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常熟市业神金属制品厂
文件编号:YS/QF-003 版 本/次:A/0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1日 庄睿实 批准:徐雪良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0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采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品质控制,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均适用。 2.0检验规定 2.1抽样计划
依据MIL-STD-105E-Ⅱ单次抽样计划。 2.2品质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2.2.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2.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一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2.2.3品质特性变异者 2.3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2.3.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费用高者。
2.3.2品质特性可由其它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2.3.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2.4检验水准
2.4.1一般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4.2特殊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2.5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2.5.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这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5.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表示。
2.5.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6允收水准(AQL) 2.6.1AQL定义
AQL是指可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6.2允收水准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各缺陷等级之进料水准为: (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2.5 (3)MI缺陷:AQL=4.0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等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同此,如客户对成品允收水准严于上述标准时,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7检验依据 2.7.1物料规格书 2.7.2物料确认报考书 2.7.3有关检验规范 2.7.4国际、国家标准 2.7.5技术图纸 2.8.6比照认可样品 3.0作业规范 3.1作业程序
3.1.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实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予以签收,再交进料
品控人员验收。
3.1.2品控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料检验记录表》。 3.1.3品控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须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加盖“合格”率,由仓管人员与
供应商办理入库程序。
3.1.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料料,在《进料检验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品项目,交品
控经理审核裁定。
3.1.5品控经理核准之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控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进料检验记录表》一联
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运货与改善事宜。
3.1.6品控部门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控部门提出予以特殊审 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A、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 B、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C、该项缺陷对后读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D、其它特殊状况时。
3.1.7品控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A、由品控部门重新抽检。
B、指定某部门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C、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D、经加工后使用。 E、维持不合格判定。
3.1.8上面规定之(C)、(D)判断属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品办理入库,由品管部
贴着标示并作后继跟踪。
3.1.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次
送品控部重新检验。
3.1.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之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之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品控部可作如下处理。 3.2.1由供应商提供出厂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3.2.2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2.3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4.0记 录:MW /QR-8.1.3-01《进货检验记录》
编制:常熟市业神金属制品厂
文件编号:YS/QF-003 版 本/次:A/0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1日 庄睿实 批准:徐雪良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0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采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品质控制,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均适用。 2.0检验规定 2.1抽样计划
依据MIL-STD-105E-Ⅱ单次抽样计划。 2.2品质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2.2.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2.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一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2.2.3品质特性变异者 2.3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2.3.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费用高者。
2.3.2品质特性可由其它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2.3.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2.4检验水准
2.4.1一般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4.2特殊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2.5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2.5.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这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5.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表示。
2.5.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6允收水准(AQL) 2.6.1AQL定义
AQL是指可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6.2允收水准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各缺陷等级之进料水准为: (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2.5 (3)MI缺陷:AQL=4.0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等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同此,如客户对成品允收水准严于上述标准时,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7检验依据 2.7.1物料规格书 2.7.2物料确认报考书 2.7.3有关检验规范 2.7.4国际、国家标准 2.7.5技术图纸 2.8.6比照认可样品 3.0作业规范 3.1作业程序
3.1.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实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予以签收,再交进料
品控人员验收。
3.1.2品控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料检验记录表》。 3.1.3品控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须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加盖“合格”率,由仓管人员与
供应商办理入库程序。
3.1.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料料,在《进料检验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品项目,交品
控经理审核裁定。
3.1.5品控经理核准之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控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进料检验记录表》一联
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运货与改善事宜。
3.1.6品控部门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控部门提出予以特殊审 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A、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 B、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C、该项缺陷对后读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D、其它特殊状况时。
3.1.7品控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A、由品控部门重新抽检。
B、指定某部门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C、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D、经加工后使用。 E、维持不合格判定。
3.1.8上面规定之(C)、(D)判断属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品办理入库,由品管部
贴着标示并作后继跟踪。
3.1.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次
送品控部重新检验。
3.1.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之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之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品控部可作如下处理。 3.2.1由供应商提供出厂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3.2.2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2.3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4.0记 录:MW /QR-8.1.3-01《进货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