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监管部门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3、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私募基金型公司: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1、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和基金型企业都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三、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数规定:
虽没有做出规定,但一般不宜超过 50 人;做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不应超过 50 人;做为私募,无论什么形式,不应超过 200 人。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监管部门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3、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私募基金型公司:
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1、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和基金型企业都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三、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数规定:
虽没有做出规定,但一般不宜超过 50 人;做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不应超过 50 人;做为私募,无论什么形式,不应超过 200 人。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