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吗?

作者:孙永兴

理论月刊 1999年07期

  读罢刘烈龙《“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注:《理论月刊》1998年,第5期,第15页。),感慨颇多, 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现就文论文,提一二私见,与作者商榷,也恳请广大同仁指正。

  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问题。从文章的逻辑结构看,“二者含义不同”是作者立论的基石。“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二者产生的理论根据不同”,“二者产生的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二者在实践检验及其成果上也有不同”,这些论点,就是建立在这块“基石”上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究竟是怎样的呢?作者提供给了我们这样的答案:第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第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而“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

  作者在论证第一层含义时,运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他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与这一含义是自我矛盾和违反逻辑的。由此得出结论:它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他说,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么“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两个起始阶段或初级阶段”。怎么会是“两个起始阶段或初级阶段”他没有讲,但是按照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如果第一层含义是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的,那么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这已经是社会主义),会出现一个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须经历一个起始阶段,中国是任何国家中的一个,所以中国在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后,还必须出现第二个社会主义“初始阶段或初级阶段”。一方面,作者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成社会主义的,否则就无法理解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另一方面割裂了社会主义与初级阶段的关系,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成是非社会主义的,否则无法解释社会主义另一个初始阶段是怎么产生的。作者眼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还是非社会主义的呢?关于作者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将在后文加以分析。

  作者引证邓小平的话论述第二层含义。邓小平确实是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并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我们不能孤立的来理解这些话,必须把它们放在上下文中去理解。邓小平教导我们不能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我们也不能片面的理解邓小平的个别词句。邓小平讲这些话的本意在于说明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社会主义要取得优于资本主义的地位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页。)在这里,“不够格”,是指生产力不发达,不是说“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我们要建设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象作者说的那样,不是真的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又有什么意义?正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不够格”,决定了我国生产关系方面还存在多种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但我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我国已经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才是邓小平本意所在。可以认为,作者没有真正阐明他所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也就没有把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分开来。

  二、作者在论述“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时,认为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实质上为区分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提出了标准或依据”。这与文章开头作者提到的“党的十五大文件引述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由此就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相符合。十五大报告究竟是怎样论述这一问题的呢?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讲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内容上看,这与作者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却是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一致的。作者认为这种经济制度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十五大报告却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第22页。)这显然同作者认为的“不是真的社会主义”性质相悖。因此,可以说,作者关于“二者基本经济制度不同”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

  三、作者认为“二者产生的理论依据不同”。他说,“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在内)产生的规律性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概念及其理论依据是邓小平揭示出来的”。从作者的论述看,似乎“提出二者理论依据的领袖人物不同”更为符合实际。无论是马克思或是邓小平,他们提出的理论都属于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文章开头,作者认为邓小平在讲“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时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同义语使用的。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才真正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从这个角度来看,真正揭示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的应该是作十五大报告的江泽民。不知作者对此作何解释?

  四、作者认为“二者产生的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我认为这是很有新意的。但按照作者的逻辑,他的“共产主义三阶段论”是不能成立的。作者强调:“马克思恩格斯设计的社会主义,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只有一种单一公有制形式……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形式,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主义模式,都是不允许存在的。如果存在多种所有制结构,那就不是社会主义”。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是主张只有马恩设计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模式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设计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语。他们没有提出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只是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共产主义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但作者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公有制只占主体,其他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存在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社会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和共产主义性质相矛盾的(按作者思路)。那么它怎么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呢?

  作者在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产生方式时,也有一个明显的矛盾。他说:“建立社会主义是通过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建立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通过改革进行的”。跟着他又强调“这种改革毕竟不同于从发达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的革命、或从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的革命”。这不能不叫人迷惑不解: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究竟是通过“改革”还是“革命”而建立呢?

  五、在论述“二者在实践检验及其结果上也有不同”时,作者认为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主义都是不成功的。这是不符合历史史实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就取得了伟大成就,并表现出了勃勃生机。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失败了,但失败原因不在于走了社会主义道路,而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时超越了阶段。我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言,“‘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这十年,这以前,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左’的错误……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

  总而言之,作者没有确切的表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也就不能说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区别。作者把初级阶段同“初始阶段”混同了。作者认为初始阶段就是初级阶段。事实上,这两个概念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等同于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我们跨入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级是特指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可以不经历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始阶段却是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需经历的阶段。这个初始阶段,实质上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开始建立的时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即使是处于刚开始的“初始阶段”,也是从属于成熟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由于作者没有区分开初级阶段和初始阶段的含义,作者就把社会主义同初级阶段割裂开来,得出如果承认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那么中国社会主义就会有两个初始阶段的结论。

  表面上,作者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比如,作者这些话:“……这实质上为区分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提出了标准或依据”。“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在内)产生的规律性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但在这里,初级阶段的真正含义却是初始阶段,绝不是有着特定含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者把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社会主义割裂开来,并由此得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等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错误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含义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产生的理论根据、背景、手段方式也都完全一致。无论是在邓小平那里,或是在作者认为发生了“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的十五大报告中,二者都是被作为同义语而使用的。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讲“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时,也是把二者作为同义语使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一科学的命题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我们已经处于社会主义阶段,必须保证我们各项事业的建设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保证我们的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我们制定各项政策都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不能分割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

作者介绍:孙永兴 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党史教研室

作者:孙永兴

理论月刊 1999年07期

  读罢刘烈龙《“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注:《理论月刊》1998年,第5期,第15页。),感慨颇多, 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现就文论文,提一二私见,与作者商榷,也恳请广大同仁指正。

  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问题。从文章的逻辑结构看,“二者含义不同”是作者立论的基石。“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二者产生的理论根据不同”,“二者产生的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二者在实践检验及其成果上也有不同”,这些论点,就是建立在这块“基石”上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究竟是怎样的呢?作者提供给了我们这样的答案:第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第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而“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

  作者在论证第一层含义时,运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他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与这一含义是自我矛盾和违反逻辑的。由此得出结论:它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他说,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么“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必须经过两个起始阶段或初级阶段”。怎么会是“两个起始阶段或初级阶段”他没有讲,但是按照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如果第一层含义是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的,那么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这已经是社会主义),会出现一个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须经历一个起始阶段,中国是任何国家中的一个,所以中国在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后,还必须出现第二个社会主义“初始阶段或初级阶段”。一方面,作者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成社会主义的,否则就无法理解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另一方面割裂了社会主义与初级阶段的关系,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成是非社会主义的,否则无法解释社会主义另一个初始阶段是怎么产生的。作者眼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还是非社会主义的呢?关于作者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将在后文加以分析。

  作者引证邓小平的话论述第二层含义。邓小平确实是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并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我们不能孤立的来理解这些话,必须把它们放在上下文中去理解。邓小平教导我们不能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我们也不能片面的理解邓小平的个别词句。邓小平讲这些话的本意在于说明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社会主义要取得优于资本主义的地位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页。)在这里,“不够格”,是指生产力不发达,不是说“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是真的社会主义”。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我们要建设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象作者说的那样,不是真的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又有什么意义?正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不够格”,决定了我国生产关系方面还存在多种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但我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我国已经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才是邓小平本意所在。可以认为,作者没有真正阐明他所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也就没有把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分开来。

  二、作者在论述“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同”时,认为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实质上为区分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提出了标准或依据”。这与文章开头作者提到的“党的十五大文件引述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由此就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相符合。十五大报告究竟是怎样论述这一问题的呢?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讲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内容上看,这与作者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却是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是一致的。作者认为这种经济制度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十五大报告却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第22页。)这显然同作者认为的“不是真的社会主义”性质相悖。因此,可以说,作者关于“二者基本经济制度不同”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

  三、作者认为“二者产生的理论依据不同”。他说,“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在内)产生的规律性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概念及其理论依据是邓小平揭示出来的”。从作者的论述看,似乎“提出二者理论依据的领袖人物不同”更为符合实际。无论是马克思或是邓小平,他们提出的理论都属于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文章开头,作者认为邓小平在讲“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时是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同义语使用的。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才真正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从这个角度来看,真正揭示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的应该是作十五大报告的江泽民。不知作者对此作何解释?

  四、作者认为“二者产生的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我认为这是很有新意的。但按照作者的逻辑,他的“共产主义三阶段论”是不能成立的。作者强调:“马克思恩格斯设计的社会主义,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只有一种单一公有制形式……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形式,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主义模式,都是不允许存在的。如果存在多种所有制结构,那就不是社会主义”。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是主张只有马恩设计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模式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设计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语。他们没有提出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只是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共产主义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但作者认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公有制只占主体,其他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存在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社会不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和共产主义性质相矛盾的(按作者思路)。那么它怎么会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呢?

  作者在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产生方式时,也有一个明显的矛盾。他说:“建立社会主义是通过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建立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却是通过改革进行的”。跟着他又强调“这种改革毕竟不同于从发达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的革命、或从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的革命”。这不能不叫人迷惑不解: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究竟是通过“改革”还是“革命”而建立呢?

  五、在论述“二者在实践检验及其结果上也有不同”时,作者认为落后的不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主义都是不成功的。这是不符合历史史实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就取得了伟大成就,并表现出了勃勃生机。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失败了,但失败原因不在于走了社会主义道路,而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时超越了阶段。我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言,“‘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国吃了苦头。中国吃苦头不只这十年,这以前,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左’的错误……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

  总而言之,作者没有确切的表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也就不能说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区别。作者把初级阶段同“初始阶段”混同了。作者认为初始阶段就是初级阶段。事实上,这两个概念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等同于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我们跨入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级是特指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可以不经历这个阶段;社会主义初始阶段却是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需经历的阶段。这个初始阶段,实质上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开始建立的时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即使是处于刚开始的“初始阶段”,也是从属于成熟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由于作者没有区分开初级阶段和初始阶段的含义,作者就把社会主义同初级阶段割裂开来,得出如果承认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那么中国社会主义就会有两个初始阶段的结论。

  表面上,作者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比如,作者这些话:“……这实质上为区分社会主义(包括初级阶段在内)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提出了标准或依据”。“社会主义(包括它的初级阶段在内)产生的规律性和理论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但在这里,初级阶段的真正含义却是初始阶段,绝不是有着特定含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者把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社会主义割裂开来,并由此得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等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错误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含义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基本经济制度、产生的理论根据、背景、手段方式也都完全一致。无论是在邓小平那里,或是在作者认为发生了“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的十五大报告中,二者都是被作为同义语而使用的。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讲“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时,也是把二者作为同义语使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一科学的命题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我们已经处于社会主义阶段,必须保证我们各项事业的建设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保证我们的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我们制定各项政策都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不能分割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

作者介绍:孙永兴 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党史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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