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G.214.006-2010
印刷品制作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各类印刷品制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印刷品制作。
2 职责
2.1 企划部负责编制月产品样本印刷计划,负责产品样本和外购产品、公司临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加(重)印制作,按确定的方案编制产品样本,并负责样本的一致性校稿等工作。负责所有表单和“东方文苑”的所有印刷品的印刷安排工作。
2.2 技术中心标准化室负责样本的标准化和内部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规划室负责样本的审核工作。确保每次样本印刷内容与公司最新标准保持一致。技术中心负责按企划部的计划要求下达样本制作任务到各制造事业部技术部/组(以下简称技术部门)。
2.3 技术部门负责对与产品样本有关的数据参数、图形及内容的编制、修改和初校。
2.4 外贸部全面负责对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印刷品英文部分的翻译和校稿工作。
2.5 技术支持部负责收集外部更新信息并上交技术中心统一编排汇总。
2.6 各印刷品需求部门负责填写完整的“申购单”,并说明详细申购要求。
2.7 各申购部门总监负责对申购内容的审核工作。
2.8 各主管总裁负责“申购单”的批准工作。
3 工作要求
3.1 加(重)印样本、说明书要求
3.1.1 办公用品库管理员负责向企划部反馈现有产品样本的库存信息,企划部根据现有存量后向总裁提出加印(重印)计划申请。
3.1.2 经总裁批准的再次印刷的样本,企划部接到任务表后应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与印刷厂办好相关手续,按原样本印刷验收。
3.1.3 企划部在每次印刷时应注意样本的印刷次和版本号。小范围或非关键处修改后再次印刷应修改印刷次。(前版本不再印刷,但两个版本可同时使用)大范围或关键要素修改后印刷时应修改版本号(前版本不能使用,企划部应通过销售中心及时发布前版本收回或作废信息到各相关部门)。企划部应定期发布《最新样本、说明书版本清单》到各相关部门。
3.2 新(重)编样本、说明书的编制要求
3.2.1 企划部根据公司提出新产品样本、说明书的编制品种、完成日期,以及涉及部门的技术要求、工作量情况编制计划任务表,明确项目内容、产品结构大致框架等及各项具体工作(方案提供、出具初稿时间、校对、审核、校稿)完成时间。
3.2.2 技术中心收到新(重)编任务后,对相关技术部门下达编制任务。
3.2.3 样本、说明书的初稿完成后应报技术中心对初稿进行标准化审核。
3.2.4 技术中心总监主持召开企划部、技术支持部、技术部门、售后服务部等部门参加的重要新产品样本、重大改版或再版方案会审,确定新产品样本的总体方案。
3.2.5 根据已确定的方案对再版样本进行修改,并注明再版日期或再版次数。
3.2.6 审核后的初稿由企划部交印刷厂;初样出来后,企划部负责样本的一致性校对,再请总裁批准后,交由印刷厂正式开印。
3.3 其他印刷品要求
3.3.1 各类表单和“东方文苑”等印刷品一律由企划部负责安排印刷。
3.3.2 各中心、部门有需要印制的印刷品,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申购单”,经申购部门总监审批并签字,并报各主管总裁批准后送企划部统一安排印刷。
3.4 本公司保留对所有公司范围内印刷品的最终解释权。
4 检查与考核
4.1 按工作要求编制程序进行检查。
4.2 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
Q/DF.G.214.006-2010
印刷品制作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各类印刷品制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印刷品制作。
2 职责
2.1 企划部负责编制月产品样本印刷计划,负责产品样本和外购产品、公司临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加(重)印制作,按确定的方案编制产品样本,并负责样本的一致性校稿等工作。负责所有表单和“东方文苑”的所有印刷品的印刷安排工作。
2.2 技术中心标准化室负责样本的标准化和内部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规划室负责样本的审核工作。确保每次样本印刷内容与公司最新标准保持一致。技术中心负责按企划部的计划要求下达样本制作任务到各制造事业部技术部/组(以下简称技术部门)。
2.3 技术部门负责对与产品样本有关的数据参数、图形及内容的编制、修改和初校。
2.4 外贸部全面负责对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印刷品英文部分的翻译和校稿工作。
2.5 技术支持部负责收集外部更新信息并上交技术中心统一编排汇总。
2.6 各印刷品需求部门负责填写完整的“申购单”,并说明详细申购要求。
2.7 各申购部门总监负责对申购内容的审核工作。
2.8 各主管总裁负责“申购单”的批准工作。
3 工作要求
3.1 加(重)印样本、说明书要求
3.1.1 办公用品库管理员负责向企划部反馈现有产品样本的库存信息,企划部根据现有存量后向总裁提出加印(重印)计划申请。
3.1.2 经总裁批准的再次印刷的样本,企划部接到任务表后应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与印刷厂办好相关手续,按原样本印刷验收。
3.1.3 企划部在每次印刷时应注意样本的印刷次和版本号。小范围或非关键处修改后再次印刷应修改印刷次。(前版本不再印刷,但两个版本可同时使用)大范围或关键要素修改后印刷时应修改版本号(前版本不能使用,企划部应通过销售中心及时发布前版本收回或作废信息到各相关部门)。企划部应定期发布《最新样本、说明书版本清单》到各相关部门。
3.2 新(重)编样本、说明书的编制要求
3.2.1 企划部根据公司提出新产品样本、说明书的编制品种、完成日期,以及涉及部门的技术要求、工作量情况编制计划任务表,明确项目内容、产品结构大致框架等及各项具体工作(方案提供、出具初稿时间、校对、审核、校稿)完成时间。
3.2.2 技术中心收到新(重)编任务后,对相关技术部门下达编制任务。
3.2.3 样本、说明书的初稿完成后应报技术中心对初稿进行标准化审核。
3.2.4 技术中心总监主持召开企划部、技术支持部、技术部门、售后服务部等部门参加的重要新产品样本、重大改版或再版方案会审,确定新产品样本的总体方案。
3.2.5 根据已确定的方案对再版样本进行修改,并注明再版日期或再版次数。
3.2.6 审核后的初稿由企划部交印刷厂;初样出来后,企划部负责样本的一致性校对,再请总裁批准后,交由印刷厂正式开印。
3.3 其他印刷品要求
3.3.1 各类表单和“东方文苑”等印刷品一律由企划部负责安排印刷。
3.3.2 各中心、部门有需要印制的印刷品,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申购单”,经申购部门总监审批并签字,并报各主管总裁批准后送企划部统一安排印刷。
3.4 本公司保留对所有公司范围内印刷品的最终解释权。
4 检查与考核
4.1 按工作要求编制程序进行检查。
4.2 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