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中的有关概念
空间光强分布曲线
又称配光曲线,指光源(或灯具)在空间各个方向的光强分布。
配光曲线一般有三种表示方法:一是极坐标法,二是直角坐标法,三是等光强曲线。
A 、极坐标配光曲线:
在通过光源中心的测光平面上,测出灯具在不同角度的光强值。从某一方向起,以角度为函数,将各角度的光强用矢量标注出来,连接矢量顶端的连接就是照明灯具极坐标配光曲线。如果灯具是有旋转对称轴,则只需用通过轴线的一个测光面上的光强分布曲线就能说明其光强在空间的分布,如果灯具在空间的光分布是不对称的,则需要若干测光平面的光强分布曲线才能说明其光强的空间分布状况。
B 、直角坐标配光曲线:
对于聚光型灯具,由于光束集中在十分狭小的空间立体角内,很难用极坐标来表达其光强度的空间分布状况,就采用直角从配光曲线表示法,以竖轴表示光强图I ,以横轴表示光束的投角,如果是具有对称旋转轴的灯具则只需一条配光曲线来表示,如果是不对称灯具则需多条配光曲线表示。
C 、光强曲线图
将光强相等的矢量顶端连接起来的曲线称为等光强曲线,将相邻等光强曲线
的值按一定比例排列,画出一系列的等光强曲线所组成的图称为等到光强图,常用的图有圆形网图,矩形网图与正弧网图。
平面相对等照度曲线
按平方反比定律,在灯下1m 处水平面上,用极坐标表示的等照度曲线。矢量长为计算点距灯具发光中心在水平面上投影的距离d 与灯具计算高度h 之比(d/h), 方向角为计算点相对于灯具在水平面上的方位角(通过计算点所作的垂直面与通过灯具对称中心的垂直面之间的夹角)。所给出的照度值为光源光通量为1000lm 时的数值,故在确定所求水平面上计算点实际照度时应注意换算至光源实际发出的光通量;同时注意照度与距离平方成反比。适用于不对称灯具(光源长度l 与光源计算高度h 之比小于0.6时)计算水平面照度)。
空间等照度曲线
(以光源或灯具为中心,在空间中某一剖面上的照度相等的点的连线称为空间等照度曲线。该曲线以直角坐标表示。)
按平方反比定律,以计算高度h (m )为纵坐标,以计算点至光源(灯具)发光中心在计算点所在的水平面投影的距离d (m )为横坐标的等照度曲线。适用于旋转对称配光的灯具计算水平面照度。通常给出的是光源光通量为1000lm 时的照度值,在求计算点实际照度值时应按光源实际发射的光通量换算。
平均照度曲线
平均照度(EAV )=单个灯具光通量×灯具数量×空间利用系数×维护系数/地板面积(长×宽)
单个灯具光通量指单个灯具内所含光源的裸光源总光通量值。
空间利用系数指从照明灯具放射出来的光束有百分之多少到达地板和作业台面,其与照明灯具的设计、安装高度、房间大小、反射率有关。
灯具概算图
灯具概算图表达了单位面积使用灯具数量的关系。通常灯具概算图给出同一灯具几种不同的悬挂高度, 当工作面照度要求为100Ix 时, 某种平面面积所需灯具的数量, 作为选择灯具的依据。假如要求正确工作面的照度不是100Ix 时, 则实际所需灯具数量为概算图上给出数量乘以实际照度与100Ix 之比。
利用系数
灯具的利用系数是指投射到参考平面上的光通量与照明装置中的光源的额定光通量之比。一般情况下,灯具固有利用系数(达到工作面或规定的参考平面上的光通量与灯具发出的光通量之比)与灯具效率的乘积,称为灯具的利用系数。与灯具效率相比,灯具的利用系数反映的是光源光通量最终在工作面上的利用系
数。
眩光
眩光(glare )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视野内产生人眼无法适应之光亮感觉,可能引起厌恶、不舒服甚或丧失明视度。在视野中某—局部地方出现过高的亮度或前后发生过大的亮度变化。眩光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 。
眩光等级
眩光控制等级代表对不舒适眩光进行控制的等级号码。
最大距高比
在均匀布置灯具的条件下,保证室内工作面上有一定匀度的照度时,允许灯具间的最大安装距离与灯具安装高度之比。
光束角
指于垂直光束中心线之一平面上,光度等于50%最大光度的二个方向之间的夹角 。
UGR (统一眩光值Unified Glare Rating)
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造成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量值可按规定计算条件用CIE 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
光源老炼
在一定时间内对元器件施加一定的应力,如电流、电压、温度灯,且通常高于其正常适用的应力,从而剔除一些有缺陷的产品,保证出厂的产品质量。
说明书中的有关概念
空间光强分布曲线
又称配光曲线,指光源(或灯具)在空间各个方向的光强分布。
配光曲线一般有三种表示方法:一是极坐标法,二是直角坐标法,三是等光强曲线。
A 、极坐标配光曲线:
在通过光源中心的测光平面上,测出灯具在不同角度的光强值。从某一方向起,以角度为函数,将各角度的光强用矢量标注出来,连接矢量顶端的连接就是照明灯具极坐标配光曲线。如果灯具是有旋转对称轴,则只需用通过轴线的一个测光面上的光强分布曲线就能说明其光强在空间的分布,如果灯具在空间的光分布是不对称的,则需要若干测光平面的光强分布曲线才能说明其光强的空间分布状况。
B 、直角坐标配光曲线:
对于聚光型灯具,由于光束集中在十分狭小的空间立体角内,很难用极坐标来表达其光强度的空间分布状况,就采用直角从配光曲线表示法,以竖轴表示光强图I ,以横轴表示光束的投角,如果是具有对称旋转轴的灯具则只需一条配光曲线来表示,如果是不对称灯具则需多条配光曲线表示。
C 、光强曲线图
将光强相等的矢量顶端连接起来的曲线称为等光强曲线,将相邻等光强曲线
的值按一定比例排列,画出一系列的等光强曲线所组成的图称为等到光强图,常用的图有圆形网图,矩形网图与正弧网图。
平面相对等照度曲线
按平方反比定律,在灯下1m 处水平面上,用极坐标表示的等照度曲线。矢量长为计算点距灯具发光中心在水平面上投影的距离d 与灯具计算高度h 之比(d/h), 方向角为计算点相对于灯具在水平面上的方位角(通过计算点所作的垂直面与通过灯具对称中心的垂直面之间的夹角)。所给出的照度值为光源光通量为1000lm 时的数值,故在确定所求水平面上计算点实际照度时应注意换算至光源实际发出的光通量;同时注意照度与距离平方成反比。适用于不对称灯具(光源长度l 与光源计算高度h 之比小于0.6时)计算水平面照度)。
空间等照度曲线
(以光源或灯具为中心,在空间中某一剖面上的照度相等的点的连线称为空间等照度曲线。该曲线以直角坐标表示。)
按平方反比定律,以计算高度h (m )为纵坐标,以计算点至光源(灯具)发光中心在计算点所在的水平面投影的距离d (m )为横坐标的等照度曲线。适用于旋转对称配光的灯具计算水平面照度。通常给出的是光源光通量为1000lm 时的照度值,在求计算点实际照度值时应按光源实际发射的光通量换算。
平均照度曲线
平均照度(EAV )=单个灯具光通量×灯具数量×空间利用系数×维护系数/地板面积(长×宽)
单个灯具光通量指单个灯具内所含光源的裸光源总光通量值。
空间利用系数指从照明灯具放射出来的光束有百分之多少到达地板和作业台面,其与照明灯具的设计、安装高度、房间大小、反射率有关。
灯具概算图
灯具概算图表达了单位面积使用灯具数量的关系。通常灯具概算图给出同一灯具几种不同的悬挂高度, 当工作面照度要求为100Ix 时, 某种平面面积所需灯具的数量, 作为选择灯具的依据。假如要求正确工作面的照度不是100Ix 时, 则实际所需灯具数量为概算图上给出数量乘以实际照度与100Ix 之比。
利用系数
灯具的利用系数是指投射到参考平面上的光通量与照明装置中的光源的额定光通量之比。一般情况下,灯具固有利用系数(达到工作面或规定的参考平面上的光通量与灯具发出的光通量之比)与灯具效率的乘积,称为灯具的利用系数。与灯具效率相比,灯具的利用系数反映的是光源光通量最终在工作面上的利用系
数。
眩光
眩光(glare )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视野内产生人眼无法适应之光亮感觉,可能引起厌恶、不舒服甚或丧失明视度。在视野中某—局部地方出现过高的亮度或前后发生过大的亮度变化。眩光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 。
眩光等级
眩光控制等级代表对不舒适眩光进行控制的等级号码。
最大距高比
在均匀布置灯具的条件下,保证室内工作面上有一定匀度的照度时,允许灯具间的最大安装距离与灯具安装高度之比。
光束角
指于垂直光束中心线之一平面上,光度等于50%最大光度的二个方向之间的夹角 。
UGR (统一眩光值Unified Glare Rating)
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造成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量值可按规定计算条件用CIE 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
光源老炼
在一定时间内对元器件施加一定的应力,如电流、电压、温度灯,且通常高于其正常适用的应力,从而剔除一些有缺陷的产品,保证出厂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