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森松林[2011]第 号
关于印发《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
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项基
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各单位将扶贫
资金筹集到位。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
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扶贫 救济 基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报:省林业厅工会、白山市总工会、吉林森工集
团工会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处室
发:公司各基层单位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1年8月
10 日印发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和吉林森工集团“三帮扶”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集团“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核心价值观,开展好真情帮扶、引领创业、改善民生行动,帮助困难员工尽快脱贫致富,使松林公司扶贫帮困工作向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松林公司特制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松林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三条 企业拨款。森工集团拨款100万元,松林公司拨款 万元。
第四条 员工捐款。公司领导正职每人捐款1500 元;公司领导副职捐款 1000 元;公司正处级领导每人捐款 500元;公司副处级领导每
人捐款 200 元;员工每人捐款 50 元。
第五条 社会募捐。在维护扶贫帮困基金工作的正常运行中,公司所属各级工会要拓宽日常捐助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及本单位员工捐助扶贫款。
第三章 基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 统一收缴原则。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将扶贫基金按时足额缴纳到各级工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
第七条 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工会及公司所属各级工会都要成立扶贫帮困办公室,设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扶贫帮困基金由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各级工会扶贫基金由本单位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 逐级核算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将扶贫帮困基金统一纳入单位工会财务进行核算,每季度将基金使用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到公
司工会进行备案。
第九条 建档备案原则。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手续要完整,报批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关资料档案要求妥善保管,把基金的使用情况按照年度、项目分类建档。
第四章 基金的帮扶范围
第十条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全部用于小额贷款。主要用于本单位在册的、有自主创业、自主发展愿望而缺乏启动资金的困难员工。
第五章 基金使用的报批程序
第十一条 个人申报。由困难员工个人认真准确地填写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申请表并上报所属工会审核。
第十二条 组织审查。由工会牵头,办公室、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企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
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各单位工会扶贫基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使用松林公司工会扶贫基金小额贷款。
第六章 基金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 由公司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查小组,对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审批建立登记簿,记录调查审批论证情况,所有小组成员都必须在贷款申请表上明确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
第十五条 基金的使用率、回收率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于在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组织及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基金贷款操作程序、挪用占用扶贫基金、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调查报告和资料,形成贷款风险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处罚的顺序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有公司工会根据风险性质、
责任大小及风险损失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党委,对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
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2011年8月 日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
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松林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
借款人必须是本单位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具备还款能力的在册困难员工,此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申请人的创业计划或项目具有可行性,申请贷款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二)贷款担保条件
借款人必须由一名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公
司正式在岗员工提供信用担保。
(三)贷款制度
根据借款人创业项目的规模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
二、贷款流程
申请人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由本单位的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吉林森工集团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
1、《贷款项目计划书》;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
4、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个人收入相关证明。
(二)联合审查小组出具意见
1、审核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确认申请资格。
2、实地调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预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性。
3、了解借款人的家庭基本状况,调查借款人的行为能力以及借款人配偶对申请贷款的态度。
4、联合审查小组在完成对申请人的贷款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个人诚信记录调查、经营场所调查等工作后,在《吉林森工集团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中签署审批意见。
(三)工会负责与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三、贷款期限
(一)展期条件
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借款人继续需要贷款支持的,在按规定偿还银行利息、所办项目经营正常、且有良好的还款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利息由借款人本人支付。
(二)展期申办程序
1、借款人在争取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于贷款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携带借款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工会提出展期贷款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它经营资质证明和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
(2)担保人同意再次信用担保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展期时必须追加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必须符合本文件所规定的担保人基本条件)。
2、联合审查小组对展期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确认该项目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后,联合签署意
见。
3、工会负责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四、还款管理
借款人贷款到期,由经办工会进行还款。
1、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由工会负责电话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提示还款期限。
2、贷款到期,下达《催收通知书》督促还款。
3、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工会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收函,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偿还贷款本息。
4、贷款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时,由工会协调相关部门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催收贷款并追究民事责任。
五、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基金使用联合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友
副组长:刘志武 周 辉
成 员:管恩淼 李卓仁 栾胜伟 王存德
李淑文
办公室
主 任:管恩淼
副主任:李卓仁 栾胜伟
成 员:王存德 李淑文 于 丹
基金使用联合审查小组
组 长:刘志武
副组长:管恩淼
成 员:张卫东 张 民 王 平 彭素琴
陈祥森 孙爱国 李卓仁 栾胜伟
2011年8月10日
吉森松林[2011]第 号
关于印发《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
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专项基
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请各单位将扶贫
资金筹集到位。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
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扶贫 救济 基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报:省林业厅工会、白山市总工会、吉林森工集
团工会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处室
发:公司各基层单位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1年8月
10 日印发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和吉林森工集团“三帮扶”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集团“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核心价值观,开展好真情帮扶、引领创业、改善民生行动,帮助困难员工尽快脱贫致富,使松林公司扶贫帮困工作向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松林公司特制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松林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三条 企业拨款。森工集团拨款100万元,松林公司拨款 万元。
第四条 员工捐款。公司领导正职每人捐款1500 元;公司领导副职捐款 1000 元;公司正处级领导每人捐款 500元;公司副处级领导每
人捐款 200 元;员工每人捐款 50 元。
第五条 社会募捐。在维护扶贫帮困基金工作的正常运行中,公司所属各级工会要拓宽日常捐助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及本单位员工捐助扶贫款。
第三章 基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 统一收缴原则。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将扶贫基金按时足额缴纳到各级工会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
第七条 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工会及公司所属各级工会都要成立扶贫帮困办公室,设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账户,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扶贫帮困基金由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各级工会扶贫基金由本单位扶贫帮困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 逐级核算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将扶贫帮困基金统一纳入单位工会财务进行核算,每季度将基金使用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到公
司工会进行备案。
第九条 建档备案原则。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手续要完整,报批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关资料档案要求妥善保管,把基金的使用情况按照年度、项目分类建档。
第四章 基金的帮扶范围
第十条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全部用于小额贷款。主要用于本单位在册的、有自主创业、自主发展愿望而缺乏启动资金的困难员工。
第五章 基金使用的报批程序
第十一条 个人申报。由困难员工个人认真准确地填写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申请表并上报所属工会审核。
第十二条 组织审查。由工会牵头,办公室、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企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
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各单位工会扶贫基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使用松林公司工会扶贫基金小额贷款。
第六章 基金的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 由公司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查小组,对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贷款审批建立登记簿,记录调查审批论证情况,所有小组成员都必须在贷款申请表上明确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签名。
第十五条 基金的使用率、回收率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年终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于在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组织及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基金贷款操作程序、挪用占用扶贫基金、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调查报告和资料,形成贷款风险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处罚的顺序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有公司工会根据风险性质、
责任大小及风险损失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党委,对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
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2、借款合同文本
3、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审
批表
2011年8月 日
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
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扶贫帮困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松林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
借款人必须是本单位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具备还款能力的在册困难员工,此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申请人的创业计划或项目具有可行性,申请贷款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二)贷款担保条件
借款人必须由一名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公
司正式在岗员工提供信用担保。
(三)贷款制度
根据借款人创业项目的规模确定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
二、贷款流程
申请人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由本单位的联合审查小组认真审查,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吉林森工集团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
1、《贷款项目计划书》;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
4、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个人收入相关证明。
(二)联合审查小组出具意见
1、审核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确认申请资格。
2、实地调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前景,预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贷款的风险度和项目的可行性。
3、了解借款人的家庭基本状况,调查借款人的行为能力以及借款人配偶对申请贷款的态度。
4、联合审查小组在完成对申请人的贷款政策辅导、身份资格确认、个人诚信记录调查、经营场所调查等工作后,在《吉林森工集团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中签署审批意见。
(三)工会负责与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三、贷款期限
(一)展期条件
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借款人继续需要贷款支持的,在按规定偿还银行利息、所办项目经营正常、且有良好的还款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利息由借款人本人支付。
(二)展期申办程序
1、借款人在争取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于贷款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携带借款合同等材料向所在工会提出展期贷款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它经营资质证明和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必须一致。
(2)担保人同意再次信用担保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展期时必须追加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必须符合本文件所规定的担保人基本条件)。
2、联合审查小组对展期项目进行实地调查,确认该项目经营状况正常或良好后,联合签署意
见。
3、工会负责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四、还款管理
借款人贷款到期,由经办工会进行还款。
1、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由工会负责电话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提示还款期限。
2、贷款到期,下达《催收通知书》督促还款。
3、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工会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收函,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偿还贷款本息。
4、贷款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时,由工会协调相关部门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催收贷款并追究民事责任。
五、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基金使用联合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扶贫帮困专项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学友
副组长:刘志武 周 辉
成 员:管恩淼 李卓仁 栾胜伟 王存德
李淑文
办公室
主 任:管恩淼
副主任:李卓仁 栾胜伟
成 员:王存德 李淑文 于 丹
基金使用联合审查小组
组 长:刘志武
副组长:管恩淼
成 员:张卫东 张 民 王 平 彭素琴
陈祥森 孙爱国 李卓仁 栾胜伟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