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小学防护窗安装合同
甲方:马龙县红桥小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学校教学楼部分教室的防护窗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分包工程内容及产品制作要求
1、工程名称: 马龙县红桥小学教室防护窗工程
2、工程地点:马龙县红桥小学校内
3、式样要求:不锈钢材料
二、分包工程产品数量及总价
1、合同用料及单价: 元/㎡,面积 ㎡。
2、合同总价:
三、工期时间及安装
1、工期时间:订购确认单签订后7天以内乙方将材料运到安装工地安装。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提供配合存储场地,乙方负责货物的保管和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承包此工程的相关工程技术和产品检测验收资料。
4、乙方的安装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在安装中要做好施工全过程的产品保护。
5、乙方安装完毕后,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应无偿予以修复。交付甲方后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甲方追究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的质量保修:
产品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保险期或有人为损坏,需按成半价收取材料费。
五、工程的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经甲方认同的税务发票。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到工程质保期满后,货款结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马龙县红桥小学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人代表: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红桥小学防护窗安装合同
甲方:马龙县红桥小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学校教学楼部分教室的防护窗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分包工程内容及产品制作要求
1、工程名称: 马龙县红桥小学教室防护窗工程
2、工程地点:马龙县红桥小学校内
3、式样要求:不锈钢材料
二、分包工程产品数量及总价
1、合同用料及单价: 元/㎡,面积 ㎡。
2、合同总价:
三、工期时间及安装
1、工期时间:订购确认单签订后7天以内乙方将材料运到安装工地安装。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提供配合存储场地,乙方负责货物的保管和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承包此工程的相关工程技术和产品检测验收资料。
4、乙方的安装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在安装中要做好施工全过程的产品保护。
5、乙方安装完毕后,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应无偿予以修复。交付甲方后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甲方追究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的质量保修:
产品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保险期或有人为损坏,需按成半价收取材料费。
五、工程的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经甲方认同的税务发票。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到工程质保期满后,货款结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马龙县红桥小学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人代表: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