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论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

地位和作用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朱代恒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到全党面前。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无疑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当前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指南。 正如胡总书记所言,我们必须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这也决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的一项伟大工程。政府、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工作中的第一位,中

介机构作为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势必占据着重要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要理解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必须了解 “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

在现代人的经济眼光看来,晋代诗人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其实是很落后的。为何其又得以流传千古?原因很简单,正是那“各得其所、怡然自乐” 稳定而又和谐的社会使历朝历代的人们都羡慕不以。“各得其所、怡然自乐”是古人对“和谐社会”的定义。

在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以前,中国人一直熟悉的是“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而提出的。然而,我们应当看到“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其实是一鸟两翅的关系。“小康社会”主要是指经济上的目标,而“和谐社会”主要是指除了经济以外的社会目标。经济与社会是互为前提的。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快速腾飞的时候,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必须跟上步伐,方才能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到达共同发展的目的。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和谐社会”是及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中介机构是指: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它有其自身的特点。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件我党单方面的工作就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它要求社会组织也必须发挥起应有的作用,尽心尽力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介机构具有的特性使他独立与其他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超然的地位:

首先,由于其工作的独立性,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和服务,不隶属于任何政府、社会团体和企业,其工作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涉。正是其工作的独立性使其具有了社会监督性。“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中介机构超然的第三者地位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更早的发现问题。

其次,中介机构对专业知识要求强。这也使得能够从事中介机构的人员必须是专业人事,保证了其组成人员的素质。

再次,中介机构处于居间、协调的地位。“中介者,居间也;居间者,媒质也;媒质者,助也。”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只是做为一个中间人,起着的是连线搭桥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中介机构同样是以居间、协调作为其工作方式。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中介机构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始终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而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的要求之一。

(二)、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1、促进社会公正公平。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社会公平和正义,精义就在于给每个人以所应得。现代意义上的公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保证的规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第二,机会平等的规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第三,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

中介机构的种类多种多样,因此具体的中介机构只从事与其专业有关的中介服务,但是不同的中介机构却通过在自己的工作专业范围内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如律师事务

所作为法律服务性质的中介机构,在司法工作中,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所作所为一方面为司法机关调查事实真相节省大量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发挥起监督职能,促使司法机关公正断案,做到不枉法,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再有就是律师对双方当事人本身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起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律师进行调解过程中总是积极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保护了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真正意义上保证社会的公正公平。

再比如信用中介机构,他们拥有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的检索平台,能够满足企业不同的需求,降低了企业出于风险考虑而造成的机会成本。也使有些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信息数据的不足而丧失了发展机会。信用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竞争力,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

中介虽然多种多样,但其服务与社会的作用却是一致的,他们都在其自身的专业范围内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发挥作用。

2、协调、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介机构也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协调作用。

现阶段产生的大量社会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利益关系失衡造成的。中介机构在这之中又发挥了协调社会关系的关键作用。首先,中介机构在工作时是处于一种中间的第三人的地位,他与其服务的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这就使得中介机构能站在客观的地位上,看清矛盾所在。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努力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能通过中介机构心平气和的讨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其次,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中介机构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由于发生社会冲突的双方都

有其本身的利益需要考虑,矛盾双方很难、也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最先觉察的往往是在协调过程中处于超然地位的中介机构,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只要用心解决就能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很好的将市场和政府连接起来,缓和了社会各方面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政府部门还需要中介机构这一“桥梁”实现优化社会结构,达到与市场有机结合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会不可避免的通过中介机构与市场取得联系,进行工作。中介机构的监督性在此得以发挥,它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的向市场“通风报信”使政府部门的工作得以公开化。同时,中介机构也将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的反馈给政府知道,使得政府及时的了解到社会的基本需求方面。避免了政府为了解决社会需要而盲目的采取措施,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因此说中介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并不为过,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缓和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尤其突出。

3、掌握社会经济动态,维护稳定。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稳定发展,但是稳定与经济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处于动乱的状态,势必造成社会的动乱,前段时间的“基金会”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当时由于大量的人挤兑“基金会”,而“基金会”又无法偿还人们的存款,一些得不到钱的人采取了“压马路”、集会等极端的手段,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诚然,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他们的行为却给社会带来了动乱,一个动乱的社会能被称为一个“和谐社会”吗?

中介机构,特别是一些特殊的中介机构,如金融中介机构,它们是资金的使用者与供应者之间的中间人。他们是证券市场质量的第一线控制人。资金的流动、社会经济的动态,金融中介机构是第一个“目击者”。他们正确的引导作用将是社会经济处于长久平稳的发展状态,反之则可能导致社会经济的崩溃。由于金融中介机构的特殊地位,直接导致了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由于金融中介机构的运作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长方向,所以可以说,金融中介机构完全可以掌握甚至影响社会经济动态。

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动态,使政府能在问题出现之前,提早预防,避免了问题的出现,可以说,中介机构掌握社会经济动态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障碍。

目前对中介机构的统计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一方面因为社会对中介机构的重视力度还不够,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也由于中介机构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管理的困难。由此间接造成了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其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公信力低。

许多中介机构缺乏对自身的认识,缺乏职业道德,仅仅把获利当作经营的核心,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以盈利目标为转移,服务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只要赚钱,什么都干,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迎合客户的一些不正当要求,向客户提供不真实的信息,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中介的声誉和社会形象。还有近年逐渐兴起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出现以及他们的不合法行为也严重降低

了中介机构在人们中的公信力,人们对中介机构的评价浓缩成了一个词“骗子”,中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打击。

(二)、国家疏于宏观管理。

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门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这一办法有利于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使之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经济警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年报抽审中发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尚存在许多问题,财政疏于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使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

2、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

(三)、部门垄断、条块分割尚待解决。

在评估领域中,这一问题表现尤为突出。行政上条块分割以及由此导致的重复评估、重复收费、多头领导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目前,中国有多个部门分别掌握不同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和评估结果的确认权,这种多头管理体制造成了很多的混乱现象,评估机构为了顺利开展业务,不得不申请多项评估资格证书,上述现象如得不到改善,势必阻碍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

由于目前大部分中介机构包括不合格的在内,其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导致许多中介机构内部的管理出现困难,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出现无制度,无组织的情况。管理的混乱又直接导致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下降,业务能力低,严重阻碍了中介机构的发展。

三、解决途径。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解决中介机构目前村在的问题,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然而中介机构的多样性又决定了解决中介机构的困难不能一概而论,大致概括如下:。

(一)、加强管理和政府的宏观调控。

在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中,把应由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服务功能从政府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创造更适宜的政策环境和良好

的基础设施与氛围。当前,应尽快把隶属政府的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进入市场,变“国营”为“官助民营”,在政府提供的政策扶持下,逐渐按市场机制运作。专门作为政府政策执行工具的各种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的咨询评估机构,要分类管理。有的应是非赢利机构,以社会效益为追求目标,则按照非赢利方式运行,如,由国家建立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全国联网,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民营中介机构无力完成这一庞大的工程。改造一批科技开发机构,定位在中介服务,绝大多数要让其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更多地依靠自身的努力,在服务市场上生存与发展。这类机构必须转制,按现代企业制度重组,明晰产权,自主经营,人员动态筛选,明确服务功能。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但不能在政府的“庇护”下参与竞争。政府为引导、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在不同行业培育与支持非赢利中介机构,依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规范化的操作,定期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划分等级,根据每次的评估结果,作出升级与降级处理,渐次评出权威机构,作为政府制定与执行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依托。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理论上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概念是清楚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两者的责任很难区分,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很难具体落实。从独立审计准则分析,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的,它一方面规定注册

会计师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按规定执业,保证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又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出发,避免承担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和社会中介机构并没有准确地利用准则中的保护性条款,而往往错误地用来作为其不正确履行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挡箭牌。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从制度上杜绝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这种无限制地规避审计风险的行为。我们建议:

1、完善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委托制度;

2、明确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经济鉴证作用;

3、建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制度。

(三)、严格审批。

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关键和重要的是要对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检查。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因此,应予以重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在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有不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问题,依法严肃

追究审计责任,并且取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有企业年报的资格。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

我国中介服务处于市场化的过渡阶段,服务水平低,这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促进中介机构的发育,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途径给予扶持,例如可以考虑在企业化的管理和经营机制下,在全国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的网站。这些网站利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一方面权威展示各科机构的科技成果与科研实力现状,另一方面允许企业发布技术与产品需求,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成果交易、企业难题诊断和人员培训等。同时,这些网站还可以对成果访问、转化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为科研单位确定未来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选择提供依据。网站之间建立各种合作关系,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分布集中式的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供求信息的快速交流,保证信息的针对性,真正为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个信息丰富、功能完备的信息平台。

论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

地位和作用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朱代恒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提到全党面前。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无疑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是当前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指南。 正如胡总书记所言,我们必须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这也决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的一项伟大工程。政府、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工作中的第一位,中

介机构作为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势必占据着重要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要理解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必须了解 “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

在现代人的经济眼光看来,晋代诗人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其实是很落后的。为何其又得以流传千古?原因很简单,正是那“各得其所、怡然自乐” 稳定而又和谐的社会使历朝历代的人们都羡慕不以。“各得其所、怡然自乐”是古人对“和谐社会”的定义。

在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以前,中国人一直熟悉的是“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而提出的。然而,我们应当看到“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其实是一鸟两翅的关系。“小康社会”主要是指经济上的目标,而“和谐社会”主要是指除了经济以外的社会目标。经济与社会是互为前提的。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快速腾飞的时候,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必须跟上步伐,方才能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到达共同发展的目的。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和谐社会”是及时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中介机构是指:介于企业、个人之间,为其服务、沟通、监督、协调为主要职能的社会组织。它有其自身的特点。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件我党单方面的工作就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它要求社会组织也必须发挥起应有的作用,尽心尽力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介机构具有的特性使他独立与其他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的、超然的地位:

首先,由于其工作的独立性,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客户提供各种信息和服务,不隶属于任何政府、社会团体和企业,其工作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涉。正是其工作的独立性使其具有了社会监督性。“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中介机构超然的第三者地位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更早的发现问题。

其次,中介机构对专业知识要求强。这也使得能够从事中介机构的人员必须是专业人事,保证了其组成人员的素质。

再次,中介机构处于居间、协调的地位。“中介者,居间也;居间者,媒质也;媒质者,助也。”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只是做为一个中间人,起着的是连线搭桥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中介机构同样是以居间、协调作为其工作方式。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中介机构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始终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而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的要求之一。

(二)、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1、促进社会公正公平。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社会公平和正义,精义就在于给每个人以所应得。现代意义上的公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保证的规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第二,机会平等的规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第三,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

中介机构的种类多种多样,因此具体的中介机构只从事与其专业有关的中介服务,但是不同的中介机构却通过在自己的工作专业范围内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如律师事务

所作为法律服务性质的中介机构,在司法工作中,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所作所为一方面为司法机关调查事实真相节省大量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又发挥起监督职能,促使司法机关公正断案,做到不枉法,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再有就是律师对双方当事人本身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起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律师进行调解过程中总是积极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保护了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真正意义上保证社会的公正公平。

再比如信用中介机构,他们拥有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的检索平台,能够满足企业不同的需求,降低了企业出于风险考虑而造成的机会成本。也使有些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信息数据的不足而丧失了发展机会。信用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竞争力,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

中介虽然多种多样,但其服务与社会的作用却是一致的,他们都在其自身的专业范围内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发挥作用。

2、协调、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介机构也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协调作用。

现阶段产生的大量社会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利益关系失衡造成的。中介机构在这之中又发挥了协调社会关系的关键作用。首先,中介机构在工作时是处于一种中间的第三人的地位,他与其服务的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这就使得中介机构能站在客观的地位上,看清矛盾所在。中介机构在工作中努力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能通过中介机构心平气和的讨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其次,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互动的关系,从治理国家来讲,政府是主导;从管理社会来讲,社会组织是主力。中介机构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它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由于发生社会冲突的双方都

有其本身的利益需要考虑,矛盾双方很难、也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最先觉察的往往是在协调过程中处于超然地位的中介机构,早觉察,发预警,就可以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避免把只要用心解决就能妥善处理的矛盾演化成不可调和的矛盾。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很好的将市场和政府连接起来,缓和了社会各方面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政府部门还需要中介机构这一“桥梁”实现优化社会结构,达到与市场有机结合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会不可避免的通过中介机构与市场取得联系,进行工作。中介机构的监督性在此得以发挥,它监督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的向市场“通风报信”使政府部门的工作得以公开化。同时,中介机构也将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的反馈给政府知道,使得政府及时的了解到社会的基本需求方面。避免了政府为了解决社会需要而盲目的采取措施,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冲突。

因此说中介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并不为过,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缓和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尤其突出。

3、掌握社会经济动态,维护稳定。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稳定发展,但是稳定与经济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处于动乱的状态,势必造成社会的动乱,前段时间的“基金会”就是一个现实的例子。当时由于大量的人挤兑“基金会”,而“基金会”又无法偿还人们的存款,一些得不到钱的人采取了“压马路”、集会等极端的手段,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诚然,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他们的行为却给社会带来了动乱,一个动乱的社会能被称为一个“和谐社会”吗?

中介机构,特别是一些特殊的中介机构,如金融中介机构,它们是资金的使用者与供应者之间的中间人。他们是证券市场质量的第一线控制人。资金的流动、社会经济的动态,金融中介机构是第一个“目击者”。他们正确的引导作用将是社会经济处于长久平稳的发展状态,反之则可能导致社会经济的崩溃。由于金融中介机构的特殊地位,直接导致了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由于金融中介机构的运作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长方向,所以可以说,金融中介机构完全可以掌握甚至影响社会经济动态。

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动态,使政府能在问题出现之前,提早预防,避免了问题的出现,可以说,中介机构掌握社会经济动态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障碍。

目前对中介机构的统计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一方面因为社会对中介机构的重视力度还不够,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另一方面也由于中介机构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管理的困难。由此间接造成了中介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其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公信力低。

许多中介机构缺乏对自身的认识,缺乏职业道德,仅仅把获利当作经营的核心,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以盈利目标为转移,服务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只要赚钱,什么都干,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迎合客户的一些不正当要求,向客户提供不真实的信息,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中介的声誉和社会形象。还有近年逐渐兴起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出现以及他们的不合法行为也严重降低

了中介机构在人们中的公信力,人们对中介机构的评价浓缩成了一个词“骗子”,中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打击。

(二)、国家疏于宏观管理。

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门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这一办法有利于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使之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经济警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年报抽审中发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尚存在许多问题,财政疏于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使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

2、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

(三)、部门垄断、条块分割尚待解决。

在评估领域中,这一问题表现尤为突出。行政上条块分割以及由此导致的重复评估、重复收费、多头领导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目前,中国有多个部门分别掌握不同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和评估结果的确认权,这种多头管理体制造成了很多的混乱现象,评估机构为了顺利开展业务,不得不申请多项评估资格证书,上述现象如得不到改善,势必阻碍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

由于目前大部分中介机构包括不合格的在内,其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导致许多中介机构内部的管理出现困难,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出现无制度,无组织的情况。管理的混乱又直接导致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下降,业务能力低,严重阻碍了中介机构的发展。

三、解决途径。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解决中介机构目前村在的问题,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然而中介机构的多样性又决定了解决中介机构的困难不能一概而论,大致概括如下:。

(一)、加强管理和政府的宏观调控。

在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中,把应由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服务功能从政府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创造更适宜的政策环境和良好

的基础设施与氛围。当前,应尽快把隶属政府的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进入市场,变“国营”为“官助民营”,在政府提供的政策扶持下,逐渐按市场机制运作。专门作为政府政策执行工具的各种中介机构以及政府的咨询评估机构,要分类管理。有的应是非赢利机构,以社会效益为追求目标,则按照非赢利方式运行,如,由国家建立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全国联网,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民营中介机构无力完成这一庞大的工程。改造一批科技开发机构,定位在中介服务,绝大多数要让其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更多地依靠自身的努力,在服务市场上生存与发展。这类机构必须转制,按现代企业制度重组,明晰产权,自主经营,人员动态筛选,明确服务功能。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但不能在政府的“庇护”下参与竞争。政府为引导、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在不同行业培育与支持非赢利中介机构,依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规范化的操作,定期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划分等级,根据每次的评估结果,作出升级与降级处理,渐次评出权威机构,作为政府制定与执行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依托。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理论上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概念是清楚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两者的责任很难区分,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很难具体落实。从独立审计准则分析,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的,它一方面规定注册

会计师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严格按规定执业,保证执业质量,另一方面又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出发,避免承担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和社会中介机构并没有准确地利用准则中的保护性条款,而往往错误地用来作为其不正确履行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挡箭牌。因此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从制度上杜绝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这种无限制地规避审计风险的行为。我们建议:

1、完善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委托制度;

2、明确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重点,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经济鉴证作用;

3、建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制度。

(三)、严格审批。

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关键和重要的是要对强化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检查。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因此,应予以重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在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有不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问题,依法严肃

追究审计责任,并且取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有企业年报的资格。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

我国中介服务处于市场化的过渡阶段,服务水平低,这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促进中介机构的发育,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途径给予扶持,例如可以考虑在企业化的管理和经营机制下,在全国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的网站。这些网站利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一方面权威展示各科机构的科技成果与科研实力现状,另一方面允许企业发布技术与产品需求,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成果交易、企业难题诊断和人员培训等。同时,这些网站还可以对成果访问、转化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为科研单位确定未来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选择提供依据。网站之间建立各种合作关系,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分布集中式的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供求信息的快速交流,保证信息的针对性,真正为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个信息丰富、功能完备的信息平台。


相关文章

  • 发达国家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发达国家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应辉辉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浙江瑞安 325200) [摘 要]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把科学技术迅速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服务业早已形成了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制定 ...查看


  • 关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思考与建议_郝晓敏
  • 2006年第4期总第130期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OFHENANINSTITUTEOFFINANCIALMANAGEMENTNo.4 2006 SerialNO.130 关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郝晓敏 (河南师范 ...查看


  • 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模式与效率评价研究
  • 作者:戚湧朱婷婷郭逸 中国软科学 2015年10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2014年9月,财政部.科技 ...查看


  • 加快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 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金融生态环境如何对金融调控和经济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无论是自身改革还是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效,初步 ...查看


  •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研究
  •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研究 --以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为例 2015-05-15孟视梦话孟视梦话 关注文化产业趋势,透析文化和产业现象,解读文化产业政策,倾注人文艺术情怀.致力于政.产.学.研.资.介多维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的构建. 在世界金 ...查看


  • 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及实现条件
  • 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及实现条件 [摘要]我国的公共行政模式,正经历由单向管理模式向参与治理模式的创新转变:社会治理主体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社会治理的手段由平面化向网络化转变,社会治理的目的由工具化向价值化转变.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生态下,构建这一 ...查看


  • 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中国金融监管
  • 科技信息. 基础理论研讨 金融呈球化趋势下硇巾国金融监管 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董芙蓉 杜启明 郑小玫 李瑞兰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金融创新不断推陈出新,金融竞争不断加强,金融风险不断显现,这对金 ...查看


  • 工程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措施
  • 工程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措施 摘要: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当前,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国的项目风险管理水平十分滞后.因此,可通过立法和合同规定,推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开展,同时,研究制定合同的工程担保.工 ...查看


  • 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策探讨
  • [内容提要] 新时期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社会管理和教育机制,完善群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