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制宣传讲稿

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制宣传讲稿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来给大家说一下关于青少年犯罪及其预防的问题。 近年来,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的违法犯罪现象是呈上升趋势。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不幸的成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所以青少年犯罪问题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应该也是同学们非常感兴趣的话题;同时这个青少年犯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就有人将它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公害。可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影响性是很大的,因而学校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也是相当的重视,所以在这里我将结合收集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预防三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问题。

有人可能会问这有些孩子不好好的在学校上学,他为什么要去犯罪呢?吃饱了撑的还是闲的没事干?其实啊,青少年从一个天天向上充满朝气的学生到走上犯罪道路,其触发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来说客观原因有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如社会不良事物的影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主观自身原因如心理素质差,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明社会环境原因造成的影响。如今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

的视野,促进你们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有很多:这有的同学上网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网络给其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学生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就是北京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小新,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这条船了。

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他投案自首,追回莫及。这个孩子啊整日沉浸在网吧,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他就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他就想到了偷。先偷了爸爸的钱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又想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后来他就想去偷爷爷的钱。他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怕把奶奶吵醒了阻止他,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奶奶倒在了血泊中最终死亡,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后来说“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可是

一切为时已晚。

可以说是社会的环境影响,网吧的荼毒,但也有自身的原因,如此的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不辨是非,心理扭曲,实在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但这样不可思议的犯罪行为它就发生了。十七岁已经到了该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等待他的自是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上网杀人伤人的或许只是典型,但为上网而盗窃抢劫犯罪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在各地都有。一时难以自控,不计后果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所以在此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鉴。

再说家庭方面的原因。有人就说了,逃课上网盗窃抢劫那种事情好学生才不会去做,好学生就不会犯罪,其实不然。家庭的不当教育方法也可能导致原本优秀的青少年犯罪。像发生在很多年前的“好学生”徐力杀母事件就曾震惊全国。

17岁的徐力是浙江省某高二学生。同学和老师们反映,徐力平时在学校十分刻苦和节俭,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初中时期一直是三好学生,进入高中之后,也一直勤奋好学,大家不解地问:为什么这样的好学生会干出如此暴行狠心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

徐力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是食品公司职

工。由于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他从小到大基本上是母亲照料的。母亲工资不高,但也让孩子过着“吃穿全包,一心读书”的生活。然而,孩子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高期望值的压力。母亲要求儿子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排在班级前10名,有一次排在第18名,母亲便狠狠地打了儿子一顿。徐力杀母的导火线是他认为自己不能达到母亲提出的要求,对母亲喋喋不休地唠叨学习、成绩感到压力很大,“觉得很烦”。还有啊徐力喜欢踢足球,母亲说“以后你再去踢球,我就把你的腿打断。”重压之下的徐力感到母亲对自己管得太严。徐力的母亲对孩子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徐力说:妈妈在生活上很疼他。可是他打开电视机,母亲指责他“还看电视,还不用功点!”母亲过多的限制使孩子产生了不良心理积淀,甚至导致心理极度扭曲。终于有一天,母子之间再次为学习发生顶撞。徐力冲动之下从门口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

结果大家都能够想到,依据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依据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最终法院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力有期徒刑15年。

这个案子曾经震惊全国,在这里讲主要是想说明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引发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这方面还有很多例子,比如有的家长采用粗暴的方法,动辄就打,孩子犯错后只会拳脚相加,这有些孩子因学习成绩不好怕挨打便不回家,流

浪社会,被坏人引诱导致犯罪。再比如有的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孩子有求必应,给孩子养成不正常的心态,一旦欲望无法满足或遇到“吃亏”的事,便进行报复,走向犯罪。还有就是缺乏管教型,父母忙啊,做生意顾不着孩子,扔点钱就行了,这样若是自控力不强的青少年很容易误入歧途。最后就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孩子缺乏温暖,心理容易不平衡。据有关调查,我国多起重大恶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相似点就是被告系单亲家庭。当然家庭因素是一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自身因素。心智不健康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自控力的薄弱再加上外部环境的诱因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以上两个案例虽然仅从社会家庭两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这其中主观自身原因的重要性,也正是这各种各样的原因才造成了拥有锦绣前程的大好青年沦为罪犯。我们为之叹息的同时也要反思。这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这一点呢,可以说是刻不容缓。

第二个问题说一下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犯罪动机大都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像上述案例,一时冲动头脑发热,自控力有那

么差,就做出了偏激的行为。

2.以侵财性犯罪为主。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享乐,上网,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没钱花时,怎么办啊,往往通过盗窃、抢劫等途径来获取,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像小新那样为钱伤害亲人铸成大错的案例仅是典型,但是普通的盗窃,抢劫的并不罕见。

3.团伙性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行为人需要通过结伙,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就提醒同学们谨慎交友。这里要提到所谓义气的问题。有些青少年犯罪是因为喜欢强出头,为哥们义气打群架,很容易出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也容易理解,而当酿成大错时,最终也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举个团伙犯罪的案例。发生在延安,赵强、李新新等16人纠集在一起,年龄最大的23岁,有4个未成年人。他们在某年5月到8月的4个月时间内,采用结伙或单独作案的方式,疯狂作案51起,其中仅强奸案就达10起,另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光判决书就长达120页。法院认为该团伙成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个别案件手段残忍,影响十分恶劣,当依法严惩。其中被告人赵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李新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也领刑3到20年不等。为达到警示和教育青少年

的作用,在宣判时法院特意邀请200名中学生来见证。一名前来旁听的中学生就说:“这次旁听让我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人一定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法制观念淡漠就可能偏离人生轨迹,走上犯罪道路。”这16人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但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好逸恶劳,为贪图一时的享受,组成犯罪团伙,而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当然最终他们也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所以说团伙犯罪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点之一。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

最主要的是自我预防。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若缺乏正确引导,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非理性的心理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就需要自我预防。对于青少年来说,正是成长阶段,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办事不计后果,争强好胜的行为极易导致犯罪。所以为了更好的预防犯罪,必须从自我做起,学习法律常识,普及法制教育,塑造健全的人格,提高自身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从点滴做起,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还有家庭预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和关键。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已,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已必须首先做到。对子女出现的问题要以循揗善诱的教育方式认真加以引导和解决,用积极的态度鼓励子女,赞赏子女,教育子女,让子女在和谐、健康、温暖的家庭教育中端正思想,矫正行为。

再是学校和社会预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保证中小学生在接受传统文化、科学文化教育的同时,让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道德观、使之明辨是非、在学习文化课知识考上大学之前要先学会做人,这样就是最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

有资料表明,我国2.2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怪会被人列为世界性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年增多。某年西安市看守所关押的72名失足青少年中,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18岁。他们犯罪的起因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结果却是人们意想不到的险恶。面对青少年犯罪的案情,谁不痛心疾首,扼腕惋惜。案件中的罪犯都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正处于人生花季,然而却是一失足成千古之恨。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相信大家都听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

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教育和爱护好少年一代,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犯罪,要社会,学校家庭做好预防共同努力以外,更要孩子们自己努力啊!

好的,三个问题都说完了,谢谢大家!

宜君县司法局棋盘司法所

青少年犯罪预防法制宣传讲稿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来给大家说一下关于青少年犯罪及其预防的问题。 近年来,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的违法犯罪现象是呈上升趋势。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不幸的成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所以青少年犯罪问题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应该也是同学们非常感兴趣的话题;同时这个青少年犯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就有人将它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公害。可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影响性是很大的,因而学校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也是相当的重视,所以在这里我将结合收集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预防三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问题。

有人可能会问这有些孩子不好好的在学校上学,他为什么要去犯罪呢?吃饱了撑的还是闲的没事干?其实啊,青少年从一个天天向上充满朝气的学生到走上犯罪道路,其触发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来说客观原因有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如社会不良事物的影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主观自身原因如心理素质差,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明社会环境原因造成的影响。如今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

的视野,促进你们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有很多:这有的同学上网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网络给其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学生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就是北京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小新,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这条船了。

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他投案自首,追回莫及。这个孩子啊整日沉浸在网吧,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他就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他就想到了偷。先偷了爸爸的钱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又想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后来他就想去偷爷爷的钱。他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怕把奶奶吵醒了阻止他,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奶奶倒在了血泊中最终死亡,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后来说“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可是

一切为时已晚。

可以说是社会的环境影响,网吧的荼毒,但也有自身的原因,如此的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不辨是非,心理扭曲,实在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但这样不可思议的犯罪行为它就发生了。十七岁已经到了该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等待他的自是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上网杀人伤人的或许只是典型,但为上网而盗窃抢劫犯罪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在各地都有。一时难以自控,不计后果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所以在此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鉴。

再说家庭方面的原因。有人就说了,逃课上网盗窃抢劫那种事情好学生才不会去做,好学生就不会犯罪,其实不然。家庭的不当教育方法也可能导致原本优秀的青少年犯罪。像发生在很多年前的“好学生”徐力杀母事件就曾震惊全国。

17岁的徐力是浙江省某高二学生。同学和老师们反映,徐力平时在学校十分刻苦和节俭,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初中时期一直是三好学生,进入高中之后,也一直勤奋好学,大家不解地问:为什么这样的好学生会干出如此暴行狠心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

徐力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是食品公司职

工。由于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他从小到大基本上是母亲照料的。母亲工资不高,但也让孩子过着“吃穿全包,一心读书”的生活。然而,孩子却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高期望值的压力。母亲要求儿子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都排在班级前10名,有一次排在第18名,母亲便狠狠地打了儿子一顿。徐力杀母的导火线是他认为自己不能达到母亲提出的要求,对母亲喋喋不休地唠叨学习、成绩感到压力很大,“觉得很烦”。还有啊徐力喜欢踢足球,母亲说“以后你再去踢球,我就把你的腿打断。”重压之下的徐力感到母亲对自己管得太严。徐力的母亲对孩子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徐力说:妈妈在生活上很疼他。可是他打开电视机,母亲指责他“还看电视,还不用功点!”母亲过多的限制使孩子产生了不良心理积淀,甚至导致心理极度扭曲。终于有一天,母子之间再次为学习发生顶撞。徐力冲动之下从门口拿起一把木柄榔头朝母亲后脑砸去,将母亲活活砸死。

结果大家都能够想到,依据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依据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最终法院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力有期徒刑15年。

这个案子曾经震惊全国,在这里讲主要是想说明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引发的青少年犯罪行为。这方面还有很多例子,比如有的家长采用粗暴的方法,动辄就打,孩子犯错后只会拳脚相加,这有些孩子因学习成绩不好怕挨打便不回家,流

浪社会,被坏人引诱导致犯罪。再比如有的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孩子有求必应,给孩子养成不正常的心态,一旦欲望无法满足或遇到“吃亏”的事,便进行报复,走向犯罪。还有就是缺乏管教型,父母忙啊,做生意顾不着孩子,扔点钱就行了,这样若是自控力不强的青少年很容易误入歧途。最后就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孩子缺乏温暖,心理容易不平衡。据有关调查,我国多起重大恶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相似点就是被告系单亲家庭。当然家庭因素是一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自身因素。心智不健康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自控力的薄弱再加上外部环境的诱因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以上两个案例虽然仅从社会家庭两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这其中主观自身原因的重要性,也正是这各种各样的原因才造成了拥有锦绣前程的大好青年沦为罪犯。我们为之叹息的同时也要反思。这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这一点呢,可以说是刻不容缓。

第二个问题说一下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犯罪动机大都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像上述案例,一时冲动头脑发热,自控力有那

么差,就做出了偏激的行为。

2.以侵财性犯罪为主。在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享乐,上网,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没钱花时,怎么办啊,往往通过盗窃、抢劫等途径来获取,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像小新那样为钱伤害亲人铸成大错的案例仅是典型,但是普通的盗窃,抢劫的并不罕见。

3.团伙性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行为人需要通过结伙,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就提醒同学们谨慎交友。这里要提到所谓义气的问题。有些青少年犯罪是因为喜欢强出头,为哥们义气打群架,很容易出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也容易理解,而当酿成大错时,最终也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举个团伙犯罪的案例。发生在延安,赵强、李新新等16人纠集在一起,年龄最大的23岁,有4个未成年人。他们在某年5月到8月的4个月时间内,采用结伙或单独作案的方式,疯狂作案51起,其中仅强奸案就达10起,另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光判决书就长达120页。法院认为该团伙成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个别案件手段残忍,影响十分恶劣,当依法严惩。其中被告人赵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李新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也领刑3到20年不等。为达到警示和教育青少年

的作用,在宣判时法院特意邀请200名中学生来见证。一名前来旁听的中学生就说:“这次旁听让我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人一定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法制观念淡漠就可能偏离人生轨迹,走上犯罪道路。”这16人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但由于法律意识淡漠,好逸恶劳,为贪图一时的享受,组成犯罪团伙,而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当然最终他们也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所以说团伙犯罪也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点之一。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问题。

最主要的是自我预防。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若缺乏正确引导,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非理性的心理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就需要自我预防。对于青少年来说,正是成长阶段,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办事不计后果,争强好胜的行为极易导致犯罪。所以为了更好的预防犯罪,必须从自我做起,学习法律常识,普及法制教育,塑造健全的人格,提高自身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从点滴做起,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还有家庭预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和关键。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已,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已必须首先做到。对子女出现的问题要以循揗善诱的教育方式认真加以引导和解决,用积极的态度鼓励子女,赞赏子女,教育子女,让子女在和谐、健康、温暖的家庭教育中端正思想,矫正行为。

再是学校和社会预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保证中小学生在接受传统文化、科学文化教育的同时,让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道德观、使之明辨是非、在学习文化课知识考上大学之前要先学会做人,这样就是最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

有资料表明,我国2.2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无怪会被人列为世界性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年增多。某年西安市看守所关押的72名失足青少年中,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18岁。他们犯罪的起因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结果却是人们意想不到的险恶。面对青少年犯罪的案情,谁不痛心疾首,扼腕惋惜。案件中的罪犯都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正处于人生花季,然而却是一失足成千古之恨。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相信大家都听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

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教育和爱护好少年一代,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犯罪,要社会,学校家庭做好预防共同努力以外,更要孩子们自己努力啊!

好的,三个问题都说完了,谢谢大家!

宜君县司法局棋盘司法所


相关文章

  •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演讲稿
  •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演讲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 ...查看


  • 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
  •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 ...查看


  • 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
  •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 ...查看


  • 依法治校演讲稿
  • 依法治校 共建平安校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 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 ...查看


  • 校园防火演讲稿
  •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与法制教育同行>. "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 ...查看


  •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之五: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 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之五: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 青少年犯罪的概况 <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也相当 ...查看


  • 小学三年级法制教育课演讲稿
  •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一提到法律,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尚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 ...查看


  • 法制教育讲稿 1
  • 法制教育讲稿 2011年8月31日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受高峰校长的邀请,很荣幸地参加我校新学年的开学典礼,并进行简短的法制宣传.2010年4月29日,受安阳市人民检察指派,我被安阳市教育局聘为安阳市第三中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希望通 ...查看


  • 法制报告会演讲稿
  • 法制报告会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