嫁污染。首先表现在发达国家把化学品残渣、尾矿砂、有色金属废渣、核废料、危险垃圾、医疗垃圾等转移到国外,特别是转嫁到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某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贫困,债务沉重,只顾眼前利益,为捞到暂时好处,致使废物大量涌入,遭受严重的环境剥削。

一些发达国家把污染重的企业转移到环境管理较弱的国家,这是转嫁污染的第二种方式。如日本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湾的旭玻璃公司排出的废水中汞含量超过日本排水标准的50倍,结果居民中出现水俣病,靠近海湾的渔村婴儿死亡率极高。美国在墨西哥边境从事生产的工厂,随意污染水、空气和地面。那些从事金属加工、电镀、印染和鞣革的老板和经理承认,他们到墨西哥开厂,是因为有害的加工方法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受欢迎,而墨西哥对他们的生产活动并不构成任何严重不便。

发达国家低价购买原料,高价出售产品,既保护了本国环境资源,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如日本为控制环境公害和污染,把污染严重的化工生产、金属提炼等工业转移到国外,发展电子工业、生物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使用清洁能源,从发展中国家低价购买原料、半成品,进行原料、半成品深加工,产品再返销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把在本国销路日益减少的有毒化学物品,到环境意识差的第三世界去推销。如含铅制品、汞制品、铬制品、砷制品、多氯联苯类芳香族化合物等工业化学品。加拿大为推销其石棉制品,把样品先免费赠送给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加拿大的石棉制品有一半输往第三世界。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污染。严重侵害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益,这实质上是一种生态侵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在我国也多次发生工业国家倾销危险废物事件。对此,国家环保局等于1996年3月1日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我国新修订的刑法专设“破坏环境资源罪”。对废物污染实施严格控制。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和处置而

带来的污染问题,1989年3月,联合国环境署(UNEP)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我国于1991年9月正式加入该公约,并于1998年2月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就要求企业在涉外经贸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不得进口、处置国外危险废物。

我国的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法律法规大致有: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第7号,全国人大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于2003年1月1日实施,2012年2月29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2008﹞第4号,2008年8月29日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54号,2006年3月29日(2006年6月1日实施);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8日;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号,2005年5月10日;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2011﹞591号;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6月22日令,1999年10月1日实施;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12)《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9号令,2005年8月1日实

施;

(13)《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

(14)《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大厅,环办﹝2006﹞34号;

(15)《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60号;

(16)《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2013)3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17)《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环境保护局。

2.2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

(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2006年4月1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涉及地区: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定、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定、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污染情况介绍、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其特点是潜在危害大,对土壤、水体、大气造成持续性污染,并难以消除。全球每年产生的危险垃圾达5亿吨,其中90%来自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由于本国环保法规的完善和管理的加强,千方百计向国外转嫁污染。首先表现在发达国家把化学品残渣、尾矿砂、有色金属废渣、核废料、危险垃圾、医疗垃圾等转移到国外,特别是转嫁到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某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贫困,债务沉重,只顾眼前利益,为捞到暂时好处,致使废物大量涌入,遭受严重的环境剥削。

一些发达国家把污染重的企业转移到环境管理较弱的国家,这是转嫁污染的第二种方式。如日本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湾的旭玻璃公司排出的废水中汞含量超过日本排水标准的50倍,结果居民中出现水俣病,靠近海湾的渔村婴儿死亡率极高。美国在墨西哥边境从事生产的工厂,随意污染水、空气和地面。那些从事金属加工、电镀、印染和鞣革的老板和经理承认,他们到墨西哥开厂,是因为有害的加工方法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受欢迎,而墨西哥对他们的生产活动并不构成任何严重不便。

发达国家低价购买原料,高价出售产品,既保护了本国环境资源,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如日本为控制环境公害和污染,把污染严重的化工生产、金属提炼等工业转移到国外,发展电子工业、生物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使用清洁能源,从发展中国家低价购买原料、半成品,进行原料、半成品深加工,产品再返销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把在本国销路日益减少的有毒化学物品,到环境意识差的第三世界去推销。如含铅制品、汞制品、铬制品、砷制品、多氯联苯类芳香族化合物等工业化学品。加拿大为推销其石棉制品,把样品先免费赠送给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加拿大的石棉制品有一半输往第三世界。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污染。严重侵害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权益,这实质上是一种生态侵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在我国也多次发生工业国家倾销危险废物事件。对此,国家环保局等于1996年3月1日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我国新修订的刑法专设“破坏环境资源罪”。对废物污染实施严格控制。为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和处置而

带来的污染问题,1989年3月,联合国环境署(UNEP)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我国于1991年9月正式加入该公约,并于1998年2月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就要求企业在涉外经贸活动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不得进口、处置国外危险废物。

我国的对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法律法规大致有: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第7号,全国人大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于2003年1月1日实施,2012年2月29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2008﹞第4号,2008年8月29日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公告第54号,2006年3月29日(2006年6月1日实施);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8日;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号,2005年5月10日;

(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2011﹞591号;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6月22日令,1999年10月1日实施;

(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12)《道路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9号令,2005年8月1日实

施;

(13)《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

(14)《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大厅,环办﹝2006﹞34号;

(15)《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60号;

(16)《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2013)3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17)《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环境保护局。

2.2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号,2008年8月1日施行;

(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2006年4月1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11)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涉及地区: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定、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定、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相关文章

  • 危险废物鉴定
  • 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 ...查看


  • 企业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常见问题与对策!
  • 一.危险废物是什么,其有什么特别之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新版)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污染性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或者是不排除 ...查看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
  •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公安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查看


  • 工业危险废物培训内容
  • 工业危险废物培训内容 一.固体废物的判定 什么叫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我公司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4. 我们公司的危险废物有哪些 混合残渣(废水处理污泥).精馏 ...查看


  • 2016版国家危废名录
  •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 ...查看


  • 石家庄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
  • 河北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建设单位:河北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 前言 . ...................... ...查看


  • 一般废物排放程序标准
  • 一般废物排放的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2术语 2.1一般废物:即一般固体废物,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 ...查看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发各地
  • 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固体废物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青海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 录 一.调查背景 ............................................ 1 二.调查依据 ...查看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 南 一.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要求,指导工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