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陕西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延续申请(探矿权延续申请) 项目编号:
项目设定依据: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届满的30日前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
项目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决定送达总时间: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探矿权延续申请书。探矿权人提交按照统一格式,用计算机处理或钢笔填写的延续申请一式三份(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探矿权延续的理由报告。包括是否按照原设计施工,取得的地质工作成果(含图件)、获得的新进展,需要延续地质勘查工作的缘由等。
(三)本项目勘查投入资金证明及探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
(四)勘查年度报告。
(五)市、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供的无违法勘查行为和按照设计施工的证明材料。
(六)延续登记所需要的勘查合同、勘查区块图、资金证明及勘查施工方案(具体内容同探矿权申请要求)。
(七)勘查许可证原件。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负电子文档一份。
3、本岗位的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受理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员应当面见申请人,按照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材料不齐或被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告其补报,并书面一次性告知应补报的全部材料。
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批
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法律、法规执行。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勘查登记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并负责提交有关处室会审,形成审查意见,报主管厅长审批。
3、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勘查许可证审批人员。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制证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制作合格的证照。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制证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核发许可证,要保证许可证核发质量,不合格的要作废并登记销毁,已发出的要追回重新换发。
4、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审批决定送达审批相对人。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受理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许可证送达审批相对人手中。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归档
1、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工作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勘查许可证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4、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具体确定。
项目名称:陕西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延续申请(探矿权延续申请) 项目编号:
项目设定依据: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届满的30日前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
项目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决定送达总时间: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探矿权延续申请书。探矿权人提交按照统一格式,用计算机处理或钢笔填写的延续申请一式三份(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探矿权延续的理由报告。包括是否按照原设计施工,取得的地质工作成果(含图件)、获得的新进展,需要延续地质勘查工作的缘由等。
(三)本项目勘查投入资金证明及探矿权使用费缴纳证明。
(四)勘查年度报告。
(五)市、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供的无违法勘查行为和按照设计施工的证明材料。
(六)延续登记所需要的勘查合同、勘查区块图、资金证明及勘查施工方案(具体内容同探矿权申请要求)。
(七)勘查许可证原件。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负电子文档一份。
3、本岗位的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受理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员应当面见申请人,按照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材料不齐或被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告其补报,并书面一次性告知应补报的全部材料。
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批
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法律、法规执行。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勘查登记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并负责提交有关处室会审,形成审查意见,报主管厅长审批。
3、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勘查许可证审批人员。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制证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制作合格的证照。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制证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核发许可证,要保证许可证核发质量,不合格的要作废并登记销毁,已发出的要追回重新换发。
4、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审批决定送达审批相对人。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受理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许可证送达审批相对人手中。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归档
1、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本岗位责任人: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工作人员。
3、本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勘查许可证审批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4、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