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100分)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
(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5分)
(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出租等现象。(3分)
(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
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
(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
(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
(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
二、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
(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
(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
三、奖励与惩罚
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责任单位:(章) 责任单位:(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100分)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
(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5分)
(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出租等现象。(3分)
(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
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
(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
(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
(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
二、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
(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
(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
三、奖励与惩罚
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责任单位:(章) 责任单位:(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