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充实和完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
本规定所称科学技术研究(以下简称“科研”)档案是指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4 职责
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1.1 负责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各项管理工作;
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4.2 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2.1 负责本单位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2.2 监督、指导本单位科研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科研档案管理原则
科研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开发和利用。
5.2 科研档案归档范围
5.2.1 科研准备阶段的科研课题审批文件、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合同文本等文件。
5.2.2 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设计文件、图纸、图表、底图、关键工艺文件、技术说明、技术规范、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
5.2.3 总结鉴定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科研成果报告、论文、专著、鉴定大纲、技术鉴定材料、停止或中止总结及有关部门、领导的结论意见、预决算材料。
5.2.4 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的材料、成果鉴定材料及成果登记表、试用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说明材料。
5.2.5 推广应用阶段的推广应用方案、总结,扩大生产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生产定型鉴定材料、转让合同、用户反馈意见。
5.2.6 技术革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可参照附录A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基本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5.3 科研档案收集
一项科研课题,一种产品的试制,一项技术革新或其它科研项目在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将形成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加以系统整理,组卷,由课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查,及时归档。
5.4 科研档案分类和整理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充实和完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
本规定所称科学技术研究(以下简称“科研”)档案是指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4 职责
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1.1 负责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各项管理工作;
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4.2 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2.1 负责本单位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2.2 监督、指导本单位科研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科研档案管理原则
科研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开发和利用。
5.2 科研档案归档范围
5.2.1 科研准备阶段的科研课题审批文件、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合同文本等文件。
5.2.2 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设计文件、图纸、图表、底图、关键工艺文件、技术说明、技术规范、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
5.2.3 总结鉴定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科研成果报告、论文、专著、鉴定大纲、技术鉴定材料、停止或中止总结及有关部门、领导的结论意见、预决算材料。
5.2.4 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的材料、成果鉴定材料及成果登记表、试用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说明材料。
5.2.5 推广应用阶段的推广应用方案、总结,扩大生产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生产定型鉴定材料、转让合同、用户反馈意见。
5.2.6 技术革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可参照附录A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基本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5.3 科研档案收集
一项科研课题,一种产品的试制,一项技术革新或其它科研项目在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将形成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加以系统整理,组卷,由课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查,及时归档。
5.4 科研档案分类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