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精华(一)

第一章 总论

本章思路:

■历年规律:本章考核形式为客观题,平均分值在8分左右,为一般性章节。本章学习重心应放在民法部分,其中仲裁、诉讼部分近两年大热。

■学习建议:本章内容法理型很强,较为枯燥,虽然为入门知识,可是理解上有一定难度,建议结合课上老师的提示把握学习。

【考点】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

1.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针对非平等主体,针对纵向经济关系

2.体系:经济组织法(公司法等)、经济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等)、经济活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

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考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和资格 一、经济法主体资格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

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

【注意1】国家机关成为经济实施主体的情形: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合同,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等。★

【注意2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思考题1】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否都是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才能成为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思考题2】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是否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思考题3】受控、受制主体与调制主体是否平等?是否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思考题4】社会团体可以成为调控、规制主体吗?

答:不可以。虽然有些行业协会等在行业内部规则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能直接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例题·多选题】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 A.学校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分公司

D.国家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ABCD

【考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针对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 1.职权:

2.职责:贯彻法定、依法调控和规制、不得弃权。

【例题·判断题】(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的行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市场规制行为,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

规制权。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就属于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

二、针对受控和受制的主体 1.

2.义务:

(1受。

(2)依法竞争(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

【例题·判断题】市场对策权是指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

动的一种自由权,它可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也可以是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

□思维导图:

【考点】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思考1】邀请朋友吃饭、在宴会上致辞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法律行为。

【思考2】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法律行为,是事实行为。 【思考3】贩卖儿童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

【例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A.王某将薛某欠其的5000元的债务免除

B.赵某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郭某 C.田某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石某

D.被代理人陈某对代理人张某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追认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方法律行为。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等,为单方法律行为。因此A、B选项正确。田某将钻石赠与石某,田某说要赠与,石某接

受下来,才会形成赠与合同。有双方意思的表示。所以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此C选项错误。陈某对张某超越代理权,显然是无权代理的情况,陈某做出追认,直接产生追认后有权的结果。所以单方做意思表示就能完成。因此D选项正确。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理解:

(1)自然人:

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依据。

【注意】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总结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总结2】临界点的表述:“以上”是大于等于,“以下”是小于等于;“不满”、“不足”或“未达到”是小于;“过„„”是大于。 (2)法人: ①权利能力:

A.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B.权利能力范围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

②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统一,且没有等级之分。 2.生效要件:

【例题·单选题】妞妞今年10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妞妞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妞妞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B.妞妞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妞妞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D.妞妞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10周岁以上(大于等于10)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B选项正确。

【考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理解:

2.状态的判定:

3.所附条件的要求:①将来发生的事实;②不确定的事实;③非法定的事实;④合法的事实;⑤不与行为内容相违背;⑥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注意】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4.特殊规定: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

【示例】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十分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

(1)如果这群喜鹊一直不飞走,如何处理? 条件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

(2)如果乙把喜鹊赶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属于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 (3)如果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由于甲的儿子并非合同当事人,即应认为条件不成就,乙无须购买甲的房子。

【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 )。 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合同已成立 D.合同已生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是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在

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

【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3.因行为内容不合法而无效:

(1

(2)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 (3)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补充】《合同法》的规定:

②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规定的,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法律后果:①恢复原状;②赔偿损失(谁错谁赔);③恶意串通时,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所以选项 A、B、D为无效合

同。.显失公平,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选项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考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15周岁的赵某独立与甲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 B.钱某因受乙公司欺诈,向乙公司转让其祖传的名画

C.丙公司为了增加进项税额,与丁公司签订的虚假原材料采购合同

D.孙某从李某手中购入项链一条,签订合同时认为是24K金项链,后发现该项链仅为18K金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A选项,15周岁的赵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专利权转让行为,不是与他年龄相当的行为也不是纯获利的行为。并且为合同行为,所以为效力待定

合同。选项B乙公司欺诈行为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所以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选项C丙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为了减少纳税额,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D选项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所以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正确答案为B、D。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经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

D.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撤销权的有效期,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A错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选项B正确;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选项C错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需当事人申请才能撤销,法院应该不告不理,不能主动的干预撤销。选项D错误。所以选B。

思维导图:

【考点】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

2.特征: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B.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C.甲代替乙保管物品的行为

D.保险公司兼职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行为。(1)选项A属于代表;(2)选项B所述行为不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意义,不属于代理;(3)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没有关系,因此,选项A保管行为

不属于代理;(4)保险公司的兼职业务员是在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独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进行揽保行为,由被代理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责任,因此,选项D属于代理行为。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例题·单选题】(2015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三、代理的种类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事务完成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终止。期间届满或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

亡委托代理终止。而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法定代理终止。因此选项A、B、D正确。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事务完成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代理终止。法定代理的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

复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终止。选项A、C正确;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属于委托代理终止。选项B、D错误。因此答案为A、C。

【考点】滥用代理和无权代理 一、滥用代理权 1.种类:

2.责任承担:

(1)代理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例题·多选题】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代理人小周以被代理人汪某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绿豆的合同 B.同一代理人小王代理A公司和B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机器的合同

C.代理人余某与第三人杨某恶意串通订立买卖合同,损害被代理人朱某的合法权益 D.代理人田某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赵某签订了买卖大米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二、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没有代理权,瞎折腾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2.法律后果:★

【示例】A委托B买电视机,A给B一张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书,B以此与善意第三人C签订了购买电脑的合同。认定为表见代理,代理视为有效,A承担责任。

三、表见代理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2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 (5 【示例1】

甲服装公司委托其在某省的子公司向乙纺织厂购买一批真丝印花面料。该子公司在购买真丝印花面料时,得知乙纺织厂正在对一批质量优良的真丝绣花面料进行降价促销,该子公司知道这种面料也是甲公司加工成衣所需要的面料,便代甲公司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甲公司知道上述情况后,并未提出异议。对该子公司代为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解析:该子公司代甲公司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虽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但因甲公司对此行为未提出异议,视为甲公司同意,因此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 【示例2】

甲服装公司委托其在某省的子公司向乙纺织厂购买一批真丝印花面料。该子公司在购买真丝印花面料时,得知乙纺织厂正在对一批质量优良的真丝绣花面料进行降价促销,该子公司便拿出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代甲公司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乙纺织厂对子公司超越授权一事并不知情。对该子公司代为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解析】该子公司代甲公司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虽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但因子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是有代理权的(本题中告诉子公司携带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公司不知情),被代理人甲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狭义无权代理VS表见代理】

【例题·多选题】新华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到黑龙江采购一批黄豆,张某发现该地的绿豆畅销,所以就用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不知情的中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买一万吨绿豆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新华公司拒绝付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购买绿豆的行为属于狭义无权代理

B.张某购买绿豆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C.新华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中粮公司付款

D.张某的行为与新华公司无关,应由张某接受货物并向中粮公司付款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本人应履行代理

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思维导图:

【考点】仲裁的原则及适用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

【例题·单选题】新科医学研究所与华容投资公司签订一份联合开发磁疗设备的合同,后因华容投资公司出资不到位,导致该磁疗设备的研究工作停顿,使新科医学研究所的先期投入无法产生预期的效益。新科医学研究所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C.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D.该裁决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 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选项A、选项B、选项C均不符合一裁终局制度的要求,故是错误的。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不适用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2. 不适用《仲裁法》:

(1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示例】甲地方税务局向乙百货商场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因办公用品质量问题与该百货商场发生纠纷。同时,甲地方税务局又因向乙百货商场征收营业税而与其发生争议。请问这两项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分析】在前一争议中,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双方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在后一争议中,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可以仲裁,选项D正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

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选项A不正确。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C不正确。由于劳动争

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应适用专门的规定,《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不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适用范围的是( )。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适用范围。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 用仲裁。选项 A错误;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的问题适用仲

裁。选项B正确;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不是平等主体,所以不适用仲裁。选项C错误;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的问题适用仲裁。选项D正确。

【考点】仲裁协议及程序

一、仲裁协议

1. ★2.效力:

(1

【注意】提出仲裁协议的时间: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NOT开庭审理时)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

(2)独立性: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庭审理时)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or仲裁?

3.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可以事前或事后形成协议

【示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提请某仲裁机关仲裁(假定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请问甲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分析: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因为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问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分析: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任何一方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

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选项C表述不对。

【例题·单选题】(2013年)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C.法院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

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是在“首次开庭后”才提出异议,因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二、仲裁程序

1.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仲裁庭:

4.仲裁的和解与调解:

(1)自行和解:

(2)调解:

5.裁决:

(1)形成: ★

②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撤销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

6.仲裁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B.仲裁裁决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选项B不对,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

思维导图:

【考点】诉讼管辖

一、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1

(2)几个被告怎么办: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各

(3)个人合伙怎么办:

【补充】在民事诉讼中,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4民法院管辖。

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我国法院分为4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三、专属管辖

我国目前有4种专门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

四、协议管辖

【补充】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按法定

五、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NOT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1.

2.在后的怎么办:

①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②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 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不正确。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不正确。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不正确。

【例题·判断题】(2015年)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正确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考点】诉讼程序

一、诉讼参加人

二、审判程序 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1)概念: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员和机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对原案重新进行审理。

【链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可以申请再审。

(2)提出者:

(3)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形:

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2015年)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

审理。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 )。

A.有书面起诉状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

应停止执行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12个月内提出

D.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 审,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三、执行程序

1.概念: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2.期限:

(1 (2)起算点:

②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申请执行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示例

③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 【考点】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1.丧失胜诉权:

★(1)提出的主体:当事人(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2)时间:

②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丧失起诉权: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4.普遍性和强制性: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例题·单选题】(2013年)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选项A 表述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了

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选项B表述错误、选项C表述正确。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选项D表述错误。

【例题·判断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咱俩是好哥们,咱们把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则甲、乙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借款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2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

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

1. 2.不适用: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口诀】投资存在(债)本息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示例】甲公民从某百货商场购买了一个高压锅后,因其出国工作而一直没有使用。 三年后,甲公民回国使用高压锅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他回忆当时购买高压锅时某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请问如果甲公民起诉,是否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解析』甲公民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甲公民使用并发现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需要满足从甲公民购买高压锅之日,即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并未超过20年,该例中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1.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 【分析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分析2

【示例】甲借给乙借款10万元,2008年12月31日到期。在甲向乙主张权利过程中,突遇地震。

2.诉讼时效的中断

(1)概念: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2 (3)要求: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延长

(1)时间:诉讼时效的延长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2)决定权: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长期间也是由法院认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 )。 A.权利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如A企业在2006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 )。

A.2006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

C.2006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6年6月5日发生重大水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

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选项D属于不可抗力,引起诉讼时

效的中止,而非中断。

思维导图:

第一章 总论

本章思路:

■历年规律:本章考核形式为客观题,平均分值在8分左右,为一般性章节。本章学习重心应放在民法部分,其中仲裁、诉讼部分近两年大热。

■学习建议:本章内容法理型很强,较为枯燥,虽然为入门知识,可是理解上有一定难度,建议结合课上老师的提示把握学习。

【考点】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

1.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针对非平等主体,针对纵向经济关系

2.体系:经济组织法(公司法等)、经济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等)、经济活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例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

是选项B。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考点】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和资格 一、经济法主体资格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

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

【注意1】国家机关成为经济实施主体的情形: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合同,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等。★

【注意2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思考题1】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否都是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才能成为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 【思考题2】调控主体或规制主体是否都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思考题3】受控、受制主体与调制主体是否平等?是否完全受控或受制于调制主体? 【思考题4】社会团体可以成为调控、规制主体吗?

答:不可以。虽然有些行业协会等在行业内部规则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不能直接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例题·多选题】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 A.学校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分公司

D.国家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ABCD

【考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针对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 1.职权:

2.职责:贯彻法定、依法调控和规制、不得弃权。

【例题·判断题】(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的行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市场规制行为,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

规制权。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就属于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

二、针对受控和受制的主体 1.

2.义务:

(1受。

(2)依法竞争(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

【例题·判断题】市场对策权是指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市场对策权。市场对策权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经济活

动的一种自由权,它可以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也可以是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

□思维导图:

【考点】法律行为的基础知识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思考1】邀请朋友吃饭、在宴会上致辞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法律行为。

【思考2】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法律行为,是事实行为。 【思考3】贩卖儿童是法律行为吗? 答案:不是。

【例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A.王某将薛某欠其的5000元的债务免除

B.赵某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郭某 C.田某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石某

D.被代理人陈某对代理人张某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追认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方法律行为。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等,为单方法律行为。因此A、B选项正确。田某将钻石赠与石某,田某说要赠与,石某接

受下来,才会形成赠与合同。有双方意思的表示。所以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此C选项错误。陈某对张某超越代理权,显然是无权代理的情况,陈某做出追认,直接产生追认后有权的结果。所以单方做意思表示就能完成。因此D选项正确。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理解:

(1)自然人:

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依据。

【注意】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总结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总结2】临界点的表述:“以上”是大于等于,“以下”是小于等于;“不满”、“不足”或“未达到”是小于;“过„„”是大于。 (2)法人: ①权利能力:

A.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B.权利能力范围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

②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统一,且没有等级之分。 2.生效要件:

【例题·单选题】妞妞今年10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妞妞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妞妞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

B.妞妞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C.妞妞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D.妞妞既无权利能力,也无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10周岁以上(大于等于10)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B选项正确。

【考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理解:

2.状态的判定:

3.所附条件的要求:①将来发生的事实;②不确定的事实;③非法定的事实;④合法的事实;⑤不与行为内容相违背;⑥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注意】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4.特殊规定: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

【示例】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十分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

(1)如果这群喜鹊一直不飞走,如何处理? 条件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

(2)如果乙把喜鹊赶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属于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乙应该买下甲的房子。 (3)如果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如何处理? 由于甲的儿子并非合同当事人,即应认为条件不成就,乙无须购买甲的房子。

【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 )。 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合同已成立 D.合同已生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本题是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在

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

【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3.因行为内容不合法而无效:

(1

(2)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 (3)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补充】《合同法》的规定:

②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规定的,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法律后果:①恢复原状;②赔偿损失(谁错谁赔);③恶意串通时,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所以选项 A、B、D为无效合

同。.显失公平,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选项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考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15周岁的赵某独立与甲公司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 B.钱某因受乙公司欺诈,向乙公司转让其祖传的名画

C.丙公司为了增加进项税额,与丁公司签订的虚假原材料采购合同

D.孙某从李某手中购入项链一条,签订合同时认为是24K金项链,后发现该项链仅为18K金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A选项,15周岁的赵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专利权转让行为,不是与他年龄相当的行为也不是纯获利的行为。并且为合同行为,所以为效力待定

合同。选项B乙公司欺诈行为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所以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选项C丙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为了减少纳税额,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D选项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所以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所以正确答案为B、D。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经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

D.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撤销权的有效期,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A错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选项B正确;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经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选项C错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需当事人申请才能撤销,法院应该不告不理,不能主动的干预撤销。选项D错误。所以选B。

思维导图:

【考点】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的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

2.特征: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B.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C.甲代替乙保管物品的行为

D.保险公司兼职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行为。(1)选项A属于代表;(2)选项B所述行为不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意义,不属于代理;(3)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没有关系,因此,选项A保管行为

不属于代理;(4)保险公司的兼职业务员是在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独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进行揽保行为,由被代理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责任,因此,选项D属于代理行为。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例题·单选题】(2015年)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A.订立遗嘱 B.登记结婚 C.租赁房屋 D.收养子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三、代理的种类

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事务完成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终止。期间届满或事务完成、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

亡委托代理终止。而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属于法定代理终止。因此选项A、B、D正确。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事务完成

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代理终止。法定代理的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取得或恢

复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终止。选项A、C正确;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属于委托代理终止。选项B、D错误。因此答案为A、C。

【考点】滥用代理和无权代理 一、滥用代理权 1.种类:

2.责任承担:

(1)代理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例题·多选题】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代理人小周以被代理人汪某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绿豆的合同 B.同一代理人小王代理A公司和B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机器的合同

C.代理人余某与第三人杨某恶意串通订立买卖合同,损害被代理人朱某的合法权益 D.代理人田某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赵某签订了买卖大米的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二、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没有代理权,瞎折腾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2.法律后果:★

【示例】A委托B买电视机,A给B一张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书,B以此与善意第三人C签订了购买电脑的合同。认定为表见代理,代理视为有效,A承担责任。

三、表见代理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2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 (5 【示例1】

甲服装公司委托其在某省的子公司向乙纺织厂购买一批真丝印花面料。该子公司在购买真丝印花面料时,得知乙纺织厂正在对一批质量优良的真丝绣花面料进行降价促销,该子公司知道这种面料也是甲公司加工成衣所需要的面料,便代甲公司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甲公司知道上述情况后,并未提出异议。对该子公司代为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解析:该子公司代甲公司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虽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但因甲公司对此行为未提出异议,视为甲公司同意,因此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 【示例2】

甲服装公司委托其在某省的子公司向乙纺织厂购买一批真丝印花面料。该子公司在购买真丝印花面料时,得知乙纺织厂正在对一批质量优良的真丝绣花面料进行降价促销,该子公司便拿出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代甲公司签订合同一并购买了一部分。乙纺织厂对子公司超越授权一事并不知情。对该子公司代为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进行评价,并说明其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解析】该子公司代甲公司购买真丝绣花面料的行为虽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但因子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是有代理权的(本题中告诉子公司携带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公司不知情),被代理人甲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狭义无权代理VS表见代理】

【例题·多选题】新华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到黑龙江采购一批黄豆,张某发现该地的绿豆畅销,所以就用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不知情的中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买一万吨绿豆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新华公司拒绝付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购买绿豆的行为属于狭义无权代理

B.张某购买绿豆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C.新华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中粮公司付款

D.张某的行为与新华公司无关,应由张某接受货物并向中粮公司付款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本人应履行代理

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思维导图:

【考点】仲裁的原则及适用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4.

【例题·单选题】新科医学研究所与华容投资公司签订一份联合开发磁疗设备的合同,后因华容投资公司出资不到位,导致该磁疗设备的研究工作停顿,使新科医学研究所的先期投入无法产生预期的效益。新科医学研究所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C.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D.该裁决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 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而选项A、选项B、选项C均不符合一裁终局制度的要求,故是错误的。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不适用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2. 不适用《仲裁法》:

(1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示例】甲地方税务局向乙百货商场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因办公用品质量问题与该百货商场发生纠纷。同时,甲地方税务局又因向乙百货商场征收营业税而与其发生争议。请问这两项争议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分析】在前一争议中,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双方的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在后一争议中,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可以仲裁,选项D正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

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选项A不正确。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C不正确。由于劳动争

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应适用专门的规定,《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不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适用范围的是( )。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适用范围。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 用仲裁。选项 A错误;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的问题适用仲

裁。选项B正确;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不是平等主体,所以不适用仲裁。选项C错误;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的问题适用仲裁。选项D正确。

【考点】仲裁协议及程序

一、仲裁协议

1. ★2.效力:

(1

【注意】提出仲裁协议的时间: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NOT开庭审理时)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

(2)独立性: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庭审理时)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or仲裁?

3.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可以事前或事后形成协议

【示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提请某仲裁机关仲裁(假定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请问甲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分析: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因为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问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分析: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为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任何一方只能申请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

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选项C表述不对。

【例题·单选题】(2013年)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C.法院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

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是在“首次开庭后”才提出异议,因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二、仲裁程序

1.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仲裁庭:

4.仲裁的和解与调解:

(1)自行和解:

(2)调解:

5.裁决:

(1)形成: ★

②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撤销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

6.仲裁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B.仲裁裁决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选项B不对,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

思维导图:

【考点】诉讼管辖

一、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1

(2)几个被告怎么办: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各

(3)个人合伙怎么办:

【补充】在民事诉讼中,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4民法院管辖。

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我国法院分为4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三、专属管辖

我国目前有4种专门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

四、协议管辖

【补充】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按法定

五、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NOT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1.

2.在后的怎么办:

①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②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 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不正确。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不正确。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不正确。

【例题·判断题】(2015年)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正确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考点】诉讼程序

一、诉讼参加人

二、审判程序 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1)概念: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员和机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对原案重新进行审理。

【链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可以申请再审。

(2)提出者:

(3)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形:

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2015年)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

审理。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 )。

A.有书面起诉状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

应停止执行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12个月内提出

D.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 审,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三、执行程序

1.概念: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2.期限:

(1 (2)起算点:

②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申请执行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示例

③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 【考点】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1.丧失胜诉权:

★(1)提出的主体:当事人(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2)时间:

②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丧失起诉权: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4.普遍性和强制性: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例题·单选题】(2013年)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选项A 表述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了

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选项B表述错误、选项C表述正确。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选项D表述错误。

【例题·判断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咱俩是好哥们,咱们把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则甲、乙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借款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2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

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

1. 2.不适用: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口诀】投资存在(债)本息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示例】甲公民从某百货商场购买了一个高压锅后,因其出国工作而一直没有使用。 三年后,甲公民回国使用高压锅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他回忆当时购买高压锅时某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请问如果甲公民起诉,是否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解析』甲公民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甲公民使用并发现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需要满足从甲公民购买高压锅之日,即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并未超过20年,该例中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1.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 【分析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分析2

【示例】甲借给乙借款10万元,2008年12月31日到期。在甲向乙主张权利过程中,突遇地震。

2.诉讼时效的中断

(1)概念: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2 (3)要求: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延长

(1)时间:诉讼时效的延长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

(2)决定权:具体由人民法院判定,延长期间也是由法院认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 )。 A.权利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如A企业在2006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 )。

A.2006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

C.2006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6年6月5日发生重大水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

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选项D属于不可抗力,引起诉讼时

效的中止,而非中断。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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