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 选举过程确保合法、有序、民主。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由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统一
部署,协调组织。
第五条 学生代表选举,以班级为单位,在各级班级委员会组织下开展选举。
第六条 班委会在选举过程中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研究生代表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有效组织本班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代表条件
第七条 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负责;
(三)关心集体,代表研究生的意愿与利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第四章 代表数额及选区划分
第八条 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的数额根据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组成人员的数量确
定。原则上2010级、2011级硕士、博士班级每班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2009级硕士、博士班级每班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10%。根据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数额,本着便于议事的原则,由每个班级自行选举产生各班代表。
第九条 本着广泛代表性的原则,各班在选举代表时应兼顾男女、党团员、少数
民族与汉族、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的比例。
注:各班班长负责在10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班代表统计表及提案征集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教育学部研代会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 选举过程确保合法、有序、民主。
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
第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由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统一
部署,协调组织。
第五条 学生代表选举,以班级为单位,在各级班级委员会组织下开展选举。
第六条 班委会在选举过程中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研究生代表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有效组织本班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代表条件
第七条 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负责;
(三)关心集体,代表研究生的意愿与利益,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第四章 代表数额及选区划分
第八条 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的数额根据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组成人员的数量确
定。原则上2010级、2011级硕士、博士班级每班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2009级硕士、博士班级每班代表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10%。根据教育学部研究生代表数额,本着便于议事的原则,由每个班级自行选举产生各班代表。
第九条 本着广泛代表性的原则,各班在选举代表时应兼顾男女、党团员、少数
民族与汉族、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的比例。
注:各班班长负责在10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班代表统计表及提案征集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教育学部研代会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