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月测复习提纲 考试范围 (5.1~6.2)
姓名: 班别 : 学号 :
5.1 我们都是公民
1、
⑴要树立国家观念; ⑵要培养坚定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⑶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⑷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公民的权利: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2、公民的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其中: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公民的基本权利(熟记五大类别基本权利内容)
a) 公民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c)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d) 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力等。
e)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保障权、财产权和继承权。
(1) 对国家的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2)
(3) 对社会的义务: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 对家庭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
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为什么?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如劳动权、受教育权。
(1) 依法享有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2) 依法行使权利。是指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 尊重他人权利。是指要求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力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也因为他人的权利与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7、自觉履行义务主要应做到哪几个方面? ①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1、
(三大观点,请熟记黑体字内容)
(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不用记,了解就可以: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权和组织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标志。)
(2)
(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法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其内容宪法的规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不能与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宣布无效。 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充分说明了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大部分: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驶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受宪法的严格规范和限制。
4、宪法是如何规范公共权力?(3个“不得”)
(1) 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2) 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3) 不得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5我国已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1) 宪法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2)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1) 首先,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2) 其次,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
和控告权等。)
(3) 热情宣传宪法,做好普法工作。
(4) 勇于同一切违反宪法行为作斗争。。
(1) 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2)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
(2) 积极提出我们对社会管理的建议。(4)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6.1 维护人身权利
1、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2、 人身自由权利有什么重要地位
(1) 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2) 是最基本的权利。
3、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1) 生命权的地位: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的人身权益。
(2)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3) 健康权的地位: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①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程序: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者: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注:执法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②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逮捕和拘禁。(程序: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执行者:由公安机关执行。)
③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对此有明确规定。)
(1) 认真学习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 当自身合法权利受侵害时,应及时劝告对方并制止对方侵权行为
(3) 如对方不听劝告,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附近的公安部门、亲戚、学校等求救。
(4) 一旦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命健康。
(1) 不打架斗殴 (2) 不限制其他同学的活动自由(3)不做有损其他同学生命健康
的事情。
6.2 维护人格尊严
1、 人格尊严权
(1) 地位: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 内容: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 肖像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是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3、 名誉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不用记,了解一下:侮辱:公然谩骂、挖苦、往他人身上泼脏物;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人。)
4、 荣誉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注意区分-----名誉权:社会评价(主观);荣誉权:称号(组织)】
5、 姓名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
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6、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2)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尊自信,促进健康成长。
(3)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利于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1)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
(2)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1)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
(2) 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
(3) 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4) 不应对他人讲不文明的语言或不文明的举止。
6.3保护个人隐私
2、 个人隐私权的含义
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保护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
①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3、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②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③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4、怎样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1)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2)尊重个人隐私权,还包括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5、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三个“不私”)
未经同意,不私看看他人的信件和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的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
6、怎样正确保护隐私?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要做到:①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欢乐与苦恼;
②困惑时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亲密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7.1 维护受教育权
助的权利。
2、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为什么?―――受教育对公民的作用)
(1)有利于我们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
(2)有利于获得相应的报酬,
(3)有利于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 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3、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为什么?―――受教育对国家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的进程;
(2)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
(3)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
(4)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我国的竞争力。
(1)含义: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2)特征:公益性(即免费性) 、普及性、强制性。
(1)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请他们劝说父亲让自己上学。
(2)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让他们责令父亲履行职责。
(3)向妇联反映,请他们协调解决。
(4)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1)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退学;
(2)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
(3)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 维护财产权
利。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智力成果权
(1)含义:也称知识产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7.3 维护消费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 (包括知道: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体现在:
(1).要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
(2).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
(3)遇到强卖行为,要坚决拒绝。
(4)购买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8、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有哪些?
维护消费权益的主要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某种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解题技巧
题型:凡涉及判断某种行为是否违法,并要求解释为什么的题目,从以下角度答题:
(1) 判定其行为性质(合法或者违法)
(2) 写出法律依据。
(3) 简要分析题目。
**考前复习指导:
第一:背诵关。考前一定要背完这张复习提纲的内容,内容不多,全部都会考到,请大家认真复习。
第二:技能关。
(1)选择题的技巧很多,无法一一列举,关键是要注意审题,尤其是那种理论对但与题目无关的选项,要找出来,不要误选。同时要复习平时在小测、《学考精练》里的难题,和错题,从中领悟答题技巧。
(2)问答题的各种答题技巧,必须要熟练运用。如问:“启示类?为什么?怎样做?等题目的答题技巧。”
温馨提示:
考好试,要过两关,检查自己过了这两关没有,没有做到的,请抓紧复习。
初二下册政治复习提纲
初二政治复习内容:
1、按此提纲复习书本知识;
2、掌握基础训练上的所有题目;
3、复习安排:全书共五单元,每天复习一单元(一、五单元为两天)。
4、每个同学都要去小组长那过关,政治老师将不定期地抽查大家的复习情况;
5、请家长检查落实每天的复习情况。
第一单元 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
1、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巨大的变化呢?
答: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我国的基本国情:现阶段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的表现: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
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核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5、 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作用: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担负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任务。
6、 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含义: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集体经济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7、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我国经济的主体。
8、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经济成分、地位、有什么作用?
非公有制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经济成分。
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解决就业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9、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原因: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0、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的社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社会。
11、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决定国家大事的最高权力。(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1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14、社会主义文化的中国特色表现在哪里?
既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又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感。
15、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仅需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而且需要我们尊重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努力学习和吸收外国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加快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16、如何理解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物质文明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只有三种文明协调发展,才能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与活力。
第二单元 民族大家庭
1、 中华民族的含义、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怎样?
中华民族是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劳动、生活和繁衍的56个民族的总称。在多民族的大家庭里,我们彼此之间血脉相通,命运相系,文化相连。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民族平等(首要原则)、民族团结(重要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原则)
3、中华民族精神历史悠远,内涵丰富,集中体现为爱国主义精神(核心)、爱好和平精神、自强不息精神等等。
4、为什么要弘扬民族精神?
答: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必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激发爱国主义热情,锻造积极有为的民族品格,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单元 走进小康时代
1、 我们要追求的小康目标是什么?(小康的含义)
我们要追求的小康,是在实现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这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2、我们要达到的小康,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步骤、分阶段实现的过程。 3、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我国现代化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是哪三步? 答: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今天,我们已实现了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4、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5、我国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6、对外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
7、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原因)
9、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
10、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一个过程,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11、十六大提出本世纪的头20年,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最关键的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从生活水平总体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它所指向的目标是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 关注我们的人身权利
1、 人身自由权的地位及含义?
地位:是公民人身权利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含义: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2、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及含义?
地位: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含义:公民的生命、身心健康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
4、我们在努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同时,还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
第五单元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 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①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国家的根本问题;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
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为什么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①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②宪法是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宪法和我们有着怎样的关系?
初二下册政治复习资料 2010.03.29
答:①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②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既是我们生活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行为的最高规范。 ③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4、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
5、依法治国的含义: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确立发高于人、法大于权的根本原则,维护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地位,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6、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7、依法治国的意义: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8、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重要保障)
9、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
原因:政府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的高低。
含义: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重心和实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10、实行依法治国,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司法公正,需要加强法律监督。
11、我们既有依法监督法律实施和司法公正的权利,也有积极参与监督、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责任。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
12、我们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哪些?
答:①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的方式,表达我们的意见;
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给有关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直接向有关人员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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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月测复习提纲 考试范围 (5.1~6.2)
姓名: 班别 : 学号 :
5.1 我们都是公民
1、
⑴要树立国家观念; ⑵要培养坚定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⑶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⑷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公民的权利: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2、公民的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其中: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公民的基本权利(熟记五大类别基本权利内容)
a) 公民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c)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d) 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力等。
e)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保障权、财产权和继承权。
(1) 对国家的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2)
(3) 对社会的义务: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 对家庭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
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为什么?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如劳动权、受教育权。
(1) 依法享有权利。是指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2) 依法行使权利。是指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 尊重他人权利。是指要求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力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也因为他人的权利与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7、自觉履行义务主要应做到哪几个方面? ①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1、
(三大观点,请熟记黑体字内容)
(1)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不用记,了解就可以: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权和组织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标志。)
(2)
(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法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其内容宪法的规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会常不能与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宣布无效。 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这充分说明了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大部分: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驶的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受宪法的严格规范和限制。
4、宪法是如何规范公共权力?(3个“不得”)
(1) 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2) 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3) 不得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5我国已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1) 宪法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2)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1) 首先,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2) 其次,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
和控告权等。)
(3) 热情宣传宪法,做好普法工作。
(4) 勇于同一切违反宪法行为作斗争。。
(1) 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2)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
(2) 积极提出我们对社会管理的建议。(4)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6.1 维护人身权利
1、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2、 人身自由权利有什么重要地位
(1) 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2) 是最基本的权利。
3、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1) 生命权的地位: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的人身权益。
(2)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3) 健康权的地位: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①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程序: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者: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注:执法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②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逮捕和拘禁。(程序: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执行者:由公安机关执行。)
③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对此有明确规定。)
(1) 认真学习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 当自身合法权利受侵害时,应及时劝告对方并制止对方侵权行为
(3) 如对方不听劝告,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附近的公安部门、亲戚、学校等求救。
(4) 一旦受到伤害,要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命健康。
(1) 不打架斗殴 (2) 不限制其他同学的活动自由(3)不做有损其他同学生命健康
的事情。
6.2 维护人格尊严
1、 人格尊严权
(1) 地位: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 内容: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 肖像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是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3、 名誉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不用记,了解一下:侮辱:公然谩骂、挖苦、往他人身上泼脏物;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人。)
4、 荣誉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注意区分-----名誉权:社会评价(主观);荣誉权:称号(组织)】
5、 姓名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
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6、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2)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自尊自信,促进健康成长。
(3)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利于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1)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
(2)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1)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
(2) 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
(3) 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4) 不应对他人讲不文明的语言或不文明的举止。
6.3保护个人隐私
2、 个人隐私权的含义
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保护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
①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3、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②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③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4、怎样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1)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2)尊重个人隐私权,还包括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5、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三个“不私”)
未经同意,不私看看他人的信件和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的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
6、怎样正确保护隐私?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要做到:①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欢乐与苦恼;
②困惑时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亲密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7.1 维护受教育权
助的权利。
2、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为什么?―――受教育对公民的作用)
(1)有利于我们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
(2)有利于获得相应的报酬,
(3)有利于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 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3、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为什么?―――受教育对国家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的进程;
(2)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
(3)有利于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
(4)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我国的竞争力。
(1)含义: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2)特征:公益性(即免费性) 、普及性、强制性。
(1)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请他们劝说父亲让自己上学。
(2)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让他们责令父亲履行职责。
(3)向妇联反映,请他们协调解决。
(4)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1)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退学;
(2)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
(3)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 维护财产权
利。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智力成果权
(1)含义:也称知识产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7.3 维护消费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 (包括知道: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体现在:
(1).要注意避免在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
(2).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
(3)遇到强卖行为,要坚决拒绝。
(4)购买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8、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有哪些?
维护消费权益的主要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指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诉; (4)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某种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解题技巧
题型:凡涉及判断某种行为是否违法,并要求解释为什么的题目,从以下角度答题:
(1) 判定其行为性质(合法或者违法)
(2) 写出法律依据。
(3) 简要分析题目。
**考前复习指导:
第一:背诵关。考前一定要背完这张复习提纲的内容,内容不多,全部都会考到,请大家认真复习。
第二:技能关。
(1)选择题的技巧很多,无法一一列举,关键是要注意审题,尤其是那种理论对但与题目无关的选项,要找出来,不要误选。同时要复习平时在小测、《学考精练》里的难题,和错题,从中领悟答题技巧。
(2)问答题的各种答题技巧,必须要熟练运用。如问:“启示类?为什么?怎样做?等题目的答题技巧。”
温馨提示:
考好试,要过两关,检查自己过了这两关没有,没有做到的,请抓紧复习。
初二下册政治复习提纲
初二政治复习内容:
1、按此提纲复习书本知识;
2、掌握基础训练上的所有题目;
3、复习安排:全书共五单元,每天复习一单元(一、五单元为两天)。
4、每个同学都要去小组长那过关,政治老师将不定期地抽查大家的复习情况;
5、请家长检查落实每天的复习情况。
第一单元 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
1、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巨大的变化呢?
答: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认识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我国的基本国情:现阶段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的表现: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
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核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5、 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 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作用:国有经济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积聚着我国最先进的生产力,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担负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任务。
6、 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含义: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集体经济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7、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我国经济的主体。
8、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经济成分、地位、有什么作用?
非公有制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经济成分。
地位: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解决就业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9、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原因: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 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0、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的社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社会。
11、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决定国家大事的最高权力。(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1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14、社会主义文化的中国特色表现在哪里?
既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又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时代感。
15、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仅需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而且需要我们尊重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努力学习和吸收外国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加快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16、如何理解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物质文明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只有三种文明协调发展,才能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与活力。
第二单元 民族大家庭
1、 中华民族的含义、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怎样?
中华民族是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劳动、生活和繁衍的56个民族的总称。在多民族的大家庭里,我们彼此之间血脉相通,命运相系,文化相连。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民族平等(首要原则)、民族团结(重要原则)、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原则)
3、中华民族精神历史悠远,内涵丰富,集中体现为爱国主义精神(核心)、爱好和平精神、自强不息精神等等。
4、为什么要弘扬民族精神?
答: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必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激发爱国主义热情,锻造积极有为的民族品格,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单元 走进小康时代
1、 我们要追求的小康目标是什么?(小康的含义)
我们要追求的小康,是在实现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这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2、我们要达到的小康,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步骤、分阶段实现的过程。 3、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我国现代化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是哪三步? 答: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今天,我们已实现了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4、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5、我国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6、对外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
7、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我国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原因)
9、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
10、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一个过程,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11、十六大提出本世纪的头20年,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最关键的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从生活水平总体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它所指向的目标是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 关注我们的人身权利
1、 人身自由权的地位及含义?
地位:是公民人身权利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含义: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2、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及含义?
地位: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
含义:公民的生命、身心健康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
4、我们在努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同时,还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
第五单元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 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①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国家的根本问题;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
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为什么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①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②宪法是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宪法和我们有着怎样的关系?
初二下册政治复习资料 2010.03.29
答:①宪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
②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它既是我们生活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行为的最高规范。 ③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4、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
5、依法治国的含义: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确立发高于人、法大于权的根本原则,维护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地位,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6、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7、依法治国的意义: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8、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重要保障)
9、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
原因:政府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的高低。
含义: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重心和实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10、实行依法治国,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司法公正,需要加强法律监督。
11、我们既有依法监督法律实施和司法公正的权利,也有积极参与监督、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责任。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
12、我们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哪些?
答:①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的方式,表达我们的意见;
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
③给有关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直接向有关人员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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