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筑设计招标文件

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总 则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制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与评标

F.设计方案评标结果的通知 G.中标设计方案 H.设计方案成果的使用 I.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 J.进一步的合作 K.其 他

第二篇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原则 四、设计规模及标准 五、设计成果要求 六、设计总体要求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附件2 投标函附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 商务、技术偏离表 附件6: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附件7: 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8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附件9: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附件10:服务承诺书 附件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2:投标人今年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附件13: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附件14: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件15:拟投入设计人员简历表

附件16: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附件17: 设计作品类型说明 附件18:投标保证金

第四篇 合同主要格式

第五篇 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 附件19:资格评审表 附件20:初步审核表 附件21: 评委评分表(1) 附件22: 评委评分表(2) 附件23:甲方提供的辅助资料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 总 则

1、招标说明

1.1 项目名称:恒安花园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 ) 1.2 招标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下简称

“设计招标” )

1.3 招标人: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1.4 招标目的: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

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2篇《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合格资格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主体方) 3.3.1投标人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投标人后,若 1.联合体的组成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提供更新后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仍能满足招标的资格条件;2.若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如更名、改制、注销、财务冻结等),应该在发生变化之日起2日内如实向招标人披露。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该投标人的合格投标人资格不能维持,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3.3.2 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⑵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⑶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予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⑷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承诺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3.4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的费用及设计补偿

4.1有关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此项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费的规定如下:

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选中标候选方案2~3名(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万元。

⑵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5、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5.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执行。

5.2投标人应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5.3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不得因此项考察而损害招标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非因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5.4在投标期内,投标人如额外要求组织现场考察和技术交底、答疑会,须得到招标人的许可。

5.5答疑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6投标人请于 年 月 日上午12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传真至招标人。

5.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A.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各部分和按第7条规定发出的按照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6.2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6.3投标联合体成员凡需本文件复制件者,均不得直接向招标人索取,而应向投标联合体主体方索取。

6.4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流水编号)是否齐全,所有提到的附件是否包括在内。

6.5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6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合法语言为中文汉语。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答复的书面答复文本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纪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5天以前,送达所有投标人。

7.2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修改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日10天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答疑文件应按时序编号,且该答疑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答疑文件的内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此情形发生招标人将以书面文件通知各投标人。

B.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来往信函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使用了其它语言,必须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但使用其本国文字的原始证明材料除外。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文件三大部分,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除外)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项目总体设计、设计方案文件的内容见第2篇《设计任务书》;包括四个部分: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典型建筑的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 (2)商务文件,包括:

(a)投标函、投标函附表;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c)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d)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e)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提供); (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g)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h)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i)服务承诺;

(j)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k)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l)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m)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n)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o)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p)技术建议书;

(q)投标文件涉及的设计作品类型为法人作品的说明; (r)投标保证金递交有效证明资料 (s)其他资料。

上述各项内容都应使用招标文件第3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商务文件格式。 (3)电子文件包括:

(a)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动画演示光盘一张;

(b)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的文本文件、图形文件以及商务文件的

电子版各一份;

10.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递交多个建筑设计方案,其中一个注明主推设计方案,另外的为备选方案(加注编号),备选方案仅提供全部立面、主要剖面和效果图,并注明“备选方案(编号*)”字样。 11、补偿金

11.1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 万元。

11.2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12、货币种类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财务收支均采用人民币计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从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3.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需用信函或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必也不准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不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担保

14.1作为投标行为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支付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

账号:[***********]31

招标编号: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

金额;投标人在开标截止之日七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人。

14.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帐、电汇方式支付。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4.3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4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视为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明显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在设计方案中标的情况下,未按照第34条规定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4)在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14.6在不出现第14.5款任何一种情况的前提下,在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设计合同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开始返还投标人,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开始返还,不计利息。

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其中商务文件正本1份、

副本5份、电子版1套;设计方案文件中:文本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10份、图册文件6份不分正副、模型1组、展板1套、演示光盘1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正本内容应满足第2篇《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所有内容:其中

(1)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说明、设计图纸均不限尺寸,效果图要求见第二篇《设计任务书》;

(2)电子文件中的文本文件必须使用Office格式,图纸文件应使用jpg文件格式;

(3)建筑模型: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一个能展示真实效果,比例为不小于1:100的建筑模型;

(4)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演示动画,重点表现方案的设计构思、建筑效果、内、外部交通组织设计、结构形式和特点等。应制成flash,VCD或DVD格式,背景音乐应轻缓并同时提供中文解说版本,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5.3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应包括第2篇《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内容,均缩放成A3幅面(页面长×宽尺寸为420mm×297mm,长度方向可以延长),并装订成册。(含15.4条的所有内容)

15.4 图板展示,为便于评标,所有投标人的展板建议采用非反光面料,不加包边,其中,①总平面规划图、鸟瞰图、外观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立面图、主入口立面、标志性建筑效果图、剖面图、交通分析图、设计方认为有必要交代的主要建筑节点效果图等;②项目规划总体设计、建筑方案构思说明;③主要标志性建筑结构方案设计说明;④水、暖、电、消防等说明;⑤经济技术指标和估算分析等,其余展板内容及数量由投标人自定(除特殊说明外其余均为A1规格)。

15.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所有文字、图形和图像均须用耐久油墨打印、书写或描绘。

商务文件应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为本次投标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

15.6整个投标文件应无改动,应无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招标人指令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改正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凡改正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为本次投标授权的代理人(以下可简称“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须将商务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商务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封套上都应:

(1)写明下列名称:

招标人名称: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2)标有下列识别字样:

(a)恒安花园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投标 商务文件/正本/副本

(b)在20 年 月 日17:0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16.3商务文件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投标文件被宣布迟到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受时,得以原封退回。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

16.4如果商务文件外层封套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封好并加写标记,招标人不承担将投标文件错放、提前开封、失密的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5设计文件技术标(设计成果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即文本文件、图形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和展示图板与模型。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除模型外的文件应密封包装后递交。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a)恒安花园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投标 设计文件/正本/副本

(b)在20 年 月 日17:0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和截止日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17.2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第8.2款规定:发出答疑文件,自行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但至少在原定截止日5天前将此项通知送达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须受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限制。

1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直接递交招标人。

17.4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物品均不予退还。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7款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且该通知应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19.2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可通过电传或电报发出,但日期不能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19.3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本须知有关投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密封、标志和发送。 19.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做澄清时,应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办理。

19.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届满日,如果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5款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D. 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标程序按下述顺序进行: 20.1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20.2投标人身份核验:招标工作小组核验投标人代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同时递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如上述交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0.3在主管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成员核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4招标工作小组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已按第19条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者,不予拆封。

20.5开标过程,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作好开标记录、签字,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若有单独存放或在报价表之外另行填写或注明的设计费报价变更声明,则必须在招标工作小组开启第一份投标文件之前向主持人声明。否则,在评标时将一律不予考虑。

20.6在监督下,投标人进行抽签编号并按此顺序播放演示动画,编号采用的符号为“1、2、3、„„” 。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在公布评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1.2投标人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建筑规划等方面专家4人。

23、符合性的鉴定

23.1尽管在拆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核对,在进一步评标以前,评标委员会还将就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原则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鉴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六)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七)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十一)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二)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事后,也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4、评标的程序

24.1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有效投标的设计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以下简称“设计评标”),推荐2-3名(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中标候选设计方案,并据此形成评标报告。

24.2中标的设计方案从候选设计方案中选择,招标人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实例,从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和拟进一步合作的投标人。

25、设计方案文件的评价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二)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三)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四)对标志性建筑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五)对项目总体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六)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5.2本次设计评标采用《排序法》 ,根据整体要求,结合各种功能要求和发展趋势,

保证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可持续性;按照一次设计、近远结合、分项实施,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既能满足使用规模,又要节约用地、地尽其用,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的内容还包括:

(1)项目总体设计。包括:

(a)规划布局合理

(b)近远期结合

(c)规划设计理念新颖

(d)与社会资源共享理念空间组合创新

(e)考虑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的合理衔接

(f)与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结合

(g)节约用地

(2)建筑构型及其艺术效果。包括:

(a)设计的思想内涵;

(b)建筑造型的艺术效果;

(c)标志性建筑室内空间的视觉效果;

(d)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3)综合功能。包括:

(a)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包括主体建筑平面布局(可分层),主要标志性建筑内部人流、物流的交通组织设计等];

(b)与周边交通环境的合理衔接;

(c)功能设施布局的弹性;

(3)设计文件的编制水平。包括图纸的绘制和表达的深度、效果图和演示光盘的表现力等。

25.3设计评标采用如下的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3款规定的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初步审阅设计;并集中审阅投标人递交的建筑方案设计演示光盘等资料。

(3)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资料提出质疑(若有)。

(4)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投标方案进行综合讲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个投标方案进行排序;

(6)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依照综合得分推荐2-3个(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候选设计方案。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成。

27、评标报告

27.1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

27.2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并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说明;

(2)废标情况的说明(如果有);

(3)评标打分表;

(4)评分汇总表;

(5)推荐的候选设计方案名单;

(6)对进入候选设计方案的修改建议;

(7)澄清、答疑事项的纪要。

E. 设计方案评标结果的通知

28、评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人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评标的结果。

29、通知的期限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过时不候。

F. 中标设计方案

30、中标设计方案的确定

推荐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将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实例,从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注:因招标人整个项目采用策划及营销公司整体包销的合作方式,招标人决定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

虑策划及营销公司推荐的规划设计单位,但招标人保留最终选择决定的权力。

31、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在中标通知发出前,投标人就本须知“进一步的合作”条款规定事宜提出的谈判条件,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G. 设计方案成果的使用

32、设计方案的成果使用

32.1 招标人以支付补偿金的形式获得全部投标成果。

32.2 补偿金的支付金额如下(包括按照第33条和第34条规定所做的设计方案修改的费用):

⑴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万元。 ⑵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32.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和投标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2.4只要招标人按照第30条和第32条规定发出通知和支付费用,无论该投标人是否接受评标结果或费用,其递交的所有设计方案文件应归招标人所有。

H. 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

33、招标人决定修改设计方案的权利

33.1一般情况下,中标设计方案即为实际付诸实施的方案。

34、实施设计方案的修改

34.1招标人认为应对按照第33条决定的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将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

34.2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意见对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和

完善,直至取得招标人的认可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为止。招标人不另追加支付任何费用。

I. 进一步的合作

35、设计服务内容

招标人将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保证顺利通过设计审查。

36、合作的技术建议

中标人可以就具体服务的内容提供技术建议书。

J. 其 他

37、招标文件的确认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经理解并毫无保留地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做出的承诺等都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投标文件的退回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展板、光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对方案使用、展览、印刷和出版等。

39.法律适用

本次招标和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0.管辖

因设计方案合同或进一步合作合同的效力、成立或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招标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

41.设计费计取

投标人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第二篇 设计任务书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恒安花园项目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要求,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设计文件、电子版本、模型); 2、金额为 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在投标有效期内,贵方根据招标文件发出的相关通知将成为贵、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理解,贵方有可能拒绝接到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6、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同意按国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从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余额无息退还。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2

投 标 函 附 表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

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4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5:

商 务、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的要求,无偏差。”

附件6: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授 权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

名)系注册于 、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 (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附件7: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说明。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8: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中多项设计报价均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2、表中内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3、室外工程应以规划红线设定的范围进行考虑。 4、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附件9: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设计中涉及到的计价项目应依据国家及本地区发布的最新有关计价标准与规定填

写本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2、随上表附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

3、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0: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1:

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

件。(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附件1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2008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

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

各方的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

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附件14:

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首席建筑师: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

附件16: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

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附件17: 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目 录 1、 2、 3、 „„

后附上述获奖证书、奖状的扫描件。

附件18: 设计作品类型说明

致:招标人

鉴于(投标人全称)(下称“投标人” )拟向(招标人全称)(下称“招标人” )送交关于 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就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作品类型特做如下说明: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成果为法人作品,其版权在依法转让给招标人以前完整的,毫无瑕疵的属于投标人,

2、保证在投标文件中对涉及的设计成果一律注明本投标人为作者,否则,招标人有权以该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由拒绝接受本投标人的投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恒安花园”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9: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第四篇 合同主要格式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 年 月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管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文件。

1.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现场的书面澄清文件(如有)。

第二条 本合同涉及项目的内容、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的设计费。

2.设计费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设计内容范围内按合同价一次包死。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除用于本工程项目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主体 50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须有答复)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工程有关情况。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除此之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双方商定的现场服务内容及时间,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随施工图配套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外出考察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投标书的服务内容及承诺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号: 鉴证号: (盖章):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 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

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总 则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制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与评标

F.设计方案评标结果的通知 G.中标设计方案 H.设计方案成果的使用 I.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 J.进一步的合作 K.其 他

第二篇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原则 四、设计规模及标准 五、设计成果要求 六、设计总体要求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函 附件2 投标函附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 商务、技术偏离表 附件6: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附件7: 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8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附件9: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附件10:服务承诺书 附件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12:投标人今年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附件13: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附件14: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附件15:拟投入设计人员简历表

附件16: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附件17: 设计作品类型说明 附件18:投标保证金

第四篇 合同主要格式

第五篇 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 附件19:资格评审表 附件20:初步审核表 附件21: 评委评分表(1) 附件22: 评委评分表(2) 附件23:甲方提供的辅助资料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 总 则

1、招标说明

1.1 项目名称:恒安花园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 ) 1.2 招标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下简称

“设计招标” )

1.3 招标人: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1.4 招标目的:拟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

2、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2篇《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合格资格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主体方) 3.3.1投标人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成为合格投标人后,若 1.联合体的组成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提供更新后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仍能满足招标的资格条件;2.若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如更名、改制、注销、财务冻结等),应该在发生变化之日起2日内如实向招标人披露。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该投标人的合格投标人资格不能维持,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3.3.2 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设计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⑵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⑶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予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⑷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承诺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3.4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的费用及设计补偿

4.1有关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此项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费的规定如下:

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选中标候选方案2~3名(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万元。

⑵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5、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5.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执行。

5.2投标人应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5.3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不得因此项考察而损害招标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非因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及其随员或代表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5.4在投标期内,投标人如额外要求组织现场考察和技术交底、答疑会,须得到招标人的许可。

5.5答疑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6投标人请于 年 月 日上午12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传真至招标人。

5.7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招标人将正式将其书面答复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A.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各部分和按第7条规定发出的按照时序编号的答疑文件,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6.2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6.3投标联合体成员凡需本文件复制件者,均不得直接向招标人索取,而应向投标联合体主体方索取。

6.4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流水编号)是否齐全,所有提到的附件是否包括在内。

6.5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6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合法语言为中文汉语。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答复的书面答复文本以按时序编号的答疑纪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5天以前,送达所有投标人。

7.2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修改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日10天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已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答疑文件应按时序编号,且该答疑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或传真告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8.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答疑文件的内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此情形发生招标人将以书面文件通知各投标人。

B.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来往信函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使用了其它语言,必须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但使用其本国文字的原始证明材料除外。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商务文件、电子文件三大部分,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除外)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项目总体设计、设计方案文件的内容见第2篇《设计任务书》;包括四个部分: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典型建筑的建筑模型和展示图板。 (2)商务文件,包括:

(a)投标函、投标函附表;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c)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d)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e)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提供); (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g)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h)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i)服务承诺;

(j)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k)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l)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m)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n)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o)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p)技术建议书;

(q)投标文件涉及的设计作品类型为法人作品的说明; (r)投标保证金递交有效证明资料 (s)其他资料。

上述各项内容都应使用招标文件第3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商务文件格式。 (3)电子文件包括:

(a)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动画演示光盘一张;

(b)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的文本文件、图形文件以及商务文件的

电子版各一份;

10.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递交多个建筑设计方案,其中一个注明主推设计方案,另外的为备选方案(加注编号),备选方案仅提供全部立面、主要剖面和效果图,并注明“备选方案(编号*)”字样。 11、补偿金

11.1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 万元。

11.2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12、货币种类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财务收支均采用人民币计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从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13.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需用信函或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必也不准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不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担保

14.1作为投标行为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支付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

账号:[***********]31

招标编号: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

金额;投标人在开标截止之日七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人。

14.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帐、电汇方式支付。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4.3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4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视为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明显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在设计方案中标的情况下,未按照第34条规定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4)在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14.6在不出现第14.5款任何一种情况的前提下,在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设计合同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开始返还投标人,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开始返还,不计利息。

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其中商务文件正本1份、

副本5份、电子版1套;设计方案文件中:文本文件的正本1份、副本10份、图册文件6份不分正副、模型1组、展板1套、演示光盘1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正本内容应满足第2篇《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所有内容:其中

(1)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说明、设计图纸均不限尺寸,效果图要求见第二篇《设计任务书》;

(2)电子文件中的文本文件必须使用Office格式,图纸文件应使用jpg文件格式;

(3)建筑模型: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一个能展示真实效果,比例为不小于1:100的建筑模型;

(4)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演示动画,重点表现方案的设计构思、建筑效果、内、外部交通组织设计、结构形式和特点等。应制成flash,VCD或DVD格式,背景音乐应轻缓并同时提供中文解说版本,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5.3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应包括第2篇《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内容,均缩放成A3幅面(页面长×宽尺寸为420mm×297mm,长度方向可以延长),并装订成册。(含15.4条的所有内容)

15.4 图板展示,为便于评标,所有投标人的展板建议采用非反光面料,不加包边,其中,①总平面规划图、鸟瞰图、外观效果图、夜景效果图、立面图、主入口立面、标志性建筑效果图、剖面图、交通分析图、设计方认为有必要交代的主要建筑节点效果图等;②项目规划总体设计、建筑方案构思说明;③主要标志性建筑结构方案设计说明;④水、暖、电、消防等说明;⑤经济技术指标和估算分析等,其余展板内容及数量由投标人自定(除特殊说明外其余均为A1规格)。

15.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所有文字、图形和图像均须用耐久油墨打印、书写或描绘。

商务文件应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为本次投标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署。

15.6整个投标文件应无改动,应无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招标人指令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改正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凡改正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为本次投标授权的代理人(以下可简称“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须将商务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商务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封套上都应:

(1)写明下列名称:

招标人名称: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2)标有下列识别字样:

(a)恒安花园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投标 商务文件/正本/副本

(b)在20 年 月 日17:0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16.3商务文件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投标文件被宣布迟到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受时,得以原封退回。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

16.4如果商务文件外层封套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封好并加写标记,招标人不承担将投标文件错放、提前开封、失密的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5设计文件技术标(设计成果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即文本文件、图形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和展示图板与模型。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除模型外的文件应密封包装后递交。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a)恒安花园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投标 设计文件/正本/副本

(b)在20 年 月 日17:00时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和截止日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17.2招标人可以根据本须知第8.2款规定:发出答疑文件,自行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但至少在原定截止日5天前将此项通知送达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须受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限制。

1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直接递交招标人。

17.4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物品均不予退还。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7款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且该通知应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19.2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可通过电传或电报发出,但日期不能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19.3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本须知有关投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密封、标志和发送。 19.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做澄清时,应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办理。

19.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届满日,如果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5款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D. 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标程序按下述顺序进行: 20.1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20.2投标人身份核验:招标工作小组核验投标人代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同时递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如上述交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0.3在主管部门代表的监督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成员核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4招标工作小组当众开启在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已按第19条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者,不予拆封。

20.5开标过程,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作好开标记录、签字,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若有单独存放或在报价表之外另行填写或注明的设计费报价变更声明,则必须在招标工作小组开启第一份投标文件之前向主持人声明。否则,在评标时将一律不予考虑。

20.6在监督下,投标人进行抽签编号并按此顺序播放演示动画,编号采用的符号为“1、2、3、„„” 。

21、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在公布评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1.2投标人在此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建筑规划等方面专家4人。

23、符合性的鉴定

23.1尽管在拆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核对,在进一步评标以前,评标委员会还将就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原则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鉴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六)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七)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十一)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二)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事后,也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4、评标的程序

24.1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有效投标的设计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以下简称“设计评标”),推荐2-3名(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中标候选设计方案,并据此形成评标报告。

24.2中标的设计方案从候选设计方案中选择,招标人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实例,从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和拟进一步合作的投标人。

25、设计方案文件的评价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二)对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三)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四)对标志性建筑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五)对项目总体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六)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5.2本次设计评标采用《排序法》 ,根据整体要求,结合各种功能要求和发展趋势,

保证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可持续性;按照一次设计、近远结合、分项实施,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既能满足使用规模,又要节约用地、地尽其用,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的内容还包括:

(1)项目总体设计。包括:

(a)规划布局合理

(b)近远期结合

(c)规划设计理念新颖

(d)与社会资源共享理念空间组合创新

(e)考虑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的合理衔接

(f)与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结合

(g)节约用地

(2)建筑构型及其艺术效果。包括:

(a)设计的思想内涵;

(b)建筑造型的艺术效果;

(c)标志性建筑室内空间的视觉效果;

(d)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3)综合功能。包括:

(a)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包括主体建筑平面布局(可分层),主要标志性建筑内部人流、物流的交通组织设计等];

(b)与周边交通环境的合理衔接;

(c)功能设施布局的弹性;

(3)设计文件的编制水平。包括图纸的绘制和表达的深度、效果图和演示光盘的表现力等。

25.3设计评标采用如下的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23款规定的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初步审阅设计;并集中审阅投标人递交的建筑方案设计演示光盘等资料。

(3)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资料提出质疑(若有)。

(4)评标委员会对各个投标方案进行综合讲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个投标方案进行排序;

(6)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依照综合得分推荐2-3个(视有效投标人个数确定)候选设计方案。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成。

27、评标报告

27.1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

27.2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并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说明;

(2)废标情况的说明(如果有);

(3)评标打分表;

(4)评分汇总表;

(5)推荐的候选设计方案名单;

(6)对进入候选设计方案的修改建议;

(7)澄清、答疑事项的纪要。

E. 设计方案评标结果的通知

28、评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人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评标的结果。

29、通知的期限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过时不候。

F. 中标设计方案

30、中标设计方案的确定

推荐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将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实例,从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

注:因招标人整个项目采用策划及营销公司整体包销的合作方式,招标人决定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

虑策划及营销公司推荐的规划设计单位,但招标人保留最终选择决定的权力。

31、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在中标通知发出前,投标人就本须知“进一步的合作”条款规定事宜提出的谈判条件,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G. 设计方案成果的使用

32、设计方案的成果使用

32.1 招标人以支付补偿金的形式获得全部投标成果。

32.2 补偿金的支付金额如下(包括按照第33条和第34条规定所做的设计方案修改的费用):

⑴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推荐方案补偿费依次为5万元、3万元。 ⑵凡提交设计成果,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最大限度满足和符合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但未被推选为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补偿。

以上补偿金为税前价格(指由投标人支付税金)。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补偿费由联合体主办方领取,各联合体按各自协议内部分配。 32.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和投标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2.4只要招标人按照第30条和第32条规定发出通知和支付费用,无论该投标人是否接受评标结果或费用,其递交的所有设计方案文件应归招标人所有。

H. 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

33、招标人决定修改设计方案的权利

33.1一般情况下,中标设计方案即为实际付诸实施的方案。

34、实施设计方案的修改

34.1招标人认为应对按照第33条决定的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将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

34.2中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意见对付诸实施的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和

完善,直至取得招标人的认可并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为止。招标人不另追加支付任何费用。

I. 进一步的合作

35、设计服务内容

招标人将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保证顺利通过设计审查。

36、合作的技术建议

中标人可以就具体服务的内容提供技术建议书。

J. 其 他

37、招标文件的确认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经理解并毫无保留地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做出的承诺等都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8、投标文件的退回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展板、光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对方案使用、展览、印刷和出版等。

39.法律适用

本次招标和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0.管辖

因设计方案合同或进一步合作合同的效力、成立或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招标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

41.设计费计取

投标人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第二篇 设计任务书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恒安花园项目总体规划、建筑方案及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要求,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设计文件、电子版本、模型); 2、金额为 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在投标有效期内,贵方根据招标文件发出的相关通知将成为贵、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理解,贵方有可能拒绝接到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6、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同意按国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从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余额无息退还。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2

投 标 函 附 表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

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4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5:

商 务、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的要求,无偏差。”

附件6: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授 权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

名)系注册于 、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 (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附件7: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说明。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8:

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中多项设计报价均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2、表中内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3、室外工程应以规划红线设定的范围进行考虑。 4、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附件9:

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设计中涉及到的计价项目应依据国家及本地区发布的最新有关计价标准与规定填

写本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2、随上表附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

3、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0: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1:

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

件。(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附件1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2008年1月1日至今)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

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

各方的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

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附件14:

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首席建筑师: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

附件16: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

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附件17: 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目 录 1、 2、 3、 „„

后附上述获奖证书、奖状的扫描件。

附件18: 设计作品类型说明

致:招标人

鉴于(投标人全称)(下称“投标人” )拟向(招标人全称)(下称“招标人” )送交关于 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就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作品类型特做如下说明: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成果为法人作品,其版权在依法转让给招标人以前完整的,毫无瑕疵的属于投标人,

2、保证在投标文件中对涉及的设计成果一律注明本投标人为作者,否则,招标人有权以该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为由拒绝接受本投标人的投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恒安花园”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19: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第四篇 合同主要格式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 年 月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管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文件。

1.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现场的书面澄清文件(如有)。

第二条 本合同涉及项目的内容、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的设计费。

2.设计费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设计内容范围内按合同价一次包死。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除用于本工程项目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主体 50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须有答复)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工程有关情况。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除此之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双方商定的现场服务内容及时间,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随施工图配套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外出考察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它约定事项:

投标书的服务内容及承诺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号: 鉴证号: (盖章):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 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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